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家婚”家庭策略的“双系”实践

2019-03-17 07:53庄孔韶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3期
关键词:年轻夫妻双边家庭

庄孔韶 张 静

(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0058)

人类学既关注不同文化的婚姻家庭形态,也注重不同动因导致的历史性嬗变形态,并加以宏观与微观的关联性诠释。作为持久性社会团体的家庭,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策、信仰、民俗等影响下,中国汉人社会和区域性的宗族、家庭分合与形变一直没有停止,表现了或慢或快的适应性策略调整与整合。如在实践中的“轮值”“反哺”“联邦”等统称为“中国式准-组合家族”(Chinese quasi-joint family)形态[1];同一男性共祖的后裔及他们的配偶所组成的整个父系宗族是汉人社会常见的父系继嗣聚落组织,如林耀华先生《金翼》和《义序宗族的研究》描述的福建省义序宗族和古田金翼之家即是[2-3]。

“并家婚”既是传统父系家族主义及其理念的变通性适应,体现着传统文化的韧性,也是现实社会变迁视野下,地方农人的文化创新和智慧体现。以浙江田野调研地区为例,分析“并家婚”后,在人生历程、重要民俗及其家事中,既维持宗祧继嗣和传宗接代的理念,又维系“双系”兼顾的亲属关系。“并家婚”涉及经典人类学(亲属制度)的核心问题,既有学理意义,又对中国生育政策调整和家庭建设具有经验启示。

一、“并家婚”研究概况

(一)“并家婚”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近十个省份出现了一种新婚姻结合形式—“并家婚”。学者对各地大同小异的“并家婚”称谓不一,如“两头走”“两家并一家”“双独双栖”“不招不嫁”等。该婚姻形式实行男女双方“既嫁又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婚前就婚礼举办,婚后居住顺序,婚后生育两个孩子的姓氏安排等问题进行协商;第二,结婚程序上,免去男方彩礼和女方嫁妆,但双方父母均为新人安排婚礼仪式,宴请亲朋,准备婚房。婚后,年轻夫妻在双方父母家庭不定期轮流居住,生育两个小孩,根据婚前协商按生育顺序或性别继承男女双方姓氏;第三,新家庭成立后,两个孩子对于双方父母及近亲属称谓一致,如称呼男方母亲和女方母亲均为“奶奶”等;第四,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与各自父母一起,维系双边亲属关系。在子代人生礼仪,民俗节日,家庭重大事情上均实行“双边”规则,如在男女双边各办孩子“周岁酒”,除夕夜先后去到两边父母家吃年夜饭等;第五,通过协商规定双边父母赡养义务,双边财产继承权利。为了便于表述,结合该婚姻形式主要特征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将具有以上特征的婚姻形式统一称为“并家婚”。

(二)“并家婚”研究述评

通过对1990年到2018年1月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发现涉及“并家婚”的文献(著作、期刊、硕博论文)共计40余篇,其中著作5,博士论文2篇,硕士论文11篇,期刊论文26篇。在这些文献中,涉及汉族的有30篇,其余为少数民族情况研究(例如白族、仫佬族、壮族、瑶族等),地域广涉近十个省市(辽江浙沪皖鄂湘闽川赣)。两篇博士论文中,其一许沃伦(2015)以大理少数民族之一白族的“不招不嫁”为研究对象[4];其二郭俊霞(2015)虽以赣、鄂汉族婚姻形式为对象,但“两头走”婚姻形式只是其研究的“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现代性适应”之一[5]。

在汉族社会“并家婚”的人类学研究中,王琼(2007)、魏程琳、刘燕舞(2014)、李永萍(2015)、黄亚慧(2012)等学者总结其原因多集中于计划生育带来的少子化,社会变迁与年轻人的流动性大,喜好自由,结婚成本高,择优选择挂户口,养老负担,财产继承需求[6-9]。“并家婚”多个特点如:不娶不嫁的婚姻地位平等,居住形式自由,流动性强,双边养老,双边财产继承等[10]。在“并家婚”的优劣分析上,学者们既提及该婚姻形式可以缓和年轻人婚嫁困境,一定程度上节约聘金、嫁妆成本,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照顾双边家族传承和养老责任,改良传统婚居模式,优化家庭权力结构等;但同时也存在姓氏争夺,养老负担,亲属维系负担过重,危及年轻夫妻稳定,年轻夫妻情感供给偏差等不利面[11-13]。

在近期研究中,李宽、王会(2017)分析苏南农村并家婚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规避与外来人口通婚带来的各种风险,如女性遭遇的骗婚,男性因娶外地媳妇而减少一定的财产等;沈燕(2018)从民俗学角度,重点解释祖先(祖荫)视角下,“两家并一家”是出于传宗接代的需要,并联系“生”与“死”的沟通[14];高万芹(2018)强调“两头走”是双系并重在婚居模式上的表现,并进而影响代际关系[15]。各地在“并家婚”的多种原因和实践中有所不同,构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历史和文化的丰富内涵。这也如郑振满所述“从人的实践过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历史情境化的,活生生的关系,它涉及人的主体性、观念、行为及其客观条件等一系列的问题”[16]。综合学者对汉族地区并家婚的研究,少有从文化创新、家族理念的人类学角度作深入分析,缺少“并家婚”后“双系”亲属关系网络的维系解析,以及婚后组合大家庭的实践形态。

二、“并家婚“家庭的“双系”实践

研究中国姻亲关系的实践突出家庭本位的文化特征,更有从民俗切入,对人们的生活文化实践做解释学意义的叙事,如对通婚圈、仪式、父系传统的解释。但综合不同研究,当代亲属关系的研究仍以“实践中的作为”为出发点和解释点[17]。在“并家婚”新婚家庭中,夫妻关系是主轴;婚后”勾连的亲属网络则要做到“双系并重”,年轻夫妻面临双边父母亲朋关系的维系,即亲属关系实践中的“二次性”。M村YH(并家婚,女方)说“现在,他家亲戚太多了,他的爸妈有十多个姐妹,而我父母这边少。虽然平时多住在我父母这边,但亲戚的婚丧嫁娶,我们也要去做客、掏礼钱”。“双系”亲属关系实践中包含亲属间重要人生历程的庆祝酒席,年轻夫妻在重要民俗节日中的“两边跑”,以及参与、被参与双系亲朋的重要家庭仪式。

(一)人生历程:婚宴与孩子周岁酒

“合两姓之好”的两家既然是“既娶又嫁”,那双边都会举行婚礼仪式和喜酒宴客。以2011年结婚的ZXM和ZXN为例。婚前双方父母协商好,先在女方这边进行仪式和摆酒席。婚礼当天早晨,新娘的婶婶们会布置好新人房间。在几个年轻小伙敲锣打鼓声中,新娘手捧鲜花,在小姐妹(相当于伴娘)的陪同下,前去接亲(新郎在婚庆店等待)。新娘到达后,将鲜花递给新郎,两人牵手走出,同去的伴娘,新娘的堂表兄弟等,会在门口喷撒礼花,新人上车,车队开往新娘家,进行拜亲仪式。亲朋入席,准备接受新人敬酒,并送上祝福话语。第二天,同样的仪式在男方家再办一次。

在“并家婚”后,小孩子的满月酒、周岁酒也遵循“两边”的原则,或在男方和女方父母家各办一次,或根据小孩随哪边姓氏在哪边办。M村SXF 说“没有满月酒,只给小孩办了周岁酒,我和老公两家各办各的。第一个小孩先随男方姓,就在小孩一周岁时,男方那边张罗请酒席”(SXF,20161201-访谈对象姓名首拼,访谈时间;下同)”;而在镇卫生中心工作的GLS则是“周岁酒两边都办的。两个小孩办了四次,张罗亲戚非常麻烦,一次花销要三四万。我们父母没有大办,主要亲戚吃了个饭;老公那边大办的,并且两个儿子都办得差不多”。通过“周岁酒”“生日酒”等仪式,也在日常生活之外,维系亲属往来;同样,前来随礼和参加酒席的亲朋也会在自身仪式上得到回礼,这也是结婚后“人情债”的沉重担子。“当时觉得‘不拿来不拿去’的负担是轻的,但老了以后,就会发现,负担是很重的,除了养老,再有眼前这些亲戚往来,堂表兄妹们的结婚、生子‘份子钱’及以后去世老人的丧事礼钱等”(YXJ,20161120;XX,20170607)。

(二)民俗节日:春节、清明节

在“并家婚”后,年轻夫妻的两个原生家庭是平行的,新家庭对双边维持上也基本一致。以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为例,嫁娶婚的女儿出嫁之后,一般都以在夫家(婆家)过除夕夜,吃年夜饭为主,在大年初二或之后,回到娘家“走亲戚”。但“并家婚”之后,每逢春节,年轻夫妻会协商好,除夕当天先后到双方家过年,吃两顿年夜饭。在2017春节追踪访谈中,G村ZXM(并家婚,女方)和丈夫、孩子先在女方父母家吃第一顿年夜饭(午饭),之后一起到男方父母家吃第二顿年夜饭(晚饭)。M村的YJJ(并家婚,女方)家与男方父母家居住较远(绍兴),她说道“平日重要节日(如清明节、国庆节)就去那边待几天。过年时,这边会提早吃年夜饭,再去那边吃年夜饭,并住几天(7天),亲戚也要去走一走,基本年年都这样(YJJ,20170707)”。在两家的年夜饭准备和饭桌上,都是团圆、温馨、满意和幸福。

清明节是村民重视的第二大传统节日。人们吵架时一般会骂两句话,一句是“你清明夜饭吃不着”,另一句是“你年夜饭吃不着”。这两句话是二选一,清明过完后吵架就骂“你年夜饭吃不着”,过完年则是“你清明夜饭吃不着”。于此可见对于当地人来说,一年中最重要的两个节日是过年和清明。在清明节,最重要的仪式是“祭祖”。2016年清明时节,随ZXL到家,参与观察当地人如何过清明。ZXL父亲一早起来到镇集贸市场买来新鲜青菜、鱼肉、高香、纸钱;做好一桌子菜以作供品。上午在正厅前门口摆桌祭祀,另要到已逝祖先坟前烧香祭祀。出嫁的女儿也会在当天或第二天回到娘家,带鸡鱼猪肉祭祀祖先,表示怀念和尊重。对于“并家婚”后,除在外地工作,未能返回参与祭祖外,年轻夫妻或先后同时参与,或各自参与原生家庭的祖先祭拜。祭祀是中国家族的整合力量,祭祀在中国可归为祖先崇拜。由于嗣系观念,中国家族双亲和子女在双亲逝世以后,子女与双亲仍维持着依赖关系,一是希望乘先人之志,在祖先庇佑下,现世的子孙能顺意安康;二是延续对祖先的孝道,期盼祖先在他世生活幸福。这也表明家庭世代亲子并非单纯的生物关系[18],也包含双向“受惠”中家文化运行机制的“反馈模式”[19]。

(三)其他重大家庭仪式:建房上梁

新房落成都要办酒宴,因为江南雨水多,以前建造的房子以斜屋面居多(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后也建平层面),屋面以木质大梁架空,房子架梁意味着立马要完工了,上梁这天该家会办喜酒庆祝,“上梁酒”因此得名。除了全家人的亲戚、朋友,还会请上同村的“埭上人”,即自家所在村民小组的人家,同姓的请全家,异姓的请二人,小孩子也会顺便带上。条件好的可能也会不分姓氏,请上全家人。亲朋来喝酒时会送上红包,酒席场面、菜品几乎与办婚宴差不了多少(TYF,20180507)。“并家婚”家庭的上梁酒多是请年轻夫妻父母一辈及上一辈的亲朋,男女两边各自的上梁酒也是请各自亲朋。若“并家婚”夫妻接管父母手中的“家中大权”,会在家庭的对外功能上会面临夫妻双方共同的朋友关系,人情往来,还要部分或全部承担双边父母原有的亲属网络。个体家庭与亲属间的联系网扩大,人情债网也会“翻倍”,如双边结婚酒席,双边孩子周岁酒,甚至双边建房暖屋酒等的成本与支出。

三、“并家婚”家庭生活形态

(一)家庭内部的私人生活

首先,在家庭内部,“并家婚”年轻夫妻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在茶余饭后回到房间,享受一家三口的小家庭生活也是“并家婚”夫妻的常态。例如ZXM(“并家婚”女方)因婚后先住在自己父母这边,所以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外出工作安排等,都和婚前差别不大。因现在第一个孩子刚入幼儿园,ZXM的主要私人生活是照顾小孩(男)。未上学前,陪他在家的所有活动,入学后则负责接送、饮食照料,以及在家陪伴(做游戏,教识字)。

其次,他们也像其他嫁娶婚夫妻一样,维持新旧朋友关系,或参加朋友聚会,或请朋友到家里来。例如YH(“并家婚”女方)在社交网络(微信等)经常分享与同事、朋友全家出游的照片。当问到双边父母的日常生活时,她常说“我的父母还好,年龄不到60岁,我们家还照常做家纺生意。他那边父母身体不好,早就不做生意,也很少出门活动”。“至于我们出去玩嘛,家里不管我们的,反正平时上班,不能在家帮忙开机器做工,周末,就更不用我们了,所以会约上朋友一起出去玩”(YH,20170714)。

最后,在重要节庆,陪伴父母度过节日后,会自由安排剩余时间。如在“过年”这样公共性极强的民俗节日,在与双方父母共进“年夜饭”之后,他们陪同双边父母过年的任务已经完成。大年初一,年轻夫妻带上孩子或出门旅游,或去市区公园游玩,去购物等。

(二)家庭主体的外向性活动

在浙江访谈案例中,多数“并家婚”年轻夫妻仍以父系家长权威为中心。如在清明节的祭祀中,父母准备祭祀用品,执行仪式;在端午节习俗中,母亲包好粽子,分给左邻右舍;在邻居的婚丧嫁娶事情上,也往往是父亲或母亲出面送去“人情”份子钱,或参与酒席等。

在处理邻里人情往来、参与村委会集体活动中,父母往往是拿主意者和执行者。如在村民大会,村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以及“互联网大会”,村民参与安全夜访的活动中,也往往是年长但身体力行的父亲去执行。年轻人现在还未习惯和适应去接替这些外向性集体活动。

四、结论与讨论

(一)“并家婚”维系“血亲”和“姻亲”关系平衡

采用“并家婚”形式后,传统父系继嗣下血亲和姻亲界线逐渐模糊,甚至传统“重血亲,轻姻亲”的倾向在当下出现“重姻亲”,或血亲与姻亲并重的倾向。这主要体现在传统“女儿身份”的变化:第一,传统女儿由外嫁后的“婆家人”身份转换到自家人身份。“并家婚”后“娘家”就是“婆家”,就是自己家。一方面,如同黄亚慧(2013)所言,在新的民间话语逻辑下,家庭关系被重新界定,传统父系家庭关系被强调平等的血亲关系取代。在独生女家庭中,“女儿权利”(Girl Power)也出现,且权利离不开与父亲的联系[20]。另一方面,女儿在夫家作为媳妇,公婆为争取更多儿子儿媳居住的时间,婆媳关系较之传统而言,变得更为“客气”。第二,随着女儿身份的转变,传统儿子养老和女儿相应的权利和责任也发生变化。女儿和儿子一样,甚至完全承担儿子角色,既可以继承父母财产,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最后,在第三代“姓氏”继承上,男方和女方姓氏均得到延续。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第三代姓氏平等促进传统“血亲”和“姻亲”关系走向平衡。婆家也不会因为孙子随自己姓氏,就排斥儿媳为“外人”。当下,“娘家”和“婆家”都在相对意义上是一样的“自己人”。

(二)“并家婚”丰富新家庭形态

由于中国儒家思想和礼制的长久影响,“中国文化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组合(联合)家庭的模式。人们可以接受它,改造它,或者置于不顾,这要看他们的情境而定”[21]。所以家庭形态变化具有能动性、多样化特点[22]。近40年,对中国家庭结构和形态影响最大的社会事实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其结果对男系网络家庭的冲击最大。随着单女户增加,老年父母的养老承担者和财产的继承者是女儿[23]。独生女儿婚后所组成的独立家庭既是娘家网络家庭的单元,也是夫家网络家庭的单元。但家庭结构、居住模式和规模的小型化,都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核心家庭化”,而忽视家庭关系,亲属网络、功能,及观念的变化等[24]。“并家婚”后女方原生家庭与男方原生家庭在姻亲往来中更加频繁,在子代人生礼仪,家中婚丧嫁娶等重要事情中,双向互动;在亲属关系网络维系中,双系并重。在日常生活中,“并家婚”家庭呈现核心家庭形态,在亲属往来中,体现大家庭理念和实践。

(三)“并家婚”走向

“并家婚”形式是在上世纪生育政策调整多年后,家庭结构和婚姻形态的新适应。理论上,“并家婚”作为一种创新性婚姻结合方式,在亲属关系,亲属称谓,婚后家族维系等方面还处于“描述”阶段。作为人类学的基础和重要议题,随第一代“并家婚”子代成人、成家,父母年迈赡养等阶段,在亲属理论对话和地方文化多元化与实践上将有更多探索意义。实践上,未来一段时期内,老龄化、家庭子女稀缺的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在婚姻市场上“并家婚”及多种新家庭形态还有更多的现实需要和生存空间;当下,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践,独生子女家庭结构改变的前提下,“并家婚”或成为一种过渡方式,或在具体实践中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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