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险与共享经济的碰撞

2019-09-10 03:12潘婧雯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23期
关键词:应对举措保险共享经济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共享经济热潮的推动使保险业再一次激起火花,本文在共享经济背景下,探索共享经济与保险结合的必要性,研究保险业面临的四大挑战,并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举措。共享经济环境下,保险业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在政府、保险公司与公众的共同努力下,创造时代成绩。

关键词:共享经济;保险;挑战;应对举措

一、保险与共享经济的碰撞

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作用于经济环境,使其发生巨大的经济变革。共享经济在“互联网+”、生态互联、万物互联、移动互联的基础上蓬勃发展,正在深度重塑我国的经济形态,以新的社会经济模式引发了商品服务消费变革;同时,共享经济也给保险业造就了新的发展条件,使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具活力。在国家大力支持共享经济发展的现状下,保险业与共享经济擦出令人炫目的火花,保险公司针对共享经济进行了险种的创新,如:为共享单车骑乘人员特别定制的骑乘险、为共享巴士特别定制的出行安全综合险等,新的险种投放市场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保险与共享经济的结合,将对两个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但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随着社会资本对共享商品的强力驱动,共享经济站在金融行业的风口,极易偏离社会的需求,为适应共享经济的发展,保险业未来更应当做出调整和革新。

二、保险参与共享经济的必要性

共享经济的本质是将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等资源进行整合,放到市场上供公众共同使用,便民、利民。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在享受共享商品提供便利的同时,亦使自己暴露在各种危险之下。

以共享单车为例,在《2017年7月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数据报告》中,使用中国共享单车的用户达到8879.3万人。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或直接接触到停靠的单车或使用过程中单车出现故障,例如刹车失灵、车座无法固定、脚蹬松滑等问题,这已然为安全出行埋下了隐患。《北京居民使用共享单车的调查》指出,有72.2%的受访者遇到过大小不一的共享单车损坏情况,这些看似无关痛痒的情况的出现极有可能引起嚴重的人身伤害。

保险业为了应对共享经济行业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产品自身维修等问题,已推出相关险种,并已被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及共享平台使用;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共享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实现了保险公司和共享经济的优势互补。仅从共享单车来看,市面上常见的合作有摩拜与众安保险联合,制定平台责任险;哈罗单车与保险科技公司海绵保联合,推出了专门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不仅如此,支付宝也为自身接入的六款共享单车与国泰产险进行合作。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亦推出了其他保险与共享商品进行对接,针对共享商品推出的保险主要是定制保险,为共享平台、共享商品的供给方与需求方及商品本身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保障。

保险可为共享经济领域的企业事前化解风险,有效地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也为保险行业创造了新的机遇。

三、共享经济下,保险业面临的挑战

(一)保险供给方存在盲目性

目前保险业的发展普遍存在盲目性,将保险行业的中心定位在保险公司,忽略了公众对于保险的特殊需求。

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人们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公众对于使用共享商品的同时自动投保的短期保险并不信服,也有不少企业和平台希望保险公司可以推出更加适合共享商品的专有保险,但就以上问题,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是以现有保险代替。虽然现有保险已涵盖工作和生活的两个方面,可以实现部分代替,但不同的保险其针对性不同,适合的人群也不尽相同,盲目代替可能会导致投保与理赔的不合理,使该款保险本身的销售受到冲击,流失客户,影响公司经营。

(二)对市场环境的把握和分析不足

中国部分保险公司在准备推出新型险种前,往往碍于资金的限制,在市场中投入极少的人力、物力进行市场需求调研,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难以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同时由于缺乏大数据基础,对保费的厘定产生代表性误差。

(三)少数保险供给方占领与共享商品合作的市场

几个大型保险公司已推出针对部分共享商品的相关保险,例如国泰产险、平安产险,此类保险已被公众普遍接受,购买率高。其他公司若再加以开发同类型的新型险种,受众面极可能受到限制,公司利益也将因此受到影响甚至是冲击,基于自身利益考量,部分保险公司选择跳过此种保险的开发。

(四)保险供求方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

针对共享商品的保险大多是以网络为媒介进行承保赔付,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及共享平台使用之间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保,保险公司也是通过网络承接保单,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不能面对面确认各自状态,信息的不对称必然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四、共享经济环境下保险业的应对举措

(一)避免盲目,加强保险服务质量管理

1.保险服务必须正确认识到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明确客户真实需求,坚持服务客户,实现客户的最大满意度。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产品创新的过程就是客户创造的过程,就是市场创造的过程。广泛听取客户意见,使产品更加贴合客户意志。

2.保险理赔应更加高效与快捷,理赔体现着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完善理赔与售后服务质量,有利于吸引客户,打造属于自己的企业信誉与口碑。

3.用技术手段完善风险控制,利用大数据做好风险分析,结合现代科技的远程系统进行线上对接,实时、高并发、高可用性自动为用户投保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客户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有效识别和风险控制。

(二)增强核心竞争力,培养人才

1.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根据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险公司应培养出一批对共享经济深入认识与研究的专业型人才,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为公司险种的推陈出新提出有效意见。

2.对在职员工进行周期性、多角度的专业培训,提高员工对经济发展的敏感度,增强对市场发展的预测能力,保证公司可以及时抓住经济发展态势变化,依据大量市场数据,及时对公司险种进行调整。

3.引进先进人才、留住内部人才,就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化薪酬制度,加大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整改力度,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增加公司福利、奖金,充分发挥其长效保障与激励的作用,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

4.将企业管理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实施重整,与国际专业前沿技术结合,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实施产品创新战略

1.以客户需求为前提,以市场数据为动力,通过科技驱动保险产品创新,其方式包括原创式创新、派生式创新、组合式创新,最大限度地服务客户,打造良好口碑,避免被市场淘汰。

2.紧跟国家政策、方针,专注研究国家的重点项目,以此为契机开展保险产品的战略性研究,丰富保险产品的受众面,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客户购买保险,买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承诺。如若保险公司没有良好的信用加持,轻则损失客户至公司破产,重则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国务院于2014年8月发布保险“国十条”,将“诚信规范”列为保险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之一;2018年保险业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信用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科技是手段,制度是保障。

2.政府应鼓励和要求媒体扩大“诚信”的宣传范围,在各阶层进行有效宣传,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加强法律宣传,使公众充分认识到恶意骗保将承担的道德后果和法律惩处,从源头减少客户恶意骗保的道德风险。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有效监管,保证保险公司的审核与理赔都有据可证、有法可依,避免保险公司投机取巧的行为。

4.政府应在社会各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保障机构、银行等)的帮助下,建立系统的、可共享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尽可能地将客户所有信息进行整合分类,将客户信息充分渗透到正义、合法的经济圈的各个角落。同时也将保险公司的信用信息、经营信息等告知大眾,实现真正的信息透明。

5.政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诚信法律体系,借助法律的强制力保障保险双方诚信相待。

(五)做好宣传改变认识误区

1.保险公司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自身利益出发,应主动、不定期地向公众宣传购买保险的益处,告知公众不能因为家庭富有、身体健康、专业技能强(如驾驶技能优秀)等而放弃购买保险,购买保险更为重要的是为自己、家庭提供了又一道保障,使公众真正的接受保险。

2.保险公司应从经营目的出发,借助媒体、网络等平台,向公众介绍自己的企业,形成口碑效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真正地将品牌做大、做强,提高公众对该企业的认可度。

3.政府应提高对保险公司及公众的福利补贴,避免企业因资金不够拒绝开发新险种,防止公众因资金不够拒绝进行必要的投保活动。

五、结语

保险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风险保障,与共享商品相结合保险已广泛运用到社会生活中,渐渐被社会各阶层认可,但其本身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就离不开保险行业、公众的努力与政府的扶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保险业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可做出时代成绩。

参考文献:

[1]王张弛.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及前景展望[J].现代商业,2017(25):170-171.

[2]庞璐.新常态下我国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fill),2016(12):190.

[3]程睿哲.共享经济时代下互联网保险的创新与案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9,586(2);111-112.

作者简介:

潘婧雯,山东财经大学,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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