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会客之礼

2020-04-09 08:21张崇琛
读者·校园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礼记礼仪君子

张崇琛

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人的礼仪表现在方方面面。而会客之礼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礼仪。现按照会客时间的先后,将《礼记》中有关会客的规定,逐条加以介绍。

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屦,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礼记·曲礼上》)

这是说在进入主人家的大门时,必定要先发出一种声音,以让主人知道是来客了。古代多半是用清嗓子的方式让主人闻知,如京剧中所表现的那样。绝不能无声无息地闯到别人家里,去做不速之客,那是很不礼貌的。今天则可以通过敲门或按门铃的方式以告诉主人有客人来到。又,古人一般脱屦(即鞋子)于户外,唯长者可脱屦于内。户外既有二屦,则并户内之长者,共三人矣。三人所言而不闻于外,必是密谈,故外人不宜妄入也。

将入户,视必下。入户奉扃,视瞻毋回。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勿遂。(《礼记·曲礼上》)

这是说入门时视线应往下,不能举目,以免给人造成趾高气扬的感觉。入门时还要两手放在胸前,不可随意摆动。看东西也不要目光来回游移,以防干人之私。门原来是开着的仍要开着,原来是阖着的仍要阖着,必须尊重主人的习惯。最后一个进门的也不要把门关死,以示不拒绝后面的来客。

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客至于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后出迎客。客固辞,主人肃客而入。(《礼记·曲礼上》)

所谓“让于客”,就是让客人先入。但是到了寝室门口,主人则要先进去收拾一下(象征性的),然后再让客人进入,以示對客人的尊重。清代大臣在参见皇帝时往往先要象征性地掸一掸衣袖,也是这个意思。如客人不肯先入,那么主人就肃拜以请,一同进入。

毋侧听,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敛发勿髢,冠毋免,劳毋袒,暑无搴裳。(《礼记·曲礼上》)

侧耳以听非但不恭,而且易生刺探别人隐秘之嫌。“噭应”即大声呼叫,“淫视”即目不转睛地看某一件东西,“怠荒”谓容止放纵,都有违礼仪。还有在室内走动时不可表现出倨傲的样子,站立时不可偏任一足(即稍息状),坐时不可两腿向前状如簸箕。还要把头发收敛好,勿使披散。而且古人的冠不同于帽子,它是成年男子的标志,故不可以随便免冠。做客时还不能袒胸,大热天也不要把下身的裳(秦汉之前男女皆着裳)撩起来。

请业则起,请益则起。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礼记·曲礼上》)

会客期间,无论向老师请教学业还是向他人请教问题,都应该上身挺直,表示敬意。倘遇父亲或老师召唤,也不要慢条斯理,光答应不行动,而应当说“是”,同时上身挺直。“诺”仅是漫应之,“唯”则是照办的意思,两者有所不同。

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客絮羹,主人辞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辞以窭。(《礼记·曲礼上》)

“抟饭”即使劲盛饭,“放饭”谓食而无节,“流歠”即饮之而流于外,皆为不雅的吃相,应该避免。“咤食”谓以舌口中作声,会被主人当作饭食不可口,故吃饭时不可发出声音。“啮骨”即啃骨头,古人认为在宴会上啃骨头形象不佳,且易发出声音,故不要这样做。自己吃过或夹过的鱼肉不要再放到盘子里,那样很不卫生。也不要把吃剩的骨头扔给狗,那是贱主人之物,且两狗相争会影响人的情绪。“固获”谓必欲取之,即几次三番地要取得某一块食物,这会给人留下贪得的形象,夹菜时不可如此。“扬饭”谓以手散其热气,急欲求食之状,也是要不得的。“嚃”即尝,“絮”即调,对于主人端上来的羹(古代的羹里面是有肉或菜的),客人不宜先尝或随便加以调和,甚至说三道四。如有的客人不自觉,提出不合理要求,则主人便以不能烹饪为辞婉拒。“醢”即肉酱,古代宴席上一般是不上肉酱的,这是因为子路死后曾被剁为肉酱,此后孔子便不再食肉酱的缘故。若客人提出要歠醢,则主人可以贫困乏味为辞拒绝。至于在席间“刺齿”(即剔牙),古人一直以为是不雅的,更不要有这样的举动。

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礼记·曲礼上》)

尊客之前不叱狗。让食不唾。(《礼记·曲礼上》)

共食而求饱,非谦让之道也。“共饭不泽手”是说与人一起吃饭手上不可有汗泽(即脏手),因为古时吃米饭是用手抓,颇似今天新疆人之手抓饭,如果手脏了,别人会讨厌的。中国人到了汉代才开始普遍使用箸,即筷子。尊客之前叱狗,会引起客人的多心,应避免。主人让吃的食物不要唾弃,否则会有鄙恶主人馔食之嫌。

燕侍食于君子,则先饭而后已。(《礼记·少仪》)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早暮,侍坐者请出矣。(《礼记·曲礼上》)

“先饭”即先尝食,并以此劝客人下箸。“后已”即最后停止,无论有多少客人,也无论客人进食速度是如何慢,主人总应该是最后一个吃完的。切不可在客人没有吃完之前,自己先放下碗筷,弄得客人很不好意思。倘是做客于有一定身份、地位和学问的“君子”之家,则看到“君子”有下列举动之一者,即应告辞:一是“欠伸”,即伸懒腰,这说明主人已经累了,不能再继续陪客了;二是“撰杖屦”,即摸拐杖,找鞋子,这说明主人有事要外出;三是“视日早暮”,即看看太阳到什么时候了,犹如今日的看表,这说明会客时间长了,主人已有厌倦之意。

这些规定,虽有的已经过时,但也有不少内容对今人的会客礼仪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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