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场”:“阿细跳月”传承中的文化心理建构*

2020-11-25 06:46唐艳华刘文沃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民俗民族传统

唐艳华, 刘文沃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系,广东 广州 523133;2.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 肇庆 526020)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承和道德信仰。这些约定成俗的文化和道德信仰规范着各民族成员的行为方式充当法律以外的第二道德准绳。新中国成立后,为强化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主流导向,且又在不影响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情况下国家强势在场。国家意志传递贯穿在各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并试图通过文化心理重构实现民族传统体育在社会变迁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多元化的民俗体育文化中,彝族阿细人独特的传统项目“阿细跳月”,在国家意志与民族的互动下顺应国家话语,重构本族群的文化内涵和调适策略,创造出顺应时代潮流的民族社会秩序供给关系和运行的基本形态,并打造出一条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文化品牌之路。

1 “国家在场”视域下“阿细跳月”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实现对基层地区的有效治理,国家通过一系列措施,对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进行改革,使国家意志嵌入到广大民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国家在场的结果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同质性很强的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在这种代表国家话语的社会主义文化改造运动的意识导向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国家在场”的文化再造风暴,彝族传统的“阿细跳月”文化也不例外地卷入到这场风暴中去。

1.1 “阿细跳月”的简述

“阿细跳月”的彝语发音是“嘎斯比”,意思是欢乐跳,主要流传于弥勒、泸西、石林等彝族阿细支系聚居地区。这种起源于彝族阿细人日常生活、劳作的集体性民俗体育活动,以男女对跳的方式进行,主要动作有踹脚、拍掌、跳转等,伴奏乐器则以三弦、笛子为主,其动作洒脱豪迈,节奏明快愉悦,舞姿感召力极强,配上音乐后氛围热烈奔放。然而史籍及地方志对“阿细跳月”的记载甚少,偶有提及其活动形式,故难以考据其起源。“阿细跳月”的命名是基于外族对其活动形式的认知,近现代的发掘最早追溯至1945年,西南联大教授闻一多、费孝通等带领学生到弥勒县的采风活动,因多在月光下围绕篝火开展,故命名为此。“阿细跳月”是一项极具民族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民俗传统文化活动,历经几百年的传承演变,已成为阿细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其独特的展现形式和极强的感召力成为彝族阿细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1.2 “阿细跳月”的传承现状

改革开放前阿细人与外界的接触很少,当地没有过多的娱乐活动可供选择,“阿细跳月”是当时人们主要的集体消遣活动。用阿细人的话说:“只要人多,热闹,就不由自主地跳舞。”人们只要得空闲就会组织起来跳,农忙时节,晚上跳;白天空闲,白天跳;平时节庆整天整夜跳,还会约着邻村的人跳。在这种耳濡目染的氛围里,后辈自然而然地就学会了“阿细跳月”的动作、歌唱以及乐器的制作等,并能快速地融入到集体活动中去。“阿细跳月”原生态地文化氛围和传承在这之前都得到相当传统而完整地保存。

新中国建立后,像“阿细跳月”这样的民俗活动始终受到国家意志和社会事件的影响。以可邑村为例,受大跃进时期整个社会环境中文艺活动的政治性逐渐强化的影响,村内原来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活动逐渐让位于革命样板戏;宗教活动被定以牛鬼蛇神的活动而遭取缔,彝族文化的传播者毕摩,被看作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而被批斗。甚至是民族节日、民族表演也被定为左倾政治路线而被否定,可邑村阿细传统文化发展呈现出结构性断裂[1]。而在文革时期,各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活动和祭祀仪式等都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国家意志通过社会事件对乡土基层的文艺、节庆、生产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传统的民间组织、族群关系在社会变迁中经历结构和重构后,村民曾习以为常的风俗惯习、节日仪式、娱乐等也随着国家意志的介入发生了实质性演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主流文化和市场经济在全国范围内的渗透,使阿细人的生计与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阿细人在此过程中逐渐被汉化,本族群的文化土壤进一步流失。基于社会变迁给传统文化带来的冲击,国内在20世纪末期逐渐反思本土文化的走向问题,并在实践领域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遗产再造运动。“阿细跳月”也在这一段遗产再造运动中被重新拾起。从1999年弥勒县确定文化旅游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后,“阿细跳月”以全新的身份再度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如今的“阿细跳月”不仅是阿细民众日常生活或节日仪式上的消遣方式,也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开发原生态旅游的重要推力,同时还以此为核心源打造出的文化品牌之路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1.3 “国家在场”与传统再造

最早颁布的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细则是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随后各少数民族聚居省、市以及县区根据本地的少数民族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自治条例,其中大多包含有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内容。国家意志通过立法及地方法律法规的制订和执行对边远的民族地区实行了有效的治理。各地在结合本地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回应国家话语的变迁,并掀起了一场持续多年的遗产再造运动。在过去的30多年,弥勒县陆续出台并完善了本地文化传统的保护政策,特别是对“阿细跳月”的传承和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包括:第一,弥勒县文化馆、图书馆以及西一、西二、西三镇相关文化部门收列了有关“阿细跳月”的音乐材料、原始的舞蹈动作素材,编写相关书籍和资料。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动作和音乐,并制作成刻录成CD、DVD、VCD 等影视材料便于民众观看欣赏。第二,政府利用当地民俗节日宣传“阿细跳月”,每年火把节或春节期间政府会定期组织“阿细跳月”比赛,以村为参赛单位,试图在传统“阿细跳月”基础上改革创新,实现更好的传承和保护。第三,通过学校教育来培养相关人才,弥勒县一些学校整合资源,在校内开展三弦和“阿细跳月”课程教学,通过学校育人机制培养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第四,依据国家的政策和地方性的文件,选定一批“阿细跳月”的传承人,同时规定作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如给予传承人一定的经济补贴、要求传承人每年开展一定量的传习工作、年培养两名以上徒弟。随着国家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村寨民众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觉性也在逐步提升,他们在传承文化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次文化遗产再造运动表现出和以往不同的特点,以“阿细跳月”为例,以往主要由民间传承、当地居民的自发性和主动性是影响传承的重要元素,而目前的遗产运动则贯彻了国家意志于其中,并通过行政的力量对传承和保护的过程进行指导和支持。

2 民俗体育文化向国家话语的调适策略

近年来我国掀起一股自上而下的遗产再造运动浪潮。在此语境下,民族体育文化需要迎合国家遗产政策、文化政策及经济发展需求才能得到更有利的条件,以整合各方资源发展一条适合自身的民族文化品牌发展道路。民俗体育品牌成长的标志是实物载体和文化形象的展示。在一些被建构起来的品牌中,我们深入分析这些文化特质往往能发展文化互动与冲突的痕迹。在一些情况之下,文化互动的结果是一种文化消灭另一种文化;但是大多数情况之下,则是互动和冲突的一方或双方的文化特质发生改变,以思想、习惯、态度的改变来适应新的社会语境,避免和减少冲突,谋求发展空间。在国家导向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的推动下,“阿细跳月”积极地响应国家的号召,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民族传统特色文化,重构了本民族的文化内涵,顺应国家话语语境下的调适策略,创造出适应新时代背景的民族社会秩序供给和运行的基本形态。

2.1 文化重构

罗康隆先生在本文化与异文化的交流互动中给出了文化重构的定义,认为“文化重构是指在族际文化制衡中一种文化受到来自异种文化的一组文化因子持续作用后,将这组作用作为外部生境的构成要素去进行加工改造,从而将其中有用的内容有机地置入固有文化之中,导致了该种文化的结构重组和运作功能的革新,这种文化的适应性更替就是文化重构。”[2]文化重构是在社会发展演变过程中有意识地对文化进行重新建设,也是文化再生产的一种实践形式。近几十年来,由于社会的政治经济转型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构频繁。少数民族文化重构中浸透了国家意识导向的主流文化思想,而后在社会群体的主观意识的倡导或参与下由民族群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完成[3]。在以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为主导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阿细人的生产、生活方式、耳濡目染的人文环境都发生着极大的变化,“阿细跳月”这类的民俗体育文化赖以生存的物质以及精神承载基础自然也会受到影响。通过文化的传承创新,将文化核心层面在发生质变的过程中,赋予时代语义,顺应市场经济发展,以便能够更好地展现阿细文化的精髓,实现民俗体育文化重构。

2.2 文化传承心理重构

作为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主体,人对文化心理层次的诠释、重构、传递是文化传承过程的重要因素。故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遗产再造运动实践中,传承人有个体传承人和群体传承人。群体传承人不仅是传承人个体的集合,而是由共同体意识的传承人集体。群体传承人更多地呈递着文化的中间层次“制度文化”,也是各种各级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维护者,如国家、各级政府、村落族群和家庭等。相对于群体传承的中间取向,个体传承人则最直接地传承了族群文化内核的心理层次,这些因素包含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民族性格、宗教信仰等,通过师授家传、口口相传等个体传承实践形式在代际间传递。

2.2.1 国家强有力地推动作用

国家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国家成其为国家并不是自然天成的,是通过文化、心理的认同而构成的,而这种认同又是通过符号和仪式的运作所造就的,国家同时还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引导者和监督者[4]。在新中国成立的几十年里,国家在场的意志始终贯穿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并收效显著。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出台的相关民族政策,帮助少数民族迎合主流意识形态,充分地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壮大。“阿细跳月”这个名字逐渐为大家所熟知可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左右,它以民族舞蹈的形式走上内国外的舞台,呈现在世人面前。并以激情磅礴的动作,热情澎湃的渲染力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今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阿细跳月”于2008年6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弥勒县有关部门于2009年8月成功举办首届“阿细跳月”民族节,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决定每年出资200多万元来扶持“阿细跳月”,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依助当地历史人文环境拓展原生态旅游、传统手工艺等经济业务[5]。这整个文化体系发展传承的过程国家通过政策法规,经济、文化等主导的方式实现在场辅助和推动。

2.2.2 家庭村落潜移默化地支撑

作为地方性文化,“阿细跳月”切合特定的地方性文化主题与民族文化生存空间。由于在“他者” 眼中的文化特殊性,整合到异地异族群文化的推广形式,必然会改变“阿细跳月”的内涵和形式。根据国内外遗产保护的经验,以村落为单位的民俗文化传承形式,即扎根于根底的家庭村落仍然是“阿细跳月”传承的首要途径。年幼的阿细人从小就浸泡在“阿细跳月”原生态文化氛围中,从有记忆开始父母、长辈们就以讲故事、聚众聊天等形式告知“阿细跳月”的由来、传说、历史故事,“阿细跳月”动作的学习、乐器的弹奏以及制作并由此形成了一些本村独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以前“阿细跳月”是当地民众的集体性体育活动,不论男女老少,时间、地点都是随性的,也无需刻意传授,却是在潜移默化地进行着。民众在这样的氛围里,一代接着一代将“阿细跳月”这一古老的传统体育文化通过家庭村落的方式潜移默化地传承下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民众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变,生存环境的变构,“阿细跳月”也随之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当前民族风情游在全国大行其道,强大的推力使“阿细跳月”已从传统上的宗教祭祀、觅偶交际、集体娱己的场域中脱离,并经由一系列现代化的包装转变成为标榜“原生态”“民族文化”的“新传统”。当地有关部门以“原生态文化旅游”为战略发展突破口,致力于“阿细跳月”的传承以及当地旅游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村委会的领导下,村寨里成立了多个文艺队以及民族文化管理机构和旅游管理协会,还下设多个细而专的协会或传习队,每个部门都会根据自身的优势特长发挥自身的作用。如中老年人协会又分为很多组,年纪大的又精通传统“阿细跳月”的老人负责组织和编排舞蹈动作,中年组的负责组队表演和像其他对“阿细跳月”感兴趣的村民;民族文化管理机构负责整理历史文化志、整合相关资源等;旅游管理协会负责与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各个旅行社接洽等。这些分工有序的团队协作将每一个本土家庭、村落劳动力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2.2.3 村落个人最直接地依托

改革开放以前“阿细跳月”对于阿细人来说是生产、生活、传统祭祀、觅偶交际、集体娱己等的重要展示窗口,村寨的每一个阿细人都是“阿细跳月”最直接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其传承者。以前“阿细跳月”是村寨年轻人寻觅配偶的重要途径,因此它就成了村寨每个青年人所必备的技能,他们自然会认真地学习吹笛、弹奏大三弦和舞步,以期能在“阿细跳月”中表现灼灼,吸引年轻美貌的姑娘们的关注,并寻得自己心仪的对象。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以及阿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不仅“阿细跳月”在阿细社会的价值逐渐弱化,“阿细跳月”传承的主体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青年人不再通过“阿细跳月”这条途径寻找对象,他们大多数要走出大山到城里打拼挣钱承担起家里的重担,对“阿细跳月”的接触也越来越少,而村寨里多半是留守的中老年人和小孩。虽然“阿细跳月”的主体发生变化,但作为民族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交融的“阿细跳月”,是不会在它根植的土壤中消融的,仍然有部分村民自觉地承接着“阿细跳月”的传承[6]。随着原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像“阿细跳月”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成了吸引游客眼球的重要方式,而只有阿细人才真正的了解它,留守在村寨的阿细人自然地承接起这份职责,村寨民众利用农闲时间给游客表演“阿细跳月”还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贴补,虽然贴补有限。经济收益、各级政府的重视无形中调动了当地人参与“阿细跳月”的热情和积极性,另一方面推动当地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使得“阿细跳月”的传承逐渐走上内源性发展的道路。因此,在村寨生活的每一个村民都能各显其长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和价值,而“阿细跳月”在这些村寨民众之中不断发展壮大。

2.3 传承模式的变迁

2.3.1 传承发展模式由单一的娱乐传承模式到文商旅农经济综合体模式转变

“阿细跳月”传统传承方式主要是传统祭祀、觅偶交际、集体娱己等相对单一的以“娱己”为主导的传承模式发展。在当代全球化、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民众的消费理念和文化需求发生着重大的变化,“阿细跳月”的传统传承模式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文商旅农经济综合体是顺应时代需要而逐渐衍生出来的多元化产业综合体,也是现代多元产业高度融合的实效型经济发展模式。它是以城镇化地域和传统文化为依托,在原生态旅游带动下通过文化、商业、农副业等方面多元产业融合,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阿细跳月”的文化聚居地借助于所处的地域环境、特色传承文化,通过国家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和经济支撑,打造出的以民族传统体育为依托“阿细跳月”品牌文化之路。并借助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开发了当地特色农业市场、原生态旅游市场,也加强了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领和保护工作。实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现代经济文化互利共赢的良好循环。

2.3.2 传承动作模式由“自娱”模式向“他娱”舞台化模式转变

“阿细跳月”是集体性的民俗体育舞蹈活动,也是在特定的区域由特定的民众共同参与的活动。可以说“阿细跳月”从久远的宗教祭祀到往后的婚恋交际都是村民思维发散的表征,而每一个村民都是活动的主体,通过自身的参与来达到娱乐身心、婚恋交际和传统祭祀等目的。因此,作为村落内部自娱性集体活动的“阿细跳月”,村民之间以肢体动作和音乐、乐曲来展示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精神体验,在相互协调中不断传承和构筑本民族文化[6]。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技术带来的便利,以及原生态旅游市场、传统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发展,民族传统项目“阿细跳月”也顺应时代的发展,在寻求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找到一种即能传承动作,又能为村民带来经济效益的新型发展模式,即“他娱”舞台化模式。这种模式多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的编导和配乐,在演变的过程中不断向舞台化的艺术形式迈进。

3 国家在场对民俗体育文化多样化进程的影响

2001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文化多样性宣言》提到:“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与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物平衡来说那样必不可少; 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捍卫文化的多样性与尊重人的尊严是密不可分的”[7]。而文化多样化的发展,期望每一个文化族群在认同自身文化的基础,又有能力理解和接受所接触的其他族群的文化,并努力在由多元文化所组成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从中审慎地选择适用的文化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对自己的文化进行创造性的发展[8]。基于发生学的角度考量,气候、地形、生计方式、信仰、身体观念等文化特质的不同排列组合,是体育文化多样性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基于横向的角度,体育文化多样性作为地方性知识与族群文化有机嵌合,是一个难以分割的整体。基于纵向的角度,体育文化多样性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组成内容,其弘扬和发展是激发各族群人民文化自觉、文化自豪和族群认同的重要推动力。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民俗体育是每一个民族群体的精神、意识、审美心理等深层次民族文化的载体,作为民俗文化节日仪式的核心元素彰显仪式活动的文化内涵。民俗体育多样性更多是展现国家文化的多元融合发展,很大一部分独特的民俗体育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越能发挥其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实际作用。像“阿细跳月”这样的民俗体育项目,其具有地域性、周期性、节令庆典性,是本族群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阿细人而言,其是人际交往、人际互动的重要方式,对本族群而言是具有特别意义的集体记忆形式;而对于他族群而言,或许只是热闹喧嚣的舞蹈形式而已。因此,这一类带有一系列身体活动性质的民俗体育形式,是建构族群认同、是整合族群心理的重要内容。

民俗体育一般在传统节日仪式中承担着文化传承、民族融合和资源整合的作用。当地政府部门在整合民间资源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引导的效用。2009年8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弥勒县成功地举办首届弥勒“阿细跳月”民族节。民族节期间,不仅可以尽情欣赏彝族“阿细跳月”的肢体魅力和文化渲染力,还会有当地其他民间传统活动如:斗牛、摔跤、美食街以及周边各民族的民俗活动展示。而每一年的“阿细跳月”民族节都会有一个文化主题,旨在传承和弘扬弥勒传统优秀民族文化,实现民俗文化多元的融合。如今的“阿细跳月”,经过不断的文化演变,顺应时事政策、依助社会各界力量不仅发展成为享誉国内外民俗体育舞蹈活动,而且还是通向世界的文化经济名片。节日仪式扮演的角色趋向于综合化,不仅能展现本源民族的文化魅力也能为民俗体育文化多样化提供一个物化的生存空间。“天下大同”需要“美美与共”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创造条件来让那些“各美其美” 的人们能够“美人之美”;经过文化精英们主观意识的参与这些节日仪式也许已无多少传统意义上的庄严感,但都少不了对民族发展、国家兴旺的祈愿;这些节日不仅是国家展示对民族传统文化重视的平台是少数民族表达国家认同的平台,而且还是国家在场情况下民俗文化多样性得以展现的平台[9]。

4 结语

民俗体育是一种具有传统性质的,能为宗教祭祀和传统民俗文化提供一个展示舞台的集体性身体活动,它通常融合和依附于民众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之中,如节日、仪式、庆典等。民俗体育文化在节日仪式整个过程中起着增进族群间的情感,强化民族认同感,促进资源整合的作用。“阿细跳月”这类古老的民俗体育文化,在代表国家话语的社会主义文化改造运动,实现了文化心理重构和顺应国家进程的调适策略;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国家通过政策法规、经济补贴、遗产名录、生计方式等形式实现在场,在某一程度上化解了“阿细跳月”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失传的危机。但在更为深远的层面思考,国家在场也带来了一套潜在的标准化的遗产保护话语方式,规限着这类传统项目的走向。同时,在民族风情旅游语境下,为迎合游客─这些来自于异文化的他者的猎奇需求,产生了与过往不同的“阿细跳月”新传统。这些变迁值得相关研究人员在往后的日子进行进一步的考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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