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建设统筹研究

2019-10-26 07:36郝生凤车丽彬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9年10期
关键词:管廊号线管线

郝生凤,车丽彬,黄 俊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 武汉 430023)

0 引 言

综合管廊的建设一般随道路新建或改造整合实施,道路建设情况对综合管廊的可实施性有着决定性影响;轨道交通布置于城市交通走廊,轨道交通的客流集散依赖于道路交通系统;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管廊均属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宜同步建设。城市建设要面临轨道交通网、城市道路网、综合管廊网“三网”并织的挑战,地下空间建设不可逆,地上设施(地面道路、高架、轻轨)、地下设施(地铁、地下道路、地下管网)空间需统筹;多种项目建设,多种建设阶段并存,项目建设方案与时序需协调;道路开挖形势严峻,区域施工影响加剧,施工疏解方案需完善。

1 武汉市综合管廊发展概况

根据《武汉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1],结合武汉市城市发展特点、市政基础设施总体需求,构建“以城区间干线管廊为骨架、建设区支线管廊为主体、重要节点管廊为补充”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级综合管廊体系。以重点功能区、新城核心区为主形成综合管廊系统布局,中期(至2030年)规划综合管廊规模566.5 km。按照系统分区进行近期建设项目划分,近期综合管廊建设规模141.1 km,如图1所示。

图1 综合管廊分期建设规划图

目前综合管廊已建成7个项目,共21.84 km,分别为天河机场三期、武汉中央商务区、中法生态示范城启动段、东西湖区三店大道西段、木兰大道、黄陂区百泰街西段延伸工程、江夏区黄家湖大道等综合管廊。

2 武汉市轨道交通发展概况

2015年6月12日,《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2]。依据第三期轨道建设规划,按照“主城轨道成网,新城至少通车1条轨道线”目标,到2021年,将形成10条运营线路,总长400 km的形成覆盖武汉三镇、连通6个新城组团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使武汉由“地铁骨架时代”全面进入“地铁网络时代”。截至2018年底,武汉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为318 km,通车线路有9条,分别为轨道1号线、2号线、3号线一期、4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阳逻线、11号线东段一期,如图2所示。

图2 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示意图

3 武汉市城市道路发展概况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主城区道路网共规划3130 km,其中快速路300 km、主干路500 km、次干路530 km、支路1800 km。截至2018年6月,总规路网实现率69%,其中快速路85%、主干路85%、次干路92%、支路55%。

4 现状建设存在的问题

4.1 轨道建设、管线综合规划不同步,造成道路多次开挖

轨道建设时,需对施工范围内的管线临时迁改,待轨道建成后再回迁管线。回迁管线时遇到以下三种情况会造成道路多次开挖:

(1)按原标准回迁管线。与管线规划位置或者规划标准不一致时,需二次开挖道路。

(2)按照管线规划回迁。若前期方案未与轨道充分衔接,管线回迁的断面及浮土的深度无法落实。

(3)管线规划标准低。按管线规划回迁后,若管线规划标准低,后期新增管线、管线扩容、管线维修时,需再次开挖。

如轨道4号线施工时,汉阳大道多次“开膛破肚”:地铁站点建设时受施工场地狭小的影响,地下管线采取了临时迁改(强电、弱电、自来水、燃气、雨污水等),后期汉阳大道改造时,回迁至按规划确定的路由,但是由于地铁设计时未同步组织管线综合设计,导致地铁站点规划设计预留空间有限,地铁站点结构覆土深度及预留空间很难满足后续配套管线施工要求,造成后续管线路由分布难,路由调整较为频繁,不得不多次开挖道路。

4.2 道路、管线建设计划不同步,影响道路建设进展

一是《武汉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确定的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涉及在建或已立项的城市道路。因涉及综合管廊建设,道路项目投资主体、建设方案和项目总投资均会发生变更,这会影响在建项目进度,增加未建项目前期工作周期,从而影响完工时间。如轨道4号线一期工业四路站配套的工业四路,涉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项目建设滞后;轨道1号线径河延伸工程啤砖路站配套的三店大道,因涉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导致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发生变化,本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工期延长。

二是目前武汉市各种管线的铺设方式多以直埋方式置于地下,且各管线建设单位各自为政,施工时序不一致,在扩建、改造、维修管线时经常需要破坏路面或绿化,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的现象十分严重,给交通出行造成不便,社会负面影响大。

4.3 轨道线路、干道改造完工时间不同步,影响部分站点运营

轨道线路一般采用地下或者高架的方式沿城市道路敷设,建设周期长,与途径计划建设的交通干道存在共用工作断面的情况,轨道沿线干道改造完工时间受轨道占用施工断面、征地拆迁等影响,一般晚于轨道通车时间,无法同步提供站点集散所需的各种交通设施(如无缝衔接的公交、连续的慢行设施),后续道路施工还会影响站点周边通行环境。如轨道4号线二期与汉阳大道,4号线二期于2014年底通车运营,汉阳大道于2016年底主体改造完成,汉阳大道施工期间,4号线二期沿线站点通行环境差;如轨道6号线一期与鹦鹉大道、香港路改造,6号线一期于2016年底通车运营,香港路改造、鹦鹉大道2017年仍在建设。

5 建设统筹方案

5.1 基本原则

工程方案与施工方案:

(1)综合管廊线路尽量避让已建成地铁线路的站点。

(2)当综合管廊与轨道区间相交或共线设置时,区间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宜小于地铁区间外轮廓直径。

(3)当综合管廊与轨道站点共线设置,合建时站点与管廊无安全距离;分开建设时不应进入站点控制范围线。

(4)综合管廊横穿车站一般不具可行性,如图3所示。

图3 轨道与综合管廊断面布置示意图

工期:综合管廊宜先于地铁线路建成或与地铁线路同步建设,避免后施工对地铁产生不利影响;如后施工,综合管廊方案需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对地铁运营产生影响,同时需征求地铁设计与运营单位意见。

5.2 统筹内容

根据《武汉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近期与中期项目安排,共有30个管廊项目与轨道共线或相交(见图4)。

图4 轨道与综合管廊项目分布图

综合管廊的建设一般随道路新建或改造整合实施,道路建设情况对综合管廊的可实施性有着决定性影响。结合轨道工程项目进展、综合管廊所在道路建设情况,需调整相关管廊项目的规划线位、工程方案、施工方案、工期等。

5.2.1 调整综合管廊规划线位(15项)

因轨道线路(站点)已通车或已开工,且综合管廊项目所在道路已建成,将导致综合管廊项目无法按现有规划方案实施,见表1。

表1 需调整规划线位的综合管廊项目

5.2.2 调整综合管廊工程方案与施工方案(5项)

轨道线路(站点)已开工,而综合管廊项目工程方案与施工方案在采取相应调整措施(比如平面布局于轨道安全距离之外)后,可具备实施条件,见表2。

表2 需调整工程方案与施工方案的综合管廊项目

5.2.3 调整时序安排,提前建设(10项)

轨道线路建设计划安排早于综合管廊项目或综合管廊项目所在道路,综合管廊项目实施方案尚未开展研究,如果不及早对接,将会导致综合管廊项目将来难以实施,见表3。

表3 需调整建设时序的综合管廊项目

5.3 轨道与重大道路项目

根据上一轮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存在的问题,结合“十三五”的建设安排与轨道交通建设安排,与该轮建设规划线路相互影响较大的工程有三项:武昌大道快速化改造、水果湖隧道复线、和平大道南延,见表4。

表4 轨道与重大道路项目统筹

5.3.1武昌大道快速化改造

武昌大道为既有道路改造,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方式建设,该项目工期晚于纸坊线,在武昌大道改造施工及开通期间对隧道结构产生的荷载、工程桩及地基加固施工与隧道结构净距需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武昌大道施工前,具体施工方案需征求地铁设计与建设部门意见。

5.3.2 水果湖隧道复线

隧道线位与轨道8号线二期、11号线东段二期线位局部位置相交。水果湖隧道北段进出口与8号线二期省博物馆站—中南医院站盾构区间上下叠交(进出口位于区间隧道上方),楚汉路匝道与中南医院站—水果湖站盾构区间上下叠交。为保证地铁隧道结构及匝道结构安全,两处进出口施工需在地铁隧道施工前完成;若在地铁隧道后施工,建议优化匝道方案,避开地铁隧道范围。水果湖隧道与11号线东段二期主要需加强相交位置的工程方案统筹,明确隧道安全间距与安全覆土厚度。

5.3.3 和平大道南延

和平大道南延(中山路—张之洞路)长约3 km,道路隧道在中山路北侧入地,以单洞双层隧道形式下穿武昌古城和蛇山,过彭刘杨路路口出地面。道路隧道与轨道5号线昙华林站、司门口站、彭刘杨站及昙司区间、司彭区间共通道平行设置,且其南侧敞口段平面局部与轨道交通复兴路站—彭刘杨路站区间隧道相交。鉴于和平大道道路隧道工程滞后于5号线建设,道路隧道建设方应制定对轨道交通工程保护的专项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必要情况下提前采取适当必要的保护措施。

根据以上统筹建设方案,建设项目分布总图如图5所示。

图5 建设项目分布总图

6 相关建议

6.1 加强规划衔接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3],在规划方案阶段,充分考虑近期轨道工程、重大道路项目、综合管廊的建设需求。

(1)规划编制阶段就考虑轨道交通工程与重大道路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加强衔接,优化工程方案、施工方案与工期,保证工程方案的可实施性,保障工程的建设进度,降低工程施工的社会影响。

(2)编制《城市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各管线未来建设标准、建设位置等,以确保地铁建设时可统筹安排管线建设。与地铁共线的管线,加强前期方案衔接,在地铁建成后,一次性回迁到规划位置,按照规划容量建设到位;与地铁相交的管线尽可能早于地铁建成。

6.2 建立工程协调机制

协调一致、同步推进是保证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最根本举措。建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建设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协调统筹机制,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以最优方案、最大力度、最小动静达到最佳效果。统筹协调项目全周期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实现从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核准、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动态管理、协调推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7 结 语

武汉市正处于“三旧”改造、重点功能区大规模建设期,“三旧”改造和重点功能区将作为全市重点建设工作推进。同时伴随着2018年底《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武汉轨道交通将迎来新一轮建设高峰。与轨道交通建设、城市更新改造等城市建设相结合,同步实施综合管廊,有利于地下空间的高效利用,有利于减少施工期对社会、道路交通的影响,将为综合管廊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建设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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