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反思与创新

2019-02-21 05:41
关键词:素质教育素质制度

李 少 荣

(陕西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随着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作为高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现实运行中面临诸多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因此,对大学生素质评价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实践进行制度反思,不断优化和创新评价制度,这对高等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素质教育战略主题与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素质教育理论提出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被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素质教育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并将其确立为我国教育改革的“国家战略”。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改革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把“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确立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成为他谈到教育的关键词,他要求“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正是党和国家的鲜明立场、强力推动和有效举措,使素质教育成为当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新人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根本大计。

大学生综合素质理论和评价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高校运行,是伴随着素质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从1999年中央作出素质教育决定之时就已经提出,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改变评价制度[1]22-26。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将组织研究提出中国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2]。那么,如何引导学生成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以适应国家需求、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人未来生活,是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制度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就涉及到如何设置评价核心要素、评价内容、测评方法、参与主体以及他们之间匹配协调等问题。目前各高校基本上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本校培养目标对大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设立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全面考核、评测的运行机制,采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发展过程和成长经历进行价值判断,为学校和就业单位提供评优评奖、用人选才的依据。在运行中,高校通过评价制度的优化和要素的调配,激励学生有目的地强化综合素质和能力,并在制度框架下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引导学生按照学校既定的培养目标和计划发展。大学生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审视和评估自己,校正发展目标,促进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运行中面临很多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自身独特的理论和方法

近年来,素质教育已成为国家战略,在基础教育领域稳步推进。但在高等教育领域,长期关注专业教育,淡化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理念虽深入人心,但缺乏强力推动和有效举措。国家教育方针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结构,也只有德智体美等简单的划分,素质评价尚未进入真正的教育评价领域,无论是理论的建构,还是技术与途径的选择,都缺乏自身独特的理论和方法[3]33-36。高校对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核心素质、指标内涵、功能定位、评价方法、参与主体、权重赋分等诸多要素无法形成稳定共识。人是复杂的组合体,要对一个个年轻鲜活的生命个体进行素质评价和权重赋分,本身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加之经济社会形势和教育观念的不断发展变化,都对评价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2.“趋同”和“攀高”倾向突出

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已形成全球第一的规模和数量,在助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供给侧改革和经济转型中,高等教育结构不合理、不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突出表现在同质化严重,很多高校没有把本校的特色和定位凝练出来,学校的培养目标没有和相对应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人力市场接轨,人才素质评价体系基本雷同。一些地方院校把重点大学的学生培养模式和评价办法无选择的“移植”或“接入”,希望能培养出和重点大学一样的优秀人才,这无异于拔苗助长。盲目“趋同”和“攀高”,使培养的学生社会选择能力差,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很低,一边是大学毕业生难以找到适合的岗位,一边是用人单位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才。改变这样的局面,需要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核心是人才培养目标和评价制度的改革。

3.缺乏导向、激励、发展等功能

高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运行中功能比较单一,终结性评价色彩浓厚,日益成为学校的管理工具。而且综合素质评价时间跨度长,观测难度大,结果处理上比较封闭和僵化。评价以具体的结论和等级分数为标准,成为决定学生评奖、推优、保研、就业等切身利益的主要依据。过分强调甄别、选拔的功能,使导向、激励、改进和发展等多种功能不断弱化[4]113-117。由于难以发挥评价的导向和发展作用,学生很难形成自我进步的内驱力,更难起到对学生的道德培育和精神引领的导向作用。

4.过度使用量化评价

量化评价以其客观、准确、高效等特性,摆脱人为因素和主观色彩,其功显而易见,成为高校倚重的评价工具。但量化在评价学生的品德、精神、人文、心理等素质时却有致命弱点,一是迫使学生在量化设定的生活方式甚至思想方式的框架内亦步亦趋,死板的量化指标阻挡了鲜活的思想之流。管理者想借助量化工具达到管理目的,则必然面临一种“规定即否定”的困境[5]44-46,即管理者试图通过某些可量化的指标规定学生思想和行为模式的正确性,而这实际上意味着否定了其他思想和行为的合理性。造成大学生只在量化指标规定的项目上发展,指标以外的素质则不予重视与关注。二是导致学生自我的迷失。“只要按照量化指标去做就会获得好的评价”[6]97-99,成为大学生的目标和追求,但自我意识、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被弱化或消解。三是追求量化和效率导致学生道德的“价值无根性”。有的大学生“削足适履”,出现为分数献血、做好事等现象;还有的言行不一,阳奉阴违,导致内心冲突加剧和双重人格的形成。

5.评价整体性差,“碎片化”倾向严重

通过研究发现,很多高校评价制度缺乏对人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关注,只关注学生行为,而忽视其道德认知和思想情感的发展,立足惯性的批评思维,否定性条款大于正向引导。指标细碎繁琐,管理学、统计学等各种公式、工具竞相出台,长篇累牍,晦涩难懂,学生一接触就很反感。学生举手投足都在指标体系里以分值标注,听一次讲座、参加一次劳动或活动都可以挣到想要的“工分”,学生行为被完全框定在细碎的指标内,出现“碎片化”倾向。学生的个性品格本质上具有不可测量性和不可割裂性的,不管科学再发达,但在目前还是不能用百分制来衡量一个人内在气质和精神价值的。这样的评价会带来不良后果,一是道德内容和目标的低层次化;二是功利化倾向严重;三是规则之上的命令带来“制度冷漠”。评价制度变成了对学生行为的管理机器,失却了对学生道德和精神成长应有的温情和呼唤。

6.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和时代感

现行有的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一般采用线性加权法,通常是“学生综合测评分数=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分×10%”,其中每项得分都由基础分加附加分,再减去扣分,然后得出结果[7]141-143。上述评价计算方式和百分比虽然每个高校有差别,但都出现了明显的专业成绩权重偏大,缺少专业素养和实践技能评价;德育测评形式化和智育测评考分化,很难体现真正的评价属性;忽视专业类别和学生个性的差异,用共性的标准来衡量所有学生,导致素质评价信度不够、区分度不高。由于难以量化或技术局限,评价制度有意或无意地舍弃了比如社会责任、国家认同、法治精神、人文底蕴、健康人格、反思质疑、创新探索等具有时代气息的发展素质。

三、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创新策略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高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顶层设计”,关乎国家人才战略。为使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成熟,须在素质评价的基本理念和实践思路上不断改进和创新,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全面发展。

1.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推进素质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我国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必须落实素质教育的战略地位,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构建科学的人才素质评价制度,改变当前存在的“学科本位”和“知识本位”现象。由于当前学生素质评价制度僵化死板,鲜有活力,对学生评价很难做到公平合理,招聘单位简单地以评价结果用人选才,导致学生在各类评优和就业择业上出现新的教育不公现象,也是导致大批学生群体和教育资源出走海外,逃离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原因之一。所以,大学生素质评价制度要通过全方位的系统设计、整体优化,把思想道德素质、人文与科学素质、专业知识与能力素质、身体与心理素质、实践创新素质等素质要求变成管理者、教师和学生易于理解的规范,发展学生适应未来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所设定的评价制度必须具备鲜明的实践品格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全面提升学生思想素质、道德风尚、人文素养、审美情趣、生命意识、理性思维等,以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对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求。

2.制定符合时代要求和本校实际的培养目标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日益工具化,教育目标“高大全”,背离了素质教育最宝贵的品质,就是教育要关注学生个性发展的独特性的内在价值。素质教育其实是探寻教育内在价值的教育,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内在评价。因此,教育评价改革和创新的根本方向是走向内部评价,即珍视并发展教育的内在价值,中心任务是建立每一所学校的“校本评价体系”[8]58-64。高校的学生素质评价制度要和学校自身层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以及生源情况等相吻合,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优化结构,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不可盲目“趋同”和“攀高”。所以,企图复制别人的方案,构建一劳永逸的“治本制度”的思想既懒惰又愚蠢,更会加剧高校的同质化问题。此外,高校的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还要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密切相关。2015年,教育部等部委出台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分层到分类的思路来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地方高校要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的,要主动转型、主动融入、主动服务、摆脱模仿、贴近行业、立足应用、办出特色,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紧密适应的应用型高等教育[9]1-8。这就要求高等教育既要适应外部经济变化,培养方案和评价制度,也要和相对应的人力资源市场接轨,找准与社会的契合点,以达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人生理想实现之目的。

3.坚持导向性和发展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之一,也是赋予高等教育的终极使命。所以,素质评价要突出导向性和发展性,把学生的注意力和行为吸引到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上来,注重大学生的全面发展。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一份新的研究报告《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提出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核心关切”,报告中批评当前某些教育现象,只关注教育结果,而忽视了“对于个人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和态度”[10]。所以,大学生综合素质指标体系设置要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感,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克服短期目标、工具理性和泛政治化倾向,引导学生在知识、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不断学习、磨练、体悟和升华,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对多元世界的理解和欣赏能力、高品位的思想与心灵以及对知识的融合与运用能力,学会做人、做事、求知与共处,做到知、情、意、行的统一。

4.合理使用量化评价,重视定性评价作用

如前所述,量化评价过于物化,单向性和一维性突出。科学的最高价值是真,把量化奉为圭臬是可行的,而素质评价中那些人心、人性和人品是以善和美为最高价值的,它体现着生命美的底蕴,散发着人性的温暖,这些内涵是很难用量化来评价的。量化评价看似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极不负责也很不公平。所以,除非那些可以量化的指标才用量化的方法,以维持良好的管理系统和秩序。但对学生的思想、情感、人品等进行测量时则要使用定性评价。因为定性评价是一种发展性评价,有量化评价不可替代的优势,一是不预设标准;二是多用解释性和描述性的语言;三是重在揭示和解释意义,而非用好与坏、优与劣的结论;四是明晰学生品德的特点并以此立足鼓励其发展。这是具有人文主义方法论意义和价值的方法,也更接近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目的。采用定性评价,既可以保持素质指标的完整性,避免因为难以量化和测量舍弃一些学生发展的重要素质因素,又可以让学生在柔性评价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道德的力量,激发向善向美的内生力,避免因为量化造成学生内心冲突、多重人格和自我的迷失。

但是,定性评价弹性较大,有主观因素,难以准确把握。如何做好定性评价,一直是困扰高校管理者的难题。根据笔者工作实践,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建设优良学风班风,开创团结、互助、礼让、温馨的班级氛围。这为开展档案袋评价、日常表现评价和多主体交互评价奠定了基础。良好班风需要加强师生交流,加深同学情谊,消解数字化生存造成的冷漠和疏离感,让学生走下网络,融入丰富多彩的集体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找寻个人价值和存在感。承认每个学生在自我完善方面具有他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在自我评价、同学互评、老师评价、组织评价等定性评议中,老师积极参与引导,用善于捕捉的、睿智的双眼去欣赏和肯定学生,用智慧去启迪学生的德育自觉。同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给予殷切地期待和热情地鼓励,寻找差距,激发内生力,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体悟、自省、修养和升华,达到自我教育和共同成长。

5.强调欣赏性和个性化评价,引导学生从他律走向自律

综合素质评价从本质上应是“欣赏性评价”,个性发展是“内在价值”。杜威曾说“内在价值是无价之宝(invaluable)”。既是“无价之宝”,那就不能比较,只能欣赏,即对每一个学生的独特个性发自内心地欣赏,实实在在体验到其价值,敏锐感受到其发展潜能和需求,并提供恰当的帮助[8]58-64。但目前“否定式”“碎片化”评价模式,把学生需要耐心积淀的德行修养和个性品格,简约为外在表现和低层次实践行为的数量要求,实际上是把对大学生的灵魂塑造和精神引领转换为行为控制。所以它不太会去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真实生活,本质上是人为的、虚假的、扭曲的甚至是反教育的。控制性色彩的评价价值和欣赏性、个性化以及发展性的精神旨趣南辕北辙,由此带来的是大学生普遍感觉到深刻的不自由。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所指出的,“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而一个没有自由灵魂和丰富想象力的青年群体是无法承担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责任的。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应强调欣赏性评价内涵,提升道德激励、精神提振和要义引领,关注学生的主体构建和个性发展,激励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能,提升柔性评价,增加亲和力,减少量化指标、工具理性和行为控制,从行为控制走向道德自觉,鼓励学生从他律走向自律。指标体系宜粗不宜细,多一些鼓励与引导,少一些否定与惩戒,多一些大度与包容,少一些琐碎与纠缠,给学生更大的自由和发挥的空间。

6.弱化评价结果的现实功用,注重长远发展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非一日之功,须长期积淀、培养和努力。因此,高校在制度层面,就应该减弱、淡化甚至剥离素质评价结果的现实功用。比如对学生最关切的奖学金评定可用“双卡”,即用专业成绩和综合评价两个方面衡量;学校可多设置单项奖,如进步奖、创新奖、科技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等,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非要用评价结果时,可结合申报、答辩、评审、导师意见、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确定,避免用综合评价结果一锤定音。这样做绝不是否定和忽视评价制度和结果的重要性,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在更大的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利益上有所作为,使学生在更长的周期、更高的层次、更远的视野里积淀和发展。正如美国评价专家斯塔弗尔比姆指出的:“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和发展”[11],惟有这样的认识,才能使综合素质评价回归本真,指向未来。

7.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良好机制

一是组建由教授专家构成的“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估中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本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吸收新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动态监测和评估综合素质评价,对指标体系不断进行优化、调控与价值提升;二是全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评价制度,用培养目标和评价制度统领学校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思政工作、管理服务等各工作环节,推动学校素质教育“一盘棋”工程;三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主动砥砺心志,陶冶情操,将综合素质提升视为一场生命升华的“美的历程”,使素质评价制度成为学生精神成长和行为引领的“指南针”;四是评价的主管部门如学工、教务和各院系密切配合,深化思政教育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学生相关数据档案,设立各类精品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学、科技和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锻炼技能,提高素质,切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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