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均衡增长

2021-03-15 05:24王曙光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1年24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王曙光

【摘要】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为保证未来经济的高质量均衡发展,中国应从系统动态平衡理论出发,以城乡协调、工农协调、区域协调为目标,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框架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未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要以新型城镇化和土地制度创新为抓手,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以“后脱贫时代”治理相对贫困为主要抓手,以“制度普惠”取代“制度二元”,推动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和内生性发展;要以农村组织化和集约化经营为抓手,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

【关键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系统动态平衡  制度普惠  制度二元  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24.005

农业农村领域是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

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涉及不同的研究视域。农业问题主要涉及农业安全、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农村问题主要涉及乡村治理、农村产业、农村发展、农村反贫困、农村生态建设、农村公共品供给等问题。两者外延在很大程度上互相联系、交叉,然而亦有各自的特殊视域,并不完全重叠,故在概念上不可混用。本文重点探讨农村发展及相关问题,但在很多方面涉及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问题,因此将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关联讨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强调了“不平衡”和“不充分”两个关键词,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不平衡”“不充分”深刻揭示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增长中的两个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其中,发展“不充分”是导致发展“不平衡”的内在原因,发展“不平衡”是发展“不充分”的结果。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的历史背景与意义。农业农村现代化关乎国家现代化;乡村振兴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脉相承,为实现我国“十四五”乃至2035年远景目标,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同时,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全球化形势出现重大变化,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审时度势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重要支撑点和着力点即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近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引人瞩目的深刻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逐渐提升,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协调共进的新态势已然形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正是对这一新态势的精准概括、充分肯定与引领提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是涉及中国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大战略。当前全球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我国要未雨绸缪,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将农业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置于突出的战略位置。同时,当前农村发展存在诸如相对贫困突出、区域农村发展不平衡、乡村治理低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滞后等问题和短板,束缚着农村活力的释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亟需乡村振兴战略予以解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正是未来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立足点。

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三个时期三种提法,体现了我国农村发展在不同阶段的不同思路和战略,它们之间既有内涵的关联性、承继性,又体现了不同时期战略重点的微妙变化和战略层级的提升。20世纪末,我国提出“新农村建设”战略,主要从汲取和总结改革开放20年的经验教训出发,继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尤其针对农村发展中的制度短板进行相应的变革和创新。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开展从硬件到软件的大规模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变革、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村养老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农村的迅猛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关注农村发展,更将视角深入到更为广阔的乡村治理领域,通过农业合作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村民自治体系完善、乡村法治化建设和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为农村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动力基础和机制基础。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進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被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为“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时期的农业农村发展定下基调。此基调的核心即强调农业农村发展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性、独特性和重要性,必将引领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框架进行一系列相应的重要调整。“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味着中国真正进入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统筹协调发展的崭新时代,当前影响工农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桎梏必须加以革除,从而为中国未来更均衡更充分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基础。

中国不平衡发展在农业农村的体现。第一个不平衡是人与自然的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超常规的快速发展,在世界经济体中一枝独秀。中国长期以来是世界发展速度最快的经济体,是全球经济增长“引擎”。然而,高速经济增长也造成人和自然关系的高度紧张。中国在高速经济增长的同时过度消耗并透支能源、土壤和水资源等,造成代际间的能源、资源隐患和不公,致使中国整体生态环境、粮食、食品、空气和饮用水等日常生存要素储备与质量堪忧。长期以来,我国高速增长模式与粗放型发展模式造成人和自然关系的不平衡,目前突出表现在农业污染(包括土壤污染、农村饮用水污染、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所造成的农业污染和粮食食品安全问题等)、农业生态问题等方面,当务之急是转变增长与发展方式,削减过剩产能,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解决人和自然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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