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社内监督工作刍议(上)

2018-12-12 10:31刘政奎
民主与科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九三学社参政党内部监督

刘政奎

九三学社内部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成效,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将社内监督与参政党建设实际相结合,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特别是重点围绕“为什么要监督、谁来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这5大核心问题,初步探索总结出了具有特色的“九三答案”。

加强内部监督是关系民主党派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民主党派通过净化自身肌体,提高组织力和战斗力,既事关参政党自身建设,又事关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九三学社探索開展内部监督工作迄今已10年有余,全社上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通过顶层设计、建章立制、强化执行,使社内监督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好,有力推动了各级社组织自身建设,提高了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笔者多年从事九三学社社务工作特别是社内监督工作,根据10年来社内监督工作经验以及思考感悟,认为九三学社内部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成效,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将社内监督与参政党建设实际相结合,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特别是重点围绕“为什么要监督、谁来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这5大核心问题,初步探索总结出了具有特色的“九三答案”。

第一个核心问题,关于“为什么要监督”

尽管一段时期以来,各民主党派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工作,把其上升到履行参政党职能、推进自身建设的高度进行规范与认识,但仍有一些同志对内部监督存在着不同看法,认为自身权力和责任不大,没有必要开展内部监督。统一思想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做好社内监督工作,首要任务便是打消一部分同志对“为什么要监督”的疑惑。为此,九三学社重点围绕回答“为什么要监督”这一首要问题,加强内部监督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笔者总结,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形成高度共识:

第一,开展社内监督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并深入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指引了方向和路径,同时也为各民主党派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提供了行动指引。新时代要求各参政党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九三学社与中国共产党同向同行进程中,社内监督作为自身建设和政治交接的重要内容,能够推动自身更好地适应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职能越来越高的要求,更加有力地团结好所联系的群众,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

第二,开展社内监督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应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只有执政党和参政党同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各自执政和参政能力,多党合作事业才能发挥最大效应。但现实是,各参政党在自身建设方面同执政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九三学社内部监督的相对滞后凸显诸多不适应,这种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上的不同步,会直接影响多党合作效能的发挥。只有建立和完善社内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逐步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才能进而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党协商能力,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同时也能起到与中国共产党互相促进和共同进步的作用,有力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第三,开展社内监督是自身建设的需要。民主党派要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就必须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加强自身建设,这是长期发展所取得的一条基本经验,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则是加快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入新时代,参政党的性质、任务、地位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等历史性课题,更为紧迫地摆在面前。而此时参政党在组织建设上的松散化弊病,在内部管理上的柔性化趋势,愈发显得不合时宜。问题面前知不足,问题倒逼新动力,只有对自身建设提出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参政党的历史重任。九三学社必须抓住内部监督这一自身建设重要内容,不断规范并加强社内监督工作,监督广大社员严格遵章守纪,认真履行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员队伍的纯洁性,才能保持组织建设的规范性,不断增强自身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第四,开展社内监督是权力约束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参政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一方面,许多九三社员被推荐到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实职领导职务;另一方面,社内领导干部掌握着本级组织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干部推荐等方面的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贪污腐败不仅会对九三学社参政能力和水平产生消极作用,也会对本社在执政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必须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增强社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律观念,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二个核心问题,关于“谁来监督”

强化社内监督,关键是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即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为明确监督实施主体,九三学社结合工作实际,在社章第七章第四十六条中作出规定:“中央和省级组织设立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指导下一级内部监督机构工作。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组织可以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并且在第四十七条中,对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作出了规定,“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选由中央主席会议提出,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省级监督委员会组成人选由省级主委会议提出,省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此外,在《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中,对中央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设专章予以明确。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九三学社在内部监督体系构建中,充分考虑到监督工作的需要以及参政党的特点,对中央和省级组织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即必须设立专门机构,也就是监督委员会。而对于设区的市及以下的社组织,则不做硬性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选择设立专门机构与否。目前,九三学社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监督体系:社中央已经于2008年底正式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目前设主任1名(一般由社中央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2名、委员16人(规模一般在19人以内)。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由主席会议从中央委员中提名,提请中央委员会表决产生,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社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后,在社中央的指导、组织和推动下,各省(区、市)社组织相继成立了地方监督委员会,目前30个省级组织全部设立了监督委员会,实现了省级监督机构全覆盖;14个省级组织在32个设区的市级层面设立了监督委员会; 27个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设置了办公室,并安排专职干部负责监督工作,保证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各省级组织在设立监督委员会时,主要仿效社中央对中央监督委员会设立的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方法,推选一些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工作高效的同志进入各级监督委员会。部分地区社组织还探索建立了特约监督员制度。尽管在社章中未作明确表述,在实际工作中,九三学社在构建上级对下级、同级对同级监督序列的同时,也允许下级组织和成员对上级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直至向社中央反映。

第三个核心问题,关于“监督谁”

明确监督对象,即解决“监督谁”的问题,是做好社内监督工作非常关键的一步。在监督对象的确定中,九三学社首先遵循平等性这一政党内部监督的重要原则,从所有社员在社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一律平等、所有社员在法律和社章面前一律平等出发,力求社内监督涵盖所有九三学社社员。同时考虑到目前社内监督工作刚刚铺开,很多机制和做法仍需逐步探索,重点将监督目标指向一部分核心社员群体,以期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全局工作开展。为明确内部监督重点,九三学社结合工作实际,在社章第七章第四十五条中作出规定:“内部监督的重点是社的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各级机关的九三学社公职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社组织还适度扩大范围,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政府、司法机关担任实职的社员也列入了重点监督对象。笔者认为,之所以将这些人员列入重点监督范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这部分社员属于“关键少数”。各级社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在推进九三学社各项事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机关的九三学社公职人员,直接参与各项社务工作,服务领导机构,联系广大社员,同时还依法履行着国家行政权力。这些同志是各级社组织的中坚力量,在社的组织管理中无疑属于“关键少数”。这支“关键少数”的干部队伍是否过硬、是否经得起考验,关系九三学社健康发展,关系能否有效发挥社的作用,关系各级社组织和机关有效运行,放松或忽视对这支“关键少数”干部队伍的监督与管理,会给事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抓好了这部分“关键少数”,实际上也就管住了内部监督问题的绝大部分。

第二,这部分社员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由于一些民主党派干部具有双重身份特征,实际上掌握着很重要的公权力。权力具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是一把双刃剑。国家实行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反腐无党内党外之分、监察亦无党内党外之分”的“大监督”概念。在这个大环境下,九三学社主动从内部对这些具有公权力的社员进行重点监督,相当于在国家监察体系之下,装上一个社内监督的“缓冲器”,既通过监督来制约权力,也通过监督来保护干部、挽救干部。

第三,这部分社员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被列入监督重点的这部分社员,是处在各项社务工作以及国家行政管理第一线的一个群体,相较于一般社员,他们更加深度地介入社的各项事务以及国家政治生活,这种角色的特殊性,使这部分社员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并且更加受到社会关注,他們的一言一行不仅仅代表个人,更代表一个集体,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督,能够更好地维护九三学社以及党派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他们的一言一行也会对全体社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和示范效应,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督,能够实现以点带面、上行下效的作用,促动广大社员见贤思齐、自觉对标。

第四个核心问题,关于“监督什么”

明确监督内容,即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是做好社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九三学社社章对监督内容的表述比较原则精炼,在第七章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内部监督是本社对组织、社员遵守社的章程、履行社的职责情况的监督”,这主要是考虑社章是社的基本法典和纲领性文件,对社的各项工作主要从宏观上予以规定,不可能做到具体细节面面俱到,具体监督内容将在社中央出台新的内部监督工作条例时再作出详尽规定。

关于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具体监督内容,尽管尚没有明文规定,但结合几年来社内监督工作实际,同时借鉴参考其他民主党派监督工作经验,笔者归纳,各级社组织在工作中一般按以下七方面来把握:一是监督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是否认真遵守社的章程,执行社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组织的要求,尤其在政治上是否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监督各级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带领广大社员认真履行民主党派职能,围绕各级中共党委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尤其是各级社领导干部是否按要求参加社的活动,积极履行职能,完成指定职责;三是监督各级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地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发挥社内民主,维护组织团结;四是监督社各级组织是否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以及社章中规定的社的干部标准任命和使用干部。五是监督各级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六是监督各级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密切联系社员,是否保障社员的权利,维护社员的利益;七是监督广大社员是否坚持和发扬社的优良作风,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在监督内容方面有一个现实情况不能回避,即九三学社内部监督与中国共产党的内部监督当前存在着很大不同。笔者认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内部监督更加侧重于纪律监督,而九三学社的内部监督更加侧重于工作监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具有绝对领导地位,权力监督主要来自党内,同时兼顾来自党外政治力量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最重要的手段就是纪律约束。相比之下,九三学社是参政党,工作重点在于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等参政党基本职能,这决定了在当前政治架构下,九三学社内部监督的重心在于对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以及所有社员的自我约束和制衡,目的是为了保证社的政治纲领、奋斗目标、重要任务、基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各项职能可以有效履行并发挥作用。可见,由于执政党和参政党在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履行的政治使命方面存在本质性差异,决定了双方在内部监督侧重点上的不同。当然这并不意味参政党内部不需要纪律监督,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纪律约束,追究违纪责任,对于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组织动员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纪律监督也是我社内部监督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未完待续)

(作者为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马莉莎

猜你喜欢
九三学社参政党内部监督
毛泽东阻止九三学社解散
庆祝九三学社创建75周年
九三学社中央“五四运动与九三学社缘起”研讨会在苏州举行
五四运动与九三学社缘起
建构科学合理的政党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效成因及治理路径研究
发挥会计核算作用实现内部财务监督
关于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思考
新《预算法》实施后如何加强乡镇财政内部监督
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创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