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苑监:北宋监牧中的“不倒翁”*

2021-09-09 08:59张显运
农业考古 2021年4期
关键词:不倒翁

张显运

沙苑监是我国古代西北地区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尤其在北宋时期,沙苑监是官马的饲养、治疗和孳育的重要场所,为官营畜牧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学界虽然对沙苑地区给予了关注,但基本上侧重于该地生态环境变迁的研究。如王元林的《沙苑的历史变迁》[1]一文从历史地理学的视角探讨了沙苑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指出沙苑地区由河湖交汇、植被茂密的牧地变成池涸沙徙、生态恶化之地的原因;李昭淑、张生春、杜占武的《沙苑地貌成因与治理的研究》[2]、张健、张俊辉的《沙苑生态环境变迁》[3]、白开霞、査小春等的《渭河下游沙苑地区全新世环境演变》[4]对历史时期沙苑地区生态环境的变迁进行了研究。薛瑞泽的《唐宋时期沙苑地区的畜牧业》[5]一文对唐宋时期沙苑地区的畜牧业进行了考察,作者侧重于对唐代沙苑地区畜牧业和生态环境的解析,对北宋时期沙苑监论之甚少。五代至北宋时期沙苑监职能与前朝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牧养牛羊转为饲养官马、孳生和治疗病马,上述学者对这一变化均没有关注。沙苑监的兴衰是北宋马政发展的晴雨表,加强对沙苑监的研究不仅能弥补前贤研究的不足,还为北宋马政以及官营畜牧业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沙苑监的设立与沿革

沙苑位于渭水和洛水的交汇地带,是古代西北地区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沙苑位于陕西省大荔县南部渭河与洛河交汇的三角地带,东西长约40km,南北宽8~12km,总面积401km2。”[6](P21)“沙苑”得名很早,早在魏晋时期的文献中就有记载。如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水经注》云:“洛水东经沙阜北,其阜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俗名之曰沙苑。”[7](P367)唐宪宗时期宰相李吉甫记载,“沙苑,一名沙阜,在县南十二里。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后魏文帝大统三年,周太祖为相国,与高欢战于沙苑,大破之……后于兵立之处,人栽一树以表其功,今树往往犹存,仍于战处立忠武寺。今以其处宜六畜,置沙苑监。”[8](卷2《关内道·华州》P26)显然,早在魏晋时期沙苑地区已经是沙碛漫漫,一片塞外风光的景象。宇文泰命士兵在沙苑种树,使这一地区得以绿化,环境得到了改善,为后继朝代设立监牧提供了条件。隋朝时期,沙苑已经是官营牧羊业的生产基地:“沙苑羊牧,置尉二人。”[9](卷28《百官志下》,P773)沙苑监在隋代是否设立,尚不得知,但隋王朝派有专人进行管理却是不争的事实。

沙苑监至迟在唐朝时期已经建立。如前述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云,“今以其处宜六畜,置沙苑监”[8](卷28,P26)即为明证。另据乐史《太平寰宇记》记述:“沙苑监,在同州冯翊、朝邑两县界。按唐典:掌牧养陇右诸牧羊牛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若有司应供者,则四时皆供。凡羊毛及杂畜毛皮角,皆申送所由焉。唐末废。皇朝显德二年于苑内牧马焉。在州南一十五里。”[10](卷28,P249)隋唐以前,沙苑监以牧养牛羊为主,周世宗显德年间沙苑监是饲养官马的重要场所。

新、旧《唐书》关于沙苑监的设置也有明确记载。

《新唐书·百官志三》云:

沙苑监,掌畜陇右诸牧牛羊,给宴祭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供焉。自监以下,品数如下牧监。至开元二十三年,废监。”[11](卷48《百官志》三,P249)

《旧唐书·职官志三》:

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丞为之贰。若百司应供者,则四时皆供。凡羊毛及杂畜毛皮角,皆具数申有司。[12](卷44《职官志》三,P1883)

两书记载大同小异,由史料可知,沙苑主要饲养牧放陇右地区官营牛羊,为宴会、祭祀和宫廷提供肉食,唐王朝派遣官员进行管理。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沙苑监罢废。但据已故乜小红先生研究,唐朝后期沙苑监一直存在。薛瑞泽先生甚至指出,唐朝中后期沙苑监除饲养牛羊外,还养殖大量军马[5](P55)。薛瑞泽先生的论断是正确的。杜甫《沙苑行》诗云:“君不见左辅白沙如白水,缭以周垣百馀里。龙媒昔是渥洼生,汗血今称献于此。苑中騋牝三千匹,丰草青青寒不死。食之豪健西域无,每岁攻驹冠边鄙。”显然,唐朝中后期沙苑养有数额可观的优质官马。沙苑监在开元二十三年罢废后,不久又恢复置监,因史料缺乏无法得知复监的确切时间。唐朝末年战乱频仍,沙苑监又遭废弛。

五代时期政权更迭频繁,但由于地位的重要,沙苑监在风雨飘摇的政权中毅然屹立。晋天祐十七年(920)九月,“乃令王建及牧马于沙苑,刘鄩、尹皓知之,保众退去,遂解同州之围”[13](卷56《符存审传》,P755)。后周显德二年(955)八月,周世宗诏令:“今后应有病患老弱马,并送同州沙苑监、卫州牧马监,就彼水草,以尽其饮龁之性。”[13](卷115《周世宗二》,P1532)将病马和弱马送往同州沙苑监和卫州牧马监饲养,显然沙苑监除了饲养官马外,还具有医治老弱病马的职能。

经过唐末五代的战乱,到了宋初,原来设置的监牧大多遭到破坏而废弛,“国马之政,历五代浸废”,但“至宋而规制备具,自建隆而后,其官司之规,厩牧之政,与夫收市之利,牧地之数,支配之等,曰券马,曰省马,曰马社,曰括买,沿革盛衰,皆可得而考焉”。北宋建立伊始,统治者就开始着手恢复官营牧马监。沙苑监“建隆初葺故地为监,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沙苑监。治平六年十一月,分为二监,每监牧马四千五百匹”[14](《兵》21之6至7,P7127)。 沙苑监在太祖建隆初年恢复置监,“后改牧龙坊”。史载,沙苑监在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4)改为沙苑牧龙坊。“太平兴国五年,改河南飞龙院、大名养马务、洺州养马务、卫州二监、管城马务、同州马监、相州马坊、澶州马务、白马龙马监并为牧龙坊”[15](卷149,P2733)。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群牧司言按《唐六典》,“凡马有左右监,仍以土地为名,欲将诸州牧龙坊改为监”[14](《兵》21之6至7,P7127)。同年七月,“改诸州牧龙坊为监,赐名,铸印以给之”[16](卷198《兵志》十二,P4945)。《宋会要·兵》记载:“景德二年七月,改为沙苑监。治平六年十一月,分为二监,每监牧马四千五百匹。”[14](《兵》21之4,P7126)同州牧龙坊因在沙苑地区,故改名为同州沙苑监。引文有误,宋英宗治平年号仅为四年(1064—1067),不可能出现治平六年。而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咸平六年(1003)十一月戊子,“分同州沙苑监为二,每监牧马四千五百匹”。[17](卷55,P1216)显然,治平六年应为咸平六年。

综上所述,沙苑监至迟唐初已经建立,隋唐时期主要是官营牛羊的畜牧业基地,为宫廷宴享、祭祀提供肉类;唐朝中后期以迄于宋,随着西北地区监牧的衰落,沙苑监担负起饲养官马的重任,为军事战争提供马匹。

二、北宋沙苑监的主要职能

沙苑监地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凉,适宜畜牧。隋唐以来,沙苑监是官营畜牧业的生产基地。尽管如此,由于各时期官营畜牧业发展规模不同,疆域大小有别,所以沙苑监在牲畜饲养的种类及其职能上也存在着差异。隋唐时期,沙苑监主要是官营牛羊的饲养基地。如前述《隋书·百官志》载:“沙苑羊牧,置尉二人。”新、旧唐书也记载沙苑监“掌畜陇右诸牧牛羊,给宴祭尚食所用”[10](卷28,P249)。唐朝前期官营畜牧业非常兴盛,尤其是唐高宗麟德年间(664—665),张万岁领群牧,官马一度达到70余万匹[18](卷159《兵考》十一,P1384)。唐代马监牧地分布于辽阔的西北地区。欧阳修曾描述道:

至于唐世牧地,皆与马性相宜,西起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外暨河曲之野,内则岐、豳、泾、宁,东接银、夏,又东至于楼烦,此唐养马之地也。[17](卷192,P4642-4643)

这一时期,沙苑监主要是为京师宴饮提供牛羊,基本上不承担饲养官马的重任。乜小红指出,早期沙苑监是“入京牛羊的储备场,也是供帝王游猎的猎苑,中唐以后,陇右、河曲诸监没废,沙苑监也就更多地担起了监牧的重任……饲养着大批的马匹”[19](P51)。乜小红的见解一针见血。中唐以后随着唐王朝军事实力的衰弱,原来广大的马监牧地遭到废弃,日益式微,沙苑监不得不担当起饲养官马的重任。

五代以降,隋唐以来的官营监牧基本上“或陷没夷狄,或已为民田,皆不可复得”[17](卷192,P4642-4643)。中原王朝因疆域日益萎缩与农牧争地的愈演愈烈,官营马监日趋减少,沙苑监地位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宋代,沙苑监除担当起牧养官马之重任外,还具有孳生幼驹、治疗病马的多重职能。

首先,沙苑监是牧养官马的重要基地。宋王朝疆域狭小,传统的畜牧业基地基本上被周边国家辽、夏以及后来的金所占有。官营牧场不得不向传统的农业生产区扩张。位于西北地区,向以畜牧业著称的沙苑监地位显得愈发重要,成为宋王朝饲养官马的重要场所。因此,自宋初太祖建隆年间直到北宋王朝灭亡,沙苑监一直担负着养马的重任。

北宋官营监牧肇始于宋初,“其厩牧之政,则自太祖置养马务二,葺旧务四,以为牧放之地始”[16](卷198《兵志》十二,P4928)。到徽宗末年,陆陆续续设立了81所监牧[20](P142)。这些监牧基本上兴废无常,“而沙苑监独不废”[16](卷198《兵志》十二,P4945)。所以,终宋一朝,沙苑监一直担负着牧养官马的重任。沙苑监载畜量多大呢?不同时期,因诸多人为因素的存在,沙苑监牧养官马数量有一定的差异。如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沙苑监分为两监,“每监牧马四千五百匹”[17](卷55,P1216), 此时饲养官马为9000匹。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闰五月群牧司言:同州沙苑一监“所管马才及一千八百匹”。而该监见管草地为11460余顷[14](《兵》21之6至7,P7127-7128),如果按照宋朝“凡牧一马,往来践食,占地五十亩”[16](卷198《兵志》十二,P4940)计算的话,沙苑一监实际应该养马为22920匹,显然这一时期远未达到沙苑一监的载畜量。为提高牧地的载畜量,为国家提供更多的马匹,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宋祁为群牧使时建议朝廷,“许将父草马五千就沙苑分左右两监,委官益占官地,谨加牧放”[21](卷29,P366-367)。之所以投放5000父草马(即公马),这是因为在此之前,沙苑监牧养的基本上是牝马,投放公马以加大官马的孳生。北宋中后期由于农牧争地愈演愈烈,沙苑监牧地不断受到蚕食,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沙苑监“然占牧马者九千余顷……而牧马止及六千”。北宋中后期,由于政治的腐败和给地牧马法的实施,沙苑监牧养官马为6000匹,广袤的牧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其次,沙苑监还担负着孳生幼驹的任务。宋太祖建隆初年,沙苑监复置后基本上饲养母马。宋真宗上台后,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对外战争的迫切需要,国家需要繁殖更多的马匹。大中祥符二年(1009)二月,群牧制置使上言“提点坊监使臣相度同州沙苑监自来祗养牝马,乞改充孳生监”[14](《兵》21之6至7,P7127)。建议将沙苑监由牧养监改为孳生监,以繁殖幼驹为主。这一提议并未得到宋政府的足够重视。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宋祁为群牧使时,旧话重提,建议沙苑二监各投放公马2500匹,数年后将会大大增加官马的数量,减轻缘边买马的经济压力。“同州沙苑一监,地尤宜马,今却只畜大马,不令孳育,殊乖所宜,欲望朝廷许将父草马五千就沙苑分左右两监,委官益占官地,谨加牧放。五年之间亦可得数万;七年之后, 可支陜西缘边诸州战马之阙矣”[21](卷29,P366-367)。宋祁的良好诉求尽管得到了朝廷的支持,然成效不彰。宋神宗熙宁年间,“监牧沙苑养马,岁得驹三百,而费钱四千万,占田千顷”。因沙苑养马孳息率低,费钱多,得不偿失,权陕西转运副使薛向向朝廷提议将沙苑监部分闲田租赁与周边民户,“收租入以市之。乃置场于原、渭,以羡盐之直市马”[16](卷328《薛向传》,P10586)。国家收取租税用于在原州和渭州置场买马。

其实,就自然条件和气候而言,沙苑监还是适合牧养和繁殖马匹的。之所以一段时期内出现孳育率低,成效不彰的现状,很大因素则是人为造成的。有史为证:

牧龙诸坊牝马及万匹者,岁生驹四千。今岁止及二千五百,实由主者失职,不能谨视及亏营护孳生之法,以致不登其课。[17](卷36,P802)

今军伍中牝马乘多,而孳息之数尤鲜者,何也?皆云官给秣饲之费不充,又马多产则羸弱,驹能食则侵其刍粟,马母愈瘠。养马之卒有罪无利,是以驹子生,乃令饮灰而死。其后官司知有此蠧,于是议及养驹之卒量给赏缗,其如所赐无几,而尚习前弊。[22](卷125,P1382-1383)

上述两条史料均明确指出,孳育率低主要原因在于养马之卒不能尽心喂养幼驹,偷盗马料,更有甚者竟让马驹“饮灰而死”,令人发指!当然导致沙苑监及其他监牧马匹牧繁殖率低的原因还有“财政困难,官非其人”等因素,笔者在《宋代畜牧业研究》一书中已有专文论述[20](P108-111),此不赘述。

其三,沙苑监还具有医治病马的职能。客观而言,宋王朝较为重视病马的治疗,在中央和地方均置有医马院治疗病马。朝廷在京师开封设置牧养上下监医治朝廷官马。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十一月,“于京城西开远门外置监,病重者送下监,轻者上监”。上监不久即废。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朝廷又“于上监故址上置天埛监,养无病马,病马送下监”[16](卷198《兵志》十二,P4931)。在地方上,先后建立了同州病马务和沙苑监医治病马。同州病马务建于景德元年(1004),“初以沙苑监官兼主之, 别养本监及诸处病马”[14](《兵》21之5,P7127)。也许是病马的增多,大中祥符四年(1011),宋朝廷又“诏缘路病马悉赴同州沙苑监养疗,令群牧司立殿最之法,以赏罚之”[17](卷75,P1710)。沙苑监也担负起医治各路病患马匹的重任,群牧司立“殿最之法”对医治官马成绩突出者予以奖赏。

总之,北宋时期沙苑监不仅牧养官马,还具有孳生幼驹、医治病马的多重职能,进一步彰显了沙苑监在宋代诸马监中地位的重要。

三、北宋的废监运动

客观而言,北宋初年,尤其是太祖、太宗及真宗初年较为重视马政建设,陆陆续续建立了几十所马监。但到宋仁宗至徽宗时期,由于政治腐败,财政开支巨大,农牧争地愈演愈烈,以及保马法、给地牧马法的推行,宋代马监不断遭到罢废,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三次。

第一次废弃监牧在宋仁宗统治初期。澶渊之盟后宋真宗东封西祀,大搞神道设教,国家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为了节省开支,时任宰相的向敏中提出“国家监牧比先朝倍多,广费刍粟,若令群牧司度数出卖,散于民间,缓急取之,犹外厩耳”[14](《兵》24之14,P7185)。 向敏中竟然打起了马监牧地的主意,企图废弃马监,出卖官马。真宗去世后,仁宗执政,这时的北宋王朝已是“内则帑蔵空虚,外则民财殚竭,嗟怨嗷嗷,闻于道路”[17](卷140,P3368)。财政严重匮乏。为减轻经济负担,宋王朝开始废罢监牧,“凡牧监之在河南北,天禧后,灵昌监为河决所冲。至乾兴、天圣间,兵久不试,言者多以为牧马费广而亡补,乃废东平监,以其地赋民。五年,废单镇监。六年,废洛阳监。于是河南诸监皆废,悉以马送河北”[16](卷198《兵志》十二,P4930)。位于黄河以南的马监在天圣年间几乎罢废殆尽。而位于西北的沙苑监并未废弃,但规模日益萎缩。庆历二年(1042)正月,“诏权以同州沙苑监牧马地为营田”[14](《食货》63之72,P6008)将沙苑监部分牧地改造为营田。宋仁宗统治后期因战事频繁,国马紧张,不得不又恢复诸监。

第二次大规模地废监运动始于宋神宗统治时期。宋神宗熙宁年间,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为了富国强兵,减轻政府饲养官马的经济压力,主张推行保甲养马法,募民养马。“自是,请以牧田赋民者纷然,而诸监寻废……五年,废太原监;七年,废东平、原武监,而合淇水两监为一。八年,废河南、北八监,惟存河(沙)苑一监。”[16](卷198《兵志》十二,P4940-4941)黄河南北9所马监,除沙苑监外悉数废除。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上台,要求尽复旧监。但由于诸监年久失修,凉棚、水井等设施损坏严重,“兼兴复监牧,增至官吏,所费不赀,殊未见其效”。重新置监还要增加官吏,加大开支,因此,修复旧监效果并不显著[23](卷13,P516)。

第三次罢废监牧在宋哲宗绍圣年间。绍圣年间,宋哲宗亲政,试图恢复神宗时期的政令,将新法继续推行下去,并在地方推行“给地牧马法”。于是再一次罢废监牧:绍圣四年(1097),“遂废淇水、单镇、安阳、洛阳、原武监,罢提点所及左右厢,惟存东平、沙苑二监”[16](卷198《兵志》十二,P4944)。黄河沿岸诸监只保留了东平监和沙苑监。

总之,北宋统治一百多年间,大规模罢废监牧主要有三次,“凡诸监兴罢不一,而沙苑监独不废”。其他马监兴废无常,而沙苑监如同汪洋大海中的一叶扁舟,经受着狂风暴雨和惊涛骇浪的洗礼,虽时刻面临着被吞噬的命运,但总能“逢凶化吉”。

四、沙苑监在北宋长期存在的原因

沙苑监地处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区域,气候温凉,就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而言,较为适合马匹饲养和繁殖。但终宋一代,沙苑监无论是孳育还是牧养官马方面,并未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成效。尽管如此,在北宋时期大规模兼并、罢废监牧的情况下,沙苑监竟然能屡次逃脱被废弃的命运,个中缘由,值得探讨。

(一)悠久的设监历史

沙苑监畜牧业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至少在隋代以前这里已经是官营畜牧业的生产基地。《隋书》记载:“沙苑羊牧,置尉二人。”史念海先生在《隋唐时期黄河上中游的农牧业地区》一文中推测,隋朝只在沙苑地区设羊监,而没有设马监,可能是隋史的失载[24](P11)。其实,并 非隋 史 失载。隋唐时期,沙苑主要饲养牛羊,为宫廷提供肉食,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担当起饲养官马的重任。唐朝中后期随着西北广大牧监的罢废和损毁,沙苑监逐渐以饲养国马为主,为朝廷提供军事作战的马匹。五代沿袭唐制,仍然在沙苑地区设监牧马。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八月辛亥,诏:“今后有病患老弱马,并送同州沙苑监、卫州牧马监,就彼水草,以尽饮龁之性。”显然,唐朝时期沙苑地区已经置监,到宋代已历经近400年,优越的历史条件使沙苑监有着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成熟的畜牧经验,这是其延置不废的因素之一。

(二)优越的自然条件

沙苑监水草丰美,适于畜牧。沙苑监地处同州(治今陕西大荔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4℃,降水量514mm[25],气候温凉,适合马牛羊等“喜温凉、干爽”牲畜的牧养和繁殖。沙苑北有洛水流经,东南有渭水流过,可以为牲畜饮水提供充足的水源。正因为如此,沙苑监成为一个水草丰美,适合畜牧的牧场。沙苑监优越的自然条件成为唐宋诗人尽情讴歌的题材。如唐代著名诗人温庭筠写诗描绘沙苑的风光道:“曲阑伏槛金麒麟,沙苑芳郊连翠茵。厩马何能啮芳草,路人不敢随流尘。”[26](P39)诗圣杜甫云:“沙苑临清渭,泉香草丰洁。”[27](P2264)宋朝著名文学家,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诗云:“霜天秋草沙苑游,日暖春波渭川浴。”[28](卷15,P3255)沙苑监水草丰美的自然条件被淋漓尽致地描绘出来。

沙苑监水草丰美,适于畜牧的自然条件在唐宋地理志和宋人文集中亦多有记载:如李吉甫云沙苑监,“其处宜六畜。”宋敏求言永兴军同州一带,“畜宜牛马”[29](卷1《土产》,P77)。宋仁宗嘉祐年间,宋祁为群牧使时曾上书言道:“同州沙苑一监,地尤宜马。”[21](卷29,P366-367)沙苑监规模较大,在饲养官马的同时,还饲养一定规模的官牧羊[17](卷256,P6251)。其中有一种细肋羊,因长期饮沙苑苦泉水,肉质肥美,故有“苦泉羊,洛水浆”[10](卷28,P244)的美誉。显而易见,“美水草,宜畜牧”,先天优越的自然条件是沙苑监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沙苑监适于畜牧的自然条件从现代《沙苑监基本地形分布示意图》中也可一窥端倪。从图1看,沙苑监北边有洛河穿过,南边有渭河流经,东部有黄河穿越,沙苑内部还分布有十几处大大小小的湖泊、湿地。河流和湖泊的密布不仅调节了沙苑的气候,还能够为牲畜提供充足的水源;沙苑虽有沙丘洼地等干旱地带,但也分布有广阔的草滩地和槽间谷地,为牲畜提供了优质的牧草。虽历经千年,沙苑监优越的畜牧条件仍延续至今。

沙苑监拥有广漠的牧地,有利于马匹的牧养与繁殖,这是其自然条件优越的又一表现。沙苑地区面积达400余平方公里,为沙苑监提供了较为广漠的牧地牧养和孳生国马。北宋时期,沙苑监牧地广阔,为便于管理,宋真宗咸平年间分为两监,仅沙苑一监“见管草地一万一千四百六十余顷”[14](《兵》21之6至7,P7127-7128),整个沙苑监牧地估计当在2万顷以上。北宋中后期,随着农牧争地矛盾的日趋尖锐,沙苑监也日益萎缩。即便如此,在宋哲宗元符元年沙苑监还有牧地12900顷,宋徽宗大观年间大肆罢废监牧的情况下,沙苑监仍占地9000余顷[14](《兵考十二》卷160,P1393)。与不同时期全国牧地总额比较,沙苑监牧地面积也堪称广袤。

从次页表1看,北宋时期牧地最多时达9.8万顷,最少时为5.5万顷,而北宋一朝陆陆续续建立了81所马监。很显然,沙苑监牧地最多时为2万余顷,最少时也在9000顷以上,与其他牧地相较还是非常广阔的。宽广的牧地为马匹提供了赖以生存和孳育的场所。沙苑监牧地广阔,其牧养官马的数量也相对较多,真宗咸平六年(1003),沙苑二监共牧养官马达9000匹;哲宗绍圣年间,沙苑监牧马数量更是达到1万匹[16](卷198《兵志》十二,P4944)。广阔的牧地为牧养大量官马提供给了可能,也是沙苑监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表1 北 宋 牧 地 数 量 统 计 表[20](P57)

(三)国防安全的需要

北宋是处于多元国际关系的时代,疆域与前代相比大为紧缩。北部、西北部广大地区被少数民族占领,其北有契丹人,西北有党项人,东北部有女真人,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后晋时期幽云十六州的丧失,又使北宋失去了抵御周边国家的天然屏障,国防安全问题可谓雪上加霜。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如同蜂蝎一般,时刻威胁着北宋的安全。为此,宋朝廷不得不以兵为险,在西北地区大量屯兵则成为必然:“北宋中期的宋仁宗、英宗两朝,宋朝廷有军队120万左右,绝大多数驻守在北方,尤以西北三路为多。”[30](p56)而陕西路的驻军则占到当时军队总数的1/3强。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五月乙丑,诏:“河北战兵三十万一千余人,陜西战兵四十五万九百余人,并义勇,令本路都总管常加训练,毋得占役。”[17](卷208,p5053)陕西路驻军达到45万余人,巨大的驻军数量相应地就会需要大量马匹以充军用。而位于这一地区的沙苑监则可就近为驻扎在陕西边境的军队提供大量军马。可见,长期保留沙苑监也是统治者出于国防安全的考量。

五、余论

北宋时期,由于疆域狭小和西北地区传统畜牧业基地的丧失,作为西北地区的为数不多的监牧,沙苑监则显得尤为重要。与前代相比,沙苑监由牧养官营牛羊转而成为以牧养、孳生、治疗官马为主的重要场所,为北宋官营牧马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北宋中后期由于财政困难、农牧争地的愈演愈烈以及统治者在政治上的短视,宋王朝大规模地罢废牧地。尽管历经风雨,但沙苑监如同大海中的一叶孤舟,毅然在惊涛骇浪中存在。沙苑监之所以能傲视群监,在历次大规模的废监运动中成为北宋监牧中的“不倒翁”,既有客观因素的使然,也有群臣的主观努力和统治者的多方考量。虽然沙苑监长期对牧养、孳生官马和医治病马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北宋马政衰颓的局面。因为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是根本,畜牧业只不过是农业的附庸,当农牧争地的矛盾日趋尖锐时,统治者往往是“舍末逐本”,出于国防安全的考虑,统治者虽然没有直接罢废沙苑监,但对它仍采取了一定的遏制措施,限制沙苑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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