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对策

2019-07-14 14:17
时代金融 2019年23期
关键词:宏观金融市场微观

● 王 怡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金融受到了广泛关注。如何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避免漏洞是中国政府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2003年,我国银监会成立。这样就构成了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别经营管理监督方式。简称为“一行三会”,“一行三会”分业监管金融体系,是指每个监管部门分工不同,有其各自的监管职责和功能。这种监管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金融行业发展,有效地解决了以往权利过于集中的问题。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监督,促使行业漏洞不再有机可乘。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服务实体经济,0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要任务。2018年4月,国务院推出相关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为适应新时代金融发展,将决定把银监会和保监会合二为一,合并为一个结构,被命名为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从此,正式开启了“一委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监管模式。具体说一下,“一委”指2017年7月14日成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目的是强化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有效地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发展。“一行”则是我们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两会”在上文已提到过,由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证监会保持不变。而对于这次两机构的合并整改,一方面是有效整改了因金融分业经营体制运行期间出现的机构协调不畅,缺乏及时沟通等问题,从根本上控制和治理了中国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乱现象和盲点,避免了因监管不当出现的不利因素,降低了金融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有效针对机构间产品业务重复和双重监管存在的监管漏洞问题进行了整合和完善。经过机构改革和政策调整,新金融监管体系会更好的适应于当下金融发展,更全面的针对金融市场上所存在问题进行整顿。使之前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中出现的监管空白问题得以调整和解决。虽然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较其他国家起步较晚,但我们明确意识到金融监管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是对我国金融行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经营下所带来的监管套利的问题

我国近年金融业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相关问题的出现,在我国多个金融机构可开展同一项或者类似的金融业务,而监管部门对其监管标准又是不统一的,这就容易出现金融监管套利的现象。什么是监管套利?制度套利是行为人按照理性追逐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会形成个体的最优选择与社会的最优选择不一致的情形。监管差异是说,金融机构利用不同监管部门所制定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标准,由监管较严格的金融市场转到监管相对宽松的金融市场上进行金融活动,以此来降低金融监管成本,规避监管,谋取更高收益。这就使场上金融监管水平降低,危害了金融市场稳定性和安全性,打破了市场平衡。

(二) 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职责不清

宏观审慎管理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根本目的,将金融业视作一个有机整体,既防范金融体系内部关联可能导致的风险传递,又关注金融体系的跨周期稳健运行。微观审慎监管以确保单家金融机构稳健运营为目标,主要关注单家机构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审慎监管标准,要求金融机构予以遵守或执行。

近几年我国开始将重点逐渐放在对宏观审慎监管上,并且开始建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但目前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主要是针对单一金融机构设置的系列微观指标,和现有的微观审慎监管工具无本质差别,形成监管重叠。以宏观审慎名义进行的监管统筹,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无所不装”的大箩筐,模糊了本来相对清晰的微观审慎监管职责边界。与此同时,宏观审慎真正要义和内涵,即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识别、监测、预警和防范,以及各相关部门在其中的职责划分,但目前依然是制度空白。

(三)金融监管方式单一,相关法律法规体制跟不上金融创新步伐

我国金融监管监管方式过于单一落后,缺乏利用中介机构金融监管间配套的制度与法规。由于受传统经济管理的负面影响,我国过度采用行政干预,会直接导致金融监管法律现实环境下明显滞后的情况发生,这就造成无法真正意义的做到对金融市场上运行相关环节实时有效的监管。同时,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明显有很大差距,换句话说,就是金融监管制度的实施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随着金融的创新,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近几年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以高额利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的新兴互联网类金融业务和产品,面对这些金融业务和产品我国是缺乏对其统一的监督管理和监管标准的,这就无法保障双方交易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新兴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发展。所以说我国金融监管在金融领域上并不是呈现出主动的一个状态,这就形成了只有当金融问题产生,我们才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去监管的局面。这样会大大增加金融市场的风险性。

三、我国金融监管解决对策

(一)建立统一金融监管委员会

我国之所以出现监管套利的现象主要是因为监管机构不协调的问题,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能做到有效的实时的共享,金融市场之间的监管标准和制度不同。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可以由国务院起头设立,主要作用是制定统一的相关监管制度和标准,使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时有条可依,明确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相互协调权利与义务。有利于监管机构之间可以合理进行监管分工,信息共享,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所带的不稳定性。

(二)重点加强监管执行力度

从监管目标和资源配置角度看,我国监管独立性不足,经常面临多重、甚至相互冲突的监管目标;监管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的量和质总体配置不足,且存在结构性短缺。从监管技术手段看,重规则制定,轻监管执行;多喊话式、办公室监管,少实质监管是一直以来均未实质改变的痼疾。此外,宏观审慎监管概念提出后,宏观微观监管如何在明晰职责边界的基础上有机合作,成为新的监管挑战。目前,宏观微观监管两张皮,宏观微观化、微观宏观化现象明显存在。所以望日后能够控制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的界限,分工明确,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政策

因金融创新快速发展,我国的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却是跟不上脚步的。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新兴金融业务和产品下的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政策,使监管部门对新兴的金融业务和产品监管时做到有法可循。提高自身监管保障,降低因金融监管不利而造成的风险。同时,要监督监管人员,培养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金融发展日新月异,要时时更新相应监管理念,做到以金融风险监管为本,坚持持续监管为原则,全面进行监督管理。

四、总结

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里,我国应重视在金融监管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这将作为我们的财富,对我国开启了“一委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局”新的监管模式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新金融监管体制下,我们也将重点放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监管执行力度还有对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把控上。金融监管体制应打破制度惯性的负外部性,加强功能监管,实现金融业的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 与金融监管体制的新格局相匹配。我国在实行新的监管模式时,为使得其监管效果显著,应需要逐步进行改革,一点点深化,不可“一口吃个胖子”。我国在金融监管改革的道路还很长,金融监管模式要改革到适应我国国情,才能保障我国经济稳定。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摸索出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的监管模式,才能真正有利于我国金融行业的进步。

猜你喜欢
宏观金融市场微观
金融市场:寒意蔓延【精读】
假如金融市场崩溃,会发生什么? 精读
一种新的结合面微观接触模型
宏观与政策
Copula模型选择及在金融市场的应用
宏观
微观的山水
宏观
让金融市场发力
宏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