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朝鲜经济制度变迁比较研究

2019-08-27 02:14任明辛欣
东疆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路径依赖制度变迁越南

任明 辛欣

[摘要] 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可知,越南和朝鲜的经济制度变迁过程形成四个转折点,且在变迁过程中异质性制度間产生了摩擦和对立。研究表明,在这两个国家中,越南通过渐进式的经济制度变迁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性进展;而朝鲜虽然也经历了同越南相类似的四次转折点,但其经济制度变迁的幅度却是相当有限的,其性质也是非本质性的,并且在未来何时、以何种方式出现旨在实现市场经济制度路径变化的转折点,也难以预测。

[关键词] 越南;朝鲜;经济改革;制度变迁;路径依赖

[中图分类号] F1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9)-03-0060-06

[收稿日期] 2019-1-15

[作者简介] 1.任明,女,朝鲜族,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朝韩经济及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2.辛欣,女,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朝韩经济及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长春 130012)

越南和朝鲜同属社会主义国家,冷战时期都确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否定私有制,否认个人的自由经济活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两国都着手把市场经济要素引入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并均希望通过实行渐进式及试验式的改革,在最大限度地缩小经济体制改革负面影响的前提下,通过长期的试验、总结及推广来达到经济制度变迁的目的。但是,到目前为止,越南已成为除中国之外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变迁方面成效最为显著的国家,而朝鲜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换的进程却显得非常缓慢和有限。那么,同属社会主义国家、同样有着类似经济体制改革运行模式的越南和朝鲜的经济制度变迁,为什么会带来如此截然不同的效应?本文将就这一问题,根据新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对越南和朝鲜的经济制度变迁,特别是这两个国家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中所呈现的四个转折点、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异质性制度间摩擦和对立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相关制度变迁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

人类制定了制度,以制约人们的行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制度规则与制度规范,而社会则从人们的这种自觉行为中得以稳定。制度变迁理论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所谓制度,“是一种博弈规则,它以规定人们间相互影响的限制来发挥作用。”[1](30)制度由宪法、习惯法等正式规则和习惯、规范、强制约束人们行为的原则等非正式规则组成。他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规定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32)而所谓制度变迁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1](30~32)

那么,发挥社会持续、稳定作用的制度是价值中立的吗?回答是否定的。任何制度并不是一视同仁地给所有行为者以权利和资源。即在新的制度形成过程中,其制度对某些行为者配置更多权利和资源的同时,会限制另外一些行为者对权利和资源的接触。[2](941)由此可见,在制度的变迁过程中,制度的行为者间之所以发生矛盾、纠纷和冲突,就是因为这些制度的权利及资源的配置功能不公正所引发的。

在制度的排列上,某单个系统内部并不是只存在着单一的制度规则和制度规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因素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的计划经济因素就是其典型例子。这样异质的制度规则和制度规范在同一个制度秩序中共存和相互作用的现象,称之为制度的“异质构成”。这种多样而异质的制度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统治地位的制度”,另一类是“被统治地位的制度”。“统治地位的制度”,是指“规定现行制度秩序特征的规则和规范”,反之为“被统治地位的制度”。[1](156)而这些异质的制度规则和制度规范,随着情况或形势的变化,相互间必然发生部分或全面冲突,甚至会出现根本对立的局面。

制度规则和规范有可能渐进式地发生变化,但也有可能是激进式的;可能引发既存制度的本质性变迁,但也可能局限于既存制度的非本质性变迁。当“被统治地位的制度”向“统治地位的制度”发起挑战并取得胜利之后获取统治地位时,我们称之为“本质性制度变迁”,反之称之为“非本质性制度变迁”。

在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政府政策的作用是巨大的。这是因为,当政府制定旨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政策或变更旧政策时,通常伴随着新制度的形成和变更过程。此时,决策者之间通常发生争执、冲突现象,这主要应归因于由此引发的受惠者和受害者是完全相反的。由于异质性制度间摩擦往往通过决策者之间的分歧、摩擦甚至对立显露出来,因此,要从现实角度了解和掌握异质性制度间摩擦,则只要了解和掌握决策者之间的分歧和摩擦就可以知晓。

那么,制度以何种模式发生变迁呢?

第一,制度以重大转折点为起点发生变迁,并通过几个重大转折点,其变迁程度不断得以加强。这里的重大转折点,是指促使制度变迁的重要事件。从制度变迁的案例上看,大多通过重大的政治事件(或政策)、法规的制订或不可预测的偶发事件(经济危机或战争)等为契机获得变迁。

第二,制度通过路径依赖发生变迁。所谓路径依赖,是指时间上既有的制度规则和规范对日后即将产生的制度规则和规范产生影响,并对制度变迁形成一定模式或规律的现象。即,由于最新形成的制度规则和规范一旦通过几个重大转折点,其制度就沿着一定的路径渐进式地发生变化,此时,即使当事者欲回归到以往的位置也已无能为力。[3](251~252)

第三,任何制度,都在处于支配地位的制度和被支配地位的制度之间摩擦和对立、妥协与和解过程中发生变迁。只要处于支配地位的规则和规范行使绝对的影响力,一个系统中异质的规则和规范通常不会引发严重的对立和摩擦现象。但是,若情况发生变化,当处于支配地位的规则和规范很难继续成为其解决问题的“法宝”时,即处于被支配地位的规则和规范浮上水面成为新的“法宝”时,原处于支配地位的异质的规则和规范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规则和规范之间,就会出现重大的对立和摩擦现象。[4](247~248)

第四,从制度变迁的模式上看,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直线式变迁的。即从长期来看,制度变迁是按照路径依赖方式逐渐显露出路径依赖式的特征,但从短期来看,制度变迁往往是在前进和后退的反复过程中发生变迁的。至于制度变迁何时能够显露出路径依赖式的特征,就取决于异质性制度的对立和摩擦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规则和规范何时战胜并取代处于支配地位的规则和规范。

二、越南的经济制度变迁

越南的经济制度变迁经历了四个重大转折点,分别为1979年开始实施的新经济政策、1982年12月召开的越共中央第三次全体会议、1986年的“革新”政策以及2000年越南—美国贸易协定的缔结。[5]

1975年越南实现南北统一以后,政府于次年制订了第二个经济开发五年计划(1976年至1980年)。但是,急于推行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引起了农民的不满,使得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粮食生产严重不足。1978年越南入侵柬埔寨、1979年与中国的武装冲突不仅使得越南的军费开支急剧增长,而且导致越南经济疲敝,财政赤字居高不下,政府不得不增发货币,结果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6]

面对国民经济的这种困难局面,越共中央在1979年9月召开的四届六中全会上公开承认了第二个经济开发五年计划的失败,并决定有限度地采取经济自由化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在国家、集体农场、(国家和个人)合营、资本家和个人五种经济成分中允许存在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其次,下放权力,赋予地方单位以自主权;再次,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市场机构、价格、工资等方面提供物质刺激和奖励。这些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82年越南的粮食产量达到1660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1980~1982年越南工业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2.7%。[7](28~29)但是,越南1981年10月实施的价格自由化措施却使得农产品和其他原材料价格急速上涨,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得越共于1982年末做出了遏制私营经济的决定。[8](79)

与越南的经济制度变迁相关联的第二个转换点是1982年12月召开的越共中央五届三中全会。[9](310)在该会决定对市场经济进行新的调整措施之后,起支配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处于非支配地位的市场经济制度之间的对立和矛盾激化,表现为越共中央政策制订者之间的矛盾。在此期间,越共中的改革派强调经济手段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性,而保守派则强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7](30~31)

1983年末,随着保守势力影响力的扩大,社会主义政策得到了强化。具体表现为1984年出现了个体农民重新转入集体农场、私营企业重新转化为集体企业的现象。但是,面对这种遏制措施,越南市场的抵抗也很激烈,非正规部门的市场行为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最终,越共终于认识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非效率性问题,从1985年中期开始逐步引进经济自由化政策。如废止对国营企业劳动者的补助金制度、将劳动者的报酬从实物支付方式转变为现金支付方式、扩大企业管理者的经营权、允许10人以内私营企业的存在等。

与越南的经济制度变迁相关联的第三个转折点是1986年12月在越共六大上采纳的“革新”政策。越南此次的“革新”政策与1979年实施的新经济政策不同,在实行“革新”政策以后,越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变迁就实现了路径依赖的变迁,市场经济制度也就从过去的从属地位转变为支配地位。“革新”政策的核心内容就是所有制改革,即主张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多种经营形式。在农民占绝大多数的越南,首先在农村实施了改革。自1987年到1993年,越南先后制定了《新土地法》《农耕地使用法》等农业法律,给予农民长期使用土地的权利。在国企改革方面,1990年制定了《私营企业法》和《公司法》,1992年通过宪法修正案保障个人的经营权、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从1987年开始实行了价格制度改革,到1989年末,除了少数战略性品种以外,所有品种的价格都被放开。

与越南经济制度变迁相关联的第四个转折点可以说是2000年7月越南和美国签订的越—美贸易协定。越—美贸易协定之所以说是重要的转折点,是因为以此为契机,越南对国内许多领域的经济制度做了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变革,实现了与世界经济体系的接轨。越南于1995年与美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之后在为签署贸易协定而进行的协商过程中,美国强烈要求越南开放其国内服务业市场,保护知识产权,而对于美国的这些要求,越南基本上全部予以满足。为了越美贸易协定而进行的越南国内的制度改革表明,越南再也不可能回归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轨道上来了,越南的经济制度完成了路径变迁。

三、朝鲜的经济制度变迁

同越南相反,朝鲜的经济制度变迁在范围和速度方面,都是以极为有限而渐进的方式进行的。尽管朝鲜的经济形势极为严峻,但处于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规则和规范强有力地制约着市场经济制度的规则与规范。

尽管如此,朝鲜也同样经历了经济制度變迁的四个转折点:即,1984年颁布的《合营法》、1991年罗津—先锋自由经济贸易区的设立、1995~1997年的经济危机与粮荒、2002年7月以来的“经济管理改善措施”。

朝鲜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一个转折点是1984年9月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制订并颁布的《合资企业运营法》(以下简称“合营法”)。[10](388~393)朝鲜“合营法”的颁布,意味着朝鲜从此拟同外国企业,特别是同资本主义国家企业以合作、合营形式引进资本和技术,表明朝鲜首次承认和利用属于市场经济制度的规则和规范。但遗憾的是,朝鲜在这一时期除了通过《合营法》的实施,试图实施有限的对外开放政策外,未能将对外开放与对内改革兼顾并落实下去。据朝鲜媒体披露,截至1989年9月,朝鲜同海外经济组织共签署了100项合作项目,其中同“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的项目占70项,同西方企业的项目占10项,同社会主义国家及第三世界国家的项目占20项。但据韩国统计,有投资意向或准备向朝鲜投资的项目仅占53项。[11](46~54)

朝鲜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二个转折点是1991年12月朝鲜政务院决定设立罗津—先锋自由贸易区。朝鲜此举的直接动因是为了弥补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苏东巨变、失去传统贸易对象国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即在这一地区通过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组织建立合作、合营或独资企业以获取外汇。朝鲜此次经济制度变迁的幅度同前一个转折点相比大大地跨了一步。截至1997年末,朝鲜共签署了77项投资协定,价值约0.63亿美元。[12](118)造成这种投资不振局面的主要原因是这一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缺乏和落后、市场的狭小和朝核危机持续的影响等。

朝鲜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三个转折点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生的经济危机和粮荒。如果说前两个转折点是由政府政策决定而产生的变化,那么,第三个转折点则是由政策以外的因素而产生的结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的变迁程度,无论是其范围,还是幅度,都是以往两次所无法比拟的。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下滑的朝鲜经济,因90年代初苏东巨变、金日成主席的突然逝世和三年农业歉收,濒于崩溃的边缘。这一期间,严重的粮食供应不足不仅导致了大规模的饥馑现象,而且还孕育了市场的产生和扩大,市场代替配给体制发挥了朝鲜经济的主要功能。1998~1999年,朝鲜就金刚山旅游观光项目和开城工业园区的设立事宜同韩国现代集团名誉会长郑周永缔结了协议,而这一协议的签署表明朝鲜的对外开放战略的步伐开始逐步增大。

朝鲜经济制度变迁的第四个转折点是2002年7月1日实行的“经济管理改善措施”。这一措施对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非正规部门采取的市场规则和规范部分地做出了肯定的评价,从而包括了更广泛的制度变迁的内容。例如,在农业领域,扩大了合作农场的决策权,缩小了分组管理制中分组员的数量;在流通领域,将非正式运营的农民市场改编为综合市场,允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在企业领域,缩小了国家计划范围,强化了管理层的权限,扩大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此外,还改变了汇率制度,把固定汇率调整为贸易汇率。

朝鲜实行“经济管理改善措施”以后,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2002年一公斤粮食的市场价格还是150元,而到了2005年就达到了1200元左右。[13](97)面对如此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朝鲜开始出现压制市场经济制度的措施。2005年10月,朝鲜发布了限制个人在市场销售粮食、实行由国家垄断粮食销售的“粮食专卖制度”,从而表明了在朝鲜,社会主义经济规则和规范仍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然而,随着朝鲜政府打压市场措施的不断强化,市场势力的抵抗力也在不断增强,这使得迄今为止与其相关措施未能得以完全贯彻落实。朝鲜实施“经济管理改善措施”以后,市场制度的规则和规范深入人心,预计未来正式的经济规则(市场压制措施)和非正式的经济规则(市场规则)之间的距离将越拉越大,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也将越来越激烈。

四、越南和朝鮮经济制度变迁比较

下面,本文将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具体分析和比较越南和朝鲜这两国的经济制度变迁。

第一,从制度变迁的转折点和路径依赖变化的关系情况来看,越南在四个转折点中的第三个转折点上,真正实现了指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路径依赖变化。可以说,越南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转换的路径依赖变化。而朝鲜虽然也经历了经济制度变迁的四个转折点,但却仍然未能实现指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路径变迁。

朝鲜实行“经济管理改善措施”后,其经济自由化程度与越南当年经济改革初期的水平相当。然而,朝鲜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为何如此艰难、速度为何如此缓慢呢?如果从越南和朝鲜这两国主管经济机构的比较中寻求理由,则可以得出正确结论。越南主管经济的部门为数十年来统治其国家的执政党——越南共产党。越南正是依照该党的意图实现了经济制度的变迁。而朝鲜的情况则不同,主管经济的部门并非朝鲜劳动党,而是内阁。在朝鲜,同朝鲜劳动党相比,内阁的地位和威望是不高的。如果朝鲜经济制度变迁的主导部门由内阁转换成朝鲜劳动党,预计其范围将更广,速度将更快。

第二,从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容上看,越南的经济制度变迁初期主要注重于对内经济制度的变革,而对外开放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和90年代初期对外关系得到缓解之后才开始实施的。而朝鲜初期只强调有限度的对外开放,到了第四个转折点,才在国有经济部门谋求有限度的经济制度变革的意向。可见,围绕着经济制度变迁,越南在动机上比朝鲜更加明确,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得当,效应上更加明显。

第三,越南和朝鲜在经历了经济制度的变迁之后,均通过异质性制度的摩擦和对立,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只是朝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要素比市场经济制度的要素更多而已。朝鲜自1984年开始实行经济制度变迁至今已有30余年时间,但其原有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仍然强有力地抑制着市场经济制度的生根、培育和成长。而越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影响力则很弱,可称之为最快实现路径依赖变化的国家。

第四,从经济制度变化的形态上看,两国均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异质性制度间的摩擦和对立后,取得了螺旋式的发展。例如,越南于1982年12月制定了遏制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而朝鲜2005年以来就采取了旨在控制和缩小市场的措施等,这些例子无疑说明这两国在经济制度的变迁过程中遇到问题、困难甚至受到挫折的情况下,均经历了前进和后退、成功与失败,才取得不同程度的发展。在越南,越南共产党内部虽然有着改革势力和保守势力的对立纷争,但是通过双方势力的妥协和协商,越南共产党始终能够行之有效地主导并推进经济制度变迁。而朝鲜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显现出停滞不前、萎靡不振的态势,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变迁过程都是为了解决眼下迫在眉睫的经济困难,是通过改革势力和保守势力间的政策争执,并在说服朝鲜最高领导层的前提下得以实现的。

第五,从异质性制度间摩擦和对立的决策者之间的政策对立程度来看,越南的政策摩擦并不严重,这是因为越南的政治斗争规范为“政治上的胜者对政治上的败者采取宽容的态度,且使败者感到身份方面不至于受到巨大威胁”。[8](88)而朝鲜,从保守势力和改革势力间的力量对比看,改革势力的影响力远比保守势力弱,因此,即使这些弱小的改革势力向强大的保守势力发起挑战,也不至于发展成为政策上对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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