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违规事件屡禁不止现象的思考

2019-11-26 00:45徐起麟
体育科技 2019年6期
关键词:兴奋剂违规运动员

王 聪 徐起麟 李 媛 张 瑜

兴奋剂违规事件屡禁不止现象的思考

王 聪 徐起麟 李 媛 张 瑜

(河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河北 石家庄 050011)

对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的心理动机、日常运动补剂使用情况以及如何看待运动和兴奋剂的关系等进行系统调查,分析列出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的个人、社会及政策原因,提出有效防止兴奋剂的使用,除依靠检查和处罚,还要多渠道明确兴奋剂的健康风险及不断更新的禁用清单等相关知识,关注运动员心理状态,在降低体育活动趋向商业化上做出努力。

兴奋剂违规;兴奋剂检查;处罚

现阶段职业运动员和业余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虽然现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启用更先进的兴奋剂检测手段以及对兴奋剂违规事件提出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甚至有些国家把兴奋剂违规列入刑法处罚范围,以打击体育运动中的药物使用运动员和反兴奋剂机构之间不断上演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使新药和掩盖策略与改进的检测方法和更多的检测相对抗,这使得准确量化兴奋剂滥用变得困难,尽管审查力度加大,这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早在一个多世纪前,人们就开始在一些比赛中使用可以提高运动表现的药物,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兴奋剂的应用才越来越受关注,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体育运动的快速商业化进一步加剧了这一行为愈演愈烈,甚至颇有商业化的趋势。比较著名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职业自行车成为了一项商业化的全球性运动,而有关使用兴奋剂的指控不时浮出水面[1]。在1998年环法自行车赛之前,公众和媒体对职业自行车运动员服用兴奋剂问题的关注可以说一直相对较低,直到海关官员发现Festina的车队持有大量合成代谢类固醇、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和生长激素(GH)后,法国警方对其进行了调查。Festina团队的一些成员,包括队医在内,都被判犯有非法贩运药品和使用违禁物质的罪行。加上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出现的兴奋剂指控,Festina危机导致国际奥委会成立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以打击体育运动中的兴奋剂使用。还有近些年,包括兰斯•阿姆斯特朗、巴里•邦兹和玛丽昂•琼斯在内的众多知名运动员都被查出服用了兴奋剂。

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成立,特别是2004年第一部《世界反兴奋剂法》(WADA 2003)的实施,标志着世界范围内反兴奋剂规则标准化进程的开始。其为600多个体育组织(包括业余和职业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工作提供了一个中央管理架构,不断更新禁用药物名单,并资助反兴奋剂实验室检测的科学研究。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披露,根据对2000多名运动员的调查,2011年世界锦标赛的运动员中估计有29%的人在过去一年服用过兴奋剂,2011年泛阿拉伯运动会的运动员中估计有45%的人在过去一年服用过兴奋剂[2]。从2003年到2011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检测样本的数量从15万增加到到25万。以此同时,他们报告阳性样本的百分比从1.6%上升到2%[3]。这表明,尽管被抓住的风险已大大增加,但单凭这一点并不是有效的威慑。另外各级业余运动员也在以惊人的速度滥用兴奋剂。在美国,290万至400万名业余运动员使用合成代谢雄激素类固醇(AAS),虽然这些运动员中的大多数是为了改善身体外观,但很多人是为了增强力量,以参加比赛或帮助恢复体能[4]。多达5%的10年级学生曾尝试过重组人类生长激素(rhGH),2001年,估计有280万名运动员使用了兴奋剂麻黄[5]。

目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美国反兴奋剂机构(United States Anti-Doping Agency)和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在限制违规兴奋剂方面所做的努力包括: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对违规使用兴奋剂相关人员惩罚以进行威慑以及开展反兴奋剂教育推广项目。作为对体育相关工作研究人员,本文通过了解职业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经历、日常运动补剂和其他物质的使用情况,以及他们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态度等,并查阅相关国内外文献总结出违规使用兴奋剂这一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提出兴奋剂工作除了检查和惩罚,还需要做些什么。

1 运动员以及运动辅助人员对兴奋剂造成的严重身体机能和精神状态影响认识不足

违规使用兴奋剂在运动领域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由于大多数卫生保健相关人员对其认识不足。以美国为例,滥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不恰当的运动补剂以及使用非法实验室生产的药物等都可能导致各个器官系统的副作用。然而调查发现运动队队医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兴奋剂的副作用、兴奋剂的预防或检测运动补剂的实验室资质缺乏足够的了解[6]。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哪些物质或是方法是被禁止的,为什么被禁止,以及在哪里可以获得确切的信息,许多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出了兴奋剂的处方。缺乏对有关兴奋剂的许多副作用的可靠信息,有部分原因是临床试验不允许进行,以确定与某些药物的超治疗剂量相关的不良事件,另一方面反兴奋剂机构未能明确以上这些信息。

国外就有调查发现,如果明确告知运动员兴奋剂的严重危害,约2/3的人会因为副作用的恐惧对特定的物质或方法不感兴趣,而仅仅少于1/3的运动员尽管担心副作用,还是表示了他们的兴趣。如果反兴奋剂组织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或没有重视教育运动员有关兴奋剂使用的风险和后果,那么可以理解的是,运动员和利益相关人员会认为,健康风险是一种没有说服力的迫使他们放弃使用兴奋剂的原因,仅仅惩罚措施或社会耻辱是主要原因,这可能是促进他们在兴奋剂上铤而走险的原因之一。

2 运动员提高成绩的动机以及运动员心智不成熟,容易受人诱导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将提高运动成绩能力的重要性列为禁止某些物质的主要理由之一,并对损害健康和对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表示关注。如哌醋甲酯和安非他明盐,目的是提高注意力、最终提高他们的运动成绩。没有处方的人服用和持有此类药物也是被禁止。

Monaghan[7]认为“提高成绩的药物应该被取缔,因为它们具有某些道德上令人讨厌的特征(它们是有害的,强制性的等等)。然而Savulescu[8]认为“提高成绩并不违背体育精神,这是体育精神,且体育界存在着一股提高运动员成绩的暗流。Hemphill[9]也认为,提高成绩的药物无论是用于康复还是提高成绩,实际上为运动员提供了一个更努力地在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机会。此外,多项心理社会和文化的研究得出运动员提高成绩的动机隐藏在体育实践和目标中。一些人将自己与使用运动补剂和其他物质与兴奋剂划清界限,并谴责这些做法不道德和令人反感。另一些人似乎对他人使用兴奋剂表示同情,因为他们的收入依赖于运动成绩,并将兴奋剂和他们自己的合法药物使用进行了比较。

国外有学者对在医学监督下允许运动员使用特定的兴奋剂时,优秀运动员可能会有怎样的反应[10]。代表40个运动项目的775名优秀运动员完成了一份基于网络的问卷调查,得出一个很值得思考的结果:58%的运动员表示对13种药物或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感兴趣。运动员对某一特定产品的兴趣与该产品提高运动员在特定运动项目中的表现水平的能力有关,并取决于性别和年龄以及运动项目的类型。23%的人表示对一种或多种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合成代谢雄激素(AAS)、输血和生长激素有兴趣。年龄较大的速度和力量型运动员对AAS的兴趣最高(41%,36岁),而技术型运动员对AAS的兴趣最低(<1%,16岁)

此外,很多运动员很小就离开父母进入到运动队这个大环境中,更有很多运动员尚未成年,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足,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或诱导,如滥用酒精、可卡因、大麻、处方药或WADA明令禁止的药物来提高运动成绩以得到某些物质或精神上的满足。还有在调查中发现有些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动机来自一些不法分子的诱导,可卡因、酒精或海洛因被用于即时的精神活性作用,如欣快感、精力增加和幸福感,甚至产生药物的依赖问题,这种在动机、结果和社会背景上都有其特殊性。

3 现代体育活动商业化导致兴奋剂违规愈演愈烈

《奥林匹克宪章》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关于体育精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总之它是健康向上,不服输的精神,它让每一个人都可以有无限的可能。固然争第一、拿金牌值得喝彩和赞美,但勇于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即使没有拿到金牌奖牌,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表扬。人们不仅要关注成绩及金牌运动员,更要关注每一个运动员的成长;不仅要为胜利喝彩,更要为每一次超越自我的拼搏精神点赞。

然而体育活动的过度商业化打破了这一美好,让体育运动本身丧失了健身竞技的主题,让运动和商业利益挂钩。虽然必须承认体育活动的商业化扩大了体育经费的来源渠道,有利于我国体育事业及相关产业的长久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弊端。最直接的例子就是一些运动员把高收入、高奖金作为运动和比赛的目的,甚至为了成绩背后的巨大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而社会和国家对那些默默付出的普通运动员后期的职业生涯和生活规划关注不够,甚至即使拿过成绩的运动员只要不能保持其高亢的运动状态就弃之不顾,这些都是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的重要原因。如国家和社会对这一问题未足够重视,不采取相关措施改善这个现状,兴奋剂的违规使用问题只能愈演愈烈。

4 运动员对当前兴奋剂检查存在不信任、不满或是尚存侥幸心理

研究表明,绝大多数优秀运动员支持体育运动中的兴奋剂检测,大多数人认为药物测试是一种威慑。有报告称,如果被发现违规使用兴奋剂并被禁止参加体育活动或给予严重处罚的几率很高,他们就不太可能考虑使用兴奋剂。相对而言,很少有运动员被发现违规使用兴奋剂或被选中进行兴奋剂检查,他们使用兴奋剂的几率更高[11]。此外,对接受过兴奋剂检查运动员的研究发现,有些运动员并不认为现有的检测系统可以真正起到威慑作用,或者他们认为不是所有的兴奋剂使用在检测中都能被检测到。此外运动员报告说,他们对反兴奋剂措施的有效性(如行踪申报系统)的信任度非常低,尤其是那些曾亲身经历过这些检查程序的运动员。这表明,一些运动员可能对兴奋剂检测系统的有效性缺乏信任。

此外,有关运动员如何服用兴奋剂的最新证据也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对于那些有能力向“兴奋剂医生”咨询的运动员来说,作弊是有可能的。多年来一直避免阳性检测结果,尽管经常进行检测,而且医生在协助这些病例中的运动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阿姆斯特朗病例、富恩特斯病例以及最近涉及吉特·莱茵德斯博士的病例)。此外,人们普遍认为,医生和药理学行业将永远领先于检测系统一步,接受调查的精英运动员中,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他们的运动中有些运动员使用了检测不到的药物或方法。

综上,笔者认为针对违规使用兴奋剂这一现象仅仅依靠侦查和惩罚是不够的。反兴奋剂组织应该对各类兴奋剂对身体和精神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扩大宣传,明确哪些物质和方法在哪些项目被完全禁止的以及为什么被禁止,对身体和精神会造成哪些危害,明确用药和兴奋剂阳性率的关系,哪些情况需要申请用药豁免,开通多个能给予运动员及相关人员提供药物使用情况咨询的路径,在公共宣传网站上明确列出可以服用的运动补剂及有资质的兴奋剂检测机构。不仅让专业运动员知晓其利弊,降低其侥幸心理,更给广大利益相关人员以警示,较少误服误用。

另外我国体育的“举国体制”是20世纪下半叶中国体育施行的一种特殊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其受益于社会市场经济,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但也要认识到目前我国国情“举国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各级运动队通过层层选材,七八岁的“好苗子”从小就被关在体校封闭训练,脱离家庭,与社会隔绝。虽然年纪轻轻就学会了自立,但也容易因为社会经验不足受坏人诱导;另外就是运动员退役和再就业难问题。很多运动员除了自己的项目外,几乎不具备正常的生活能力。他们在体育上的技能,也无法传授给社会。运动员退役后除了进入体校等单位外,几乎没有出路,但能进入体系内工作的运动员仅仅是凤毛麟角,这些都造成了运动员在兴奋剂使用方面铤而走险,为自己退役后的福利不惜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因此关注中国体育国情下运动员的现状和心理状态,从国家层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大众媒体对“唯金牌论英雄”的淡化,逐步给予大众真正体育精神的指导等等都不仅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举国体制”,赋予其新的内涵,更有利于运动员能真正为了梦想而战,为了挑战自我而战,为了和平和团结而战,为了任何积极向上的精神而战,更为解除其后顾之忧,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问题。

[1]Waddington I, Smith A. An introduction to drugs in sport: Addicted to winning [M]. USA and Canada: Routledge, 2009.

[2]Rohan T. Antidoping agency delays publication of research [N]. The New York Times. 2013-8-22.

[3]World Anti-doping Agency[Z].Laboratory Testing Figures2011.

[4]Pope H G, Kanayama, G, Athey A, Ryan E. The lifetime prevalence of anabolic-androgenic steroid use and dependence in Americans: Current best estimates.[J]. The American Journal on Addictions, 2014, 7-8(4): 371-377.

[5]Sjöqvist F, Garle M, Rane A. Use of doping agents, particularly anabolic steroids[J]. Lancet, 2008, 371: 1872–1882.

[6]Adam de H,. Safdar A. Combating performance enhancing drug abuse: Detectionand punishment are not enough [J] Performance Enhancement & Health, 2014, 3(1): 51–53.

[7]Monaghan L F. Vocabularies of motive for illicit steroid use among body-builders[J]. Social Science & Medicine, 55(5), 695-708.

[8]Savulescu J, Foddy B, Clayton M. Why we should allow performance enhancing drugs in sport[J]. British Journal of Sports Medicine, 2003, 38(6): 666-670.

[9]Hemphill D. Performance enhancement and drug control in sport: ethical considerations[J]. Sport in Society, 2009, 12(3): 313-326.

[10]Marie O. An (un) desirable trade of harms? How elite athletes might react to medically supervised ‘doping’ and their considerations of side-effects in this situation[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rug Policy, 2018, 55: 14-30.

[11]Overbye M, Wagner U. Between medical treatment and performance enhancement: An investigation of how elite athletes experience Therapeutic Use Exemption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rug Policy, 2013, 24(6): 579-588.

Reflections on the Phenomenon of Repeated Prohibition of Doping Violations

WANG Cong, etal.

(Hebei Sport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 Shijiazhuang 050011, Hebei, China)

王聪(1987—),硕士,主管康复治疗师,研究方向:运动康复和反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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