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意淫”一词再议

2019-03-18 01:58
关键词:好色香菱体贴

蓝 青

(中山大学 中文系,广东 珠海 519082)

“意淫”是《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可以说是理解《红楼梦》“情色世界”[1]828的一把钥匙。“意淫”一词在古人文集中实属罕见,曹雪芹亦未给出明确解释,只以“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2]87含糊其辞。究竟何为“意淫”?学者们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认为曹雪芹并非禁欲论者,情与淫不可拆分,如余英时认为“情可以,甚至必然包括淫;由情而淫则虽淫亦情。故情又可叫做‘意淫’”[3];刘小枫认为意淫“是一片痴情、纯情,但始终不离弃‘情’的感性动荡和肉体欢悦”[4];冯文楼亦持此论,认为意淫“尽管不能排除‘淫’的意念,但更多的是精神的投入,而不是肉体的占有”,“是‘神交’而不是‘身交’”[5]。一类将“意淫”解释为对女儿们的怜悯与同情,如夏志清参照基督教文化的“圣爱”,将宝玉对女孩的感情概括为“崇爱和怜悯”[6];陈维昭认为“意淫”指的是“一种不包含性意向的对女性的关注、体贴、同情、怜悯”[7]。一类则从审美角度将“意淫”解释为对女性美的痴迷,如周义认为“意淫”就是“艺术地对待由性别携带而来的全部诗意之美”,“是一种‘人迹罕至’之美”[8];李正民认为“意淫”指的是“贾宝玉的审美痴迷之境,是对女性美的顶礼膜拜”[9]。此外,李成文引李贽的“童心”说,认为意淫“既是人生境界又是道德实践”[10];饶道庆借用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思想,认为“意淫”即“泛爱”[11]。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解读“意淫”,深化了我们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然而,笔者认为“意淫”一词还有不少值得商榷的问题,诸如怎样理解“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意淫”是否包含男女之情?如何解释宝玉诸多带有“色情”意味的举动?笔者将在时贤的研究基础上,对“意淫”的内涵与意义进行梳理分析,以期待对《红楼梦》研究有所助益。

一、“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警幻仙姑称宝玉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要解开“意淫”谜题,首先要弄清“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含义。余英时先生在《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一文中,对“情”与“淫”有一段长达千字的注解,堪称经典。故不恤篇幅引录揣摩:

我们一再强调,《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一方面是泾渭分明的,而另一方面又是互相交涉的。情与淫的关系也正是如此。曹雪芹并非禁欲论者,因此他从不把欲无条件地看作罪恶。他也不是二元论者,所以又不把情与欲截然分开。在第五回中,他开宗明义地说明“好色即淫,知情更淫”,而反对“好色不淫”,“情而不淫”之类的矫饰论调。大体说来,他认为情可以,甚至必然包括淫;由情而淫则虽淫亦情。此情又可叫做“意淫”。但另一方面,淫决不能包括情;这种狭义的“淫”,他又称之为“皮肤滥淫”。

曹雪芹既持“知情更淫”之见,则他所谓“情”决不能与西方所谓纯情(Platonic love)等量齐观。此所以秦可卿的册子上有“情既相逢必主淫”之语也。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恍然何以警幻要秘授宝玉以云雨之事,以及宝玉又何以要与袭人重演一番了。那就是说,曹雪芹有意要告诉我们,宝玉其实是一个有情有欲的人;所不同者,他的欲永远是为情服务的,是结果而不是原因。[3]

余先生认为曹雪芹并非禁欲论者,并不把欲视为洪水猛兽,他充分肯定“好色即淫,知情更淫”,而将“好色不淫”“情而不淫”斥为虚伪矫饰。情与淫不可拆分,“情”中一定会包括“淫”,宝玉就是“情淫具备,清浊兼资”[3]者,他与众女儿的诸多“暧昧”举动,也就是脂砚斋所谓“绛芸轩中诸事情景”,正是“意淫”中不可分割的“淫”的部分。当然,余先生认为宝玉的“淫”是由“情”而生的,是“情”的附属,所以是值得肯定的,而皮肤滥淫则不会有“情”,所以是被否定的。也就是说,有“情”的“淫”是值得肯定的,无“情”的“淫”则是被批判的。不少红学家举宝玉试云雨、吃胭脂等例证,认为“意淫”既包括宝玉怜惜、体贴众女儿的痴情,又“不排除宝玉的‘肌肤之亲’或‘淫’(性行为)”[12],余先生的观点可谓颇具代表性。

从肯定情欲的角度来解释“意淫”,固可备一说,但并不符合《红楼梦》原文意旨。原文称:“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绔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辱。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2]87曹雪芹这段话中所批判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淫污纨绔与流荡女子”,也就是“皮肤滥淫之蠢物”;一类是打着“好色不淫”和“情而不淫”幌子的轻薄浪子。曹雪芹之所以鄙夷这两类人,并非出于否定肉体、肯定精神的目的,所以我们不应从肉体与精神角度来解释,而应当从情的“泛”与“专”来理解。“淫”字有“过度,无节制”之意,如孔颖达疏“不淫其色”曰:“淫者,过也,过其度量谓之为淫。”[13]在曹雪芹看来,若钟情的对象是惟一的,不管出于肉体吸引还是精神吸引,那都是“情”,是值得肯定的;若钟情的对象不是惟一的,即使肉欲中产生了精神相悦,那都是“淫”,是被贬斥的。《西厢记》中,张生始惊艳于莺莺的绝世容颜,一见面即“魂灵儿飞在半天”[14],继而隔墙唱和、琴诉衷肠,两人暗通情意,最后于西厢共赴阳台。张生与莺莺虽由悦色而生情,由情至巫山云雨,然曹雪芹并不认为这是“淫”,反而令宝、黛共读《会真记》,赞其“真真这是好书”,正是由于“情”的对象具有惟一性,而不在于肉体或精神。《红楼梦》中,小红对贾芸暗生情愫,密传信物;司琪与潘又安私定终身,园中幽会,作者皆未予否定,正是因为这种“情”是专一的。而“淫”则不然,它所钟情的对象不具备惟一性。

先来看第一类,即“淫污纨绔与流荡女子”。如贾珍之于秦可卿,“哭的泪人一般”,“恨不能代秦氏之死”,不可谓无“情”,而后又与尤三姐“百般轻薄”,实属“皮肤滥淫之蠢物”。贾琏与多姑娘幽期密会,“海誓山盟,难分难舍,此后遂成相契”,待大姐病愈,见了凤姐,“新婚不如远别”,“更有无限恩爱”;其于尤二姐,亦曾“颠鸾倒凤,百般恩爱”,“倒也过起日子来,十分丰足”,然得到秋桐后,“在二姐身上之心也渐渐淡了,只有秋桐一人是命”[2]957。薛蟠更为典型,最是“怜新弃旧”“得陇望蜀”,纳香菱为妾后没过半月,便“看得马棚风一般”;既娶了金桂,又贪恋撩逗宝蟾。这种“浮萍心性”,无论“好色”还是“知情”,都是警幻仙姑所批判的“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的滥淫者。

再来看第二类,也就是那些打着“好色不淫”和“情而不淫”幌子的轻薄浪子。戚序本批语曰:“‘色而不淫’四字已滥熟于各小说中,今却特贬其说,批驳出矫饰之非,可谓至切至当,亦可以唤醒众人,勿为前人之矫词所惑也。”[15]101明清才子佳人小说每每标榜“慕才慕色”“情而非淫”,然十有七八都将坐拥双美或多美视为人间快事。如被誉为“一洗淫污之气,使世知风流有真”[16]173的《玉娇梨》,男主人公苏友白自诩深情,宣称对白红玉“寤寐不能忘情”[16]114,若不得其为妇,情愿一生孤单;后遇男扮女装而同样貌美的卢梦梨,即订下婚约,还标榜其对绝色的追求:“小弟今遇令妹之美而不知求,而浪云求凰,岂非叶公之好画龙,而见真龙反却走也?”[16]116《绣屏缘》开篇即严分淫与情,贬斥时下小说“开口把私情两字说起,庸夫俗妇,色鬼奸谋,一团秽恶之气敷衍成文,其实不知情字怎么样解”,强调情字“所重在方寸之间”,“一心相契,生可以死,死可以生。情之所钟,若鸳鸯交颈,分拆不开”[16]3-5;男主人公赵青心立志“娶尽天下第一种美人”[16]8,最后一人占尽五美,造五花楼与众美肆意欢娱。曹雪芹所厌极的正是此类“佳人才子等书”,尽管他们恪守礼教,但在情的“泛滥”上与“皮肤滥淫”者并无本质区别。曹雪芹一针见血地指出“好色不淫”和“情而不淫”都是幌子,其本质就是“好色即淫,知情更淫”:“好色”是对色的欲望,这种“淫”尚处于单方的迷恋;“知情”则是互生情谊,是双方交流后的结果,所以“更淫”;“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最后一定会导致“巫山之会,云雨之欢”。所以那些所谓的“好色不淫”者本质上都是“滥淫”之徒,他们打着“好色不淫”“情而不淫”的幌子,比后者“更为可恨”。

二、“闺阁中良友”

曹雪芹崇尚情之“专”,排斥情之“泛”,他不仅以宝、黛的“专情”来批判那些淫污纨绔和“淫秽污臭,坏人子弟”的风月笔墨,以及标榜“好色不淫”与“情而不淫’的轻薄浪子和才子佳人小说,更是独创“意淫”这一天下古今所未有的概念。从情的“泛”来说,“滥淫”和“意淫”是相同的,它们的情感投射对象都不是惟一的,但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滥淫”属于男女之情,而“意淫”却不属于男女之情。曹雪芹曾借贾母之口道:“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2]1093宝玉虽与众女子有着亲密关系,但这种关系是友情而不是男女之情,所以警幻称其为“闺阁中良友”。清人陈其泰对宝玉的“泛爱”与“专情”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宝玉之爱姐妹,是其天性。虽情独钟于黛玉,亦岂能恝然于宝钗、湘云哉。看红麝串,揣金麒麟仍是率其天性而已。……要知宝玉与黛玉、宝钗、湘云契好,其意全不在夫妇床笫之间,故不嫌于泛爱,于俗情自是不同。不得谓其情无一定,不专注黛玉而责之也。[17]119

陈其泰认为,宝玉的“意淫”与“专情”并不矛盾,他愿意亲近、体贴众女子,但他所钟情或者说期以成配的对象惟有黛玉一人。宝玉的男女之情只给了黛玉,而对其他女子只是友情。陈其泰称宝玉与众女子之交,“妙在忘却自己是个男子,故于所爱之人,只知亲近,从无狎亵也”[17]165,而世俗之人则“横一团私欲于胸中,便处处以男女相悦之心,揣摩书中所叙之事”,此“真隔尘障千百层,无从于之领略此书旨趣也”[17]145。宝玉置身脂粉队中,不仅“自忘其身之为男”,甚至“自恨其身之为男”[17]63,这就使他与才子佳人小说中多情泛爱的男主人公区别开来。例如宝玉见龄官划蔷,心想“这女孩子一定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大心事”,“可恨我不能替你分些过来”;为平儿理妆后,“思及贾琏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帖,今儿还遭荼毒,想来此人薄命,比黛玉犹甚”[2]593。宝玉对龄官与平儿的关怀纯粹出于同情与怜惜,丝毫不涉及男女之欲。甲戌本脂批将“意淫”解释为“体贴”二字,洵为知言。宝玉前世为神瑛侍者,入凡尘后虽贵为王孙公子,但始终不改其侍者性情,“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宝玉对众女子之体贴,甚至到忘我的地步,自己被淋得水鸡似的,反提醒龄官避雨;自己烫了手,却问玉钏疼不疼。宝玉真心实意爱护众女子,其“温存旖旎”[17]152,亦深得女儿们之心。如平儿受屈后至怡红院,宝玉亲为理妆,平儿暗暗赞其“色色想的周到”;香菱正为石榴裙被污发愁,宝玉的一席话恰“碰在心坎儿上,反倒喜欢起来了”。宝玉自幼“爱红”,最喜在内闱厮混,“最善闺阁中事,诸如胭粉等类”[15]472,心思细密,体贴入微,故众女子乐与之交往,而这正是一般男子所不具备的。

戚序本第三回末总评以“不自惜”评补天顽石,周汝昌先生认为宝玉人生观的核心就是“先人后己、有人无己”[16],并赞其无己思想是一种境界极高的人生观;陈维昭先生将“意淫”解释为“一种不包含性意向的对女性的关注、体贴、同情、怜悯。既然不包含性意向,所以就不是占有、不求回报、不是互爱互惠的了”[5]。这些观点将“意淫”视为不包含性意向的体贴与怜悯固然有其合理性,但笔者想要补充的是“意淫”并不是一味付出、不求回报的,而是有所期待的。如果宝玉的“体贴”是全然无私的,那他就不会因为龄官的弃厌(第三十六回)、香菱的正色严词(第七十九回)而怅然若失。而宝玉希望得到的“回报”,就是众女儿的“眼泪”,或者说她们的理解和关切。如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后,闻宝钗话语亲切稠密,心中大畅:“我不过捱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息。”[2]449第三十六回宝玉更是道出了那段“得众人眼泪漂化尸身”的经典言论。陈其泰称宝玉以“人能体贴自己的心”为“至乐”[17]165,他“体贴”众女子,亦希望能得到众女子的“体贴”。所以当调和湘云、黛玉矛盾未果,反受二人贬谤时,宝玉自思“目下不过这两个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犹欲为何”,可见他渴望获得所有女子的友爱。所以他会为不能在平儿、香菱前尽过心“深为恨怨”,而当他意外获得为平儿理妆、为香菱换裙的机会时,便异常欣喜,视之为“意中不想之乐”。

宝玉希望和所有女子建立并保持亲密关系,这种亲密包括身体与精神两方面。身体上的“亲昵”诸如摩挲鸳鸯脖项,扭股儿糖似的厮缠凤姐,千妹妹万妹妹的央告湘云梳头,恋恋不舍的喂金钏丹丸,拉彩霞的手求搭理,替晴雯渥手,为麝月篦头,吃人嘴上擦的胭脂,无晓夜和姊妹们厮闹。而借湘云剩水残香洗面,将夫妻蕙、并蒂菱合埋,亦是欲求亲近的体现,王希廉即批“描尽‘意淫’二字”[1]600。精神上的“亲近”更是宝玉的毕生追求,正如陈其泰所言:“宝玉之于美人,务在以心相交接,使美人体会我心,至于终身不忘。斯已足矣。其于平儿也,一理妆而平儿知其心。其于香菱也,一换裙而香菱知其心。绝无丝毫亵狎,而已有非常之乐。”[17]153理妆一事,换得平儿情掩虾须镯,宝玉喜其“竟能体贴自己”;解裙一事,换得香菱知心信任。宝玉“必务求兴女子之利,除女子之害”,对女儿们“推心置腹”,亦赢得众女子“倾心事之”[19]90,从而建立起一种亲密关系。陈其泰有段评论颇有见地:

宝钗已十五岁,则宝玉当已有十四岁矣。黛玉、湘云则十三岁也,宝玉此时已知人生必有婚嫁之事,自己一心在黛玉身上,恨不到祖母与父母立时作主,定了终身大事,方得快心满意。……又思自己纵然得谐心愿,而诸姐妹亦必各有所归,终不能遂我相聚不散之心,如此千思万想,辗转萦回,有一万分愁闷,有一万分着急;又有一万分懊怅。[17]104

陈其泰该论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他指出宝玉并具“专情”与“意淫”两种心意,可谓颇得作者之意。宝玉所投射男女之情的,惟有黛玉一人,但他同时希望与众女子长聚不散,永相契好,正如茗烟所言,宝玉的心愿就是“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处相伴”。所以当袭人假借赎身之事时,宝玉道出了那段著名的“化灰化烟”之论:“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2]262曹雪芹有意告诉我们,宝玉生性只愿常聚,生怕一时散了添悲,他爱护女儿、亲近女儿,最重目的是能够与她们始终一处相伴、长聚不散。

三、“意淫”理想的幻灭

“意淫”一词带有浓重的理想主义色彩,警幻仙姑称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2]87,即指明“意淫”注定不为现实所容。宝玉对女儿们的百般体贴,却每每被视为疯傻,如傅家婆子即称其为“外像好里头糊涂”的“呆子”,“连一点刚性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贾母也不理解宝玉“和丫头们好”的举动,每每冷眼查看,百思不得其解。宝玉的“意淫”不仅不为世人所理解,甚至受到世人的误解与嘲谤。如第二十回袭人被李嬷嬷骂作“妆狐媚子哄宝玉”,面对宝玉安慰,冷笑道:“要为这些事生气,这屋里一刻也还站不得了。但只是天长日久,只管这样,可叫人怎么样才好呢。时常我劝你,别为我们得罪人,你只顾一时为我们那样,他们都记在心里,遇着坎儿,说的好说不好听,大家什么意思。”[2]271袭人宁受委屈,也不愿宝玉为她们得罪人,可见流言之可畏。又如灯姑娘虽未见过宝玉,却成日家听见人说他是“风月场中惯作工夫的”,故料定宝玉“素日偷鸡盗狗”,亦可见流言对宝玉与众女子之诽谤。宝玉之“意淫”每每被误解为“滥淫”,他与众女子的“良友”关系亦被目为男女私情。如宝玉与彩霞说笑,却引来贾环嫉恨,欲以热油烫瞎宝玉眼睛;宝玉好心为彩霞瞒脏,却勾起贾环疑心,怀疑二人有私。宝玉与金钏之亲昵则被贾环诬为强奸不遂,贾政本就对宝玉“错以淫魔色鬼看待”,闻此更是火上浇油,将宝玉笞挞几至死。而众女子亦因与宝玉的亲密关系付出了沉重代价,前有金钏被逐出贾府,投井自尽;后有晴雯、四儿、芳官被指“勾引宝玉”而逐出大观园。宝玉与众女子“坐卧不避,嬉笑无心”,这种至纯的良友关系在旁人的眼中却成了“私情密意”,最终成为众女儿被逐的“祸根”,也注定了宝玉“长聚不散”理想的落空。

宝玉的“意淫”不仅被诸长辈误解,亦为众裙钗所不解。如湘云劝宝玉“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一句,固然有劝其走仕途经济之意,亦表明湘云认为宝玉的年纪不再适合在闺阁厮混;而不愿替宝玉梳头,也体现出随年龄增长自然而来的分寸感。又如宝玉求鸳鸯嘴上胭脂时,鸳鸯本能地拒绝,并埋怨袭人“也不劝劝,还是这么着”。袭人更是对宝玉屡次规劝,甚至向王夫人建议搬出大观园:“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2]454袭人的进言,固然有出于对宝黛恋情的警觉,更是出于对“意淫”的担忧,而这无疑关系到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在对“意淫”的态度上,宝钗与袭人可谓同调,所以当袭人感叹“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时,宝钗顿感其深可敬爱。而宝玉挨打后,面对宝玉的体贴与用心,宝钗所想的却是:“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可见宝钗虽然感动,但并不认同宝玉在女儿们身上的“用心”。宝玉的“意淫”不仅令不少女儿们不解,甚至引发误解,香菱就是一例。“换裙”一事,宝玉将并蒂菱与夫妻蕙一同埋葬,这一举动即令香菱感到不适——“怪道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的事”。后来宝玉闻薛蟠要娶妻,为香菱耽心虑后,却被香菱误会为有意唐突:

香菱自那日抢白了宝玉之后,心中自为宝玉有意唐突他,“怨不得我们宝姑娘不敢亲近,可见我不如宝姑娘远矣;怨不得林姑娘时常和他角口气的痛哭,自然唐突他也是有的了。从此倒要远避他才好。”[2]1123

宝玉的真心体贴在香菱眼中却带有“非礼”的成分,此后连大观园也不轻易进来。而宝玉则为香菱的抢白伤心不已,后更酿成一疾,卧床不起。诚如袭人所言:“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宝玉的性别与年龄决定了女儿们对他的自觉疏离,所以他会为单自己有玉而恼怒,希望来生变成女儿,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与众女子亲密无间。

如果说众人不解对宝玉的影响尚属有限,那么龄官对贾蔷的痴情则令宝玉意识到“意淫”理想的虚妄:“我昨晚上的话竟说错了,怪道老爷说我是‘管窥蠡测’。昨夜说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2]482龄官对宝玉的弃厌使他认识到,并非所有的女子都愿意接受他的体贴,并且体贴他,那些已心有所属的女孩子并不愿意理会他。终有一天,所有的女子皆有归宿,她们会像龄官一样,不再在乎他的生死,所以即使没有外力阻挠,“得众人眼泪埋葬”的理想也不可能实现。宝玉憎恨女子出嫁,除了唯恐她们“沾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亦是出于长聚不散的愿望。知道人在《红楼梦说梦》中谈到:“《易》云:‘冥豫’,豫至于冥,则匪所思。揣宝玉之心,须众女郎得驻颜之术,年虽及笄,无庸出嫁,只挈伴在大观园中,妆台联句,绣户飞觞,口餐樱桃口之脂香,裙易石榴裙之水渍,聚而不散,老于是乡可耳。设想荒唐,由其冥也。”[19]91宝玉要与众姊妹始终保持亲密关系,必须以“常伴一处”为前提,而女儿们终将出嫁,所以宝玉的“意淫”理想无异于痴人说梦。随着岫烟择婿,宝钗搬出蘅芜苑,迎春出阁,宝玉敏锐地感觉到——“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陈其泰有段评论,可谓敏锐地抓住了“意淫”理想的幻灭:“宝玉说到越早些死的越好,盖深以男女之有家有室为苦恼。而专以姐妹之长聚不散为至乐也。既知至乐不可得,而苦恼不能免,则惟愿早死而已。惟早死亦非能自必之事,则惟望姐妹中最知心之一人长聚不散,已是无可如何之极思也。”[2]1122龄官的痴情使宝玉认识到“意淫”理想终不可实现,众姊妹的逐渐离开则令这种“必然”变为“已然”。她们一旦离开,便难以再聚,“纵得相逢,也必不似先前那等亲密了”。宝玉终于明了,能与他“同死同归的”,惟有黛玉、袭人而已;而先前的“意淫”理想,不过是年少时的一场痴梦。

四、结语

“意淫”在本质上可以说是一种“良友”关系,这种“浑忘男女”[17]99的关系往往发生在孩童时期,即耳鬓厮磨、两小无猜,成年男女则很难保持这种“无男女之见”[17]144的亲密关系。如果说警幻仙姑在虚幻中予以宝玉性启蒙,那么袭人与宝玉同试云雨,则表明宝玉在现实中已经成年。第二十二回宝钗生日,已至将笄之年;第三十二回湘云大喜,亦已成年;第四十九回即使年纪最小的宝琴也已经到了发嫁的年龄。而第三十一回贾母称“如今你们大了,别提小名儿了”,可见在最溺爱宝玉的贾母眼中,宝玉与众姊妹皆已长大。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宝玉却能够和女儿们保持如此亲密的“良友”的关系,这是前代小说从未有过的。如第二十一回,宝玉至黛玉房中,“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黛玉与湘云“尚卧在衾内。那林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2]279。若换到才子佳人或色情小说中,这无疑是一幕极为香艳的画面,然宝玉却无丝毫不轨之意,反叹道:“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庚辰本此处批曰:“‘叹’字奇!除玉卿外,世人见之自曰喜也。”[15]307就这一点来说,宝玉可谓天下古今文学作品中独一例。

传统的儒家性别伦理对于男女交往有着严格界限,《礼记》云:“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20]即杜渐防微之意。宝玉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却希望与包括平儿、香菱等已婚女子在内的所有女儿建立并保持“闺阁良友”关系,这无疑是对传统性别伦理的巨大挑战,所以脂砚斋在“意淫”一节批“多大胆量,敢作如此之文”[15]101。清人吴趼人称:“宝玉用情,不过是个非礼越分罢了。要施得其当,只除非施之于妻妾之间。幸而世人不善学宝玉,不过用情不当,变了痴魔;若是善学宝玉,那非礼越分之事,便要充塞天地了。”[21]尽管“意淫”并不涉及男女之情,而且注定会走向幻灭,但它毕竟逾越了儒家礼法的限定,所以《红楼梦》被不少清代学者目为淫词邪经。“意淫”的“意”字,强调其精神性,包括对身体亲昵的渴望和纯粹的尊重爱护,与“实淫”形成对照;“意淫”的“淫”字,强调其博爱性,而非专一性,然而不直呼“情多”者,“情多”往往用于男女之间,由“情”改为“意”,则强调意淫并非男女之情、更非皮肤滥淫,乃更升华者。曹雪芹正是极具胆识与创造力地开辟了“意淫”这一旷观古今的“情”的新境界,正如汪大可所言“《红楼》以前无情书,《红楼》以后无情书”[19]63,其地位与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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