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扶贫研究现状与展望

2019-02-19 20:44高程达徐莉莉
生产力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学者

申 强,高程达,徐莉莉

(北京农学院 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北京 102206)

一、引言

面对2020 年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产业化扶贫可以极大地调动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1],是“从短期效益到长期效益”“从输血到造血”的主要抓手和平台,是实现持续稳固脱贫的关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20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认为产业兴旺是首要目标,壮大龙头企业是增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出路[2]。

系统梳理相关研究成果,总结已有经验,探讨农业产业扶贫今后研究方向和重点领域。为化解农业产业扶贫实践运作困境、稳定农业扶贫企业和提升产业扶贫绩效提供理论支撑,对稳固脱贫、持续脱贫甚至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关于农业产业扶贫相关研究

产业扶贫是以产业开发和产业发展的扶贫开发过程,产业扶贫以市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手段,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目的。国内学者对扶贫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创新模式[3-4]、扶贫困境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相关研究。

(一)农业产业扶贫组织模式研究

二十多年来,我国农业产业扶贫理论不断完善,不同地区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多种农业产业扶贫组织模式[5],分别提出了龙头企业[6-7]、农民专业合作[8]、“公司+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9]。然而,大量实证研究证明,由于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等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只能返还一小部分利润给农户,并不是理想的农业产业扶贫组织模式[10],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全体成员为宗旨,具有天然的“益贫性”,在提高贫困户收益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1],对促进贫困农户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12-13],一直是实现益贫和脱贫的理想载体[10]和最有效率的减贫经济组织[14]。因此,有学者认为,应将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扶贫模式,吸纳广大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15]。也有学者认为产业扶贫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应扩大规模,增大对群众收入的推动[16]。但有学者发现,龙头企业和大户成为主要公共资源的重要受益者,贫困农户逐渐被产业扶贫边缘化[17]。

(二)农业产业扶贫面临困境研究

农业产业扶贫不仅担负扶贫政策使命,更担负着区域产业发展重任,在市场导向下,发展贫困地区产业,提高贫困户收益,要兼顾市场导向下的效率和扶贫政策指导下的公平与正义等理念[18]。其运作包含了扶贫对象、扶贫企业和政府,运行机制也是三个行动主体之间的组合与互动[18]。

诸多学者实证研究证明,我国农业产业扶贫不仅面临产业发展中由于扶贫龙头企业及产业定位不准确[19],产业定位趋同的现象[20]、龙头企业自利性[21]、龙头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19],也有贫困户契约精神缺失、道德激励与约束的软化[22]和政策误读导致扶贫对象与扶贫主体衔接不足等现象[19],同时也面临着信息缺失[21]、加工流通滞后引致的市场化低[23]、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等制约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等困境[24]。最终致使农业扶贫产业“重生产,轻销售”,生产的集约化、组织化和现代化程度很低,形成集中连片的产业发展规模困难增加[23],无法形成完整扶贫产业链,“丰产不丰收”现象突出,导致扶贫产业不可持续发展[19],引发扶贫对象不满和企业发展困境[25]。

(三)农业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研究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业产业扶贫过程就是农业再生产整合的过程,是农产品变成商品的过程,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18]。产业扶贫的前提是产业自身的良性发展[26],是农村增收致富道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从短期效益到长期效益”“从输血到造血”的主要抓手和平台[27]。因此,部分学者提出将“互联网+”融入产业扶贫的全过程,利用信息优势,解决好产业规模化经营问题,解决地方扶贫企业和产业面临的融资难、销售难等问题,做到既丰产,又丰收[19],实现扶贫可持续发展。

然而由于龙头企业和扶贫对象难以形成共同体,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各自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行动准则[18],导致扶贫效果大大降低,出现了企业行为功利性强、脱贫效果差等问题[9]。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目的的双重性决定了不仅要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有符合政府宏观调控,因此,构建参与主体间良性互动关系,以缓解产业扶贫中主体间地位不平等和互动不足问题[25],以激发扶贫主体“内生”的参与动力[28],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纵向一体化的利益联结与协调机制[29],弥补市场失灵,构建和加强利益共享机制成为破题关键[26]。

因此,部分学者尝试从系统优化角度对农业产业扶贫中项目主体行为[30]、市场效率和社会效益矛盾问题[31]进行相关研究,分析组织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对提升扶贫绩效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性[1][9],提出构建农业产业组织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机制[32],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33]和降低经营成本[34],而且“互联网+”背景下双渠道模式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整体运作效率[35]。

三、国外农业产业扶贫相关研究

国外有关扶贫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贫困户的权利、能力[36-37]和评估方法,以及贫困的脆弱和动态性[38-39]。

(一)农业产业扶贫模式研究

国外学者对贫困原因进行了大量研究,并运用人类发展指数、贫困指数和可行能力等指数来对贫困进行了测度[40],在此基础上对减贫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包括社会教育(Gounder R,Xing Z,2012)、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和工业发展等,并认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将从两方面提高贫困户收入:一是农产品销售带来的收入;二是打工的工资收入[41],而且农业的减贫效果要比非农产业的减贫效果好。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扶贫模式,吸纳广大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42],是扶贫的必然趋势。

(二)农业产业扶贫可持续发展研究

不少的国外学者较早地分析了产业发展应对贫困的路径,并形成了成熟的理论成果、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用行动举措。David Bigman 及P.V Srinivasan(2002)深入地研究了印度地区农村的贫困问题,着眼地域的精准定位来开展产业扶贫方面的举措,进而也对实施过程摸索了相应的理论指导和切实可行的方法论[43];与国内学者相似,国外不少学者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贫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结果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等背景下,扩大农民合作社组织网络可使更多贫困户受益(Simmons and Birchall,2008),而且有助于贫困妇女获得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经济机会以及决策权等(Chikwendu,1997)。近两年来,国外学者开始关注从供应链管理和系统优化角度研究扶贫产业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38]和对扶贫效果的影响[44],研究一致证明,供应链管理在扶贫产业运作中的应用,有助于协同参与主体行为,提高扶贫效果。

四、结论与展望

综上,农业产业扶贫是利益协调下多主体协同运作问题。然而,国内外相关研究多是采用定性或实证方法对相关政策进行阐述,研究对象仅局限于扶贫企业与扶贫对象,研究内容也集中于二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未考虑多变市场对多元参与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和扶贫绩效的影响。因此,农业产业扶贫绩效提升和可持续性仍有很多问题亟需进行深入研究。

1.多元主体互动复杂性问题。已有研究对农业产业扶贫参与主体的多元性进行了详细识别,但对参与主体之间的纵横关系并未进行深入研究,并直接影响产业扶贫绩效提升和可持续性。因此,农业产业扶贫多元参与主体互动复杂性问题的研究有待深入。

2.农业产业扶贫潜在风险问题。学者一致认为产业扶贫是实现“长期利益”的主要抓手,但农业产业的特殊性、脱贫攻坚的艰巨性、扶贫多元参与主体的互动性等给产业扶贫带来的潜在风险尚未得以重视,如何化解脱贫攻坚阶段农业产业扶贫潜在风险继续进行深入研究。

3.扶贫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目标平衡性问题。提高农业产业扶贫中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效率是提升扶贫绩效的关键已成共识,如何促使扶贫企业与贫困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目标同步提升急需进行深入研究。

4.农业产业扶贫可持续性问题。在政府大力主导和巨惠政策引导下,农业产业扶贫已成为我国多数贫困地区“造血”的典型模式,并得以大力推广。然而,扶贫对象契约精神缺失、道德激励软化往往使得产业扶贫“中途而止”,扶贫企业与扶贫对象积极性和产业扶贫可持续性有待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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