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构建民办教育新型服务体系的意蕴与探索

2020-12-13 23:01陈明建戴向平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民办学校老龄化老年人

陈明建,戴向平

(1.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405400;2.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400074)

21世纪是人类老龄化的时代,老龄化社会对人类而言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既会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带来新问题、新困难,同时也会给各行各业变革发展带来结构性的机会。在我国老龄化社会已经来临,政府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的宏观背景下,民办教育如何发挥优势、顺势而为,在服务老年教育发展过程中构建民办教育新型服务体系,实现自身转型发展,成为新时代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社会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教育的现实困境

所谓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标准,老龄化社会的门槛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22亿,占比达到16.1%[1]29。目前,我国社会正在向深度老年化逐步迈进,预计到2040年我国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3.84%[2]2。

1.终身学习理念下的老龄化社会既是新挑战也是新机遇

世界各国对老龄化社会的认识逐步深化,日渐理性和科学。老龄化社会确实存在各种各样新的严峻问题,但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坏事”,而是人类社会向新的历史阶段迈进过程中的“新挑战”,其中的积极老龄化理念,作为人类长寿时代的必然选择,在我国社会特别是学界和政府层面已经基本成为共识,而老年教育也被视为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手段。广义的老年教育是指按老年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为所有老年人提供的具有老年特色的终身教育活动;狭义的老年教育,主要是指以6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为教育对象,通过老年大学、社区学校、网络教育等形式,开展的全面提高老年人素质,促进老年人全面发展,提升老年人的生存、生活和生命质量的教育。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中的最后一环,属于成人教育的一部分。按照终身教育理念,教育不再只是工作的准备,接受教育不仅是一个人的生存方式,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享受老年教育成为老年人的权利。

2.老龄化社会到来后亟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无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哪个阶段,教育体系与人口结构情况是相适应的。例如,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中没上过学的占四分之一以上(文盲率为25%),当时就业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5.68年,即小学没毕业[2]4。这时候的人口不一定叫人力资源,而叫人口负担,所以当时教育体系中扫盲教育和“普九”成为重点,区县政府设有工农教育办公室,县、乡均有成人学校,村级有扫盲教学点。但在现阶段,一方面全国范围内“普九”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人口内部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老年人口群体持续增加。据全国老龄办预测,到2040年我国老年人口占比将达23.8%,每5个人中有一个老年人;到2050年左右,全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教育的对象是人,从预测数据可知,未来有如此之大的一个群体需要老年教育服务,需要政府及时完善相应的教育服务体系,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供给。

3.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难以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一直以来,我国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中国老龄事业七年规划(1994—2000)》中首次提出老年教育,2016年首次出台专门的“老年教育规划(2016—2020)”。现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早在2005年底,我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发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3]。全国老年大学协会相关研究显示,到2017年底,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共有74408个,老年大学(学校)增加到近6万所,在校学员670多万人,较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面对快速加剧的老龄化形势,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任务仍然艰巨。一是总量仍然严重不足,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相对短缺,明显跟不上老年教育的需求。上海、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老年大学已经出现“一座难求”的局面,甚至有学校出现了一二十年不愿意离校的“恋校生”。在老年教育资源总体供给滞后的情况下,农村及西部地区老年教育总量不足的问题尤其突出。2017年底,全国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只有部分省份达到50%及以上的目标;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只有个别省份达到20%,均与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差距较大,而我国西部地区和部分贫困地区的情况更为严重[4]7。二是顶层制度设计相对滞后。比如,我国的整个教育体系之中,老年教育分列于继续教育之下,在国家教育顶层架构中没有“户头”,在国民教育体系中也没有老年教育这一类型。如果从受教育人群的年龄段看,我国的教育制度体系还没有形成终身教育的完整“链条”。在目前的各级各类教育政策和制度环境中,像特殊教育学生、留守儿童等小众受教育群体受到高度关注,但对总人数已经有2亿多人,与全国在校学生总数接近的老年人群体,关注度还明显不够。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从老龄化社会视角观察,我国在教育领域的一个新的民生问题就是满足老年人群体的受教育权,而且随着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教育需求与老年资源供给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民办教育应在我国老年教育发展中发挥作用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有益补充。一方面老年教育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老年教育资源不足。我国老年教育的这种困境,迫切需要民办教育“顶上去”助一臂之力,承担起民办教育服务老年教育的历史使命;同时,对民办教育而言,这也是新时代实现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

1.老年教育是民办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我国民办教育包括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培训两个部分。民办教育当前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民办学历教育主要是提供学前儿童教育,即主要服务“小的”,没有顾及“老的”。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数为17.76万所,民办幼儿园有16.04万所[5];二是民办非学历培训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学科学习,即主要服务于在校中小学生,较少顾及进入职场的成年人,更没有涉及退出职场的老年人。三是部分民办教育办学属投资行为,举办者有经济回报。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之前,修订前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民办学校举办者虽然不是“投资者”角色,但他们在办学中可以享受国家的扶持政策,有的能收取某些费用,实质上也存在一定的经济收益。2015年《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修订后,取消了“举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我国民办教育目前基本没有参与老年教育,但站在民办教育举办者角度观察,原有的民办教育发展思路需要调整,老年教育将是民办教育下一步的拓展方向,成为民办教育新的“增长点”。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国家对基础教育的保障力越来越强,民办教育发展空间开始缩小。比如学前教育方面,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明确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国家加大力度发展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空间;而在义务教育方面,政府已经提出“均衡、优质”的努力目标,不断完善公办教育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比如像公办学校提供下午“三点半课堂”之类的新举措,让群众的教育需求进一步从公办学校得到满足,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民办学校的依赖。二是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之后,政府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将越来越规范和严格,民办学校不会再有过去粗放型管理带来的某些营利便利。其中,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对于那些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开展“应试”培训,超前教、超前学,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国家实行“负面清单”,坚决整顿。在宏观教育政策发生调整,民办教育办学环境发生变化之后,现有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模式和方式需要及时调整,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培训则是新的发展方向,尤其是举办面向老年人群体的艺术、体育、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应是重要的增长点,市场空间很大。下一步,民办教育应着力构建覆盖“老人”和“小孩”两类人群的新型民办教育服务体系。

2.参与供给老年教育资源是民办教育的使命和职责担当

国家对民办教育的定位,赋予了其参与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服务,承担应对老龄化社会的职责和使命。1987 年7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民办教育的性质和地位:“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办学的补充。”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进一步明确了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扶持导向。民办教育尤其是培训类教育服务,作为满足群众需求的教育产品,带有市场属性,政府坚持“规范有序发展”的方针而非禁止。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民办教育在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方面,可以作为公办教育的补充,也是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教育非常适合开展老年教育培训。老年教育可以是学历教育,但主体是非学历类培训,主要是生活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定位为三个:一是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二是培育发展兴趣特长,三是拓展综合素质开展非学历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三个作用与老年人的教育需求高度契合。同时,由于投资财力的限制,加上办学时限较短,师资队伍不足,大多数民办教育机构难以承担各类学历教育,在庞大的公办教育面前没有竞争力。对于现有的大多数民办教育机构而言,老年教育培训是最合适开展的教育项目之一。而且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更有机制优势,在课程调整、培训规模和收费权限等方面都有灵活性。

3.民办教育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质和多元的学习资源

发展老年教育特别需要民办教育的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研究指出,人们需要更多机会过上有意义的生活,享有平等的尊严,而教育对于扩大这种机会的能力建设至关重要[6]24。老年教育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对生活意义的追寻,消除各种消极心态,激励和支持老年人追求与年轻人平等的尊严,而不至于被认为是社会和家庭的累赘。近些年,每到“六一”节,都有一批过“老年儿童节”的“老年儿童”,他们一个个盛装出席,专注地开展歌舞联欢活动;还有不少的城市退休老年人,乐此不疲地学习外语知识、文学艺术等。老年群体不仅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而且学习内容广泛,涉及的课程繁多,需要的教育形式复杂,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政府不可能像普及义务教育那样,在短时间内集中投入大量经费新建老年学校,为老年群体提供如此繁多的教育设施设备。只有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动员其他各类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来满足和适应老年教育的广泛需求。

201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7]。我们理解,民办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正是落实“社会参与”要求的具体行动。

三、老龄化背景下民办教育新型服务体系构建的实践探索

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是一所城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包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在校学生1600余人。2018年以来,学校参与城市老年教育研究,前期的老年教育实践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由式”老年活动

2018年3月至6月,学校尝试性地开展了第一期老年活动课程,每天傍晚及假期提供校园操场给老年朋友进行太极拳、舞剑、慢跑等体育锻炼及老年舞蹈、声乐等文娱活动,并邀请校内艺体专业教师对其活动进行指导。

2.第二阶段:“课表式”老年活动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一是总结第一期老年活动课程开展情况,发现只开放学校场地和资源供老人们自行开展活动,参与者积极性不高,活动方式单一,有的还不科学。二是开展需求调查。学校课题组成员对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教师宿舍楼300多名住户、附近小区楼盘200多名住户开展了问卷调查。通过统计分析,找到了老年朋友再学习的需求点。三是建立科学实用的课程体系。根据老年朋友的需求,设置了书法、绘画模特、照相、舞蹈等课程。学校利用课题专项经费,打造了多个功能室:书法绘画室,为老年人配齐了笔墨纸砚等学习用具;舞蹈形体室,配有电子媒体、钢琴、把杆、休息桌椅等。四是选派专业教师执教。课题组编印了老年活动课程表,并选派专业的舞蹈、声乐、形体、书法教师进行授课,让老年朋友能更系统、更专业地进行再学习。据统计,二期课程每次参与人数累计约为50人左右,参与群体从本校退休教师扩展到教科院离退休人员及周边部分社区群众。根据二期开展活动的结果看,老年朋友比较感兴趣的课程主要是舞蹈、形体、书法等课程。

3.第三阶段:“专题式”老年活动

2019年4月开始启动第三期的活动。强调课程的集中针对性,以短期专题集中培训为主,每个专题课程分为四个课时,如:第一专题为“用图片与视频串联生活”,第二专题为“老年防摔保健讲座”,第三专题为“我会上网理财”,第四专题为“看看我的美篇生活”等。每期培训结束后对参培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给予鼓励。在第三期活动中倡导“老有所为”,邀请活动中专业素养较高且乐于教学的学员成为教学老师,带领大家进行学习。

4.经验与启示

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在面向在校学生办好学历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市社区老年教育实践,探索构建服务于“小的”和“老的”两类教育人群的民办教育新体系,为实现新时代城市民办教育的转型发展积累了初步经验,提供了有益启示。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有四条可行路径,不同的路径决定了服务的参与度:一是开放场地和设施,这是最简单的;二是开设老年教育课程,直接组织教学,这是更深入的参与;三是在组织老年教育课程教学基础上,注重引导老年人自身参与到老年教育中,甚至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如,动员部分老年人参与相关专题教学和班级管理为老年人提供自我价值实现的平台和机会。这是更高层次的参与,这是对老年教育的引领。四是推动老年教育与在校学生的学历教育融通互动,如,引导老年在校学员适当参与中小学生的课外辅导、课外实践,为学校开展校外宣传等;组织在校中小学生适度参与老年教育志愿服务等,形成老年教育与学历教育开放互动的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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