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法务工作中的合同审查及风险范围

2020-02-25 06:19
法制与经济 2020年4期
关键词:法务法律人员

刘 明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 东莞523000)

现阶段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意味着整个社会经济进入理性发展期,对于企业来说提升对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发挥其对合同审查作用,可以明显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从而确保企业稳定发展,不断地超越自我实现更大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企业法务工作,应明确合同审查相关的风险范围以及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作处在动态发展状态,为企业提供持续的法律保护。

一、企业法务合同审查的主要对象和流程

企业法务工作作为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其同样需要遵从一定的规则,例如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明确审查的具体对象以及相应的流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会浪费时间以及企业的管理资源。

第一,合同审查对象自然是签署的合同,从合同分类上包括了内部合同即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务合同;外部合同即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当中和其他企业签订的商业合同。

第二,从审查合同流程上来看主要是:首先,对合同对象进行研究,包括其信用状况、资产水平、法律身份;其次,对谈判流程进行关注,主要是在谈判过程中观察对方的表现,把握对方心理;再次,是对起草合同内容予以把控,确保合同不含有违法条款以及有损企业的一些内容,审查合同如何成立以及是否成立,如何生效以及是否生效,有无效力待定或者无效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归属,彼此违约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并对其中存在争议的词句予以讨论,避免一些类似于还(hai)还(huan)的情况发生使得企业蒙受不明损失。在审查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是“法律后果”意识,这样才能使得法务人员建立风险意识,对每一环都认真核查,避免企业遭受损失。[1]

二、企业法务合同审查有关的风险范围

企业法务人员是企业的法律智囊,其可以为企业经营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资讯,同时还要对企业经济行为产生的所有合同予以审查,确保合同双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使得本企业利益不受侵害。更进一步说,企业法务人员是社会法务工作者中一员,只是其是随着法治社会来临,企业对法律事务管理产生需求以后诞生的一种行政职务。正因为如此,企业法务人员本身素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程序等都会给合同审查带来一定的风险。笔者认为,风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是内部风险;第二是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就是企业管理层面对法务工作中合同审查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例如合同管理系统建设风险、合同管理程序风险、本单位违约风险以及合同变更风险。外部风险就是本企业之外各种因素给予合同审查的风险,包括了法律风险、合同对方违约以及合同变更风险。

(一)合同管理系统建设风险

合同管理体系其实就是企业对于企业法务工作形成的严格制度,确保该行政岗位能够积极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资讯,能够针对内外合同形成积极的审查。企业法务工作制度不仅适用于法务人员,还适用于其他部门,以确保法务工作和企业方方面面融合,随时随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然而企业领导人的思想观念是很重要的,其可以影响企业方方面面,若是其不重视法务工作,就会导致企业对应的制度以及管理系统建设出现问题,而这些问题给法务人员合同审查带来影响。例如销售部门和市场代理签订合同,但是因为一直以来法务工作被边缘化,这份合同并没有经过法务人员的合同审查,结果可能就会产生合同纠纷。这种情况是因为客观存在的市场风险在内部管理缺失情况下,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二)合同管理程序风险

合同管理程序指的是一份合同从准备签署、签署过程、合同审查到合同归档等有着比较严格的流程。因为合同是约束当事人双方,涉及双方的利益,企业作为其中一方必须严格管理合同,一旦遗失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合同报批、合同生效以后的执行监督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有相应的程序来进行引导和约束。

(三)违约风险

合同签订是因为其对合同双方都有利益,否则合同难以成立。不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仍然会发生违约情况,即本单位违约和对方违约。违约有善意违约和恶意违约两种,两种又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法务人员需要在合同审查中充分考虑到企业和对方违约可能,特别要对对方恶意违约发生概率以及其违约内容予以分析,并能够积极地给出一些预防措施。

(四)变更风险

变更风险指的是合同变更给彼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若是合同签订就代表双方认可条款,对权利和义务没有异议。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双方都会因为经营状况、市场原因等导致材料或者服务供应不上,会对双方合作事宜产生影响,等同于损害了双方的利益。这样的变更风险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广泛存在,经常会导致施工时间延长、施工成本增加。因此减少变更风险就是维护企业利益,就是确保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

(五)法律风险

这方面的风险主要是国家法律方面立法、执法、司法等对企业形成的一些影响。例如,税法以及地方法律建设对企业研发、生产以及销售的影响等。换句话说是社会法律建设对企业法务工作的合同审查产生的风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法务人员没有积极地了解社会法律体系改变,对企业所涉及的法律没有进行了解以及更新,导致法务工作跟不上形势,增加了合同审查方面的风险。例如国家推出了营改增政策,该政策伴随着法规,若是法务人员不了解营改增的政策法规,就会导致企业相关合同不能有效合理地进行税务处理工作,对企业成本控制造成影响。

(六)法务从业者风险

法务从业者风险即企业法务人员本身对于合同审查带来的风险。主要有:第一,法务人员经验不足。有一部分企业不重视法务工作,聘用的都是刚毕业的法律系学生或者非法律专业的人员,这必然会给法务工作带来影响,导致企业不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务支持。第二,从业者道德问题。即法务人员是否能够在尊重法律基础上忠于企业。如果其本身存在道德建设问题,很容易利用职务之便以及企业对法律的认知不足而恶意诱导,使其签订不利于企业的合同,从而获取不当得利。[2]

三、针对现状,提升企业法务工作合同审查水平策略

(一)现阶段企业法务工作合同审查状况

目前国有企业都有对应的法律顾问团队,其都是行业内知名的专家,故此国有企业在合同审查方面都是非常严格认真的,国有企业签订的合同涉及国家财产,容不得半点疏漏。然而就算如此,在实际运营中也经常遭遇合同纠纷,由此可见合同审查是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对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非常精通。[3]另外,从合同纠纷主体来看,仍然以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居多,例如,企业的劳动合同纠纷、商业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主要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存在善意违约恶意违约之分)而导致的系列纠纷。合同违约属于民事纠纷,一般都是采取协商、调节、仲裁或诉讼来予以解决,但是无论怎么解决都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这便是合同违约带来的风险。而笔者认为,导致合同纠纷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法务人员在合同审查时没有以“法律后果”作为指导,风险意识太薄弱,才会导致本不该发生的纠纷却发生了。即现阶段企业法务工作合同审查被从业者风险、变更以及违约风险影响严重。后两者是合同一方没有办法之下产生相应行为,当然也不排除一方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恶意违约。

(二)提升企业法务工作合同审查水平的路径

正如前文所述,合同审查过程中需要法务人员有“风险意识”“法律后果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从合同有效性、合同平等性、合同具体性、合同完备性、合同规范性来详细审查合同,防疏堵漏避免风险。

1.合同合法性: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例如合同主体不具有国家批准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但是合同中却以法人身份出现,此时该合同就不合法。另外合同主体身份还直接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关,必须对其身份结合合同来进行断定,避免合同纠纷发生以后,对方不具有相应的能力,结果会让企业非常被动。另外就是对合同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核,若是代签合同则必须要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而且要对授权的范围和日期进行验证。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主要是合同内容是否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利益、公众利益、社会道德,是否存在非法目的等。

2.合同平等性:从权利义务规定可以体现合同双方地位是否平等。一般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应当基本相等,重要程度基本相似。

3.合同具体性:涉及的款项、日期、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需要非常具体,以便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约束。

4.合同完备性:合同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5.合同规范性:主要是对遣词造句、用字等进行审核,避免一些字句上的纠纷。

诚然,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积极负责的法务人员,即要从法务人员的思想上确保企业法务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权威性。笔者认为企业需要充分重视法务工作,给予相关人员良好待遇,提供动态学习环境,给予良好的晋升空间,这样才能使得其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4]另外,因为企业会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资源、资金,其也要对接各种合同,故此将法务工作延伸到财务部门,提升该部门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使得其对合同审查水平得以提升,是确保法务工作效率提升的关键一步,也是企业实现法治的关键一环。若是情况允许甚至可以调动全员学习合同审查,这样既可以让法务工作贯穿各个环节,也能使得各部门积极配合法务人员的合同审查工作。

四、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法务工作合同审查需要秉持一定的原则进行,同时也需要企业能够围绕合同审查建设相应的管理系统,确保法务工作能够链接企业各个环节为具体的经济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资讯,确保合同签订符合管理流程,这样才能从整体到个体确保合同产生的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之内。另外,有必要将法务工作对接会计部门,提升会计人员的合同审查水平,维护企业利益不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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