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河北医科大学招生情况分析

2021-03-01 04:22潘佳佳
关键词:调剂医科大学生源

潘佳佳,何 龙

(1.河北医科大学 校长办公室,河北 石家庄 050017;2.河北医科大学 招生办公室,河北 石家庄 050017)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并提出将上海市和浙江省作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因此,呼声不断的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一、国家高考综合改革及推进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和有序推进的原则,国家高考综合改革采取了分批次进行的方式,改革的核心是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1]。在改革过程中,不同省份的改革方案呈现出不同特点。

(一)首批试点:打破文理界限的初次尝试

根据国家政策和部署,2014年上海市和浙江省作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新高考”,除了扩大选择权[2]这一最大的改革亮点外,此次试点还存在3个显著特点:一是文理不分科,实行“3+3”模式;二是“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即将语文、数学和外语的全国统考成绩和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这6门中任选3门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条件,“一参考”是指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使用权交给高校,既看分,又看人;三是本科各批次合并为本科批录取,探索“专业+学校”填报志愿。

此次高考综合改革的初步探索除以上3个共同特点外,浙江省和上海市还依据本省(市)现实情况对志愿数量及填报规则进行了修订。浙江省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模式,考生最多填报80个志愿,不存在专业调剂;上海市则实行“院校专业组”选报模式,考生在本科批次可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且同一个专业组内可以进行专业调剂。

浙江省和上海市高考改革时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如果指定的科目是2~3门,选考要求的逻辑关系为“或”,即只要选择其中1门就能报考该专业。该录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单纯文理分科的壁垒,但在推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选考科目要求不够严格,部分学生入学后,因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而导致学习困难,高校需用一段时间为学生补课,以满足其专业知识储备需求。

(二)二批试点:对首批试点呈现问题的迅速修正

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4省(市)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以上4省份已于2016年公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原则性意见[3],此次改革与首批相同的是仍采取文理不分科以及“3+3”的模式。与此同时,在吸取浙江省和上海市改革教训的基础上,教育部允许高校提出2~3个“均须选考”的科目,此举改变了高校选取选考科目时只能有“并集”而不能有“交集”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校需求和目标生源之间不匹配的问题,也为第三批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三批试点:改革方案逐步走向成熟

2018年,河北省、辽宁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重庆市、福建省和广东省等8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与前两批改革省份相比,这8省(市)方案最大变化为统一采用“3+1+2”方案:“3”为数学、语文和外语3门科目;“1”为物理或历史中的1门;“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4门科目中的2门。“3+1+2”模式是在总结前两批改革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的优化选择,既避免了学生故意“躲避”物理这门“最难”学科,也遏制了学生在选择科目时的投机心理,有效保障了高校录取的新生在高中阶段所学科目与在读专业之间的关联性。

从2014年到2018年,4年3批次的高考综合改革在科目选配和志愿填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而对改革经验的及时总结和对不足之处的迅速修正也体现出国家对此次改革的决心。

二、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情况

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河北省积极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

(一)批次合并:改革的前奏

2016年,河北省制定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发【2016】5号),并自当年起取消本科三批录取,原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为本科二批。截至改革前,河北省高考分为文科和理科,主要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批等。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重点本科和普通本科可以面向同样的生源同台竞争,创造了较为公平的录取环境[4],使考生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同时也为河北省全方位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奏响了序曲。

(二)正式实施:相对成熟模式的推广

2019年4月23日,河北省公布了《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此次改革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并于2021年实行“新高考”。根据实施方案,考生选考实行“3+1+2”模式,实施“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河北省此次选考及录取模式是第三批高考改革试点的统一模式,该模式综合了前两批次改革优势,与现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有本质的区别。河北省是高考生源大省,其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落实将影响到国家高考制度改革的整体效果。

三、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河北医科大学生源情况分析

河北医科大学作为省属骨干医药类本科高校,主要生源地为河北省。根据国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及社会需求,2018-2020年,该校70%左右的招生计划投放在河北省。

河北医科大学在河北省内的主要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B(含国家专项计划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和专科批。按照河北省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要求,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设一志愿和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免费医学定向生设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专科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各批次均设置“专业调剂”选项,以便增加考生的被录取机会。

随着河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2016年,河北医科大学在河北省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的情况下,经研究、论证和申请,在河北省把该校所有本科专业均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2020年,河北省将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2018-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理工类投档线与本科一批(本科批)控制线分差呈稳步上升态势,分别为57分、51分和169分。

从录取情况分析,2018-2020年,有志愿考生的录取比例比较稳定,分别为90.71%、89.61%和89.01%;征集志愿的录取考生占比分别为2.81%、3.86%和2.57%。

从各专业录取情况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含“5+3”一体化和五年制)、麻醉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临床药学、法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和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录取的考生均为有志愿考生;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药学和康复治疗学等专业录取的考生中调剂考生占一定比例,调剂比例最低的专业是精神医学,占比约为9.5%,最高的专业是药物化学,超过了50%。2020年药学类实施大类招生后,录取的考生均为有志愿考生;护理学和助产学等专业录取考生中调剂考生和征集志愿考生占比较大(表1~3)。

表1 2018-2020年河北省无调剂、无征集专业调剂和征集情况统计

表2 2018-2020年河北省部分调剂、无征集专业调剂和征集情况统计

表3 2018-2020年河北省有调剂、部分征集专业调剂和征集情况统计

根据以上统计可知,学校绝大部分热门专业调剂率为0。而由于医药类专业就业方向较为明确,因此药物化学、护理学和助产学等部分专业调剂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及社会认同感的影响,考生和家长对这些专业认识不足,报考热情不高,生源质量与其他专业存在一定差距。

对河北医科大学2018-2020年在河北省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后,临床医学(含“5+3”一体化和五年制)、麻醉学、基础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和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学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鲜明,生源充足,生源质量能够得到保障;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和康复治疗学等专业调剂考生较多,实施“新高考”改革后生源充足,但生源质量可能会降低;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护理学和助产学等由于专业特色不鲜明或社会认同感不高,可能会面临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甚至生源不足问题。

四、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高校的应对策略

作为独立设置且专业特色较为明显的医药类本科院校,河北医科大学的招生情况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出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对高校招生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高校应当从专业结构、建设水平、招生宣传和选考科目搭配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一)优化专业结构

高校应当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需要,顺应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促进学科交叉和学科融合,超前布局多学科交叉汇聚的学科建设新方向,增设与国家政策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应分析本校现有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克服专业设置的滞后性,针对招生或就业困难的相关专业进行动态调整,适时优化专业结构。

(二)凝练专业特色

高校应统筹学校专业情况,进一步凝练学校传统专业特色,从师资队伍和教学改革等多方面进行探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树立专业品牌,为争创一流专业建设点凝聚合力。应创新新办专业培养模式,加强新办专业适应性,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构建体系开放和渠道互通的人才培养体制,以吸引更多学生报考。

(三)强化招生宣传工作

高校应适应国家和本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需要,在宣传资源建设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累经验,拓宽宣传思路和方法,创新媒介与形式,吸引优秀生源。此外,还应通过加强招生宣传人员培训、巩固校媒关系、强化生源基地建设、注重与中学教师及考生和家长的交流互动等多种手段强化招生宣传工作。

(四)合理制定选考科目

高校应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各省份的实施方案及学校学科特点,对各专业选考科目进行讨论研究,强化对选考科目的限定性要求,提高人才选拔精准度。应不断优化并合理制定选考科目,既保证考生能够根据自己兴趣选择学校和专业,又保证学校自身的人才培养质量。

招生是高校的首要任务,生源质量对高校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面对高考制度的变革,高校应当主动适应国家政策,提高站位并谋划长远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源质量,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以便在“双一流”建设浪潮中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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