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在文创产业应用的底层逻辑与核心机制

2020-11-29 06:42
科技传播 2020年23期
关键词:代币文创区块

黄 龙

区块链作为一项颠覆性技术正在向文化领域快速延伸[1],区块链与文化融合将成为文创产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区块链技术应用,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的背景下,深入理解区块链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原理,有利于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给文创产业带来的机遇与红利。

1 智能合约:“区块链+文化”的底层原理

1.1 什么是文化区块链

文化区块链是区块链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是利用区块链所特有的去中心化链式数据结构、智能合约、共识算法等技术手段,对文化创意产品进行确权、发布和版权交易管理的网络技术应用。

在传统互联网环境下,文化作品虽然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播,但很难实现作品商业价值的转移,不仅作品的原创者或所有者无法享有数据的控制权,而且侵权现象严重,严重遏制了作者的原创热情和产业的健康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区块链+文化”传播虽然有很多应用场景,但其核心功能是在网络上建立一套不可篡改的文化产品数字证明体系,通过精细化的授权操作规范文化产品的使用,推动传统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转型。

严格讲,区块链既非一种全新技术,也不是一种万能技术,而是对现有互联网络技术和文化传播体系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是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势在文化作品数据流转过程中增加的一种防篡改和产权保护技术机制。“区块链+文化”的意义在于解决影视、传媒、音乐、艺术、文学等文创产业发展痛点,有利于建构一个公正透明、重塑激励原创优质内容价值取向的文创产业生态,从而对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一种颠覆性的革新和影响[2]。

1.2 文化区块链类型

根据区块链应用的运行平台及其对象范围,可以将文化区块链分为公有链平台下的公共文化产品区块链、联盟链平台下的文化组织联盟区块链和私有链平台下的文化企业个体区块链。

公有链是向全世界开放、任何个人和组织都能成为其中一个节点参与数据记录的区块链系统,类似于网络公有云系统。建立在公有链平台上,以文化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区块链应用即公共文化产品区块链,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参与性和透明化等特点,适合构建公共性文化产品确权和版权交易平台。

联盟链是由若干个机构参与组建的区块链平台,只允许联盟成员使用,类似于网络专有云平台,是一种“部分去中心”或“多中心”的区块链系统。与公有链相比,其在性能、应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更有优势,适用文化组织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

私有链是由单个机构组建,仅对机构内部成员开放的区块链系统,类似于私有云系统,是一种“中心化”的区块链应用。与前二者相相比,私有链系统具有存取速度快、隐私性强、易开发等优势,适合文创企业内部产品管理和业务协同等工作场景。

1.3 以智能合约为核心的文化区块链版权交易原理

版权交易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文化创意产业在很多国家也被称为版权(IP)产业。区块链之所以能做到文化作品的确权、授权和版权管理,关键就在于区块链特有的智能合约技术。

智能合约本质上是以数字方式定义和执行的计算机程序,一旦在文化作品的数字文件中嵌入了智能合约程序,就将作品变成一种可编程的数字化商品,可以用计算机程序来管理作品的版权交易。对文化企业而言,无论是对普通受众提供免费的出版物阅读,还是对企业提供收费的出版物订阅;无论是内容作品的所有权转让,还是作品的使用权规定,都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进行精细化设定。从这个角度看,智能合约是整个文化区块链应用开发的核心,是区块链版权交易的关键。以智能合约为核心的区块链版权交易流程如下:

1)文创作品区块链存证确权。在文创作品数字文件中添加代表作品唯一性的数字秘钥和智能合约程序,上传区块链进行确权,证明新闻文稿、图书著作、音乐图像和影视动画等数字作品的存在性、真实性和唯一性。一旦完成确权,作品的后续传播、交易会被完整记录,作品在全生命周期都可追溯、可追踪,从而为作品版权的司法取证提供了一种强大的技术保证和结论性证据。

2)文创作品区块链验权。无数文化作品汇聚在区块链系统上就构成了文化创意作品的版权交易市场,用户打开区块链应用即可预览作品和查看版权信息。智能合约会详细规定产品交易的种类,既支持免费阅览,也支持收费订阅;既支持所有权转让,也支持使用权分级;既支持单件作品计件售卖,也支持多产品组合售卖。这样,文创产品的售卖空间将得到极大的拓展,过去粗放低效的销售模式将真正被精细高效的商业模式所取代。

3)文创作品区块链购权。购买者通过智能合约签约购买,交易信息在区块链确认生效并执行更新。智能合约会自动将购买款支付给版权所有者,购买方则获得合约规定的产品权限。

4)文创作品区块链鉴权。智能合约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支持下,使用文字相似度查验、图像智能识别等技术手段,会对文化作品的传播情况进行全网实时监测,自动对作品侵权行为进行鉴定和取证,同时与司法部门的网络反侵权系统协同联动,从而为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一套强大、高效的技术保障机制。

2 共识机制:“区块链+文化”的核心机制

2.1 共识机制

区块链本质上是建立在非信任节点上的分布式系统。而让互不信任的网络节点能安全地交换数据,关键在于所有节点都要遵循一套共识机制,即互不信任的节点通过预设机制达到数据一致性称为共识,达成这种共识所采用的方法即共识机制[3]。如果说分布式数据库是区块链最大之“形”,那么共识机制就是区块链最大之“魂”,它解决了网络数据交换的信任问题,是区块链系统的技术核心和保障区块链正常运行的制度基础。

2.2 共识机制类型

不同的区块链应用功能不同、解决的问题不同,背后的共识机制也千差万别。目前共识机制的设计思想只有十几种,其中以工作量证明机制PoW(Proof of Work)、权益证明机制PoS(Proof of Stake)和委托权益证明机制DPoS(Delegated Proof of Stake)影响最大。

1)PoW 机制。PoW 由比特币系统创造,是目前全球大型公共区块链平台广泛使用的一种共识机制。为了公平分配区块数据打包发布权,比特币规定工作最努力、工作量最大的网络节点将获得更多的区块数据记账权,以及相应的比特币奖励。具体来说就是让所有网络节点做连续哈希(SHA-256)加密运算,一旦有节点率先算出秘钥并公布于众,该节点即获得数据发布权,而其他节点就会立刻放弃争夺,而转向对其他区块数据的打包竞争。整个过程在比特币系统中被称为“采矿”,计算哈希值的设备被称为“矿机”。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通过计算机、专业矿机或者云计算力参与这个挖矿过程,成为了比特币“链、币、矿”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PoS 机制。PoW 机制具有高度去中心化和节点自由进出等优点,但也存在资源消耗大、计算力浪费等缺点。PoS 机制则采取的是权益证明与挖矿结合的一种分布式共识机制,核心思想是节点获取记账权的挖矿难度与节点持有的权益(区块链代币数量)成反比。用户想要获得更多权益,就要保持在区块链系统上长时间工作,以获取代币奖励。从这个角度讲,PoS 机制是对PoW 机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PoW 带来的计算力浪费和能源消耗过大等问题。但另一方面,在PoS机制下,持有数字代币越多的节点将获得更多的数据发布权和代币奖励,也导致了权益向少数节点集中等公平性问题。

3)DPoS 机制。DPoS 机制则进一步缩小了挖矿范围,普通节点不参与挖矿,而由被普通节点选举出来的代理节点(Delegate)负责挖矿,并将挖矿带来的代币收益回馈给相关普通节点。该机制的优点是将能源消耗降到最低,系统数据的发布权被平均分散到一批代理节点手中,避免了PoS 机制带来的系统被少数持币最多节点垄断的危险,但也使得普通节点的权益被弱化,系统运行对代币的依赖度更高。

2.3 文化区块链共识机制

共识机制是区块链应用开发的灵魂,根据已有区块链共识机制种类,结合文化区块链应用的功能和目标,其共识机制可以设计如下:

1)文化创意PoW 机制。文化创意PoW 机制的总体思路是设计精准的工作量内容,通过区块链代币奖励,来实现区块链应用目标。工作量既针对受众,也包括作者。例如,可以发动受众对作品盗用、盗链、篡改等侵权行为进行举报,根据举报量对举报者给予代币奖励。也可以统计网络作品的点击、评论和转发数量,据此对作者和受众给予奖励。另外,工作量还可以包括各种互动行为,如作者与作者、作者与受众、受众与受众的互动等,以激励作者了解受众需求,创作更优质的作品。

2)文化创意PoS 机制。核心思想是将作者、受众的贡献和奖励转化为权益。贡献类型既包括作者发表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也包括互动行为数量,还包括受众登录时长、邀请好友数量等。拥有更多权益的作者和受众不但可以得到更多的代币奖励,还将拥有优先的作品发稿权、评论置顶权以及更多的转发数量权等。

3)文化创意DPoS 机制。基于DPoS 机制,重要自媒体作者、编辑、广告商和活跃用户将升级成为代理,在内容生产、选题策划、传受互动等方面将被赋予更大权限。例如,媒体代表可以根据需要联合记者编辑或受众发起众筹新闻作品,用数字代币对作者付酬,而作品后续产生的阅读、转载、评论又会给代理带来更多的代币收益,从而能更好发挥优质内容生产者、广告代理商、意见领袖的作用。

3 为IP 保护赋能:“区块链+文化”的影响

3.1 法律面:为文创作品确权,保护原创者权益

数字经济时代,文创作品的知识产权是文创产业的核心资源和创新发展的核心支柱。文化区块链的应用类型虽然很多,但其核心功能仍然是数字内容的登记确权。

因此,利用区块链集体维护、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等技术优势,可以建立安全高效的数字内容版权认证环境,为数字作品跨平台版权交易和数据增值服务提供可靠保障。一旦数字内容的所有权、交易授权范围在区块链系统上被确认,精细化的授权操作可以规定数字内容的适用范围和使用场景,作品在全网的传播都可追踪、可查验,有利于实现智能化的数字版权流通生态、价值流通体系和版权保护机制。

3.2 商业面:为智能文创IP 赋能,变革文创商业模式

传统商业模式下,报刊按份售卖,影视频道、音视频网站按时间订阅,广告按版面或时段售卖。而区块链智能合约不仅可以将报刊版面、栏目智能合约化,还可以将新闻内容、影视节目、图片动画智能合约化;不仅可以按版面栏目售卖,还可以按产品件数售卖;不仅支持一次性产品售卖,还支持产品租赁、产品使用权分级等各种销售场景设计,不仅文创产品的售卖空间将得到极大拓展,售卖时间也将真正实现“上线即确权、使用即结算”的智能型及时售卖,过去粗放低效的商业模式将真正被精细高效的智慧型商业模式所取代。

3.3 产业面:助力文化资产增值,推动IP 价值最大化

文化创意产业每天都在生产大量的文化作品,这些不断积累的新闻作品、图书著作、图片音乐和影视资料构成了企业组织庞大的数字文化资产,很多资料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和数字货币系统,打造智能化文化资产交易系统,不仅有利于盘活巨大的存量文化资源,带动文化资产增值,还有利于发挥历史文化作品的社会价值。更重要的是,区块链强大的数字版权保护机制和智能化商业交易模式能从更大层面解放文化生产关系,让价值回归原创者,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成员参与优质内容创作,促进和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创造力和产业活力。

4 结语

综上,区块链在文化产品确权、存证、版权管理以及传受互动方面有其独特优势,有助于推动数字文化内容IP 价值的最大化,激活文创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文创产业应提前布局、积极合作,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试验和应用,为数字文化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猜你喜欢
代币文创区块
陶溪川文创街区
区块链:一个改变未来的幽灵
《岁寒三友文创海报》
区块链:主要角色和衍生应用
“不落灰”的文创
铧芯文创
首次代币发行监管的行为经济学路径
区块链+媒体业的N种可能
读懂区块链
央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