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儿童与健康相关政策研究及对未来发展的思考
——基于四省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的比较

2021-02-07 02:57丁一芸马福云王争艳
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十三五青少年规划

丁一芸,马福云,王争艳

(1.北京市“学习与认知”重点实验室,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北京 100048;2.首都师范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48)

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宣布:“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以充分担负起它在社会上的责任。”2020年,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完成之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预备之年;这一年也是各省市完成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三五”规划)有关儿童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制订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的预备之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未来五年,在继承“十三五”规划经验的基础上,随着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将会面临新的挑战。

《儿童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简称《纲要》),结合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及儿童发展现状而制定,旨在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参与的机会和权利。《规划》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发展领域四部分。各发展领域又涵盖了总目标、主要目标、策略措施和监测指标4个部分。

儿童与健康是《规划》中的发展领域之一,也是最受关注的。根据2019年版《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儿童健康事业自1949年发展以来,经历了成长、成熟和跃升阶段,妇幼健康工作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在健康领域将达成14个目标,是所有领域中目标最多的。面对当下儿童健康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把握儿童与健康的现实状况与需求是应对新形势下儿童健康发展的重点。本文采用区域对比研究(四大省市《儿童发展规划》对比),结合政策文献分析法收集资料,分析、总结了我国儿童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现状。同时对国际上有关儿童与健康的热点与前沿进行分析,旨在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的未来研究方向以及儿童与健康发展研究提供参考和依据。

1近五年四省市《儿童发展规划》比较

基于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在全国各省市发展的领先地位以及各自的优势,选取四省市发布的《儿童发展规划》进行了区域对比研究与分析。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理念。因此,在儿童健康工作方面,北京也时时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地位,并发挥首都的全国引领作用。上海市具备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地位,对《规划》的定位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在儿童健康工作方面,上海注重对儿童意识形态的教育培养。江苏省作为践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的典范,对《规划》的定位是“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部分指标将比肩中等发达国家。在儿童健康工作方面,江苏省突出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广东省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2019年1月,中央明确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广东省对《规划》的定位是“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在儿童健康工作方面,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四省市在儿童与健康发展领域的内容中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本研究将逐一在《规划》目标、策略措施、监测指标等方面进行比较。

1.1四省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比较

在儿童与健康发展领域中,主要目标是在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发展方向制定的内容,是《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为《规划》指明方向。通过梳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与《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儿童与健康领域的主要目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生命保障、儿童营养、重大传染病防控、体质健康、常见病防控、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儿童伤害、环境污染、儿童保健与早期发展、妇幼健康与托幼机构,见表1。对比不同省市的主要目标可以发现:首先,江苏省对于儿童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的设定是最为全面的,包含14项内容,其中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以及“妇幼健康服务与托幼机构”的目标只有江苏省提及;其次,其他三省市涵盖而北京市未提及的主要目标有“体质健康”;第三,对于“儿童伤害”相关内容,虽然上海市与江苏省未在主要目标中涉及,然而这两个地区将“儿童与安全”单独设立为一个发展领域,可见对这一内容的重视程度;最后,“环境污染”的内容除北京市在主要目标中提及外,其他三省市均未涉及,然而,这一内容已经包含在发展领域中,建议可整合。

表1 四省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

1.2四省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领域策略措施比较

策略措施是在既定的主要目标基础上实施开展的。经过对比,各省市在策略措施方面均有特殊关注的内容和优势,见表2。《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与健康领域策略措施共11条,部分措施与主要目标相对应。其中,在主要目标中未涉及的“妇幼健康服务与托幼机构”和“体质健康”内容均在策略措施中有所体现。另外,北京市与其他省市对比,提出了开设儿童保健类相关培训课程,以及建立婚前和孕前保健一站式便民服务。但是,相较于上海市、江苏省的策略措施中均提到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这一点,北京市儿童与健康的目标设置以及实施的策略在措施上均未体现。《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对于儿童心理健康有比较具体的内容,如“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监测数据库,监测青少年自杀和自伤性入院状况”等。《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到了儿童用药及食品安全问题,这些内容均值得借鉴与参考。

表2 四省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领域特殊关注的策略措施

1.3四省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领域目标及监测指标异同

为了实现既定目标,除了要制定相应的策略措施外,还要设立具体的指标。指标是衡量目标数值的,有一个完善的指标体系非常重要。通过对比各地《儿童发展规划》对目标及监测指标的设定,可以发现上海市和江苏省在指标设定上都有专门针对心理问题设定的具体指标,均对流动儿童有所关注。江苏省和广东省都对重大传染疾病控制设置了监测指标。江苏省还有一项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的监测指标。广东省对儿童进行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详见表3。

表3 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领域发展目标及监测指标

综上所述,四省市的《儿童发展规划》,从主要目标的制定、策略措施的实施以及具体监测指标体系上,各省市均突出了各自的优势和特点。相较而言,江苏省《规划》从内容的涵盖范围来看是最全面的,其在全国《纲要》的引领下做出的创新成分也是最多的,突出强调了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和“儿童意外伤害”、“儿童安全”的重要性,并且将“儿童与安全”单独列为一个发展领域。这一点在上海市《规划》中也有所体现。同样紧跟时代对儿童健康带来的新问题,除了近视、肥胖等,江苏省,尤其上海市的《规划》,特别重视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并有具体的指标对这一内容进行监测和强化,这一工作还在继续完善。对比北京市和广东省《规划》的内容,就显得相对保守,创新性和前瞻性不足。

2 近五年发布的儿童与健康相关新政策的特点分析

以2016年以来的儿童与健康政策文件为主,通过检索国务院妇儿工委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官网,选取国家层面出台、内容与儿童健康直接相关的39个政策文件纳入分析范围,梳理了有关政策的变迁历程和重点方向。根据政策分析法,从政策内容维度可以发现我国2016年以来的儿童健康政策主要围绕几大方向,表现在妇幼健康和妇幼保健服务、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常见病(包括龋齿、近视、肥胖)以及与此相关的体质健康等问题(见表4)。

表4 2016—2020年我国儿童健康政策与文件

2.1对妇幼健康和妇幼保健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6年及往后,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增长的二孩生育需求对我国妇幼保健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二孩生育的很大一部分人群属于高龄产妇,如何保障高龄孕产妇与婴儿的健康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1];另一方面,在整体医疗机构里从事妇幼健康的专业人才队伍是不足的,特别是急诊科和儿科大夫处于紧缺状态[2]。对此,国家近几年尤其重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强调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第二,加强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建设。2020年5月全国“两会”召开以来,针对有关妇幼健康问题也有相应的提案,其中民盟中央提交《关于调整社会家庭政策,应对人口发展问题的提案》,就提出探索建立从怀孕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的全面鼓励生育体系。

综合四省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对比,上海市和江苏省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方面有比较细致的规定和较为丰富的经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儿童与健康领域在提高妇幼公共资源使用率方面,第二条提到,逐步试行“1+1+1”分级诊疗制度。截至2017年底,上海市已有2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了“1+1+1”签约,签约居民超过335万人,分级诊疗模式成效是显著的,并且正在持续发挥作用[3]。在《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项目中第三条提出“依法实施妇幼健康全行业管理”,将监管具体落实到位,又从法律规范与保障的角度切实为妇幼健康行业的发展做到规范化的制约。

2.2肥胖与近视

根据近年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肥胖与近视问题尤为突出[4-5]。我国儿童肥胖的流行具有超重率高于肥胖率、男性儿童和城市儿童超重肥胖率较高的特点[5-6]。同时,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不断攀升[7]。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显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0%,初中生为71.6%,高中生为81.0%[8],肥胖与近视都会对儿童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国际上特别重视肥胖的预防与管理。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膳食、营养和慢性病预防》、《全球肥胖流行的预防和控制》等一系列文件,并成立了“终止儿童肥胖委员会”[4]。其他国家(如欧洲内分泌学会和美国临床工作促进协会)也对儿童与肥胖提出了相关预防与管理指南。我国近五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行动。2016、2017年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相继发布。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方案(2018年版)》、《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均提出了改善和应对儿童肥胖的策略和措施。而对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6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夏季对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也做出了重要指示。随即,教育部等8部门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科普宣传。

事实上,肥胖、近视和体质健康是密切相关的,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对预防肥胖、防控近视的发生均有重要意义[9-10]。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中均对学生体质健康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广东省将0~6岁儿童列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重点人群,并开展中小学校儿童年度体检考核。江苏省2010年7月,由教育厅、省体育局等6部门制定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对全省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还将相关制度融入省教育发展规划中。

目前,对于防控儿童肥胖与近视有不少建议。2017年,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儿科研究所等多个单位共同发布的《中国儿童肥胖报告》为儿童肥胖防控策略提供了建议,其核心观念是以预防控制为主。2019年,由全国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眼科专家协作组共同发布了《我国儿童眼科的现状与发展策略专家共识》[11]。在未来《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中,还应在针对预防与控制儿童青少年肥胖与近视的策略措施上进一步深化,加大防控力度和科学宣教力度,并建立、完善监测数据库。

2.3 0~3岁婴幼儿照护与养育

0~3岁婴幼儿的照护问题实际是与现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密切相关的[12],包括现代家庭日益核心化导致家庭抚育子女的功能被削弱、女性就业增加、隔代养育增多、城市化推进带来大量留守儿童现象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13-14]。为了应对日益增加的家庭压力与日益弱化的家庭能力之间的失衡状态,需要通过公共服务与家庭政策对儿童早期发展予以支持。

既往对0~3岁儿童发展及其家庭支持的相关政策尚不成熟。虽然《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均对0~3岁婴幼儿的教养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和策略措施,但是政策重“教”轻“保”,明确支持保育服务的政策明显缺位[14]。同时,目前托育服务的供给存在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质量缺乏保障等问题,形成了新时代民生领域一个集中且突出的社会矛盾[14]。2016年,在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司副司长莫丽霞表示,已起草了一份有关促进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文件,旨在建立托育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等,这对于减轻家庭的婴幼儿养育负担、有效支持广大家庭按政策生育、促进女性全面发展及家庭和谐幸福具有重要的意义。2019年4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供了国家级的对儿童早期发展的指导意见。纵观全国,上海市在0~3岁婴幼儿照护与养育的工作中起到了引领的作用[15]。2018年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同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6部门印发《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其成果和经验值得借鉴。另外,广州市也成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并在2020年7月29日成功举办了“广州市托育机构备案线上培训”,旨在加强托育机构日常健康护理。

历届“两会”期间,关于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问题也有不少提案。全国妇联在“两会”上建议关注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从改善家庭教养环境入手进行有效干预指导,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服务机制等。全国政协委员黄晓薇建议将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教育支持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建议尽快制订我国早期教育专业机构设置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标准,并加强早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这些建言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4儿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是衡量儿童健康的重要指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16]。《中国青年发展报告》显示,我国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约三千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20年以前,全球儿童心理障碍还会增长50%,将成为致病、致残、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爱、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根据《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均提示心理健康要从儿童抓起。

我国有关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政策正在逐步完善[17],特别是2016年到2019年,儿童心理健康保护政策发展迅速,这一切也得益于国内心理学和教育学领域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和行为发展的研究,见表5。

表5 2016—2019年我国儿童心理健康政策与文件

上述政策文件对心理健康的内容要求,从简单的培养心理品质和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过渡到逐渐将其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同时落实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而且2018年之后发布的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政策文件均对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有所要求:一方面,这表明儿童心理健康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另一方面,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类疾病比较突出。反映出相关政策制定背后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数据与成果,再次显示国家对儿童心理健康的重视。

结合四省市发布的《儿童发展规划》可以发现,上海市、江苏省的《规划》中都有关于心理问题设置的目标、监测指标以及具体详细的策略措施。而在北京市和广东省的《规划》内容中,儿童心理健康在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中虽然有所体现,但是较为宽泛,缺乏具体的可量化考评的指标。儿童心理健康贯穿于婴儿期到青春期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就涉及了心理健康的内容,包括家庭养育环境对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儿童早期心理发展对日后成长的重要性[18]。如何把目标具体量化是制定未来《儿童发展规划》的关键。同时,在策略措施上,是否可以通过制定一些标准和工具,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和父母进行科学育儿指导,设置家庭养育知识知晓率等指标来真正做到政府、社会对家庭功能的支持,从而促进儿童早期心理健康发展[19-20]。

2.5聚焦儿童与安全问题——儿童伤害防控

在全球化背景下,保障儿童安全已成为时代关注的主题。维护儿童安全既包括防止由人为因素而引发的安全破坏,也包括对非人为安全隐患的抵制[21]。现在儿童与安全最大的问题就是儿童伤害[22-23]。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2016年伤害(包含暴力)约造成全球六十四万儿童死亡,占全部儿童死亡的9.6%,2017年中国1~14岁和15~19岁人群的第一位死因分别是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害,均属于伤害[24]。

联合国发布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中第二条和第五条均提到有关儿童意外伤害的内容。《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首次将降低<18岁儿童伤害死亡率设定为儿童健康领域的主要目标之一,并提出了相关策略措施;此外,还在其他领域增补了大量与儿童安全相关的内容。较于《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均未对儿童伤害防控提出具体要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可量化考评的目标。自此,越来越多地区开始重视和开展儿童伤害防控工作,部分地区将儿童伤害防控纳入到了当地的儿童发展政策和民生工程中[25]。其中,《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单设“儿童与安全”发展领域。江苏省在该领域中具体提出了“建立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中心和工作平台”、“建立跨部门、多专业参与的儿童伤害工作体系”等。北京市在《“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中对于意外伤害亦重点强调,要求到2030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妇联提交提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强制使用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内容,通过全国统一立法、统一执法,真正起到立法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的目的。目前,我国儿童伤害死亡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国家对该问题的重视以及近年来发布的有关儿童伤害防控与安全新政策的出台,弥补了我国儿童与安全政策的空白、不足和滞后。在未来儿童健康发展政策的制定中,仍需继续加强对儿童伤害防控领域的重视,考虑对道路交通伤害、儿童溺水等重点伤害类型设置考核目标,同时制定相关的策略措施以确保对儿童伤害防控实施的有效性。

通过文献研究也同样发现上述趋势。以中国知网数据库(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CNKI)中文文献为数据来源,限定时间为2016年至2019年底,以关键词“肥胖”,主题词“儿童”或“青少年”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相关论文872篇;以关键词“近视”,主题词“儿童”或“青少年”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相关论文637篇;以关键词“意外伤害”进行检索,主题词“儿童”共检索到相关论文203篇;以关键词“心理健康”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相关论文1 137篇;以主题词“0~3岁婴幼儿托育”或“0~3岁婴幼儿照护”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相关论文45篇,汇总如图1。其中,心理健康所占比例最多,其次是肥胖、近视问题、意外伤害和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再以同样的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发表时间从2016年到2019年底,趋势和变化如图2。

图1 儿童健康热点与关键词

3儿童与健康国际前沿分析

儿童与健康是全世界关注的热点。为了从国际视野上了解儿童健康的热点以及变化趋势,通过梳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发布的系列政策,整理出当前儿童与健康发展中关注的焦点,旨在对“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国际经验,见表6。

表6 部分国际有关儿童与健康政策文件

根据2015年至2019年间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文件中,可以发现国际上对于儿童与健康工作的重点涵盖了近视、睡眠、户外活动、营养、早期发展(照护养育)、妇幼健康、疾病、意外伤害、心理健康与生殖健康这些方面。总而言之,研究的趋势在于儿童早期发展、身心健康、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

对于儿童早期发展,21世纪以来,许多发达国家无论是在政策方面,还是资金支持方面,均已向儿童早期发展事业倾斜,如开展各类亲子项目、教师和父母培训等。瑞典就是一个十分重视早期教育的国家,这也是其成为科技创新能力并位于世界前列国家的主要原因。其他发达国家(如北欧国家等)均是如此。国外重视儿童早期发展的原因主要是受到科学研究成果的影响,尤其是行为科学研究、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成果等[26]。

对于身体与心理健康,国外也尤其重视。一篇反映国际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研究的前沿热点解析提示,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与身心健康促进研究领域的热点于1991年开始出现。青少年(adolescent)、超重(overweight)、肥胖(obesity)、身体活动(physical activity)以及健康(health)等关键词在20世纪90年代初成为了儿童与健康领域的研究热点;同时相应地产生了以围绕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不足、久坐行为与该群体超重、肥胖等流行病的干预与预防研究[27]。实际上,近视、体质健康等问题都与儿童身体活动不足、久坐等相关,这类问题在国际上受到来自不同国家科研机构研究者的密切关注,近十年内研究成果的数量也一直保持快速增长[27]。

结合四省市《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与健康领域的主要目标、策略措施和监测指标,对近视、户外活动、营养、妇幼健康、疾病和心理健康的要求在各省市的《儿童发展规划》中均有体现,但是部分关键词只在某地区重点强调。例如,上海市在其策略措施第四条“促进儿童体质健康”中,规定了中小学生各阶段的睡眠时间。北京市在其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中推出提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江苏省专门设立了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的监测指标,并在策略措施上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上海市在策略措施中也强调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开展适龄生殖教育并监测少女人流与少女生育状况。另外,上海市、江苏省单独将“儿童与安全”增设为一个新的发展领域。

4 “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与健康领域的未来展望

“十四五”(2021—2025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新要求的五年规划。基于对2016年以后儿童健康政策的变化与发展以及对比四省市“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与健康政策的区别,以期展望未来“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与健康相关工作,并重点把握儿童与健康政策研究的趋势。

4.1 “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与健康的工作重点

未来的政策研究与制定应当在关注热点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各省市实际发展水平和地区特色推出富有时代特点的新规划。随着儿童超重与肥胖、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儿童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等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儿童青少年关注的重点[28-29],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应当重点围绕新时期、新形势下儿童健康发展的焦点问题做出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上的调整以及规划,同时使重点问题转化为具体、可量化考评的指标,有助于建立大数据库进行监测和对比。再者,根据近年国内外对儿童与健康关注的焦点,可以发现,儿童早期(0~3岁)发展工作日益重要。国外已经在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与实践,我国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虽然也在稳步前进,但是仍然面临诸多挑战,相较于国外开展的各种早期计划,我国这部分工作仍显滞后,尤其相对薄弱的是父母养育技能即回应性照护能力的提升[30]。

在关注热点问题的同时,还要对我国落后地区的儿童与健康发展工作给予调整和规划。虽然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态并没有根本改变。这种不平衡表现在落后地区、农村与发达地区、城市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各地的儿童与健康工作有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未来的规划中,需要通过政策制定、调整及资源调配提供相对均等的条件和机会。政策向落后地区倾斜,建立有效、稳定的经费供给机制以保证财政投入,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差距和不平衡发展,确保儿童平等享有健康发展的资源。

2020年全国“两会”给予儿童与健康的建言和提案让我们看到新时代背景下的各种发声,社会各阶层对促成儿童与健康事业的美好愿望反映了民众意识形态上的积极提升。儿童未来的健康政策研究如何走向范式整合,如何使研究成果成为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参考依据,如何让儿童生存、保障和发展得以可持续发展,需要在体制上开展协同创新,也需要政府、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和推进。

4.2落实儿童与健康工作部署,建立软指标+硬指标共同评价体系

工作部署上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的指导思想和儿童健康工作的发展方向,以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理念、统筹的方法精心谋划儿童与健康工作,并在全面推进工作中突出重点,在巩固优势中加强薄弱环节,使新时期的儿童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健康促进,监测先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指出,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重点,突出解决好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在对工作的评估和成果检验中,建立一个系统、科学、综合性的监测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而是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在新形势下,需要一个能够涵盖身体、心理、营养、环境等多个维度的综合健康监测体系。而对于儿童与青少年,由于该人群正处于生长发育中,因此对于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的监测更应能反映出阶段性的特点。这就需要建立多学科交叉合作研究体系,形成多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同时既注重研究的横向发展又强调纵向挖掘和数据追踪。

对于指标的设定,建立软指标+硬指标共同评价体系将有助于更进一步对《规划》的实施结果做出客观评价。软指标可以表达出项目或规划的目的,但可操作性弱,以主观分析为主,属于定性指标。硬指标指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以统计数据结果作为最终考评指标,属于定量指标。在《规划》的制定中,诸如“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属于定性软指标;而“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儿童心理行为发生率”等则是反映定量的硬指标。从本质上来说,硬指标必须在实现软指标的前提下才有意义。二者不可偏重,若过于热衷实现硬性指标,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完成了指标,但实际效果却与预想不符;若忽视硬指标,一味只追求树立大方向,没有具体的举措和监测,也是不可取的。因此,需要将软、硬指标有机结合为一体,这或许更有助于解决一些现实中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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