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中专项扣除的着眼点分析及操作

2019-04-21 07:05左小凤
财会学习 2019年8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操作

左小凤

摘要:我国新个税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就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中的专项扣除问题展开讨论是十分必要的。在问题提出的基础上,专项扣除中应着眼于在劳动者获得感中强化社会公平、着眼于在专项扣除调节上建立行业标准、着眼于在专项扣除政策上引入激励机制。具体的操作策略为,植根区域完成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的调研工作、围绕专项扣除缴纳区间开展大数据分析、建立专项扣除均值保障低公积金缴纳人群利益、制订标准建立急需人才资源库并实施激励机制。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着眼点;操作

我国新个税税法已于2018年10月1日试行,并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就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中的专项扣除问题展开讨论十分必要。目前,个税扣除项目中的专项扣除内容主要为:“三险一金”、独生子女补贴和高温补贴等,以及专项扣除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缴纳的部分据实扣除。從专项扣除的内容中可知,其直接关系到我国劳动者的切实利益,在增强劳动者获得感的时代要求下,对专项扣除中的着眼点进行分析并给出操作建议则是必要的。由于独生子女补贴和高温补贴金额较小,且随着二孩政策实施也必将弱化独生子女补贴的现实意义。再者,依据税法劳动者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所以一般不会出现超出国家标准问题。因此,本文将聚焦与劳动者现实利益更为密切的“住房公积金”专项扣除作为本文的考察对象。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个税制度改革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为指导,进而使其成为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税法制度安排。马克思在论述工资政策时提出,由于工人家庭结构不同、参与劳动的家庭成员数不同,这便造成了工人家庭之间贫困程度的差异。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根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末(1998年)的住房货币化改革之需。然而,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人为降低住房公积金扣除标准导致个税提高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最低为劳动者基本工资总额的5%,工作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劳动者,其所在单位将按1:1给予配套等额基金。由于部分企业为了压缩自身的经营成本,而人为降低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从而这就可能增大员工个税的缴纳额度。这就对企业员工造成了叠加影响,即因公积金缴纳比例过低而影响其在购房时所能获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再者,也削减了员工每月所获得的可支配收入的货币数量。

(二)人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扣除标准导致个税流失

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在这类组织中时常出现人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情况。首先,从增强人民大众获得感的角度出发,即使按照基本工资总额12%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无可厚非,但却从我国社会层面造成了苦乐不均的局面。而且,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各类型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这种横向比较将可能引爆社会舆论。不难知晓,人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扣除标准则能带来正向叠加效应。

二、专项扣除的着眼点

我国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证其严肃性和公正性。但由于法律条文的内涵调整和变更面临着高昂的交易成本,所以税法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应有的灵活性和弹性。面对“问题提出”部分所指出的问题,这里则在税法框架下从三个方面来对专项扣除进行着眼点分析。

(一)着眼于在劳动者获得感中强化社会公平

由问题部分所构建的逻辑可知,作为扣除项之一的住房公积金,其缴纳比例可以由组织人为规定(部分地方限定不超过3-4倍),进而会对劳动者的个税缴纳产生影响,若是将住房公积金项目本身所带来的福利包含在内,将对不同组织中的劳动者带来收入分配上的差异。为此,在专项扣除中应强化社会公平,最终使个税改革产生积极效应。

(二)着眼于在专项扣除调节上建立行业标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来解决上述问题,我们不能采取强制力和行政约谈的方式来应对,而是需要在建立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来调节专项扣除的比例。目前,不少税法专家指出可以给个税累进税率赋予弹性调节机制,但笔者认为这将面临社会不同压力集团的影响而难以成行。那么在保持个税起征点(5000元)和累进税率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调节专项扣除比例则能在不触动各类组织利益的基础上,弱化“资产阶级权利”的影响。

(三)着眼于在专项扣除政策上引入激励机制

随着新个税法案在2019年1月1日的正式执行,势必将对我国广大劳动者带来深刻影响。笔者认为除应保持高度严肃性及公正性外,还应具有其应有的制度激励特征。制度激励将体现在劳动者的薪酬分配中,对其产生积极影响而使其专注于本职工作中来。我国已经构建起了迈向创新型大国的战略,同时我国也正在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挑战,所以在专项扣除政策上还应引入针对个别劳动者的激励机制。

三、操作

根据以上所述,具体操作办法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展开:

(一)植根区域完成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调研工作

个税改革永远在路上,其若要真正成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便需要植根于区域环境夯实调研工作。从前面论述可知,调研工作的重点对象为区域内各类型经济组织,调研工作的内容在于听取企业员工心声和了解新个税法案的实施情况。笔者发现,部分企业以综合工资来作为员工的工资发放,进而就可能将员工的加班费和各类福利奖金也包含在内。我们在尊重企业在自己薪酬结构设计中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专项扣除策略进行优化设计。

(二)围绕专项扣除项目缴纳区间开展大数据分析

本文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扣除的研究对象,由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区间为劳动者基本工资的5%—12%,所以税务部门需要围绕着本区域住房公积金加纳比例区间分布开展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分析的意义在于找到均值回归数值,目的在于寻找到符合区域现实状况的加权平均下的区域公积金加纳比例。根据数据分析,若所在区域的平均加纳比例为8%,那么可以8%作为专项扣除标准。

(三)建立专项扣除均值保障低公积金缴纳人群利益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以及保障传统行业员工切身利益前提下,需要根据大数据分析所得数据,将均值作为保障低公积金劳动者群体利益。如,A企业由于面临转型升级改造,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而将员工住房公积金加纳比例设置为6%。那么,在对这类企业进行专项扣除时则可以考虑按员工基本工资的8%来执行,进而在数量上增大专项扣除来减少该企业个税上缴额度。而对于公积金缴纳比例大于或等于8%的企业员工,则按正常制度给予专项扣除。

(四)制订标准建立急需人才资源库并实施激励机制

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面临优化产能结构的历史任务,急需大量的技术创新人才和高级技师人才;同时,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背景下,事业单位也需要培育其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来推动组织建设;同理,还需要关注基层公务员群体的生存状态,并为他们提供政策性的个税福利。针对上述人才应建立人才、人员资源库,并通过在“三险一金”上加大专项扣除比例,使其在个税缴纳上获得间接减免激励。

总之,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较大的国家,不同地区的个人只能适用同样的扣除标准,显然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但是,希望全面大幅度提高扣除额或扣除比例并适应全国各地实际又几乎不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作为标准扣除外,个人所得税制还应在专项附加扣除进行区域调节,更为合理并切合不同区域家庭和个人的具体情况。

四、小结

本文在问题提出的基础上认为,专项扣除项目应着眼于在劳动者获得感中强化社会公平、着眼于在专项扣除调节上建立行业标准、着眼于在专项扣除政策上引入激励机制。具体操作策略可围绕着植根区域完成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调研工作、围绕着专项扣除的缴纳区间开展大数据分析、建立专项扣除均值保障低公积金缴纳人群利益、制订标准建立急需人才资源库并实施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来构建。

参考文献:

[1]毕夫.寻找个税扣除的最大公约数[J].上海企业,2017 (2).

[2]董再平.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制度研究[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 (3).

[3]杨志勇.个税专项扣除还要考虑征管的实际情况[J].中国储运,2017 (1).

猜你喜欢
个人所得税操作
关于数控机床操作中防碰撞措施的探讨及分析
儿童数学学业求助的有效方式
泌尿外科手术及操作致输尿管损伤临床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
网络红包之个人所得税问题探讨
浅析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