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致知焉尽矣
——禅学对诠释王阳明思想的一个启发

2020-11-24 03:29方旭东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古本断句阳明

方旭东

(华东师范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0241)

王阳明为了与朱子的格物说对抗,着意表彰古本《大学》,企图从经典上压倒朱子的《大学章句》。所谓古本,就是未经朱子加以“分章”“补传”的旧本。正德十三年(戊寅,1518年)七月,王阳明在江西刻《大学古本》。在嘉靖二年(癸未,1523年)改定的《大学古本序》中,王阳明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大学》的宗旨重新作了界定,就是将其统一到“致知”上来。然而,关键的一句话,即此序(1)明隆庆刻三十八卷本《王文成公全书》将此序标为“戊寅”,这是一个错误,实际上,此序并非戊寅原序,而是癸未改定之序。吴光等人整理的《王阳明全集》对于卷七《大学古本序》题下的原注“戊寅”未加删除,亦未作说明,只在卷三十二“补录”当中收了真正的戊寅原序,题作《大学古本原序》(1197页)。癸未本《大学古本序》结尾这句话是王阳明在改定时新加的,为原序所无。关于《大学古本序》初本与定本的差异,详细的分析参见衷尔矩:《从〈大学古本序〉的两种文本看王阳明心学的形成过程》(《文史哲》1992年第3期,74-79页)。末句“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2)《王文成公全书》卷七,明隆庆刻本。,如何断句,晚近,由于陈来先生的提出,而成了一个问题。笔者从禅学得到启发,尝试解答这个问题。从检讨陈来先生的看法开始,笔者将考察陈先生的论证,同时也会关注林乐昌先生对陈说的反对意见,分析现有两种断句方案存在的困难,最后阐述笔者受启于禅宗思想而产生的新解。

对“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这句话,陈来先生在1991年出版的《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一书中,将其断为:“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1]122

陈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断句与传统的读法不同,为此,他在脚注里特地作了一个说明。

按:自王门弟子时即读此序末句为“存乎心悟”,然“心悟”之说不见于阳明其他文字,故我将“悟”字属下句读,似近原意。后阳明致薛侃书亦云致知二字从前儒者多不曾悟。[1]122

这个说明显示,陈先生完全了解,自王门弟子时即读此句为“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但他不同意这种传统读法,其理由有二:一是“心悟”之说不见于阳明其他文字;二是阳明致薛侃书亦云致知二字从前学者儒者多不曾悟。

1992年出版的《王阳明全集》,编校者对“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的断句,跟陈先生大同小异,其共同之处就是将“悟”字与“致知”连读。

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2]243(《王阳明全集》卷七,《大学古本序》)

不过,在提到这句话的另一个地方,编校者却采用了传统的断句方式。

(德洪)曰:“师尝言之矣,‘吾讲学亦尝误人,今较来较去,只是致良知三字无病。’”众皆起而叹曰:“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2]1341(《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六,《年谱附录一》)

《王阳明全集》的编校出自多人之手(3)编校署名有四人:吴光、钱明、董平和姚延福。,这种标点上的前后不一是可以理解的。这从一个方面也反映出,对于这句话的断句,学者们的意见往往不同。

林乐昌先生在1997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陈先生所代表的新读法提出了商榷。因具体行文较长,为讨论方便,我们将林先生反驳的要点概括如下:

1.“心悟”之说不见于阳明其他文字,这是事实,但“悟”是阳明经常提及的[3]118。更重要的是,“心悟”一语,被阳明弟子接受下来成为他们讲学讨论中的通行用语[3]121。比如,阳明的大弟子钱德洪(字洪甫,号绪山,1496—1574年)就曾经专门解释过“致知存乎心悟”这个说法(4)这条材料出自《明儒学案》:“问:‘致知存乎心悟?’曰:‘灵通妙觉,不离于人伦事物之中,在人实体而得之耳,是之谓心悟。世之学者,谓斯道神奇秘密,藏机隐窍,使人渺茫恍惚,无入头处,固非真性之悟。若一闻良知,遂影响承受,不思极深研几,以究透真体,是又得为心悟乎?’”(《明儒学案》卷十一“浙中王门学案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229页。亦见:《钱德洪语录诗文辑佚》,载钱明编校整理:《徐爱 钱德洪 董沄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121-122页)。。

2.“悟致知焉尽矣”这样的断句,会使人误以为阳明在“致知”之外别有所谓“悟致知”之说以作为自己学说的纲领。但实际上,阳明从未以“悟致知”立说,其弟子的言论中也从未见有“悟致知”的话头。并且,将“悟”与“致”两个动词连用,也不符合汉语的构词习惯。[3]120

基于以上几点,林先生主张应当维持传统读法。可以看到,陈来先生对传统读法作了否定,林乐昌先生则对陈先生的否定作了否定。究竟孰是孰非?该何去何从?不妨说,定本《大学古本序》末句的断句问题,由于陈、林两位先生的分歧而凸显出来,成了阳明研究当中的一桩未了公案。下面我们将仔细检查两位先生的论证,以期对这桩公案做出合理的研判。

陈先生称,自王门弟子时即读此序末句的前半句为“存乎心悟”,他没有交代具体是哪些弟子。林先生在文中提到的钱德洪那条材料,可以作为一个例子。陈先生认为,王门弟子的读法并不代表阳明本人的意见。林先生则认为,既然阳明弟子如此断句,就不能排除他们是从老师阳明那里听来的这种可能。二说都有道理。如何取舍,这就需要我们对阳明弟子的说法作出仔细的分疏。

稍加查考就会发现,定本《大学古本序》之末句,在王门弟子中,被引率甚高。但是,对于将这句话完整引用的文本,因无从判断其作者究竟是怎样断句,我们只好弃之不用,而主要留意“致知存乎心悟”与“致知焉尽矣”单独出现的用例,因为,只有这些用例才能明确反映作者的断句倾向。从逻辑上讲,将此句前半句读作“致知存乎心悟”,就意味着将此句后半句读作“致知焉尽矣”。反过来,同样成立。

在王门弟子中,明确将此句前半句念作“致知存乎心悟”的,除了上述的钱德洪,还有欧阳德(字崇一,号南野,1496—1554年)。后者与人论学时,曾议及“致知存乎心悟”。

先师谓,“致知存乎心悟”,故古圣有精一之训。若认意念上知识为良知,正是粗看了,未见其所谓“不学不虑,不系于人”者。然非情,无以见性;非知识意念,则亦无以见良知。周子谓“诚无为,神发知”,知神之为知,方知得致知;知诚之无为,方知得诚意。来书启教甚明。知此,即知未发之中矣。[4](《答陈明水二》)(5)《明儒学案》亦引了这条材料,而文字有所删节:“先师谓‘致知存乎心悟’,若认知识为良知,正是粗看了,未见所谓‘不学不虑,不系于人’者。然非情无以见性,非知识意念则亦无以见良知。周子谓,诚无为,神发知。知神之为知,方知得致知;知诚之无为,方知得诚意。来书启教甚明,知此即知未发之中矣。”(《答陈明水》,《明儒学案》卷十七“江右王门学案 二”,364页)。

而明确将此句后半句念作“致知焉尽矣”的例子,在阳明弟子中,有王艮(字汝止,号心斋,1483—1541年)与刘阳(字一舒,号三五,1496—1574年)。

王艮云:

故正诸先觉,考诸古训,多识前言往行而求以明之,此致良知之道也。……使其以良知为之主本,而多识前言往行以为之蓄德,则何多识之病乎?……充其是非之心,则知不可胜用而达诸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德矣。……是故顺乎天而应乎人,皆由己之德也。孔子曰尽善又尽美,是非明矣。此先师所谓“致知焉尽矣”。(6)王艮《心斋王先生语录》卷下,明刻本。(《奉绪山先生书》)

刘阳云:

在阳明再传弟子当中,论及“致知焉尽矣”一语者为数众多,如查铎、王时槐、章潢、邓元锡、刘元卿等等。

查铎(字子警,号毅斋,1516—1589年)学于王畿、钱德洪,属于所谓南中王门(8)参见《明儒学案》卷二十五“南中王门学案一”,579页。。查铎云:

王时槐(字子植,号塘南,1522—1605年)师同邑刘文敏,属于所谓江右王门(10)参见《明儒学案》卷二十“江右王门学案五”,467页。。王时槐语录载:

问:“致知焉尽矣”,何必格物?曰:知无体,不可执也。物者,知之显迹也。舍物,则何以达此知之用?如窒水之流,非所以尽水之性也,故致知必在格物。[5]

章潢(字本清,1527—1608年),与万廷言(字以忠,号思默)同业举,已而同问学于罗洪先(字达夫,号念庵,1504—1564年)。著《图书编》一百二十七卷。亦属江右王门。关于章潢的思想倾向,黄宗羲曾评论说:“先生论止修,则近于李见罗(引者按:李材,字孟诚,学者称见罗先生,1529—1607年);论归寂,则近于聂双江(引者按:聂豹,字文蔚,号双江,1487—1563年)。而其最谛当者,无如辨气质之非性,离气质又不可觅性,则与蕺山(引者按:刘宗周,字起东,号念台,学者称蕺山先生,1578—1645年)先师之言,若合符节矣。”(11)参见《明儒学案》卷二十四“江右王门学案九”,571页。章潢语录载:

问:“文成谓《大学》之要致知焉尽矣,而格物之旨在格其不正以归于正,然欤?”曰:“穷至事物之理,固惧其偏于外矣。意之所在为物,如意在事亲,则事亲为一物;意在忠君,则忠君为一物,得无惧其偏于内乎?夫是物也,原不可以有无内外精粗截然二之也,但二先生虽各有定说,然知性格物之谓,非朱子之言乎?‘良知抵用安排得,此物由来自浑成’,非王文成之言乎?合二先生之言,观其会通,格物之旨了然矣。”(12)章潢:《图书编》卷十四,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449页。

邓元锡(字汝极,号潜谷,1529—1593年)亦属江右王门,闻罗汝芳(字惟德,号近溪,1515—1588年)讲学,从之游。后就学于邹守益(字谦之,号东廓,1491—1562年)、刘阳,得其旨要。邓元锡著《皇明书》四十五卷,卷四十二为“心学纪”,其述阳明之学云:

可以看到,在邓元锡对阳明心学的复述当中,不仅两次出现“致知焉尽矣”一语,还对“致知存乎心悟”的说法有所涉及,按邓元锡的理解,“致知”之所以“存乎心悟”,是因为“良知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盖微乎其微,故存乎心悟”。

刘元卿(字调父,号泸潇,1544—1609年)亦属江右王门,初从邹守益二子邹汝梅、邹汝光问学,继禀学于刘阳,后游学于兰溪徐鲁源、黄安耿天台(14)参见《明儒学案》卷二十一“江右王门学案六”,497页。。刘元卿与人论学云:

予曰:“所谓知味,知味而已耶?所谓存心,止于知味已耶?今小乘禅收摄反视,彼吃饭亦口口在肚里,却不能经论天下之大经,此又何以称焉?”章君云:“知味,心也,遇饮食则知味,遇父知孝,遇兄知弟,遇孺子入井知怵惕。穷天彻地,无非此知体充塞,故曰致知焉尽矣。”予曰:“善哉!善哉!此所以无终食之间违仁,不容违也。所云从脊梁过□,正谓麻麻木木,虚生枉死,不识此知体之妙而言之者耳。非真要数粒而食,乃为不违仁。虽然,知体大矣。譬之犹灯然篝诸地上,则光不逾只尺,置之桌案,则光彻堂中,益高则照益远。而所以置之何如,灯体则一也。惟知之在人亦然。卑卑者饥食渴饮知味焉而已;悖德者用此知戕人螫物,以鸩毒为美羞者也;贤智者用此知寻无上妙道,味空寂为玄酒者也。乃尧舜用此知为君,仲尼用此知为师,教天下万世皆知仁之于人也,如五谷之美。此谓知味,此谓知之至也。故曰‘致知焉尽矣’。致知者必如此,乃谓之存心。存心云者,能尽其心体之量者也。尽其心体之量,则知乃光大,无远不烛。此口口吃在肚里之说也。”章君曰:“如是如是”。予因述之以告同志。[6](《与章斗津丈论鲜能知味》)(15)《明儒学案》卷二十一“江右王门学案六”引了这条材料,而误析为两书,且张冠李戴,将章斗津语误系于刘元卿名下,卒至语不可晓:知味心也,遇饮食则知味,遇父知孝,遇兄知悌,遇孺子入井知怵惕。穷天彻地,无非此知体充塞。故曰“致知焉尽矣”。(《与王中石》,499页)“存心”者,能尽其心体之量者也。尽其心体之量,则知乃光大,无远不烛。(《与章斗津》,转引自《明儒学案》卷二十一,499页)。

一直到刘宗周,将定本《大学古本序》末句断为“致知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似乎是学者默认的一种读法。刘宗周与人论学云:

窃尝论之,据仆所窥,《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阳明子之学致良知而已。而阳明子亦曰:“《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凡以亟复古本以破朱子之支离,则不得不遵“古本以诚意为首卷”之意,而提倡之。至篇终乃曰:“致知焉尽之矣。”又郑重之曰:“致知存乎心悟。”亦何怪后人有矛盾之疑乎?前之既重在心,而曰“眼中着不得金玉屑”(16)阳明用这个比喻,是为了说明“心体上着不得一念留滞”,语出《传习录》第268条:“先生尝语学者曰:‘心体上着不得一念留滞,就如眼着不得些子尘沙。些子能得几多?满眼便昏天黑地了。’又曰:‘这一念不但是私念,便好的念头亦着不得些子。如眼中放些金玉屑,眼亦开不得了。’”(《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卷三,124页) 。;后之又尊“致良知”,而以“知是知非”为极则,于学问宗旨已是一了百当,又何取此黍稗双行之种子,而姑存之,而且力矫而诚之?诚其有善,固可断然为君子;诚其有恶,岂不断然为小人?卒乃授之“知善知恶”,而又“为善而去恶”,将置“《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一语于何地乎?仆不敏,不足以窥王门宗旨,抑聊以存所疑,窃附于整庵、东桥二君子之后,倘阳明子而在,未必不有以告我也。[7](《答史子复二》)

刘宗周虽然也遵循传统断句“致知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但他认为,“致知存乎心悟”重在“心”,这与“致知焉尽矣”的推崇“致知”正好构成矛盾。可以说,刘宗周的这个质疑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传统读法的内在紧张。不过,大多数遵循传统断句的作者与刘宗周不同,基本都是站在维护阳明的立场上进行解说。

从钱德洪对“致知存乎心悟”的解释来看,他是把“心悟”理解为对“灵通妙觉”的“实体而得”,“悟”的对象是所谓“真体”“真性”。“致知存乎心悟”,犹言“致知”建基于对“真体”或“真性”的体悟。按照这种解释,“心悟”一词的语义重点在“悟”,因此,“致知存乎心悟”其实就是“致知存乎悟”。如果这就是王阳明本人要表达的意思,让人不能不疑惑的是,为何王阳明不直接说“致知存乎悟”,而要用“致知存乎心悟”这么一种累赘的表达方式?而在另一方面,“存乎心”较之于“存乎悟”,在儒学当中是更常见的一种说法,林文已指出,在阳明那里,源于孟子的“存心”之说时有反映,如阳明说:“心之本体, 无起无不起, 虽妄念之发, 而良知未尝不在, 但人不知存, 则有时而或放耳。”“虽有时而或放,其体实未尝不在也,存之而已耳。”[2]61(《王阳明全集》卷二,《答陆原静书》)

欧阳德对“致知存乎心悟”,没有多谈,仅提示它与《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古训有关。从这里看不出他对“悟”字有多么强调,因为“精一之训”主要是说“道心人心”,并不涉及“悟”的问题(17)“精一”之说出自《尚书·大禹谟》,传统注疏认为,精是指精心,一是指一意。(参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卷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94-95页)本不涉及“悟”的问题,但王阳明在谈“致知”、“良知开悟”时曾经联系到“精一”功夫:“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在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工夫。……”(《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卷三,96页)“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这样的说法,似乎可以理解为:在致知过程中,“悟”起了重要作用,致知的“知”往往就是良知开悟所获得的洞见。也许,欧阳德正是受了阳明影响,才把《尚书》的“精一”之训与“致知存乎心悟”联系起来。。“致知存乎心悟”在他那里跟“致知存乎心”没什么区别。邓元锡对“致知存乎心悟”的理解跟欧阳德比较相近,如果说欧阳德是基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而重视“心悟”或“心”的作用,那么,邓元锡是基于良知的精微(“微乎其微”)而肯定“心悟”的必要。虽然各自理据不同,但强调心在致知过程中的重要性,则是一般无二的。

相比正面解释“致知存乎心悟”的,明确解说“致知焉尽矣”的人数更多,其中包括王艮、刘阳、查铎、邓元锡、刘元卿,大体上,他们都是把“致知焉尽矣”理解为:“致知”作为成圣工夫,适用极广,无所不至。

就阳明后学对“致知焉尽矣”的这种理解来说,它的确符合阳明以“致良知”作为学问大头脑的特点。如果要表达“致知”或“致良知”是《大学》之要的思想,“致知焉尽矣”就已足够,前面再加上一个“悟”字,就没有必要。如果“悟”字加在前面是有意义的,那就意味着,不是“致知”而是“悟致知”才是工夫的极致(尽)。但是,这样的意思对于阳明来说是比较奇怪的。就此而言,林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悟致知焉尽矣”会让人误把“悟致知”当作阳明学说的纲领。

总结以上,陈先生的读法,主要的问题可能不在前半句“乃若致知则存乎心”,而在后半句“悟致知焉尽矣”。事实上,林先生就表示,“乃若致知则存乎心”“尚大体可通”,而“悟致知焉尽矣”“则不可不辨”[3]120。

既然“致知焉尽矣”可以讲得通,“致知存乎心”也说得过去,现在最让人伤脑筋的是:“悟”字如何下落?

陈先生之所以主张“悟”字与“心”字断开,除了“心悟”一词不见于阳明文字,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发现,阳明曾明确提到:对于“致知”而言,存在着“悟到”“悟不到”的问题。嘉靖二年(1523年),阳明致薛侃书有如下之说:

承喻:“自咎罪疾,只缘轻傲二字累倒。”足知用力恳切。但知得轻傲处,便是良知;致此良知,除却轻傲,便是格物。致知二字,是千古圣学之秘,向在虔时终日论此,同志中尚多有未彻。近于古本序中改数语,颇发此意,然见者往往亦不能察,今寄一纸,幸熟味!此是孔门正法眼藏,从前儒者多不曾悟到,故其说卒入于支离。……[2]199-200(《王阳明全集》卷五,《寄薛尚谦(癸未)》)

林先生注意到陈先生在引用这条材料时出现的一个瑕疵:原文为“多不曾悟到”,而陈先生引作“多不曾悟”,漏掉了一个“到”字[3]119。不过,这个瑕疵并不影响陈先生所作的判断:“阳明致薛侃书亦云致知二字从前儒者多不曾悟。”[1]122因为,从上下文来看,阳明所说“从前儒者多不曾悟到”的,指的应该就是“致知”二字。上文说“致知二字,是千古圣学之秘,向在虔时终日论此,同志中尚多有未彻”,很显然,同志中多有未彻的,指的是“致知二字”。阳明认为“致知”二字“是千古圣学之秘”,“此是孔门正法眼藏”的“此”,作为代词,指“致知二字”,应该没有什么异议。

现在的问题是,阳明说“从前儒者多不曾悟到(致知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如果将“致知”当作某种对象性之物(18)林先生曾提到“悟致知”的文法问题,他说,将“悟”与“致”两个动词迭用,不符合汉语构词习惯。在我们看来,这一点不构成太大困难,因为,可以这样来解释:“致知”在此作名词,“悟致知”就是常见的动宾结构。所以,问题不在于“悟”跟“致知”两个词能不能连用,而在于“悟”跟“致知”连用之后,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悟到致知”或“悟致知”就意味着,“致知”作为一个活动,其本身还没有开始。如果是这样,又怎么能说“尽”呢?除非“悟”就是“致知”的一个阶段,否则,谈不上“尽”或“不尽”。如果把“悟”理解为“致知”的最高阶段(也就是“尽”),那么,换句话说,“悟”就尽了“致知”,或“悟”就是“致知”之尽。这种理解表现在断句上就是“悟”,致知焉尽矣。”

必须说明的是,笔者对“悟”与“致知焉尽矣”提出这种理解,灵感主要来自禅宗“迷即众生悟即佛”的有关命题。笔者将试着证明,这种理解及相应的断句虽然看上去不合常规,但它能够解决《大学古本序》末句的断句难题,同时,它还可以得到王阳明及其弟子的文本支持。

《坛经》云:“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8]93(《般若品第二》),又云:“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8]101(《般若品第二》)。“自性迷即是众生,自性觉即是佛”[8]118(《疑问品第三》)。禅宗将“悟”视为成佛的一个标志,所谓“悟即佛”,“佛”是学道的最高境界。类似的,说“悟,致知焉尽矣”,意思就是:“悟”是衡量“致知”与否的一个标准。“悟”不是手段,“悟”本身就是目标。

说王阳明把“悟”当作“致知”与否的标准,当作“致知”的最高阶段,这是否符合阳明一贯的思想呢?“悟”对阳明的“致知”理论真有这么重要吗?

其实,林先生在文中已举例说明,“悟”是阳明经常言及的,他正确地指出,阳明喜言“悟”,一方面是受到佛教禅宗的影响,另一方面与他龙场大悟的经历与体验有关[3]118-119。不过,林先生说阳明把“致知”的原则归结为“悟”[3]119,这是笔者所不能同意的。因为王阳明不是把“致知”的原则归结为“悟”,而是把“悟”作为“致知”实现与否的标志。无论是《年谱》对他龙场大悟的描述,还是他询问学生致知工夫的进展,“悟”或“体验”都是关键性词语。

(正德三年戊辰,先生三十七岁,在贵阳。)春,至龙场。 先生始悟格物致知。……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语之者,不觉呼跃,从者皆惊。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2]1228(《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年谱一》)

龙场大悟,是对格物致知的“悟”。按照这里所说,王阳明通过“悟”,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所谓格物就是格心,而致知就是致(扩充)吾心之良知。认识到格物致知是这样的涵义,这个认识就是“悟”,这个“悟”就已经是格物致知,而不是说,悟到格物致知是这个意思,然后再去格物致知。因为,归根结底,格物致知就是在心上做功夫。而“悟”正是心上功夫到一定阶段的一个效验或境界。

《年谱》有关龙场大悟的这段文字是旁人(钱德洪)对阳明的描述,如果认为这不能代表阳明本人的看法,那么,我们不妨来看阳明自己的叙述。实际上,阳明在自述其学道经历时,并不避讳“悟”字。据王畿介绍:

先师(按:阳明)自谓:良知二字,自吾从万死一生中体悟出来,多少积累在。但恐学者见太容易,不肯实致其良知,反把黄金作顽铁用耳。(19)《龙溪王先生全集》卷二《滁阳会语》,明万历四十三年张汝霖校刊本。

所谓“体悟”“良知二字”,不是简单地把“良知”作为某种知识去认识,而是指在自己的道德实践(亦即工夫)当中体会、验证良知的存在及其活动原理并扩充之。“见”字也一样,“见”“良知”或“见”“致知”,不是认知意义上的,而是实践伦理意义上的。

先生(按:王阳明)问九川:“于‘致知’之说体验如何?”九川曰:“自觉不同往时,操持常不得个恰好处,此乃是恰好处。”先生曰:“可知是体来与听讲不同。我初与讲时,知尔只是忽易,未有滋味。只这个要妙,再体到深处,日见不同,是无穷尽的。”又曰:“此‘致知’二字,真是个千古圣传之秘;见到这里,‘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2]93(《王阳明全集》卷三,《传习录下》)

阳明问陈九川(字惟濬,号明水,1494—1562年)对“致知”之说体验如何,看起来是问后者对他的“致知”学说体会得如何,实际上是问后者在“致知”工夫(操持)方面修养得如何。所以陈九川向他汇报自己近期在致知工夫(操持)方面的体会。阳明对九川给予了肯定。不难理解,在阳明这里,对“致知二字”的“体”(体验)与“见”(识见),跟在“致知”方面所下功夫是一回事。换言之,“体”与“见”是描述致知工夫或境界的术语。而“悟”与“彻”跟“体”或“见”的用法一样。这里虽然说在体验方面是无穷尽的:“只这个要妙,体到深处,日见不同,是无穷尽的。”但顺着这个语脉,如果王阳明谈到“致知”的“尽”,是完全可以想象的,诸如“悟,致知焉尽矣”那样的表达是没有什么奇怪的。

不光是钱德洪,王畿同样用“悟”来评述王阳明的为学历程。王畿说:“先师之学凡三变,而始入于悟,再变而所得始化而纯。”(《滁阳会语》,《龙溪王先生全集》卷二)不止如此,王畿还把阳明的“致良知”工夫整个理解为为“未悟者”所设。

盖良知原是无中生有,无知而无不知;致良知工夫原为未悟者设,为有欲者设;虚寂原是(良知)之体,明觉原是良知之用,体用一原,原无先后之分。学者不循其本,不探其原,而惟意见言说之腾,只益其纷纷耳。而其最近似者不知良知本来易简,徒泥其所诲之迹而未究其所悟之真,哄然指以为禅。同异毫厘之间自有真血脉路,明者当自得之,非可以口舌争也。(20)《龙溪王先生全集》卷二《滁阳会语》,明万历四十三年张汝霖校刊本。

无怪乎作为王畿弟子的查铎,绍其师说“圣人立教,皆为未悟者设法”,又说“文成公本谓‘致知焉尽矣’者,此是悟后斯可语此”。查铎的这个说法表明,只有“悟”了,才可以说“致知焉尽矣”。这简直就是为“悟,致知焉尽矣”做的注脚。

王学如此倚重于“悟”,在儒释之辨甚严的时代,难免会让人联想到禅学。王畿意识到了这种潜在的批评,所以他特别提到,阳明所悟跟禅学毕竟不同,当注意区分其间的同异。

无论如何,阳明《大学古本序》定本末句中,“悟”字的存在不可忽略,不管做何种断句,阳明的“致知”说与“悟”都脱不了干系(21)陈来先生已经指出,《大学古本序》前后有些不一致,前部分突出诚意,后部分突出致知。(《有无之境》,122页)笔者想进一步指出,阳明的《大学古本序》不只是诚意与致知的二重奏,更是诚意、致知、悟的三重奏。通常,人们以“致良知”概括阳明之学。如果本文对《大学古本序》末句断句的看法能够成立,这就不能不让我们反省:致知在阳明思想中到底处于何种地位?在嘉靖二年改定《大学古本序》的王阳明那里,究竟是致知还是悟才是最为根本的工夫?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也许,将改变我们对阳明思想的固有理解。。笔者所做的就是借鉴禅宗“迷即众生悟即佛”的表达,找到一个解决“悟”跟“致知”之间关系难题的方案,既维护“致知”在阳明思想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也力求准确传递阳明以体悟诠释致知的良苦用意。利钝得失,俟诸高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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