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兵制的转变对西域屯田的影响

2020-07-29 12:33刘芳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9期

刘芳

摘 要:唐代兵员招募制度从唐初的府兵制转变为募兵制,士兵从定期轮戍服役转变为职业军人。在募兵制实行的同时,唐朝政府允许并鼓励招募的士兵携带家属,在西域开展屯田。兵制的转变不仅稳定了军心,增强了士兵的战斗力,并且大量随军家属到西域开展屯田,对西域屯田也必然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积极而有益的。文章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府兵制;募兵制;屯田

唐代兵制是唐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向颇受学术界重视,研究成果丰硕。例如,张国刚在《唐代府兵渊源与番役》一文中对西域府兵在地方上番服役的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方积六先生在《关于唐代募兵制度的探讨》一文中通过大量实例证明唐王朝通过赏赐方式增加士兵收入;陈寅恪等一些唐史研究大家对兵制都有深入研究,并达成共识,他们认为唐代的兵制从初期实行府兵制到中后期实行募兵制。

西域屯田是唐史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历代屯垦研究的重要内容。研究新疆历史的学者们都对屯田有深刻的认识,如《论唐代西域烽铺屯田》《唐代西域的军屯》。最新研究论述是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希隆先生的《唐代西域屯田述略》,这是他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疆通史·屯垦卷》的阶段性成果。该文系统地探讨了唐代西域驻军来源以及屯田的发展、规模及屯垦区分布,可以说是唐代西域屯田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正如很多学者所注意到的那样,唐代中期府兵制改革后出现了节度使和藩镇,藩镇林立及藩镇跋扈又最终导致了五代十国的大分裂。兵制演变被认为是影响唐代政治乃至当时整个社会变化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对以军屯为主的西域屯田和唐朝重兵戍守的安西地区来说,兵员招募制度的改变,必然导致西域屯田戍卒来源、屯戍时间的变化,进而影响到西域屯田的发展。这一影响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笔者认为都值得认真探讨。而这一问题还未曾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虽然王希隆先生在《唐代西域屯田述略》一文中简单提及唐代府兵制到募兵制对稳定西域屯戍官兵的军心更为有利,却没有进行深入探讨。笔者在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不足之处还请专家指正。

1 唐代兵制转变

唐朝初期,行军打仗招募士卒实行的是源自鲜卑部落旧制的府兵制。①《新唐书》卷五十记载:“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更番上下(轮值)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兵)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②根据记载,府兵制可以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和平时期,府兵耕地种田,轮值宿卫京师,并进行日常训练;一旦发生战争,则由朝廷派将领聚集各地府兵出征;战事结束后,府兵仍归本镇,重新纳入当地折冲将军的管辖之下。因此,士兵不会失业,将帅无法长期掌握固定的兵员。在府兵制度之下,士兵是一种固定的身份,战时听从将领调派,战争结束即回到原来的折冲府,兵不識将。将领在出征之前,不知道自己即将掌握的士兵来源。这样不仅能够有效防范地方割据势力,同时,府兵拥有田产,开展屯田,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部分解决了后勤供给问题,扩大了兵源,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军费开支,因此,府兵具有终身士兵的身份,而不是通过当兵获得报酬的职业兵。府兵在服役时需要自备军资、武器,不服役时也不必向政府承担其他义务。

一般情况下,府兵并不长期在外作战,也很少远征,更不能随意更换原驻屯地。但在西域地区,据陈国灿先生考证,安西都护府的府兵多来自京师(陕西),已经是远离家乡的驻屯了。

府兵的主要职责是番上和征行、镇守,国家无战事时府兵轮番服役。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关于府兵番上、征行的记录,让我们对唐代府兵制的运作了解更为具体,还充分印证或补充了相关史料的记载。很多学者已经取得了比较重要的结论,如唐长孺先生在《吐鲁番文书中所见的西州府兵》一文中,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对西州府兵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尤其是对史籍中缺乏记载的府兵镇戍、镇守情况以及在此期间承担的杂役进行了深入研究。

通过学者们的研究,我们可以得知,实行府兵制是以免除士兵部分租调为代价的,召集有产士卒进行服役的制度,实行的前提是与均田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唐朝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私有制的侵蚀,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逐渐被破坏,大量士兵没有土地,还需自备武器承担镇守的职责,士兵负担极重,不愿参军。根据记载,到唐开元年间,政府已经无兵员可招募。再加上府兵闲时务农、战时随军出征,导致兵士训练时间有限,战斗力不强。

在西域轮戍的府兵还要长途跋涉,在异乡开展屯田、务农,定期服役的府兵制度实施难度大。且西域路途遥远,行军环境恶劣,屯戍任务重,再加上唐初西域战事不断,府兵服役时间常常逾期,从一年、两年直到六年。逾期服役的府兵,唐朝政府通常会对超期服役的时间予以补偿,这就使府兵得到了政府的酬劳。虽然身份仍然是府兵,但已经逐渐“募兵化”了。向超期服役的府兵发放酬劳,是政府逐渐放弃府兵制的开始。

根据学术界共识,唐代兵制从府兵制向募兵制转变的标志是开元二十五年(737)唐玄宗颁诏:“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给赐,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①这表明唐朝政府已经不再增派轮番戍守的府兵,改为发放给赐的招募兵,并允许家属同往。西域募兵制的兴起在高宗显庆时期就有所体现,当时除定期服役的府兵外也征发兵募充当镇防兵。镇防兵由不定期变成定期,由临时性变成定制,期限从两年﹑三年,到玄宗开元二年(714),镇防兵募的番期已延长为四年﹑六年。可见,原本定期差遣兵员轮番为镇兵的制度,到开元初年就已经难以持续下去。直到开元二十五年(737),唐玄宗下诏令天下诸军镇所需兵额一律招募丁壮为“长征健儿”,允许携带家口,到军后,给以田地房屋,以便久住。次年又下令遣返原有镇兵,停止各州差遣兵募出戍,表明唐朝府兵制度的终结。

募兵制是唐朝在府兵制瓦解后实行的军制,其主要内容为:①由中央确定招募兵员的数额;②允许家属随军;③给士兵发放常例,应募、征战、捉贼等皆有赏赐,实质上是政府发给兵士的薪俸;④招募兵士无服役年限,但有淘汰老弱病残即拣放的要求;⑤因作战阵亡的将士,允许其子弟从军,如无子弟,死者家属可领其3~5年的衣粮,伤残者终身不停衣粮。②募兵制是招募自愿长期戍守边远地区的雇佣兵代替轮番戍卫的府兵,是唐代兵制变革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古代兵制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2 兵制的转变对西域屯田的影响

唐代的兵员招募制度由定期轮戍的府兵改为长期招募的职业兵。在募兵制实行的同时,唐朝屯田进入高潮时期。史载,玄宗开元年间,河东、关内、河南、河西、陇右、剑南诸道驻军皆开屯。“凡天下驻军州管屯总九百九十有二”③,而西域地区有“安西二十屯,疏勒七屯,焉耆七屯,北庭二十屯……”共计56屯,2300顷,23万亩。西域屯区积粮丰盈,驻军衣食充足。

募兵制的实行伴随着一些优惠政策,尤其是允许兵员携带家属到西域长期定居,发放工具,鼓励屯田,采取多种方式赏赐士兵,对扩大屯田规模具有积极的意义。首先,面对当时中原地区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大量农民无地可耕的局面,这些政策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随同大量兵员来到西域的家属,能够获得土地和生产工具,长期居住,开展屯田,从客观上促进了西域屯田的发展。

其次,这些士兵家属随军开展屯田,兵农分离,士兵职业化,使西域军屯中有大量农民在劳作,是军屯领域的民屯形式。不仅提高了士兵的战斗力,而且民屯相对于军屯,在对土地的精耕细作、耕作技术的提高方面更有优越性,并且为提高种植物产量,农民在扩大作物的种类、提高土地利用率方面更有积极性。新、旧《唐书》记载张孝嵩在任安西大都护府时,“务农重战,劝田训士,府库盈实”,亲自组织屯兵学习耕作技术,动员大家努力耕种。而相比之下,随军家属多为农民,耕作技术娴熟,不存在学习耕种技术这一问题。

最后,募兵制将兵员补充和招募权下放到地方州府,由各藩镇具体负责募集。所募兵员由地方进行。对西域来说,长期屯戍西域的士兵除从内地招募以外,本地士卒的招募也占有极大的比例,而对本地士卒家属也必然有赏赐和分田。如此一来,能够促使本地农民参与屯田。黄文弼先生从新疆新和县通古斯巴西古城出土的《白苏毕梨领屯米状》证明了安西屯田戍卒用本地人补充。

总之,唐代兵制的转变客观上是促进了西域民屯的发展,而民屯相对于军屯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军屯作为国家直接经营的军事化屯田组织,具有编组严整、便于设置的特点,能根据需要随时调遣部署,见效快。大批兵丁进行农业生产,有国家提供的财力、物力作为物质保障,在短期内就能形成生产能力,从而有效解决前线军粮供应问题。①但是,随着唐朝局勢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军屯的内在矛盾及制约因素也日益暴露出来。这些因素主要体现在屯垦成本高、国家负担重、屯垦生产效率低、难以形成持久的生产力等问题。其实,军屯重点在垦荒,是为解决兵员的粮食供应的一种应急方式。开展军屯,必然导致种植物种类单一,基本以粮食作物为主,只为满足士兵的粮食补给,耕作技术落后,对土地不可能讲究精耕细作。而民屯则能够有效地避免这些问题,只要国家在初期进行简单投入后,屯户就可以自行生产和经营。他们的农耕技术娴熟,生产积极性高,且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积极的意义,具有保卫边疆、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的多重作用。

3 结论

唐兵制的转变,从定期服役、轮番戍守的府兵到招募长期留戍西域的士兵,允许并鼓励家属随行,不仅稳定了军心,并且大量随行家属在西域居住、开展屯田,促进了西域屯田的发展,尤其是民屯的发展。民屯对于唐代在西域屯田规模的发展和扩大,更具有意义。

①屯田生产积极性高。农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改进种植技术,精耕细作,追求更高的产量,更具有屯田生产的积极性。

②耕作技术较高。相对于士兵来说,农民的耕作技术更加先进、纯熟,从而将先进的耕作技术带到了西域。

③作物种类的扩大。军屯是为了解决军队的粮食供应问题,因此种植作物种类较为单一,而农民除种植粮食作物外,能够积极引进新的作物种类。

④军队战斗力增强。募兵制的实行使军队战斗力不断增强。募兵制招募的是长期戍守西域的士兵,并允许士兵携带家属。随着家属来到驻地,解决了士兵们的思乡问题,保证了士兵长期戍守,稳定了军心。同时,职业化的军人不参与农耕,训练时间长,战斗力强。军屯所谓的兵民合一主要是出于青壮年劳动力不足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考虑,实际上反映了国家综合实力不强。随着唐王朝的统治在开元年间达到了封建社会的顶点,国力空前强大,一方面具备了以职业兵代替府兵的国力,另一方面战争要求有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经验丰富的职业化军队。

⑤推动本地农业的发展。大量本地士卒家属参与屯田,与来自中原的农民互相交流,共同学习农业技术,推动了本地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2]李林甫,等.唐六典[M].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4.

[3]王希隆.新疆通史:屯垦卷[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1.

[4]张安福.新疆历代民屯的发展趋势探析.兵团党校学报, 2009(5):75-80.

[5]方积六.关于唐代募兵制度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88(3):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