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培育研究

2020-11-22 02:07汪水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长江丛刊 2020年15期
关键词:资助诚信思政

■汪水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一、前言

我国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是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体情况所建立起来的,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一些商业性贷款。在新的资助平台下,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种补偿性和辅助性的贷款政策,他的实行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施行过程中,助学贷款政策本身的不完善,还款机制的不健全,以及部分学生信用机制缺乏等现实情况的存在,使得政策运行过程中的诚信问题较为突出。

二、受助学生诚信意识现状

经过对大多数高校受助学生的调查发现,大多数受助学生享受了物资资助,但在诚信意识上普遍存在有一定确实,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诚信义务。

(一)资格认定标准模糊

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工作而言,受助学生资格标准模糊,是大多数高校自主学生名单缺乏公正性的主要原因。就高校而言,设置了相应的资格审核部门,每一位学生所提交的贫困证明也会由专人负责审核,但是在评定标准上存在一定问题,学校没有对学生所提供的贫困证明进行更深一步的调查,所以无法准确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是否和其所提供的贫困证明一致。由于资质认定标准模糊,就提高了虚假现象发生的概率。

(二)思政平台利用率较低

思政平台利用率较低,是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培工作进行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对学校而言,在诚信意识教育工作中,更多的是将受助学生集中起来开展思想教育,该教育模式过于老旧,无法激发起受助学生对诚信意识的重视,而且整体教学效果较差,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互联网+时代下,线上教育形式新颖,深受学生的喜欢,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也是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就诚信意识教育工作来说,高校还没有意识到线上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线上教育对诚信意识培养的促进作用[1]。

(三)诚信系统有待完善

为了有效保障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培养工作的质量,需要通过完善诚信系统建设,对学生形成约束,确保其能够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就目前高校有关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培养干工作的成效来看,造成学生失信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惩罚机制缺乏完善性,一般对于出现有失信行为的学生,学校只是做出没收资助金,以及记过的处罚,而在审核学生是否存在失信行为的过程中,也存在有较多漏洞。所以,建立诚信系统,是提升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培养工作质量的根本措施。

三、培养路径选择

(一)提高思政平台利用率

提高思政平台利用率,是高校提升受助学生诚信意识培育工作质量的根本路径。就现阶段大多数高校开展诚信意识培育工作的过程中,教学形式和内容上还存在有较多问题,诸如教学形式缺乏针对性性,教学内容缺乏和实际联系,都会影响到培育工作质量。而思政平台作为高校开展诚信意识培育工作的主体,要科学合理的使用平台,一方面学校应该借助思政教育平台,加大线上教育的力度,通过互联网直播或者录播的形式对受助学生进行教育。和传统教学模式相比,线上教育的形式更为新颖,学生完全可以在宿舍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作为教师,为了把控受助学生诚信意识的培育,需要布置和线上课程内容相关的作业,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另外一个方面,学校要利用思政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手段,在学校范围内开展普及教学,让每一位学生都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在内容上,除了有关诚信的理论知识以外,还可以挑选表现良好的学生分享自己的心得。通过丰富的内容,可以让受助学生联系自我,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对教师而言,需要把控好微信公众号所发表内容的质量,在审核文章的时候,要适当融入和思政有关的内容,促使学生在养成诚信意识的同时,还可以理解和思政相关的内涵[2]。

(二)完善诚信系统建设

在完善诚信系统的过程中,首先在审核模块,学校应当完善学生调查机制,除了审核各类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状况的单据以外,还要深入实际,对受助学生日常生活进行必要的调查,确保完全掌握受助学生的情况。对于审核人员,要做到公正公开,在对每一位受助学生的调研结束后,需要及时将调查结果上传至诚信系统,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一般公示的时间在3-5天左右),期间如果有任何学生或者教师对受助学生存在质疑,审核人员需要就举报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再次进行公示。其次,学校应当完善处罚模块的建设,确保受助学生在接受资助期间,其行为能够收到严格的监控。学校在设置处罚条例的时候,为了对学生起到真正意义上的约束作用,需要设定和学位证有关的处罚条例,如果学生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应当取消其领取学位证的资格。当然,严格惩罚机制,需要严格审核学生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审核人员要开展充分的调查工作,确认学生的失信行为是否达到了取消学生症的标准。在确认学生存在有失信行为之后,要将失信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处罚措施上传至诚信系统[3]。

使用诚信系统,可以实现更好的监督管理效果,确保受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对校方而言,由于学生个体之间存在有差异,所以在系统建设完成之后,要试运行一段时间(一个月),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学校要积极接受学生

以及教职工对系统的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对受助学生而言,为了让学生能够养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意识,学校可以设置相应的评价体系,以学年为单位,对受助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对评分最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组建自我管理组织

贫困资助,作为国家资助家庭状况较为贫困的学生提供一定物质补贴的措施,能够缓解贫困学生上学带给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对受助学生而言,学校必须要开展系统的诚信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4]。而对学校而言,由于每学年受助学生的人数较多,没有办法对每一位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教育,所以,组建基于受助学生为基础的自我管理组织,是改善学校诚信意识培养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

学校在组建自我管理组织的过程中,先要集中所有的受助学生,采取选聘制,通过竞选确定组织的管理者,一般应当从大二或者大三年级的受助学生中挑选,学校老师负责向组织的负责人下达学习任务,而组织负责人则需要带领所有受助学生进行学习。在此基础上,学校老师和组织的负责人共同负责管理组织的运行,以及每一位受助学生的行为是否达到诚信的标准。为了有效提高组织运行的效率,学校老老师应当给予组织适当的指导,并对教学活动提出一些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对组织的负责人,要及时将组织内受助学生的情况反映给学校老师,老师则要根据组织诚信教育活动开展的进度,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每一位受助学生通过在组织中的学习,都可以养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意识。当然,除了理论教学以外,组织还可以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实践活动,可以利用周末时间,到学校周围的小区或者小学进行诚信教育宣传,每一位受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能够更好的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而在向社区居民,或者小学生传播诚信思想的过程中,可以深化学生对和诚信有关知识的理解。

四、结语

高校要落实好受助学生诚信意识教育工作,需要合理借助互联网资源开展教育工作,通过完善教育体制,以及诚信监督。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诚信系统只负责存储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受资助的情况,其他功能还有待开发,这一现状直接导致学校诚信意识培养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对于教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属于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对学生无法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而系统本身缺乏延续性,导致学生的日常行为无法得到完全的监督,从而增加失信行为发生的概率。与此同时,处罚机制欠缺,同样也是目前高校诚信系统存在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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