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摊贩冲突折射城市管理难题

2019-05-17 08:25张西流
21世纪 2019年5期
关键词:摊贩商贩城管

张西流

背景:记者16日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针对日前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巡逻期间与一位占道售卖樱桃的老人发生揪扯一事,执法局对8名现场执法人员作开除处理,对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停职等处理。(4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老人为了生计上街卖樱桃,本身不容易;即便有时占道经营,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老人无力在城市谋取一个经营摊位。对此,城管既不能放任不管,又不能强制执法。流动商贩要吃饭,城市秩序也要管理,城管与商贩“对峙”,两者产生矛盾也就在所难免。这样的管理窘境不止存在于云南昭通,全国各地城市管理中都普遍存在。

流动商贩因无固定经营场所,又无需向管理部门缴纳任何费用,因而不仅门槛低,而且经营成本低,进而商品价格也相对偏低,无形中影响了公平的市场秩序。特别是,流动商贩见缝插针,甚至占道经营,既造成了交通隐患,又破坏了市容环境。可见,加强对流动商贩的管理,既是净化城市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公平的需要。

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一直是城管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我们经常会看到城管驱赶摊贩、没收流动商贩的货物。流动商贩作为城市管理的疥癣之疾,往往除之而又复生。城市管理部门既要保证城市清洁美丽,又要保证市场有序,还要保证人性化执法,实际操作起来非常之难。城管与商贩之间摩擦冲突不断,表明城市管理和执法陷入胶着状态。

可见,城管揪扯卖樱桃老人被开除,在反思人性化执法的同时,更需反思城市的管理方式。事实上,管理流动商贩,涉及市监、城管、税务、环卫、城市规划等多个部门,岂能让城管孤立无援?当然也要看到,流动商贩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却以“违规”姿态谋生,也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困境。首先,地方政府应在公共服务及公共救助上更有作为,避免更多的弱势群体加入流动商贩队伍;同时,应借鉴广东的做法,允许市民摆“路边摊”。再者,商贩能在什么区域经营,规划部门应进行科学规划,并广征民意;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信用系统进行管理,如果商贩守法经营,可以扩大其流动范围。特别是,城管部门要转变观念,从生存、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流动商贩作为城市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给予支持、规范和引导。

(蒋跃新 绘)

猜你喜欢
摊贩商贩城管
误 会
城管执法的“民生温度”
奇葩粽子
海南:学校周边200米禁摆食品摊
济宁城管大年撕春联惹“众怒”
推 销
协作自治:摊贩治理的昆山之道
城管案件
“城管”用英语怎么说?
风味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