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续贷过桥资金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9-09-10 03:12刘少华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23期
关键词:考核机制

摘要: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融资难题,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安徽省于2015年通过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设立续贷过桥资金,各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设立续贷过桥资金,对本地范围内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资金支持。各地按照“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原则,基本上于2015年10月底前正式运作。目前,各地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流程、机制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关键词:续货过桥资金管理;考核机制;财政资金效益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经过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安徽省庐江县自2015年6月设立续贷过桥资金,2015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87号)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区设立续贷过桥资金。目前,安徽省庐江县续贷过桥资金总规模4750万元,其中省市财政安排资金1750万元,县级配套3000万元,由庐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还贷过桥周转。

一、续贷过桥资金设立的意义

(一)含义

续贷过桥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市、县(区)配套,专业管理机构等参与,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短期过桥的资金。

(二)作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改善金融服务,2015年安徽省安排10亿元设立续贷过桥专项资金,以超调库款资金形式拨付到市,同时,各市、县(市、区)要按不低于2倍配套。这一惠企政策将有效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题,强化市场融资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庐江县续贷过桥资金业务开展情况

(一)提前谋划,制定管理办法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支持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经安徽省庐江县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庐江县中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了续贷过桥资金的使用原则、审批程序、组织管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内容,办法坚持“总额控制、部门审核、严格监管、及时回收、确保安全”的管理原则。

办法明确了续贷过桥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在全县范围基本面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比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按期还贷续贷需要提供短期垫资服务的中小微企业。

办法还对申请企业条件进行了明确,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承贷银行确认正在办理归还即将到期贷款手续,并已承诺予以续贷。

(二)统筹联动,健全会商机制

一是成立组织。安徽省庐江县及时成立了续贷过桥资金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续贷过桥资金专户管理。

二是明确流程。续贷过桥资金业务流程包括企业申请、镇(园区)初审、县经信等部门复审、领导小组审批、签约、发放、回收、存档等程序。

三是强化会商。续贷过桥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续贷过桥资金专户,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了协议,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事项,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特殊事项处理办法,全方位服务中小微企业。

(三)规范运作,稳步开展业务

一是坚持规范运作。庐江县续贷过桥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要求,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设续贷过桥资金专户,从续贷过桥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签约、发放、回收等各个环节实行规范化操作。

二是坚持快速运行。为保证续贷过桥资金的周转次数,惠及更多企业,庐江县规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使用续贷资金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并且要求承办机构实行限时办结制,主动与客户对接,缩短办理时间,力求高效、便捷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2018年底,累计办理续贷过桥资金521笔,金额220942万元,年周转达到15次以上,切实发挥了政府续贷过桥资金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回收管理。承贷银行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续贷;续贷后,承贷银行要及时将续贷过桥资金本金直接划回县担保公司续贷过桥资金专户。庐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对每笔续贷过桥资金实施专人跟踪管理,全过程实施监督,企业在承贷银行开设的企业还贷账户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承贷银行、企业三方共同监管,汇人续贷资金与企业归还贷款应同步操作、续贷放款与归还续贷资金应同步操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续贷过桥资金审批流程长

由于企业申请续贷过桥资金需经过所在镇(园区)初审,县经信委、财政局、金融办复审,县领导小组审批,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合同签订及放款,影响了企业在续贷办理过程中的时间点,极有可能造成贷款逾期。由于审批流程长,企业申请享受政府金融红利积极性不高。

(二)部分银行对续贷过桥资金政策不予支持

目前庐江县主要有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庐江惠民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庐江县支行支持续贷过桥资金业务,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不予支持。造成大量贷款过桥手续无法办理,增加了企业还贷压力和资金周转成本。

(三)续贷资金整体规模小,无法惠及更多企业

目前庐江县续贷过桥资金规模仅有4750万元,企业单笔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额度,极易造成续贷过桥资金专户资金不够,无法满足企业续贷过桥周转需要。

四、意见和建议

(一)积极争取省市县财政支持,壮大續贷过桥资金规模

全县2017年末短期贷款余额109.7亿元,续贷过桥资金规模至少应达8000万元,按年周转次数巧次计算,全年可周转额12亿元,可支持15亿元以上的贷款过桥业务,可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续贷还贷资金压力。

(二)加强对续贷过桥资金的全程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与承贷银行对接沟通,及时了解续贷相关信息,续贷过桥资金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作,承贷银行发现企业的账户、资金、贷款抵质押物等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三)不断完善续贷过桥资金的运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不断优化续贷过桥资金业务操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推行一站式受理,力争做到方便快捷,切实为符合条件企业按时还贷续贷及时提供资金周转服务,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惠及更多的企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会商工作力度,争取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续贷过桥资金业务

县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同县内未参与续贷过桥业务的金融机构开展会商,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续贷过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财务负担。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使用续贷过桥资金,并纳入地方政府对银行机构的考核。

(五)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续贷过桥资金回收管理

承贷银行需在巧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续贷,并及时将续贷过桥资金本金直接划回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续贷过桥资金专户。对续贷过桥资金超过约定期限未收回的,极易出现续贷、抵质押、放款环节等各种难以预测的原因,影响续贷过桥资金的回笼,形成资金安全隐患。对逾期未回收的,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责,多手段强化催收工作。并及时启动考核问责机制,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导致续贷过桥资金损失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作者简介:

刘少华,庐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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