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法治教育的“六真”策略
——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课为例

2020-12-30 13:16杨燕燕
教学月刊(小学版) 2020年30期
关键词:义务公民权利

□杨燕燕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统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相继推出,一至五年级采取分散教育的方式,进行以纪律、规则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意识教育,将六年级上册定为法治教育专册,对学生进行以宪法精神为主线,突出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的集中教育。

以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第4课《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例,六年级学生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认识模糊,容易割裂地看待二者的关系,对现实背景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边界无法辨识。因此,教师要基于真起点、真问题、真情境开展真教学、真思考、真体验,帮助学生走出认知的误区,引导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价值,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思维,参与法治实践。

一、基于真起点,开展真教学

传统认知科学认为,认知、记忆、思维等方面的学习是独立于身体的(离身),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对认知信息进行加工,对心智能力进行训练,所以通常采用讲授法传授知识,造成学生与社会环境割裂,无法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虽然六年级学生自我意识发展迅速,情感日益丰富,但其认知水平、自制能力与身体发展并未同步。为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他们开始对教师的教育表现出质疑和逆反,甚至故意做出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如果只重视权利,强调自由,就会忽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如果教师依然采用主观说教、奖励诱惑、训导惩戒等显示单方面意愿的强制方式,即使在短时间内能看到成效,也难以让学生心服口服,甚至会激化矛盾,产生反作用力。因此,法治教育要基于真起点,开展真教学,从离身学习向具身认知转变。

例如,公民使用权利的界限是学生认知的模糊点,教材的第34 页列举了高叔叔因装修影响邻居休息的案例,但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有案例中的生活经验。于是,教师用与学生生活更贴切的案例进行替换:小A 与小B 因追星发生了口角,小A 就在班级群、微博中公开指责、谩骂小B,并说自己有喜欢偶像和言论自由的权利,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教师首先请学生用举手的方式表示是否认同小A 关于言论自由权利的观点,并阐述理由。由于类似的事例学生曾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所以他们发言踊跃。有的认为,小A 确实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别人也有言论权;有的认为,小A有追星的自由,小B 有评价明星的权利,不能因为观点不一致,就恶语相向。虽然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却是真实存在的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发表人身攻击的语言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最后教师总结: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利。

具身认知理念认为,认知是通过身体的体验及其活动形成的。因此,法治教育应当尊重学生的成长逻辑,以学生生活构建法治教育情境,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童言童语”,以民主、平等的方式与学生一起省察,一起探究,打造基于学生生命体验的整体性学习方式,形成法治思维。教师对案例的调整,旨在借助学生生活中的真实问题,唤醒儿童的生活经验,使其在思考中厘清权利的边界,知道正确行使权利的意义,并自愿遵照着去做。

二、基于真问题,进行真思考

因为道德与法律有相通性,所以法治教育专册注重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融合,把法治教育的精神、理念、原则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结合,从而指导学生更好地生活。这无疑与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契合,也是帮助青少年厘清法律概念的强有力辅助,凸显了法治领域的现实价值。因此,法治教育专册的教学,要在尊重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以生活化、儿童化的教育理念,找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交叉点,从而推动课堂教学突破学科藩篱,为树立法治信仰奠基,也为儿童道德发展服务。

依然以上述追星引发的网络谩骂事件为例,当学生从法律的角度认清了小A 的行为侵害了小B 的合法权利后,教师追问:小B 该怎么办?学生有的主张在网络上也骂小A 一通,但很快被别人否定,因为不能用与小A 同样的侵权行为去维权;有的主张走法律途径,状告小A,可是一旦诉诸法律,不就成了仇人吗?真问题引发了学生真思考。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小A 在线上线下公开向小B 道歉,小B 就此原谅小A,重新建立友谊。

教育的初衷是教而化之,而非强制。表面上看,遵纪守法和维护权利之间有着强烈的冲突和矛盾。其实不然,法律和道德的相通性,决定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必须德法兼修。该案例中,教师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围绕真问题思考,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补充自行探究解决真问题的办法。这样,学生从主观上接受了学习的内容,使法律知识不仅“外化于形”,还能够“内化于心”。

三、基于真情境,实现真体验

陶行知先生说:“生活即教育。”法治教育应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结合,根据学生认知的矛盾点、模糊点、错误点,从校园事件、热点新闻等中挑选一些来重构教学情境,或者布置实践作业让学生在真实的生活情境中践行法律,培养学生知法、敬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突出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

例如,疫情期间出现了一些不遵守隔离规定、不佩戴口罩、发布虚假信息的事件。教师从中精选部分典型事件,请学生运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课中所学的知识进行辨析。虽然学生能较为容易地对这些行为做出判断,但要从法律的维度阐述理由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于是让学生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达成一致的看法:有序地参加公共生活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尤其在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需要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共同保障,才能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有序的公共生活。最后,教师引导学生回归自己的生活,思考自己应该做出哪些守法行为,为这个特殊时期尽一份社会责任。学生表示,应该严格遵守居家不外出的规定、如实填报健康申请表、自觉接受防疫人员的检查等。

虽然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已经理解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意义、内容以及二者相一致的理念,但这依然是局限于书本知识的概念化学习。法治教育不能关门“读圣贤书”,而应将社会热点问题拓展为教学情境,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判断、分析、解决较为复杂的具体问题,把正确的价值观根植于心中。

法治教育,不仅要引领学生认同、敬畏、遵守法律,更要将情感和思辨融入其中,让学生明白遵守法律的意义,用法律思维解决生活问题,实现“为学生的实际生活服务,为学生的未来服务”的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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