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 向颖羿
4月的一天,在黔南州贵定县公安局,几位民警正坐在电脑桌前,电子卷宗在显示屏上逐一显示,原本需要完成法律文书制作、证据笔录上传、归档组卷装订、纸质卷宗移送等一系列繁杂工作的工作人员,如今只需要在屏幕前轻点鼠标,就能高效地完成一切。
他们正在使用的,就是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长期以来,基层公安机关处于案多人少、超负荷运转的状态,办案民警既要负责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抓捕审讯、指认现场等工作,又要完成一系列繁琐的法律文书制作工作,无法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执法瑕疵不能及时发现,案件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2019年8月,贵定县公安局被选为全省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试点单位后,在执法规范化、智能化的道路上向前迈出一大步。
据介绍,试点工作至今,贵定县公安局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对660件刑事案件辅助办理,对27814页电子证据进行了证据校验,批注案件493件,批注标签6644条,使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送逮捕案件57件,推送起诉案件73件,推送电子换押44件。系统卷宗制作、证据指引等功能的使用,提升了办案民警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据了解,2019年8月以来,黔南将贵定、龙里、瓮安3县公安局作为全省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单位,并在持续完善系统功能、突出实战实用实效的基础上在全州推广应用,初步实现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同公安工作的有效融合。
在半年多的工作推进中,黔南州“两个系统”的应用,有力促进了政法各部门在案件诉讼关键环节上达成共识,有效解决了横向打不通、认识不统一的数据障碍和法律问题,最大限度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转。同时,“两个系统”能够快速校验、自动提示、及时纠错,并进行智能编目、自主批注和跨部门流转,既提升了办案质效,又降低了执法风险,更为基层办案民警减轻了工作负担。
贵定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内,民警正通过系统识别身份。(贵定县公安局供图)
智能化全面应用带来的最直接效果,就是办案效率的提高:2019年1月至8月,全州公安机关共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94起,被作出存疑不诉的案件8起,法制部门共审核刑事案件4745起,退回案件1612起,退回率33.97%。试点工作启动以后,全州公安机关共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76起,存疑不诉案件为零,法制部门共审核刑事案件2373起,退回案件198起,退回率仅为8.34%。特别是全警推广应用以来,全州公安机关“两个系统”的网上使用协同率分别达到97%和100%,案件质量明显提升。2019年,黔南州公安局获得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第一名。
同时,在应用方面,黔南实行民警培训全覆盖、案件应用全覆盖、考核推动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州累计开展培训45期2123人次。2019年12月以来,累计巡查案件110余起,提出整改意见130余条。全州公安机关共应用系统辅助办理刑事案件6499起,“管用、好用、实用”成为基层公安系统的普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