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专业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的实践探索

2019-03-22 12:19石英尧吴德祥司红起
滁州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农学新品种作物

卢 杰,石英尧,吴德祥,司红起,陈 璨

创新已经成为引领各行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处于国家战略性和基础性地位的种业,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内的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其已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芯片”和掌握种业发展的关键,亦越来越受到各国重视[2]。实践证明,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为保障农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有效调动育种者积极性,促进新品种选育,保护种质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s,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3],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自此以后,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提升品种权保护意识、深化种子产业化、加强育种创新投入、推进国际合作、促进农业生产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农业科研单位、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等部分农业相关人员的品种权意识还有待提高。2010年6月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鼓励高校开设农业知识产权课程”[4]。因而,针对农学专业的学生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的知识,加强农作物品种权知识教育与普及,提高农作物品种权保护意识应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1 当前农学专业学生品种权保护意识的现状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65所高等学校开设农学专业。通过网上调研、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得了大部分高校农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其中,单独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的院校只有安徽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学院等3所农业院校,占4.61%;未单独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但开设与此相关课程的高校有15所,占23.07%。72.30%的高校未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或相关课程,只是将有关教学内容零星分散在《种子学》等相关课程的部分章节中泛泛提及。从这组数据可以简单看出,对于传统农学专业而言,《作物品种权保护》是一门新课程,各地高校对此重视程度不同。安徽和河南涉农高校单独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也是近两年才开始的,这可能与近年来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在两个省份育成品种较多、市场对作物品种权保护的需求较大,以及作物育种从业人员的品种权保护意识较强等有关。

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发现,虽然已经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但农学专业学生对作物品种权的意识仍然相当薄弱,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大多局限于种子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而对于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知之甚少,对因作物品种权保护不到位而带来的种子市场管理混乱,甚至由此可能造成的国家粮食安全等问题认识不够。多数同学认为既然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亦应是法学专业的课程,自己只要更好的学习好本专业相关课程就好。甚至一些已走上涉农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他们对品种归属的认识也多停留在品种审定证书上,混淆品种审定和品种权保护,主动强化品种权保护的意识不强。

2 农学专业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的必要性

2.1 加强作物品种权保护教育对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粮食安全对一个国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一个作物新品种的培育就是一个新知识产权的确立,必须通过相应法律程序对其加以保护,以防止被侵权,才能保证该品种在农业生产上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由我国自行培育的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新品种大量通过审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然而,品种通过审定并不代表品种获得了保护,而没有获得品种权保护的品种,其被侵权后的维权打假成本太高。生产中因未及时申请品种权保护,作物新品种被侵权的案例枚不胜举,给种子市场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2.2 符合农学专业内涵

高等学校农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能在农业及其他相关部门、企业或单位从事与农学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创新型或复合应用型科学技术人才[5]。农学专业大学生毕业后会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就业方向是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管理、研发、销售等涉农方面工作,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力量[6]。目前涉农高校农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很少有将《作物品种权保护》该门课程纳入专业必修课中,多数是针对该门知识体系的培养只纳入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笔者所在的学校也是近两年才将该门课程纳入农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当前我国作物品种权侵权事件频发,究其原因,大多与从事种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有关。因此,在农学专业的本科教学中,应着重加强学生将来从事农业领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向学生传授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等知识,结合各种品种权纠纷、品种权侵权等真实案例,提高农学专业学生的品种权保护意识和专业责任感,以利于在将来的涉农工作中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不受侵犯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符合农学专业内涵。

3 《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教学实践探索

当前有关农作物品种权的著作、研究文献很多,如《植物新品种保护通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问题研究》《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主要类型及法律解析》等等,研究学者各自选取的角度和侧重点各有不同。笔者认为,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在教学内容的提炼和编制上下功夫,应紧密关注作物品种权发展实际,结合农学专业发展方向及学生未来可能从事的工作岗位,从上述诸多资料中归纳、编写更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更科学的教学大纲及教案,如应将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生产、销售过程中涉及的品种权相关内容作为核心授课内容,而对于品种权发展、品种权申请等方面内容可作为扩展内容;此外,在内容讲授上尽量做到通俗易懂,要顺应大学生的思维方式,综合运用多媒体、“互联网+”等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尽量将抽象、乏味的内容转嫁到一个个鲜活的实例中,使学生能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强化对作物品种权的认识。在笔者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已尝试着应用综合应用案例分析法、分组讨论法、特邀讲座等多种教学法,以达到提高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

3.1 借助案例教学,提升教学成果

案例法是教学过程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教学方法[7],特别是针对知识产权的教学效果更好,通过选取当前身边发生的案例,使得原本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鲜活起来。笔者在“作物品种权保护”的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经典案例进行剖析和解读,将作物品种权保护的核心知识点融入其中,以一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授相关核心知识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可以做到教师和学生互动参与。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需要授课老师课前精心准备,首先是在案件选择上必须是典型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其次是要结合所授内容吃透案件涉及的农作物品种权知识,设计好课堂教学时问题给出的时机;最后还需将案件的表述上再次加工,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出来,增强案例的故事性和趣味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参与到讨论中。近年来,有关农作物品种权纠纷的案件时有报道,涉及品种权保护的各个方面,其中不乏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引起了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视。2018年11月6日,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就发布了“农业植物品种权保护十大经典案例”[8],其代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涵盖作物种类多,涉及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主要农作物;二是涉及了作物品种权侵权案件中常见的法律实务问题,如农民自繁自用的界定,品种权许可合同解释等等,对解决品种权保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些案件为“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的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来源。

3.2 结合分组讨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通过近些年的教学实践发现,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良性互动是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法,这种教学模式可以让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有利于引导学生去深入思考与探索,培养和形成自主学习的能力。在“作物品种权保护”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围绕一些探索性或启发性的问题,依据设定的场景,引导学生按组自主研究、思考和讨论,应用品种权相关知识来剖析,所有的一切均在课后完成,在课程最后预留一定时间,各小组选出代表在课上轮流汇报,作为成绩考核的一部分。

3.3 组织报告会,强化学生品种权保护意识

在“作物品种权保护”课程的授课过程中,根据情况,适当安排2-3次的报告会,内容涉及品种权申请、农作物品种选育过程中品种权侵权及保护、农作物品种生产、销售环节品种权侵权及保护。受邀嘉宾可以来自品种权申请代理人,种子公司的科研人员、生产人员及销售人员。通过他们分享工作中遇到或别人分享的品种权故事,来开阔学生的视野,明确该门课程学习的目标,也使得学生认识到学好本课程在以后涉农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他们的农作物品种权保护意识。如笔者在该门课程的教学中就曾邀请过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为同学们分享公司王牌玉米品种“隆平206”的打假维权经历,增强同学们的品种权意识。

3.4 带领学生深入种子销售市场,应用理论知识实际解决种子维权问题

根据大宗粮食作物种子销售特点,每年集中安排2-3次现场教学,带领学生进入当地种子销售市场,调查了解有哪些违反良种保护的行为,不法商家和企业如何利用法律法规的真空漏洞进行以假充好、以次充好、以劣充好。让学生明白,良种是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最重要的资源,优良品种必须先获得品种权保护,才能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合法生产和销售。优良品种的真实性关乎国家粮食生产安全。而同种作物的不同品种在种子外观上很难区别鉴定,从而导致市场上以外观相似的假冒伪劣麦种冒充优良麦种现象屡见不鲜。为鉴定品种是否真实,假种子是否真的是假种子,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种子企业常常绞尽脑汁,常用方法是将品种播种后,在其生长发育各个阶段,对照株高、株形、穗形、穗数、籽粒性状等多个性状,才可以判断该品种是否真实。这种做法耗时耗力,效率低下,严重影响粮食安全生产和粮农利益。在市场调查研究后,学生基本能够理解作物种子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利用“作物品种权保护”对粮农和合法粮食企业进行正当维权,保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4 结语

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作物品种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我国作物品种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人才资源匮乏,高等院校农学专业作为作物品种权保护领域从业者培养的摇篮,亟需开设《作物品种权保护》相关课程。基于当前国家的种业创新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高等学校应从思想上加强农学专业教师和学生对“作物品种权保护”知识的理解、重视和实际应用。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还应该加强参考教材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此外还应该在教学内容编制、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进行更多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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