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人大建设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2020-02-28 04:58
江淮法治 2020年19期
关键词:乡镇代表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可以说,人大实际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改进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执行力,使之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动力。

一、发挥好政治优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县级人大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一)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这一定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党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推进各项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抓大事、议重点”,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程序,建立协调机制,跟踪督促检查,增强人大决议决定的权威性。二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组织意图,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三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党的决策部署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工作,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推动落地生效。

二、发挥好监督职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对于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规范行使权力、高效履职尽责,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拓展监督内涵。一是丰富监督内容。要建立科学民主的监督议题收集渠道,充实监督内容,保证人大监督“不缺位”。二是延伸监督链条。要更新监督理念,在加强事后监督的同时,积极前移监督关口,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转变。三是探索任后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监督有机统一,在遵守法律精神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工作评议、履职报告、代表评议等方式,健全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有机统一的任后监督机制。

(二)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当好民生“守护者”。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心声,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进行连续的跟踪监督,精准发力,解决实际问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持续关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工作,推动民生大环境持续改善。二是看紧政府“钱袋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职能的要求,对预算实行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实质性监督。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推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三是打造法治建设“高速路”。要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以维护宪法权威为核心,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维护法制统一为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扩大人民参与为前提,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以促进法律实施为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以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为要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

(三)完善监督方式。一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要以提高审议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一系列工作。二是开展工作评议。拓展人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监督的刚性。三是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满意度测评”制度。

三、发挥好代表作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需要尊重民意,发动群众参与。县人大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广泛集中民智、凝聚各方力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增强治理的人民性。一是强化服务保障。重点解决好代表履职的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问题。二是深化联系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活动。三是增强联系实效。建立代表联系群众收集意见建议的分类处理和督办反馈机制。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同感。

(二)注重代表素质提升,增强治理的针对性。一是优化代表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基层代表结构,推进治理现代化。二是提高履职能力。抓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增加应用型知识、基础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三是强化监督激励。从制度层面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和激励机制,调动代表联系群众、为民代言的积极性。

(三)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增强治理的有效性。一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通过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专项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加强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二是认真督办议案建议。要创新督办方式,加强办理协商,增强代表在议案建议办理中的主动权,确保议案建议办理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满意。三是拓展代表工作内容。不断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支持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改善民生、脱贫攻坚、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发挥好示范功效,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县级人大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严要求,主动作为,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专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规则,机关管理制度等,以严密的制度体系规范履职行为。三是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二)加强机关建设。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学习培训机制,以机关干部专业能力的增强促进人大机关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

(三)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培训激励。重视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秘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基层人大干部的综合履职能力。三是关心队伍建设。适时向县委提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调配建议,推动选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促进乡镇人大干部交流,激发乡镇人大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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