改革 发展 法治
——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海南水务发展的时代印记

2018-11-17 14:54王强
今日海南 2018年3期
关键词:水务水库水资源

文|王强

(作者系省水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海南因改革开放而兴,在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中,海南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海南水务事业在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中,同样烙下“改革、发展、法治”的时代印记。

改革

改革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不变的主旋律,同样也贯穿着水务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海南水务30年改革有三个最重要的标志,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03年,海南在全国率先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改革。省委、省政府特别是时任省委书记王岐山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从海岛独立水系特点出发,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改革。水务一体化改革15年来,通过统筹全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在各流域实施统一规划建设、调度水源,切实解决水库建设、原水调度、供水管理等问题,有效缓解了城镇快速发展出现的缺水、重复建设、水资源浪费等诸多矛盾,形成“建、供、管、售”一条龙管理体制,提高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和管理的保护水平。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0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海南要建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奠定了水务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2011年,《意见》将水务基础设施建设首次明确到“建设国际旅游岛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现代农业不可替代的基本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的战略高度,并指出我省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凸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刻不容缓。《意见》提出了“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民生优先、促进发展”的总原则,以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水源工程、基本解决工程性、区域性缺水问题;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提高用水效益;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水资源保障。由此,海南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又一个黄金期,驶入发展快车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治水兴水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大计来抓,海南治水思路和治水理念发生深刻变革。2013年,习总书记在视察海南时指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措施。特别是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提出要加强绿色“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这些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海南水务的改革发展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发展

海南水务发展经历了建省初期、上世纪末“98大洪水”、国家应对全球金融风险实行宏观调控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国际旅游岛建设等多次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加大对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海南水网建设、重大水利设施、大江大河治理、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乡供水治污、农村饮水、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人民群众从水务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30年来,我省深入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职责使命,防汛抗旱防台风取得全面胜利。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用水安全摆在防风防汛防旱防工作的首要位置,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有效应对“威马逊”“莎莉嘉”等15个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登陆袭击,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0年来,我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跃上新的台阶。先后建成大广坝水库、大隆水库、戈枕水库、红岭水库4宗大型水库以及中型水库7座、小型92座,形成了北有松涛、南有大隆、西有大广坝、东有红岭的水资源配置体系,长期以来存在的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特别是近5年来,积极开展重大调水和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库和节水灌溉骨干渠网建设,红岭灌区工程、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松涛灌区配套续建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30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规模开展民生水务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水务系统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普惠共享、保障有力的民生水利发展格局。建设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5455处,总受益人口435.08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建省初期的15%提升至84.5%,集中供水率达到99%,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达44%。完成105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三大江河及其主要支流和62条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保障江河安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0年来,我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出色成绩。目前,我省已划定省级38条河流生态水系廊道,水生态红线2650平方公里,“三条红线”约束作用不断显现;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30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06条;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64条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从治理前的4.3%提升到55%;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大幅提升,成为全国第7个实现污水处理覆盖所有市县的省份。

30年来,我省坚决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蹄疾步稳推进水务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水治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不少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水务“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力,省水务厅行政审批事项减少7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管护主体、管护范围、管护经费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法治

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来,我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为海南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1995年12月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2004年依据形势发展需要进行了修订,此后,其成为我省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纲。在此基础上,我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规章。从突出水工程管护到重视水生态文明,从注重实体法立法到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海南水法规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成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有力武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成为维护水事秩序、打击涉水案件的主要手段,为助力美好新海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海南水务将按照新时期国家治水兴水新理念新思路和省委关于建设美好新海南的新要求,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全省“多规合一”总体部署,围绕水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保障生态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为核心,积极推进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惠民工程建设和水务改革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提供水资源保障。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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