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影响

2020-02-28 04:43郭云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20年11期
关键词:财会人员财会筹划

◎郭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实施至今两年有余,施工企业的财会人员除了要及时适应新收入准则完成财务管理目标设定、工作理念上的转变外,还要立足于施工企业的各项业务,在工作中加以实践、调整,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完成会计核算、收入确认、合同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当然,施工企业也需要继续做好定期的业务培训,帮助财会人员加深对新收入准则的理解、运用,通过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独立性,会计核算精准性,更好的支持施工企业资金的最优化配置,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和发展的可持续。

一、新收入准则的修改内容

1.统一收入确认模式。

在原来的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的工程建造收入和一般业务收入使用了两套独立的收入确认模式。对于工程项目来说,根据其施工进度计算和确认收入;对于普通的商品,根据其控制权的变化进行收入确认。这种确认模式的弊端十分明显,除了会增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外,也有可能因为财务信息的分离,而影响到核算的精准性和信息的真实性。因此,在新修订方案将原来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中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吸纳进新收入准则中,重新建立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这样一来,施工企业的所有业务的收入确认,全部按照新收入准则采取统一标准,从而让财务信息可以更加全面、真实的表达施工企业的经营状况。

2.改变收入计量标准。

新收入准则改变了以往计量收入的模式,形成以合同双方商定的交易价格为主体,综合考虑可变对价、非现金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应支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新模式。其中,可变对价根据期望值或最大概率发生的金额确定,非现金对价则通过公允价值计算,重大融资成分根据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的应付金额进行计量,应支付客户的对价要根据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计算。

3.增加针对合同成本的规定。

在原来的会计准则下,甲乙双方在工程完结之后,根据合同约定事项一次性完成款项结算。但是由于许多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较大,很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在吸纳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中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之后,新收入准则增设了关于合同成本的条款。相比之前的合同成本规定,新收入准则在合同直接费用的基础上,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范,即明确规定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项目,制定合同成本资本化的标准,严格定义合同增量成本,要求预计增加成本能够收回时应进行资本化。此外,新收入准则还加强了对列报、衔接等环节的规定。

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影响

1.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行业内部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将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这样极有可能造成企业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长远发展,对自身和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在新收入准则中,通过在收入确认理念、细化建造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让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更加关注长期的发展,在设定财务管理目标时,除了要考虑自身的利益外,也必须尝试站在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对于企业自身来说,通过适当的让利,可以与上下游的合作对象建立起稳固的关系,这对于自身业务的开展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的提升有一定帮助。此外还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分配,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这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

2.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理念的影响。

现阶段,一些规模较大的施工企业出于业务运用方面的需要,往往设立了独立的财会岗位,保证了财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但是对于许多中小型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则会受到管理层的掣肘和干扰。为了避免此类影响,新收入准则中重点强调了财务管理的独立性,以此来保障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得到贯彻执行,会计核算过程不受到外界干扰。例如,在新准则中,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均有较为详尽的规定,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管理层干预财务管理的空间,同时,新准则中关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多地方有赖于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企业的很多收入必须根据财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才能够确认,这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财务人员的地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独立性。这样一来,财会人员才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专业角度出发,提高财务管理成效。

3.对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纳税筹划作为施工企业合理减轻税费支出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以后,无论是对于已经实行的纳税筹划方案,还是将要编制的纳税筹划方案,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新准则中,收入确认的条件及过程均与老准则之间存在较大变化,但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方法则暂时没有变化,这就带来了新的会税差异,给企业纳税筹划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例如,新准则要求“对价很可能收回”时才能确认收入,现假设客户受到意外因素影响,导致按合同规定应该在某一会计期末支付的款项不能及时支付,需要延迟一段时间才能支付。这时,按照新准则规定,企业暂时不能确认收入,需待未来客户重新具备了支付款项的能力时才确认为收入,但在该会计期末按照税法规定应该确认收入,进而履行纳税义务。这样,新的会税差异就产生了,企业在新准则下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该情况。施工企业如果在新收入准则施行后,未能依照新准则作出上述调整,就很有可能让原来的“合理避税”变成了“偷税漏税”,从而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

4.对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通过创新会计核算方法,也能够间接的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在原先的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往往只关注结果,而对于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并没有给予高度的关注。从实际工作上来看,如果会计信息失真,或是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当,都会对最终的核算结果产生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也会大打折扣。新收入准则将传统的交易形式由合同替代,将收入确认标准设置为控制权转移,按照合约规定的制约确认收入量,将报酬转移和风险作为一项指标,从而判断转移控制权的存在形式是否发生改变,有效避免企业在后续开展项目期间犯类似的错误,合理操控建造合同中工期进度的调节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数据信息的效率及质量。对于施工企业的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来说,能够参考这些高质量、高精度的会计核算信息,作出更加精准的决策,有助于施工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新会计准则下施工企业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策略

1.顺应改革趋势,转变财务管理的目标和理念。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驱使着企业在经营管理体制上进行系统的改革,增强各部门的业务执行能力和企业的部门监管能力。对于企业的财会人员来说,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受到了首当其冲的影响,除了要第一时间了解新收入准则的具体内容外,还需要紧跟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岗位要求,在具体的工作上进行适应性调整。例如,在财务管理理念上,应当更加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对于前者,可以通过延迟收入确认时间的方式,实现合理的避税,从而减少施工企业的税费支出,达到维护经济效益的目的;对于后者,则需要加强投融资监管,优化资金配置等方式,降低财务风险,通过规避损失的方式,间接的为施工企业创造价值。在财务管理的目标上,也要秉持着“合作共赢”的理念,实现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小目标”向相关利益方互利互惠的“大目标”上转变,这样才能实现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现行的纳税筹划体系。

从纳税筹划的作用机理上来看,除了通过申请获得政府部门提供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外,主要是利用现行税法制度、财会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模糊地带,帮助企业达到节税、避税的目的。而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填补了以往制度中存在的不足,部分条款也更加细化,这就让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进一步压缩,财会人员也必须依照新收入准则,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该方案合法、可行。鉴于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财会工作和纳税筹划工作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企业方面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纳税筹划小组,结合施工企业的运营特点和业务需求,建立健全纳税筹划体系。例如,根据新收入准则的变动,需要将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记录等内容进行责任限定,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的方式,进一步增强纳税筹划的精准度,保证纳税筹划工作开展中,实现节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统筹兼顾。

3.重视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新收入准则正式执行之后,会计核算加入了许多新的要素和规则,这要求财务人员既要充分理解新收入准则,又要熟练掌握企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惯例,在实务操作中对合同价格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新收入准则推行之后,就必须组织开展专项的学习活动,通过聘请专家、讲师进行授课的方式,让施工企业的财会人员对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根据专家的逐条解读,了解到新收入准则对自身工作产生的影响,在学习过程中逐渐适应新的财务管理要求,掌握新的会计核算方法,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另外,施工企业还应当落实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监督与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明确财会人员对新收入准则还有哪些不了解的地方,通过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实现专业技能的提升,也为施工企业财会工作开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4.严格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之后,施工项目合同中有关要素,诸如施工合同的签订模式、合同条款、对于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确定及相关单价的确认方式等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在全面分析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合同签订及实施带来的影响之后,对公司项目合同需要进行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对于施工项目合同要素需要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重新确定,比如对单项履约义务的确定、合同总造价的确定等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较大的条款内容要进行全面的审定和梳理;合同签订的模式要进行重新确定。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财会人员应当重点核对其中的每一项条款,检查是否与新收入准则产生冲突。对于存在冲突的,应当及时协调对方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调整,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合同内容的合法化,更好的发挥合同的法律效力,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5.依托信息技术提高财会管理能力。

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施工企业也相继引进了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也必须与时俱进的进行创新。施工企业一方面要保持与软件开发商的联系,定期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升级,与开发商协调在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中,按照新收入准则的内容变动增加“核算方式”、“收入分配”等功能,既可以减轻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压力,又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进行财务数据分析,以及更加精确的完成会计核算。例如,引进ERP 系统有助于加速实现业务、财务的融合,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可以动态掌握各类物资的采购费用、监管施工中的预算执行情况,对防范财务风险有明显的帮助。根据新收入准则,需要财会人员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合同的分析,利用ERP 系统也可以实现对合同中各项条款履行情况进行实施的监督、反馈,有助于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结语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各个行业的财会工作都产生了深刻而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关于合同成本、计量标准、确认模式等方面的调整,迫切要求施工企业对现行的会计核算方式、财务管理制度作出适应性的调整,才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自身的经济效益,规避财务和法律风险。对于施工企业的财会人员来说,除了要第一时间熟悉新收入准则的变动以及对财会工作产生的多方面影响外,还应当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包括转变财务管理理念、掌握新的会计核算方法,提高对ERP 等信息系统的运用水平,以及重点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等,在新收入准则下确保财会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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