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钱的官司该不该打?

2019-09-10 07:22
作文周刊·高二读写版 2019年22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维权权益

【文题呈现】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因在超市购物结账时,被超市按照“四舍五入”的做法少找了四分钱,西安市民肖先生將涉事超市起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仅仅因为“少找了四分钱”,便将超市告上法院,如此为区区“四分钱”而打官司的做法,是否太过“斤斤计较”“小题大做”?网民对此各说不一。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思路导航】

这是一则时事类的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要围绕核心事件,即“肖先生为四分钱打官司”来审题立意。为此,你可从支持的角度进行议论,也可从不支持的角度进行分析。从支持的角度入手,可从以下角度展开:(1)四分钱并不是小事,像这种不找零的行为,它不仅是一种不法行为,而且是一种非法获利的行为。(2)权利本身没有大小之分,每一个看似很小的权利都代表了个体的价值与尊严。(3)从小的方面说,体现了消费者积极维权的法律意识。从大的方面说,也能警示市场主体、所有人充分认识、尊重并自觉维护包括消费者权利在内的所有合法权利,树立起尊重和保护权利的良好意识。(4)虽然对消费者而言,分币零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肖先生因四分钱起诉超市,可以唤醒经营者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保护意识。

假如从不支持的角度进行议论,可从以下角度展开:面对角币、分币之类的找零需要,“四舍五入”长期以来是许多商家普遍奉行的做法。商家这么做,也有不得已的原因,现在市面上分币确实难得一见。“四舍五入”的做法,省去双方许多麻烦,大多数消费者也并不计较。

【佳作一】

不计较?计较!

安梓涵

因结账时超市少找了四分钱而将其告上法庭,这样“斤斤计较”之事,恐怕是被肖先生做得“前无古人”了。而肖先生为的仅仅是那“四分钱”吗?我想不是。

或许,人们身上都或多或少沾染了社会习气,“随大流”“中国式过马路”“四舍五入”等等,屡见不鲜,而这次惹来众议的便是这“四舍五入”。最初“四舍五入”的实行,应该是为了便利,却不料引来了麻烦。一定有人会说肖先生斤斤计较、小题大做,更会劝他“放宽心,何必计较”。可是,放宽心,凭什么?就因为现在社会提倡宽容,提倡礼让,所以肖先生不应为这“区区四分钱”大动干戈?这分明是道德绑架!打官司要花钱,路人皆知,而这“四分钱”与打官司花的钱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肖先生起诉,又怎可能是为了钱?

我想,肖先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权,是为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享有的合法权益。从这方面来看,这起官司即使再小也必须视其为大。而作为一个爱惜自己羽翼、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做出这般事,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妥。这件事表面上看是为了四分钱,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权益,是为维护法律。而当地法院的做法也确实给力,不仅没有对此嗤之以鼻,反倒是很快地就受理此案。如此种种,不正是把当今社会对法律的重视以及公民对自身权益的珍视诠释得恰到好处吗?都说商人重利,其实哪有人不重利?对自身利益的重视本来就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一种对“人”的尊重。

少钱为小,失重为大。人之所以被称为人,不就是因为其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人格吗?既然如此,即便是为了脸面,也不可能因发现少找了四分钱便将其起诉,其间定少不了私下的协商,而在调解过程中,收银员“照本宣科”地“四舍五入”,极有可能是点燃“肖先生起诉”的导火线。投诉,不是图钱,肖先生看中的还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同时也代表着对人的尊重。超市的自作主张,看起来是人们对潜规则的习惯,实质上却是不问顾客意见、不尊重顾客尊严的无礼行为。在当今社会,尤其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对人身的尊重,对人格的尊重。这种对人人格的不尊重的做法,凭什么一定要让人忍让?

“计较”与“不计较”远不只一字之差,“斤斤计较般的维权”也绝不能因肖先生的“前无古人”,便“后无来者”!

【作者系河北省辛集中学587班学生】

点评

本文角度独特,构思巧妙。题目“不计较?计较!”形象而生动,既照应了作文材料,又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文章通过自己对社会习气、自身权益以及独立人格的认识,表达了自己对肖先生做法的赞赏之情,显示出作者的独特构思。

【佳作二】

消费与权益

武怡娇

肖先生因在超市购物时“四舍五入”少找了四分钱而将超市告上了法院。在我看来,四分钱虽然可以“四舍五入”,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是不可舍弃的。

提高维权意识,维护消费权益。在很多人看来,四分钱太少,不值得为此打官司,却不知正是由于这种意识的淡薄,使得自己的权益在不知不觉中丢失。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受到法律保护,依法具有财产权,而超市的行为无疑是对我们财产权的藐视。对此,我们应该明确权益所在,提高维权意识。正是由于目前有很多人不够清楚权益的含义,造成权益丢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设想一下,假若人人不知权,又谈何维权?四分钱事件应是一次警钟,敲响人们心中对权益的重视。权益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不得因任何外在条件而改变。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提高维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告诫警醒商家,维护消费权益。在消费过程中,消费欺瞒、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大多是由于商家在从中作梗,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四舍五入”是生活中常见的规则,是将消费中的边角舍去,这项规则已经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但大多数人却不知这项规则其实早已侵犯了人们的消费权益,而对商家却是百利而无一害。假如将消费中的边角舍去,超市为什么要用分来标价?国家为什么还要设立这个货币单位?既然这个货币单位仍旧存在,我们就要将其重视应用起来。四分钱事件应是一个警示牌,告诫商家,警醒商家,提高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重视法律保障,维护消费权益。法律是维护人们权益的重要武器,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使人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并没有将法律运用于实际,这其中我想有一个原因就是对司法机构的不信任。而仅仅因为少找了四分钱,肖先生选择将超市告上法庭,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而法院的受理,也给了消费者希望与信心。四分钱事件提醒我们: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法律视作我们最坚强的后盾。

四分钱不仅是钱,更是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在生活中,面对权益的丢失,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河北省辛集中学587班学生】

点评

本文入题快,不拖泥带水,从“消费者的权益却是不可舍弃”的观点切入,观点清晰。文章主体的论述从自身、商家及法律角度层层深入,纵横捭阖,文气贯通,颇有气派。文章还正反对比论证,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明快,构篇灵动,富有韵味。

【佳作三】

你,不必這样做!

石梦雅

肖先生,你认为超市少找给你四分钱是在欺瞒消费者,因此你想以打官司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做。

你不必为了区区四分钱而生气。因为超市采用的是“四舍五入”法,也就是说,有时候你可能多付了几分钱,但有时候你也可能少掏了几分钱。从概率的角度讲,你其实并不会亏损多少。况且你支付的是现金,而分币在现在的市场上已很少流通,你要超市去哪里找那四分钱的分币?我们应该体谅超市,理解包容超市因找钱不便而“四舍五入”。大海包容百川,才能如此广博;天空包容群星,才能如此璀璨;宇宙包容万物,才能如此浩瀚……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几分钱几乎什么都买不到,而你又何必计较呢?

你不必为了一件小事而打官司。仅仅为了四分钱,却要上诉法庭,付出比它大得多的代价,值得吗?除了打官司以外,你其实可以有更多更好的办法。比如,你可以去找超市负责人协商,讨论如何解决;你也可以找有关部门调解,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和和气气地解决它,总比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要好吧?蔺相如没有因廉颇对他的诋讽而与他处处作对,反而巧妙地避开了廉颇的锋芒,最终换来廉颇“负荆请罪”的真诚忏悔。四分钱并不多,你不必弄到打官司的地步。你认为超市的态度不好,你是否尝试过用好的态度去和解呢?试试吧,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你不必以归还四分钱为最终目的。你曾提到,你诉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超市归还你那少找的四分钱,而是要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可是每天在这所超市购物的人有很多,难道每一个消费者都要像你一样为几分钱将超市告上法庭吗?你可以将目光放得更长远些,试着与超市负责人协商,改变这种“四舍五入”的做法。况且,超市现在不也正在改进制度吗?消费者可以凭借积攒的小票,化零为整,去服务中心兑换少找的零钱。换一种方式解决,不也挺好吗?

其实,你可以尝试着,用一颗包容的心,以一种平和的态度,抱着利人利己的目的去看待这一问题,你就会发现,你,不必这样做。

【作者系河北省辛集中学586班学生】

点评

这篇文章运用第二人称,从包容心、打官司以及解决方式三个不同的层面,表达了对肖先生打官司行为的否定。文章娓娓道来,春风化雨,并不板着面孔说道理。行文如涓涓之水,和气顺畅地说理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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