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国维美学思想的伦理维度

2019-09-10 07:22李宛玲
美与时代·下 2019年9期
关键词:美学思想王国维

摘  要:王国维不仅在美学上颇有建树,而且对伦理学也有研究,其翻译并撰写了不少伦理学论著。国内研究者往往侧重于关注王国维美学思想的超功利性,忽视了其美学思想的功利色彩。在其思想理论中,王国维看到了审美与伦理之间的相似性,认为美学之目的与伦理学之目的合而为一,试图以情感为中介通过审美感知的超功利性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借助美术中对生活之欲的描述来实现现实生活中个人欲望的解脱。同时,以美术来传达其对人生、生命价值意义的思考探寻,体现出其美学思想在伦理学上的价值意义。

关键词:王国维;美学思想;伦理维度

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留学日本期间,王国维接触并阅读了大量西方哲学、伦理著作。作为“中国近代伦理学史上睿智的先行者和开拓者”[1],王国维传译并撰写了较多的伦理学论著,主要有《论性》《释理》《伦理学》《西洋伦理学史要》《汉德之伦理学及宗教》等。从王国维的以上诸多论著与研究中,可以看出其对伦理学的关注,其伦理思想也引起学界的重视。与此同时,王国维还是公认的学贯中西的美学家,反观其美学思想,在某種程度上与伦理学也有着共通之处,其往往将美学问题放在伦理的维度进行讨论。

1901年自《教育世界》创刊以来王国维一直为其撰稿,《红楼梦评论》便最早刊登于此刊,此后才选入《静安文集》。《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集中探讨《红楼梦》伦理价值,提出“故美学上最终之目的,与伦理学上最终之目的合”[2]16的论断。西方从柏拉图的文艺社会功用说、贺拉斯的寓教于乐,到席勒的审美教育,中国从孔子的“诗教”,到近代蔡元培的美育实践,审美与伦理话题的讨论由来已久。王国维受到中外文化的熏陶,其在“审美解脱”之后,提出“审美救赎”,以审美感知方式的无利害作为手段,最终达到道德教化的功利作用,“以‘无用之用’构建富有现代人文主义气息的美学话语”[3]194,美学的目的与伦理学的目的具有一致性。我们可以进一步从伦理维度对王国维的美学思想进行研究考察。

一、 审美与道德

王国维任教于南通师范学校、江苏师范学堂期间,曾研究过康德、叔本华和尼采。康德强调美的无功利性、审美的超越性,美与道德无关,只涉及美的形式,只是单纯地对形式的观照而不是欲望的满足。王国维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康德的审美无功利性色彩,但是他并非将道德与审美看成是二元对立的两者,而是强调情感的作用,企图以审美感知的无功利性来净化个人情感,移风易俗,培养个人高尚纯粹的道德情感,达到伦理道德教化的功用目的。“王国维深研过康德,却不将审美与道德二分、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二分,而是跨越这些对立,突出情感的重要地位,最终将审美活动导向道德行为,使审美无利害性演变为审美功利主义思想的核心命题。”[3]198审美不再是简单的情感活动,而与道德相联系。在王国维的美学思想中,审美与道德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审美为手段最终到达伦理道德教化的目的。王国维在其“自述”中谈道,“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4],同时又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位置》提道:“美之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虽物之美者,有时亦足供吾人之利用,但人之视为美时,决不计及其可利用之点。”[5]114在王国维看来,美是无目的、纯粹的,正是因为这种纯粹与无目的性,所以美具有其独特的价值。王国维将普通的美分为壮美与优美,壮美与优美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体现为一种物与我的无利害关系,“其快乐存于使人忘物我之关系”[2]5。因为在审美的过程中,个人在忘我状态之中,摒弃了杂念欲望,从而获得了情感的愉悦。

在这种看似无用的功利性审美之后,其实蕴含着功利主义色彩。王国维批判世人治学以有用、无用来衡量其价值,排斥文学艺术等无用之学。在他看来,文学、艺术等具有“无用之用”,其美育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以审美为手段最终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的思想。“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2]4艺术之美,使人处于忘我的状态,这种无用之美,使得个人放下心中的欲念,情感得到升华与寄托,治疗情感的空虚,“然使有解文学之能力,爱文学之嗜好,则其所以慰空虚之苦痛,而防卑劣之嗜好者,其益固已多矣”[5]102。所以,王国维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功利主义美学,只是以审美感知的无功利性为手段,感化人心,使得个人安定平和,摒除杂念,最终达到道德教化目的。“盖人心之动,无不束缚于一己之利害。独美之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于高尚纯洁之域,此最纯粹之快乐也。”[5]2在审美之中培养高尚的节操与品格,使其符合社会的德,以审美为手段最终达到“无用之用”的效果。

(二)情感是沟通审美与道德的中介。王国维重视教育,并引入哲学来重构教育理念,提出“德育、美育、智育”的教育观,同时将“美育”与“德育”相联系,“无论美之与善,其位置孰为高下?而美育与德育之不可离,昭昭然矣”[5]6。美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王国维分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现状,认为美术为“无用”之学,文学艺术为“玩物丧志”之物,标榜治世之学为有用之学,对文学艺术进行抨击,忽视了文学、艺术教育,从而使国人精神混沌。“艺术的衰弱和道德的好坏是一一对应的。”[6]18艺术的真正价值在于它使人摆脱名利的追逐,使个人心灵得到净化,塑造个人品格。其中情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王国维分析国人情趣低下、精神涣散与堕落的根源,认为这些都是情感的弊病。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从情感上找原因,“此等感情上之疾病,固非干燥的科学与严肃的道德之所能疗也,感情上之疾病,非以感情治之不可”[5]101,而文学、艺术等美学活动恰恰就是通过情感净化心灵,最终塑造个人的高尚情操。“彼之著作,实为人类全体之喉舌,而读者于此得闻其悲欢啼笑之声,……夫然,始足以活动人心,而医其空虚的苦痛”[5]123,审美感知活动具有无功利性。在审美的过程中,个体处于忘我状态,去除各种欲望杂念,精神情感处于愉悦状态,最终达到净化,以审美无功利的手段,达到审美功利化的目的。

而道德教化也是讲究情感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教化也与情感相连,“夫声乐之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礼乐而民和睦”[6]100,诗乐以情感感化人心,从而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审美与道德的关联,是以情感为中介的,情感已不再是单纯的人体活动,而是一种审美活动,“美者,感情之理想”[5]1。在这种无功利性的审美活动中,经由情感机制,净化个人私欲,最终转化为更高的道德品格。在情感的作用中,人的欲念被去除,审美与道德被一同勾连起来。

二、 审美与欲望

伦理的另一个维度便是欲望。伦理学主张压抑个人欲望,通过禁欲,维护社会稳定。王国维受叔本华悲观主义哲学的影响,认为人痛苦的根源在于人的欲望,“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痛苦是也”[2]2。美学的价值就是使人从欲望之中解脱,这与伦理学的目的和价值是一致的。“其美学上之价值,即存乎此。然使无伦理学上之价值以继之,则其于美学上之价值,尚未可知也。”[2]17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就从《红楼梦》的悲剧出发,重点探讨了《红楼梦》在伦理学上的价值,强调《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取决于它在伦理学上的价值。于是,从美学悲剧与解脱之道两方面,来探讨王国维美学思想中审美伦理与欲望问题。

(一)悲剧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按照叔本华的悲剧理论,悲剧有三种,《红楼梦》的悲剧类型属于叔本华悲剧理论中提到的第三种悲剧,即“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2]14。在王国维看来,人生的苦痛是与人的欲望相联系的。作品中人物的苦痛、人物的命运悲剧,与其生活之欲不无联系,主要体现在宝琴、岫烟、李纨等的悲剧命运。与此同时,在王国维的美学文艺理论中,又进一步从具体人物悲剧命运的书写,上升为对世界人生更高伦理境界的思考。

悲剧具有洗涤、感化人心的伦理学作用。亚里士多德在《诗艺》中强调悲剧的社会功用,悲剧以怜悯与恐惧为媒介,使人望而生畏,洗净罪恶的思想与欲望,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之,殊如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故其目的,伦理学上之目的也”[2]16,由悲剧而产生的怜悯与恐惧,能够洗涤人的心灵,进一步达到伦理教化的作用。王国维也强调悲剧的社会教化功用。同时,他还发现悲剧艺术在美学意义上的伦理价值,具体体现在他对《红楼梦》的评论上,认为《红楼梦》的悲剧具有伦理学上的意义,并进一步分析了《红楼梦》的悲剧,揭示《红楼梦》的悲剧意味是“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故”[2]16。王国维的悲剧观与西方传统悲剧观不同,在西方传统悲剧的基础上,王国维进一步指出,悲剧揭示了人生的真相(这在下一节专门提到),同时又与欲望的解脱相联系,这种解脱具体表现为人物欲望的解脱,即男女之欲、生活之欲,与伦理学上的道德相关联,从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悲剧出发,在其爱情悲剧(男女欲望的解脱)中进一步彰显悲剧的伦理学意义与价值。

(二)解脱

王国维美学思想伦理维度的另一个角度是欲望,王国维所说的欲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之欲,二是男女之欲。欲望是生命痛苦的根源,美学的目的就是使人从欲望中解脱出来,实现审美救赎,最终指向道德伦理学的目的和路径。

王国维强调男女之欲是解脱的第一步,“人之意志于男女之欲,其发现也,为最著,故完全之贞操乃拒绝意志,即解脱之第一步也”[5]45。在《红楼梦评论》中,他指出宝玉的解脱,是从男女之欲中解脱的,男女之欲要强于饮食之欲,“前者无尽的,后者有限的也;前者形而上的,后者形而下的也”[2]8。《红楼梦》描述的恰恰是宝玉在欲望与痛苦之间的徘徊,最终得到解脱的过程,而宝玉与黛玉之间的爱情也被阐释为一种男女之欲,是自我欲望所造成的悲剧,甚至“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的爱情被描述成一种欲望,与其对宝钗、五儿的关系性质相同”[7],黛玉病死,宝玉出家为僧,了断尘世的欲望,最终得到了自我解脱。宝玉最终从男女之欲之中解脱,实现个人欲望的超脱,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伦理学所提出的禁欲即脱离男女之欲、性欲的目的要求,美学与伦理学的目的最终走向了一致。

除男女之欲外,还有生活之欲,这比男女之欲含有更为广泛的意义。在王国维看来,宝玉的解脱也在于其从生活之欲中的解脱,宝玉的“玉”字被王国维解读为“欲”,“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2]10。在王国维看来解脱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目睹别人的痛苦,第二种是发觉并经历自我生活之痛苦。第一种的解脱方法要难于第二种解脱方法是超常之解脱,是惜春、紫鹃等人的解脱方式,它超乎自然,是平和的、神明的,依托于宗教的解脱。第二种解脱方式则为常人之解脱,是自然的,人最初来到这个世界,不知生活的痛苦,后有生活之欲,所以经受生活的痛苦,领悟生命真谛,伴随着生活的苦痛,由自然之生到自然之死,这才是普通的解脱之道,也是宝玉的解脱。第二种解脱之道是悲感的、壮美的,同时也是文学与美学的,这是宝玉的悲剧,也是《红楼梦》的悲剧,是一种壮美,“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2]10。

文学艺术作品之所以描写生活之欲、男女之欲与人生苦痛,是因为在文学作品中描述的人生苦痛,可以启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揭示人生的解脱之道,远离生活之欲,个人心灵也得到了暂时的平和。解脱是伦理学上的最高理想,“要之,解脱之足以为伦理学上最高之理想与否,实存于解脱之可能与否”[2]22,伦理学上的解脱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体现。同时,在文学审美过程中,人脱离生活之欲,达到心静平和,达到了现实的解脱,最终实现审美救赎的目的,这也是美学在伦理学上的价值体现。

三、 审美与人生

在王国维的文艺美学观中,王国维将美学与人生关聯,“美术中以诗歌、戏剧、小说为其顶点”,以其目的在描写人生,在其看来文学艺术对个人人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试图用美术来解决人生问题,“美术之价值,对现在之世界人生而起者,非有绝对的价值也。其材料取诸人生,其理想亦视人生之缺陷逼仄,而趋于其反对之方面。如此之美术,唯于如此之世界、如此之人生中,始有价值耳”[2]19。对人生价值与意义的探讨,也是伦理学的一部分,也是王国维美学思想考察的一个维度。

王国维认为,生活是痛苦的,人生的痛苦来自于生活的欲望。王国维的这种悲观主义人生观,一方面来源于其自身坎坷的人生经历,另一方面,在于他受到叔本华悲观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人生是痛苦的,人在经历痛苦之后,方能认识到人生的本质,才能从痛苦中解脱。而这种解脱途径,主要有美术、出世和自杀三种,王国维更为推崇美术,主张在美术中实现审美救赎。在王国维看来,美可以消解人生的欲望,泯灭痛苦,从而进一步实现社会的安定平和,“然世终无可以除此利害之念,而泯人己之别者欤?将社会之罪恶,固不可以稍减,而人心之苦痛,遂长此终古欤?曰:有!所谓美者是已”[5]4。王国维的美学肩负着人生的重任,审美不再是超功利性的,“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2]10。

另外,在王国维的美学思想中,他提出“境界说”。“王国维所指‘境界’是‘生命福祉的境界’,是生命活动对美好理想的追求在现实世界中不得实现转而寻求艺术寄托的体现。”[8]王国维的“境界说”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对人生境界的思考。在王国维看来,无欲无求的人生状态恰恰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审美与人生相互联系,将无用的美学放入现实的人生中,使其美学思想倾注了现实主义功利色彩。在这种对人生的思考中,审美不再是简单、纯粹的人体活动,而是肩负起现实人生的重任。审美中对人生问题的探寻,最终和伦理学走向了一致。伦理学在一定程度上也蕴含着对个人人生价值意义的追寻。

四、结语

王国维看到了美学和伦理学的一致性,发现美学的伦理价值意义,试图以审美的无功利性达到审美超功利性的目的,在审美过程中净化个人情感,去除个人私欲,培养高尚情操,实现道德伦理教化。同时,在王国维看来生活之苦痛,来源于生活之欲,美术为个人从生活之痛苦与生活之欲中的解脱提供了途径,由悲剧产生的悲悯情绪对个人情感起到净化作用,而悲剧所呈现的出世解脱之道,对个人远离生活之欲具有启示警醒作用。最后,王国维提出美术的目的是描写人生,美学无用的背后是其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对人生的思考。于是,美学之目的与伦理学之目的合而为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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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刚强,编.王国维美论文选[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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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强,陈琳.境界:生命福祉的理想追求——王国维“境界”说的人生意义维度[J].语文学刊,2009(21):11-12.

作者简介:李宛玲,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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