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秦诸子评《诗》引《诗》看经学奠基的自觉统一视野

2019-12-27 13:51
文化学刊 2019年11期
关键词:主客奠基诸子

杨 名

西周制礼作乐之后,经学的形成经历了孔子的删订和先秦诸子的评论与传承,从经学的官方意识形态性质看,这一过程是以“六经”为主的典籍其普遍价值与超越地位被挖掘论证并传承以及经学化、统一化的过程,是经学的奠基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诗》被诸子引用最为普遍,诸子引《诗》的同时也对《诗》本身加以评论。从文献记载来看,评《诗》与引《诗》无明显的先后之分,在逻辑上则形成一种同步互动关系,对经学化在主体认知、价值论证及传承形式上都产生着重要作用,使经学的奠基在自觉统一的视野下进行和完成。

一、先秦儒家评《诗》与引《诗》的同步互动

从先秦诸子评《诗》引《诗》的概况看,经学奠基当以儒家为主。儒家较重视《诗》自觉统一主客天人的普遍性价值,“思无邪”就在评价《诗》“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以至天道自然、人道抒发的中正品质同时进一步强调其在天人关系层面的统一初始与终极的领导性地位,孔子对弟子的赞赏也体现出对《诗》的普遍性价值的认可,至于“《雅》《颂》各得其所”和“《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则是孔子对《诗》自觉统一主客天人的普遍性价值的实际运用和生动体现。孔子引《诗》评《诗》不多,但必强调《诗》自觉统一主客天人的普遍价值之作用。

相对于孔子的直接评价,孟子评《诗》更侧重引用和解读的方式。引“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夷,好是懿德”是证明既认可《诗》能知道又持人性天生必然为善的主张,由此进一步说明“秉夷”“好是懿德”之必然和可能,“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则强调《诗》关于善的主体自觉和因时而变的内在精神传承,认为《诗》虽据先王却不受外在形式束缚而能以主体之本善合古往今来之善,于是孔子作《春秋》而其义窃取之。孟子这样解释在于其已把《诗》与道相联系,至于如何解决“不能尽其才”,孟子提出“反求诸己”并引“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与之应证,又以“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谁能执热,逝不以濯”设置客观价值标准,而“以意逆志”则愈能让人体会孟子对《诗》的主体自觉性与因时事而变的客观性相互统一本质之认可。徐复观说:“孟子引《诗》,一是作自己立说的证明,一是陈述历史事实,也是为了补足自己的某种观点。此种运用《诗》的方式,以后不断发展,到汉初《韩诗传》而达到高峰。”[1]孟子的引解式评价在《诗经》学史上具有开创性,如果说孔子评《诗》是与《诗》面对面地进行,那么孟子以引解颂其诗、读其书、知其人、论其世般地“尚友”,则与《诗》合二为一了。《荀子》引《诗》达83处,但引《诗》句评《诗》未见,这不仅因为荀子主张“隆礼义而杀诗书”“以时顺修”,更在于战国末期从文本至道体系统总结《诗》的必然性。“《诗》言是,其志也”(1)见《荀子·儒效》。在道层面比“思无邪”更明确《诗》统一主客天人的内涵,以圣人为“道之管”的视野对“六经”定位比“《雅》《颂》各得其所”更明确经学奠基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虽未引《诗》以评《诗》,却更见“善为《诗》者不说”(2)见《荀子·大略》。之真谛。从孔、孟、荀三人来看,先秦儒家强调《诗》主体自觉与客观本质相统一的普遍价值,在评《诗》引《诗》问题上体现出的同步互动关系对经学奠基产生着重要影响。

二、先秦其他诸子的评《诗》与引《诗》

道家对《诗》的态度冷漠,更多是不满儒家迂腐用经。“《诗》以道志”(3)见《庄子·天下》。,《诗》的领导、超越性地位仍为道家肯定,但六经在道家毕竟为先王陈迹,其超越性的实现当顺性而为、随时而变且勿固循之,故庄子有“养”“忘”。《诗》与心志相合,实现其超越性地位就不能拘泥于一心一形一事,养志亦当如此。庄子称赞曾子“曳縰而歌《商颂》”的合天地之举即因其“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4)见《庄子·让王》。,而《大宗师》子舆以子桑吟诗之声为怪也体现出庄子自然平和无私意的吟诗法。“养”“忘”是庄子实现《诗》超越性地位过程中主观之志与超越之道的自觉性统一之体现,仅“《诗》以道志”即体现出道家评《诗》引《诗》的同步互动及其对待经典的态度。

商鞅完全否定《诗》虽影响到韩非,但以《诗》《书》为陈旧教条的韩非仍常引之并予以解读,以“舜鼓五弦、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为治术最高之境,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应与守法事君一致。这些既是对经典客体性的肯定,又展示出其自觉能动作用,促进了《诗》经学化的成熟。相反,墨子“三表”中所本之上古经典虽有《诗》,肯定《诗》“必择所堪,必谨所堪”的客观影响,在引“投我以桃,报之以李”“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时也强调实现兼爱之理的自觉态度与方法,表现出借《诗》自觉统一“三才”的努力,但墨子引《诗》论证其天志观念以维护尚贤、尚同、兼爱、非攻等立场时却与之发生了极大冲突,最终因评价视野和立场的矛盾使经典未达到想要的效果。墨子这一不足无疑影响了其将《诗》由文本进一步上升至主客关系的讨论、解读和传承,恰恰体现出评《诗》引《诗》的同步互动对典籍经学化的意义。

三、从先秦诸子评《诗》引《诗》的同步互动看经学奠基的自觉统一视野

文本和师承是经学奠基的基本要素,文本的客观超越性与文本解读传承的主体自觉认知相互统一在经学奠基过程中具逻辑优先地位,“统一”也就有了主体自觉把握、客体内容与形式、客观时代趋势以及主客相互统一等多重含义,并在先秦诸子评《诗》引《诗》及其同步互动中有所体现。就儒家而言,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述而不作,荀子主张学始乎《诗》《书》,引“匪交匪舒,天子所予”强调师教礼法对经典学习必不可少,正如徐复观说的“孔子及其后学所奠定的是经学之实”[2],而经学有组织而具体化的形式从荀子开始[3],二人对经学奠基的开创性贡献都关乎其评《诗》引《诗》及其同步互动。“盖后儒治经学,咸随世俗之好尚为转移”[4],但终归于经学核心问题——“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的讨论,而这一讨论从经学奠基时期的“以意逆志”就已开始,至宋明仍被直接继承,孟子的引解式评《诗》可谓提供了《诗》长期的经学化主体认知动力及价值方向。先秦儒家评《诗》引《诗》的同步互动可以说基本定格了经学化的内容、形式、主体认知及其相互统一,对经学奠基无疑具有逻辑先在性意义。

除了强调《诗》统一主客天人的普遍价值,先秦典籍所涉内容及其传播的广泛让诸子们意识到统一的时代趋势,这种关注典籍的学术大气候为《诗》的整理提供了正向的环境,有助于形成顺应时代需要的自觉统一视野,明确对《诗》的评价、定位及引用。这种视野在《诗》的经学化过程中主要体现为诸子皆承认并强调《诗》的客观性内容和价值,“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给《诗》以具体的知识、记事媒介功能定位,基于此,《诗》可以兴观群怨、使“人无失辞”“下无遗善,上无过举”,即便尊天为知而不以为详察万物可做天子的墨子也强调“所染”“所堪”的影响,可见除了提出《诗》记载事物的客观功能外,诸子更倾向于此功能令主体性得以进一步发挥和体现的基础客体性质,于是主客体相互统一及作用通过《诗》得以实现,经学化的内涵与形式的奠基也就在评《诗》引《诗》及其同步互动过程中得以推动和基本完成。先秦诸子评《诗》在价值层面已上升至形而上的高度,又因所涉及的生产生活实践具体多样而主张不同的人对《诗》有不同的看法并产生不同的作用和效果,这种客观评《诗》方法的应用正是主体在《诗》的客体性基础上对其自觉认知与把握,体现出经学奠基过程中的自觉统一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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