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可穿戴设备对身体的规训及其社会风险进路

2021-11-21 08:36徐祥运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身体设备人类

徐祥运,马 薇

(东北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言

智能可穿戴设备(Intelligent Wearable Device)又称可穿戴计算机设备或可穿戴计算机,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目前,学术界对形态丰富、功能齐全的智能可穿戴设备尚未有绝对权威且十分明确的定义,现阶段相关研究使用的大多是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给出的定义。该实验室认为,智能可穿戴设备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无线传播技术,以无凸显异物感输入或输出仪器连接个人局域网、探测特定情境或提供个人智能服务的便捷性用户工具[1]。通俗来讲,智能可穿戴设备是基于物联网、无线传感器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智能终端。与智能手机和其他智能产品不同的是,智能可穿戴设备综合运用了交互储存技术,它以一种更便捷的形态将设备和人的身体连接在一起,给用户带来更自然和便捷的体验。

西班牙思想家敖德嘉·加塞特早在20世纪上半叶就指出,技术并非产生于人“活着”的基本需求,而产生于人想“活好”这一基本需求之外的“多余的需求”[2]。人们常常把客观上多余的东西视作必需[3]。这种“多余的需求”催生了可穿戴技术的诞生和发展,形成了智能可穿戴设备这一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可穿戴设备是可穿戴技术的技术载体,它涵盖了很多关键性的前沿技术,是一个复杂而综合的计算技术体系。除了传统的技术之外,近几年还涌现出许多新的技术,包括新材料技术、集成感应器技术、传感执行器交互技术、集成数据分析技术、轻便灵活的纺织型太阳能电池技术、新型的数据驱动分析技术、人类情感表达的机器识别和建模技术等[4]。可见,综合性和交叉性是可穿戴技术发展的方向,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正是依赖于可穿戴技术原理的突破和整个技术体系的整合与创新。

进入21世纪以来,可穿戴技术取得了突破式进展,可穿戴设备产业日益成熟。2014年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的三大主题之一就是智能可穿戴设备,福布斯也将2014年称为可穿戴技术之年。2014年1月中国可穿戴设备委员会(WDC)正式成立,同年10月中国可穿戴计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CWCISA)也正式成立。2019年中国工信部正式下发5G商用牌照,5G移动技术以其高带宽、低能耗、低时延、高覆盖和万物互联的技术特征对智能可穿戴智能设备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通过赋能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进一步重塑其发展格局。

可以预计,可穿戴设备产业即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时代,除了经济上的考量,智能可穿戴设备给个体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我们必须予以足够的关注。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身体器官的延伸和身体功能的扩展,对身体的规训功能也随之增强,一种新的人机关系即将产生。随着智能可穿戴设备时代的悄然来临,带给人类崭新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风险。因此,智能可穿戴设备可能会引发的社会风险及如何进行有效防范,就成为我们必须要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二、智能可穿戴设备对身体的规训

(一)获取身体数据精准化完成量化自我

不同于过去的智能移动产品,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身体器官的延伸和身体功能的扩展使身体认知过程呈现可视化和外显化的趋势,满足了现代人想精准地了解自我的需求。控制论之父Wiener[5]指出,将身体作为传入与传出信息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20世纪传播控制论的重要转变。21世纪我们已经可以通过可穿戴式传感器随时感受身体和外界环境因素的改变,自主获取相关身体数据,而不干扰个体自身及其所处的环境。数据主义思想体现了一种广泛的信念,即通过在线媒体技术对各种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进行客观量化和潜在追踪[6]。人们通过自然科学和量化的方式来掌握自然现象,体现着“量化自然”的特征,而在可穿戴技术不断成熟和可穿戴设备产业不断升级与广泛应用的背景下,“量化自然”不断升级为“量化自我”。“量化自我”是美国《连线》杂志的加里·沃尔夫和凯文·凯利在2007年提出的概念,倡导人们通过数字和设备来追踪、探索自己的身体,并将其塑造成一种自我了解和自我测量的运动,使之成为普通人的生活方式。目前在种类丰富的量化自我工具中最主要的就是智能可穿戴设备,它成为监测身体的权威数据提供者,人们不再根据感觉而是根据数据来精确地衡量自己的身体,体现了“身体数据化”的特征和自我追踪的发展趋势。人们可以通过量化自我这一技术自我监测睡眠时间、行走里程、消耗的热量和就医管理等。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量化自我不仅是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还可以借此与他人连接共享数据。智能可穿戴设备的量化自我技术带来的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它打造了一个持续量化的生活世界,人们在休闲、娱乐和运动过程中都可以产生一系列的数据,可以使自己的日常生活变得更为可视化和可精准测量化,从而完成量化自我。

(二)人机交互方式从显式交互转向隐式交互

智能可穿戴设备通过与可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相连可以不断地监测并记录人们日常的身体数据,呈现出“身体-技术-数据”之间的相互结合,突破了人与设备的界限,唐娜·哈维拉[7]将这种现象称为“赛博格”。人在身体数据化的驱动下,对自己的身体进行自我建构,个体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掌握了身体数据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从而获得满足并强化个体责任。近年来随着头戴式、腕戴式、携带式等新式智能可穿戴设备不断涌入人们的生活,对人机交互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6年尼科尔·凯彦对人机交互中的隐式理论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并提出了隐式理论框架。由于受到设备佩戴位置和周围交互空间的限制,基于多点进行触控屏幕的显式交互方式需要开辟一条新的路径,即隐式交互方式,它是一种通过智能可穿戴设备自身感知使用情境,并以主动推理用户意图作为其系统输入的交互方式。例如,在用户抬臂看表的行为情境中,隐式交互方式与显式交互方式的不同就较为明显,以隐式交互方式设计的腕戴式产品中,其在用户发出了抬臂的动作之后,即可自动唤醒屏幕显示时间等信息,体现了设备主动推测用户意图的隐式交互设计理念。而显式交互设计的可穿戴产品则需要通过用户抖动手腕来点亮屏幕,相比之下,隐式交互方式产品的设计更自然有效。由此可见,智能可穿戴设备由传统的显式交互方式向隐式交互方式转变,将扩展智能可穿戴设备交互方式的维度,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交互体验。

(三)对身体的监控从专家依赖转向技术依赖

加拿大社会学家兹维尔·弗兰克曾根据身体自我控制、欲望程度、身体与自我及他人的关系,将身体分为交往的身体、镜像的身体、支配的身体、规训的身体四种理想类型[8]。在这一框架下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自我和数据沟通的媒介,其自我追踪与规训的功能也得到凸显。作为管理身体的实践,智能可穿戴设备帮助用户创建了一个身体的“自我实验室”,协助和引导个体观察自己的身体反应、日常活动和环境体验[9]。智能可穿戴设备不仅监测人们日常的身体生理节律、运动行为轨迹和心理情绪状况,而且把身体视为一个可以被增强和扩展的精密仪器。个体借助传感器和数据系统监测、收集、积累身体反应并进行自我反思、调节身体的实践活动。智能可穿戴设备通过监测人们的生理状况和运动数据,使身体的能动性感知与控制欲得到了满足,使人们从专家依赖转向技术依赖。例如,瑞士智能穿戴设备研发公司Eyra发布了一款能帮助视障人士“看东西”的智能可穿戴设备Horus,在这一设备的引导下,视障人士自己就能自如出行,Horus的摄像头会将视障人士面前的图像借助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技术,经芯片处理后转化成音频数据回传到骨传导耳机播放出来,由于音源本身也存在方位,用户可以听出障碍物的方向。Horus可以识别文字、物体、人脸和场景等,盲人看书看杂志时,根据语音提示将设备对准合适的位置,便能以听代看,赋予视障人士生活自如的能力。由此可见,视障人士的日常生活也可以不再依赖医学专家,技术在一定意义上也成为了专家的替代,技术被赋予了“专家”的头衔。若从“视觉恢复”角度审视,智能可穿戴设备与医学专家并无本质差异。由于可穿戴技术的智能化、自动化、数据化和可视化的特点,降低了人们解读身体体征和记录数据的准入门槛,我们是否不再依赖专家而转向依赖技术?这也是智能可穿戴设备对身体规训的隐蔽蕴意。我们在充分认识智能可穿戴设备对身体规训的表象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潜藏在背后的人机关系。

三、智能可穿戴设备中的人机关系

马丁·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追问》中指出,技术是先于人而存在的,技术的本质是一种自然展现的解蔽方式,即“座驾”,是一种促逼着人的摆置,当技术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座驾”时,身体自然也难逃被其“铭写”的命运[10]。马丁·海德格尔多次提到“座驾”的威胁已经在人类的本质处触动了人类,迫使人和世界进入被技术“座驾”的道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所言的“座驾”是指技术及其背后所蕴含的一系列文化和制度所构成的复杂集合体[11]。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一种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的高新技术应用,它的出现向人们展现的不仅仅是技术所创造的最精密的机器,还包括与这种技术相关联的各种文化和制度。也就是说,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商业化和普及化使得人们无一例外进入“规制”下的生存状态,受到了这种技术本身背后强大的技术理性的强权意志的规定。反言之,智能可穿戴设备依照其技术本身蕴含的技术理性操控着一切,人们不会自己主动要求进入被机器设备遮蔽的道路。这种技术理性的强权意志规定着社会现实,从而使人和事物真正的本质被遮蔽起来,“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身性被破坏、扭曲甚至丧失[12]。表面上看,人们确实在使用智能可穿戴设备达成现实层面的各种目的,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取而代之的是智能可穿戴设备胁迫人承认、适应其单一维度的技术理性观念、逻辑和文化。在现代技术中,人类对外在世界的操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人类通过技术不仅使外在世界改变了走向,而且人类也在这一过程中被规训,在各种技术设备中丧失自我、失去人的本质。因此,人机关系需要重新审视。

技术的发展在于探索和研究,这种研究意味着研究者对其对象的操控与支配,技术通过预先的谋划和计算,使自然受到支配;与此同时,在这种理性的谋划和计算中,人类自身亦受到摆置。如此一来,机器与自然、人类出现了“主客异位”,机器植根于一种驱迫性的逻辑的自身要求[2]。这意味着,智能可穿戴设备也是按其自身需求“座驾”着人类,诸如摆置操控者的行为规范、摆置相应的教育体制。可穿戴技术的应用正在迅速向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蔓延,使人类的生存境况发生了一系列重大改变,人们的谈论内容和对世界的认知观念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利用可穿戴技术,人类创造了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其辅助物品,构成了丰富的世界图景。在一个高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中,技术创造的大量图景淹没了人的存在,使得天地人原初和谐的景象渐行渐远。技术的“座驾”使人和物都丧失了其自在性的状态,成为可被技术谋划的世界图景。机器的强权迫使我们放弃了对人文主义的追求,消解了人的主体地位和社会性。我们并不否认和拒斥智能可穿戴设备给人们带来的丰富的世界图景,但我们必须从存在的自在性出发,对可穿戴技术发展中的人机关系保持更紧迫的追问和沉思。

对人类而言,身体是我们认识事物的自在基础与媒介,人通过身体的感知与外界建立起某种联系。当我们在谈论身体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当代技术哲学家Ihde[13]将“身体”区分为“身体一”和“身体二”,前者指一种现象学所理解的“在世存在”的“活的躯体”;后者指我们在政治、社会和文化中所构建的“权利身体”。并且提出联结“身体一”和“身体二”的是作为一种技术而存在的具身关系。具身关系是指身体通过技术实现知觉的转化与增强,是人与技术之间最基本的关系。也就是说,除了通过身体的真实知觉来实现“身体一”与“身体二”的联结之外,在一个技术维度上通过科学知觉也可以实现二者的联结,也就是将物质技术化的“虚拟身体”作为两个身体层次实现统一的中介[14]。Ihde[13]将人、技术、世界三者之间的多样关系概括为“人-技术-世界”的关系式,以表述技术的具身理论。它聚焦于人类与技术交互过程中技术的内在意向性,即技术作为中介物调节人与世界的关系,技术意向性使得具身成为可能,这一理论反映了意向性互动的人机关系。正如马丁·海德格尔的锤子、莫里斯·梅洛-庞蒂的拐杖和唐·伊德的眼镜都说明了技术是如何扩大人的知觉范围的,这时,锤子、拐杖和眼镜皆体现了技术的内在意向性并情境性地融入人的知觉图景中,成为人的身体功能的延伸。在“人-技术-世界”的关系式中,技术处于人认知和感受世界的中介位置,它作为一种手段是人与世界的“桥梁”,与之相对应,人作为主体,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中介,在具身中联结人与世界成为一个整体,二者的界限逐渐“消解”。人的行动是身体的行动,技术的行动是人的行动,世界是人与技术行动生成的语境,这三者形成稳定的交互关系[15]。在人机互动中,具身理论关注身体与技术的相互作用,聚焦人的身体功能如何被技术“改造”,即技术对人类行为的改进和能力拓展问题。例如,可穿戴技术设备中的电子皮肤,是像皮肤一样柔软的硬件可以产生触觉的超薄电子设备,其内置智能可穿戴技术将人与外界相连,成为“人”这个自然工具的“延长者”,以弥补人体工具自身的结构性缺陷。它能依附在设备表面充当外衣,还能应用在遭遇严重皮肤创伤的人体修复手术中,人的身体被技术“订造”,技术设备不断介入人的知觉和感官范围。这种新型人造皮肤可以感受外界压力、温度等的变化,并向人的大脑发送信号,从而产生近乎真实的触觉,技术就完成了身体的延展功能。电子皮肤的各种元件作为传输的中介,实现了触觉信号的接受、转换与传递,从而使人的身体更好地感受外界的力量。

而与具身关系相对应的离身关系则是考察技术如何规划身体的范畴,技术离身则是通过技术把身体客体化、边缘化和图像化。在头戴AR设备的虚拟现实的游戏场景中,玩家头戴这一设备与设备中呈现的“虚拟对手”互动,设备终端作为“第三者”出现与人形成了“异己关系”,而且玩家在这一场域中可以随意切换自己的身份定位,人与技术之间属于离身关系。在远程在线教育互动中,由于可穿戴技术中虚拟现实的应用,使操作模式由线下教育“搬到”线上教育,虚拟现实为在线学习打造了“在场”学习的空间场域,用户作为“电子人”坐在设备面前,代表自身客体在线上“身临其境”地沟通与交流。尽管虚拟场域可以再造仿真环境,显现全息动态内容,按照唐·伊德的逻辑,其实这也是离身性的。休伯特·德雷福斯也持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任何形式的在线教育由于缺乏师生面对面沟通的“氛围”,因而是离身性的[16]。显然,唐·伊德对身体与技术的关系是从经验层面出发,认为二者是相互独立且相互外在的事物并归纳为“具身关系”和“离身关系”,而看不到身体与技术的共生存在关系。其实应该在一种更广阔的意义上理解身体与技术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应该局限于机器设备对身体的影响,而且也要注意到可穿戴技术应用过程中新型人机关系的形成。

从身体与技术的关系中可以发现,物质技术是从身体技术中抽离出来的一部分。就身体与技术的关系而言,身体是“自然”的技术也是部分物质技术的本体,身体在漫长的自然演化中将自身构造为技术存在。事实上,马丁·海德格尔的观察视角可以说是一种隐性的身体哲学,认同拥有人类智能就是拥有自我身体。随着技术与身体的关系遭到质疑,技术与身体的关系必须重新加以认识。就智能可穿戴设备而言,不仅身体技能被视为一种基本的技术,技术和身体不再能够区分,而且外部的工具也可以介入自我身体作为内在功能要素而存在。在现象学领域,科学世界和现实世界实质上是一种物质技术和身体技术之间的对抗。在智能时代到来之前,人们通常将数字化、符号化理解为“去身体化”,然而,自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诞生以来,特别是智能可穿戴设备对身体数据的追踪、测量及可视化等改变了传统的数字化认知,人们倾向于将数字化的特征理解为“身体的数字化”,从而形成身体技术。身体技术是身体与技术的具身关系的体现[17]。莫里斯·梅洛-庞蒂认为“一切技术都是身体技术”,假如我们承认技术可以划分为物化技术和身体技术,这便意味着,身体技术或身体技能将成为技术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体沉浸在世界中的行为,导致工具不再是自我身体的外在对象,而可以被归为自我身体的内在要素。这种外在的关系被打破,不仅意味着外在技术进入到身体内在,同时身体本身也将进入原先停留在外部的技术领域之中。人的自我构造首先是身体的自我构造,通常我们谈论技术,总是指一些工具、设备或装置。其实,人的最基本的工具、最基本的技术是我们的身体技术[18]。这为身体技术作为技术的基本范畴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也为我们理解智能可穿戴设备中的人机关系提供了理论视角,同时也体现了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身体技术的意蕴。

技术发展的道路充满着不确定性,新技术的发展造就新的机器设备,形成新的人机关系。在人工智能技术时代,智能技术发展范式不断演化,技术的自主性不断提升,人机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智能可穿戴设备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对人类个体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加以操控的设备。正是由于这一可能性的存在,这种革命性的不断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大量研发与应用,就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机器异化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与机器交融形成的人机关系并不涉及社会风险领域,但在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过程中,常常会与多类社会风险交织在一起,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人机协同成为一种常态并不断超越人类自身而扩张,深入渗透到个人隐私、社会生活和公共安全领域时,人机关系演化为一种威胁条件,给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改变着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方向,我们必须尽早研判这些风险进路并加以防范。

四、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社会风险进路

智能可穿戴设备以一种“悖论”的形式作用于人类自身,其越是迅速发展、越是渗入日常生活,威胁和风险越是日益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技术创新所缔造的“技术利维坦”是否会使人陷入更大的困境?德国技术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19]对技术带来的社会风险开展了综合研究,认为当代社会就是一个风险充斥的社会。从风险社会这一视角来思考和阐释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社会风险进路,可以提高我们对社会风险的反思能力,这对我们认知与防范智能可穿戴设备在发展中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个人隐私泄露与技术风险责任归属不明

隐私是“人权的基础”,现代社会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对个人隐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威胁,而且这种威胁在人们普遍的隐私忧虑和隐私保护的缺失中愈演愈烈。可穿戴技术以大数据作为分析手段,而大数据对隐私的窥探和暴露与生俱来,个人身体数据信息有可能在大数据的侵蚀下被有意或无意地公之于众,使个人隐私遭受到严重威胁。换言之,各类数据采集设施和各种专家系统能够轻易、详尽、细致地获取个人隐私。海量数据作为技术和个人信息的核心不断被挖掘和利用,在信息交互时不断供给着信息价值,使个人隐私安全面临着威胁。显然,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加剧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在谷歌眼镜这一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中就显露出对个人隐私问题的困扰,出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一些公共场所已经出台了禁止佩戴谷歌眼镜入内的禁令。谷歌眼镜首个人脸识别应用NameTag只需用户随便看一眼附近的人,便能够获得这个人的名字、职业等信息。通过NameTag,谷歌眼镜用户可以从各种社交网络、购物平台中读取数据,人们的身份特征、行为习惯、生活轨迹和购物记录被轻而易举地获得。如果智能系统将其掌握的敏感的个人身体数据、既往病史、犯罪前科泄露出去,被别有用心的人“分享”,这一群体就极易受到歧视。由此可见,身体“数据化”和“玻璃人”不仅仅只是医学凝视,更是福柯所说的“监控社会”的一种日常生活。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隐私权作为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智能时代的今天是否仍然是个体自由的基础?显然,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和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应当如何取得平衡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可穿戴技术打开的万花筒日益斑斓,使用户极易沉浸在乐观、祥和的氛围中,一些研发者利用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技术优势,把其包装成为无所不能的便携工具,人们对可穿戴智能产品的盲目推崇,使用户忽略了它隐藏的技术风险,一旦有技术风险也很难明确责任主体。智能可穿戴设备就其自身技术特性而言,有着不可避免的技术风险,这一风险中最为直接的就是技术安全责任风险,由于可穿戴技术的复杂性,使得责任划分就成为了难题。进行责任划分时,面临着智能可穿戴设备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归属困境。由于技术自身的缺陷和安全隐患识别误差易引发人体危险和安全事故,技术是否会造成安全事故,应该是研发人员首要考虑的问题。智能可穿戴设备本身不能成为责任主体,它们只是“被灌输了程序员为达到特定目的而编写的代码”[20],即使有自我更新和升级的能力,也只不过是由程序员编写的代码和算法来实现的。在传统责任伦理规范中,责任主体无可置疑是设计者、制造者和销售者,而在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是单一的责任主体,又因技术内部存在复杂性和系统性,一旦出现责任归属问题,其责任主体就无法明确。囿于价值偏差、利益追求和错误认知等,研发者会削弱其承担责任的意愿,甚至藐视和否定社会伦理和法律规范,这必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因此,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研发者在什么范围内承担对社会的责任,如何进行负责任的技术创新,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人的主体地位丧失与劳动能力退化

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商业化,使机器日渐侵入人的生活,使人类进入了智能化的生存状态。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制造出越来越多“有机”的智能机器,它们被输入了人类知识和智慧算法,彼此之间不再是简单的机械的人机关系,而是伴随智慧互动情境的人机关系。作为无机生命的智能可穿戴设备介入人的存在状态,很有可能导致人的社会行为沦为技术的附属,人类自身的价值遭到贬损,人类主体地位因此发生动摇,其“本体论问题”亦遭到或大或小的影响[21]。人被智能机器重新塑造,“人”的定义可能因此不同。在一切都可计算的时代,如果技术的算法比人类拥有更至高无上的权利,技术“座驾”着人就会引发人类身份认知的危机。它引发了一种危险,即我们不再将自我视为目的。相反,我们开始将自己视作为人所利用的装置和被人利用的工具[22]。可穿戴技术的促逼和“座架”逐渐剥夺了人类对周围世界的认知和判断能力,由于有限理性模式和人的认知过程的复杂性,人类的认知逐渐模糊并呈现片面化的风险。除了对技术的服从,人不再拥有判断性与否定性,不再认识自我并成为超越现实的“单向度的人”[23],人类将自身所独有的意向性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赋予机器,使其能够具备人类的主体性和价值取向。如此一来,人的自然身体被修补、改造,人所独有的情感创造性正在被智能机器“盗取”,人机互补与人机协同成为技术时代发展的趋势。技术操控着人理解社会的方式,变革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定义了人类的历史命运。“机器的逻辑”偏离了预期的发展样态,反主体效应随之越强。技术在各领域的扩张逐渐使人被边缘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成为人的身体或社会规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被迫进入数字化生存时代。机器究竟是人的“解放”还是人的“替代”?如何看待人与机器的新关系,人机边界模糊带来的人的主体地位丧失的风险应当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对人类劳动的替代是技术发展的起源也是最终归宿。劳动创造人的原理告诉我们,是劳动创造了人类,如果人类停止劳动,人类将逐渐退化。而在智能可穿戴设备时代,如果人类不再专注自身提高劳动创造能力,而是依赖技术,则人类社会的演进与发展会落入技术的陷阱之中。诚然,智能可穿戴设备对人类劳动的替代只是部分取代,但人类对智能可穿戴设备的选择本身就是惰性驱使的结果。敖德嘉·加塞特在谈到技术与人类欲望时曾经给出一个很有意思的描述:“技术就是人们为了省劲而费的劲!”[3]当人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技术就成为了人的“代理”。同时受到计算机算法的控制和主导,智能可穿戴设备也会导致人类认知能力和行动能力的退化,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正在实质性地改变着人,人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对技术的依赖。人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从而在部分领域人独立完成工作的劳动能力会越来越弱。在智能经济勃兴的背景下,生产力飙升和经济规模扩张已是大势所趋。长远来看,在智能化经济和社会体系中,技术本领匮乏的人是人工智能时代中的弱者。随着生产的智能化、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利润的驱使,智能机器占领了人的工作岗位,更胜任那些繁琐和沉重的工作。在技术逻辑下人类劳动不断被智能机器压制或取代,劳动机会和价值逐渐丧失,劳动分工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技术性失业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难题,社会阶层分化和社会排斥的风险从而不断拓展。所以,在面对智能可穿戴设备的选择时就需要冷静理性地重新审视。

(三)社会生活失真与社会交往困境

无论是技术的发明还是技术的应用都不能同人类社会生活实践割裂开来,离开了应用就不成其为在完整意义上的技术或现实技术[24]。一方面,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合理应用,给社会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在基于医疗健康的智能养老服务中,结合智能可穿戴设备的优势可以缓解养老压力并加强老年群体的健康管理;在基于可穿戴技术的城市地铁交通智能服务中,可穿戴技术的创新改变了人的出行方式。另一方面,我们发现对智能可穿戴设备的依赖,在社会生活与社会交往中同样是不可避免的,人沉迷于智能可穿戴设备带来的全面智能化的体验和前所未有的便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依赖机器,受机器控制而产生技术异化。技术异化的实质是人的认知水平的异化而不是人作为主体地位的改变,我们可以从身体技术对人的社会生活的过度干预进行考察。在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应用环境下,人对虚拟世界的过度眷恋和依赖,使人与人的关系开始异化、距离逐渐疏远。人与人自身的各种关系,都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来体现的,而与他人关系的实现又是通过交往关系来确证的[25]。智能可穿戴设备打开了现实世界交往的大门,给人与人的交往带来极大的便利。如借助智能可穿戴设备识别未来的伴侣,戴一副特制的眼镜就能判断“眼前的他(她)”是否跟自己合适,这样的恋爱和搜索能力看上去很有效率,但却似乎失去了恋爱的乐趣。智能可穿戴设备之父阿莱克斯·彭特兰认为,恋爱的乐趣是不可能被剥夺的,恋爱的艺术在于寻找那些可以与对方分享的有趣的点。人通过对方的穿着、成长的地方或学位等来判断对方。人在选择人生伴侣时,是把决定权交予智能机器还是自己身临其境进行社会交往?由此可见,随着生物技术和智能技术的综合发展,具有自主意识的智能设备“替代了人的选择”、打破了人社会交往的社会逻辑,而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一种资源应该是服务人,而不是干预人,这是必须予以警惕的。人制造机器设备的初衷是希望它成为被我们驯服的工具,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创造能力。但是,实际生活中却逐渐发现“增智”和“赋能”的效能下蕴藏着许多不确定性而前景莫测,使社会生活模糊不清。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一种智能机器,“代理”了现实世界中人的伴侣、朋友和孩子,造成了社会生活失真和社会交往危机。随着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普及和深入应用,人类交往情感淡化、交往对象虚拟化、交往规范破坏的现象如何消解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四)数字鸿沟加深与贫富差距扩大

数字鸿沟是继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脑体差别之后的第四大二元差别,指在有效使用网络及所需要的技能方面有着深刻的阶层分化。数字鸿沟也是技术鸿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优势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中不能公平分享,可能引发一定的人权问题和公平问题。一方面,可穿戴技术的应用必然引发了数字鸿沟的新问题,由于科学素养、技术能力和经济状况参差不齐,不同群体和不同国家掌握智能可穿戴设备的熟练程度不一致,无条件者就被排除在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大门之外,催生了个体权利的不对称性。例如,依靠可穿戴技术、拥有技术优势的组织,可通过赋予组织成员庞大的数据标签,以所得数据判断和掌握成员的特征、兴趣和行为,甚至出现旁人比自我更了解自我的现象。在赋予用户数据标签的同时,组织与用户之间形成技术不对称性,从而造成巨大的权利不对称。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系统和社会结构日益高度复杂,大量的信息资源能够被智能计算机软件所识别和处理,智能可穿戴设备领域正在沦为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强者独享特权的乐土,万物互联的智能可穿戴技术时代,数字经济应运而生。很多情况下,智能可穿戴设备由社会地位较高、经济资源丰富和具有良好教育的人优先使用,因而社会资源获取、财富分配的差距和受教育水平被进一步拉大。在可穿戴设备产业新业态的环境下,数字具备了某种经济价值,主导着社会财富的占有,数字精英对关键数据资源进行垄断来获得经济利益,而不再依靠辛勤劳动。财富和权力可能会集中在拥有强大算法的极少数精英手中,造成前所未有的社会及政治不平等[26]。数字鸿沟催生了一大批“数字穷人”,促使社会分层并引发经济上的贫富差距。事实上,智能可穿戴设备涉及的数据和算法相关应用可能会触发“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进而加剧社会不平等并导致社会分层和贫富极化。可穿戴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了人性化科技系统的同时,也使弱势群体更加弱势。正如玛丽·雪莱[27]在《弗兰肯斯坦》中所隐喻的那样,“科学怪人”以超乎常人的能力救助大众,展现出科学技术富有温情的一面;他也有可能发展成一个社会秩序的破坏者。所以,智能可穿戴设备未来的发展要有足够的人文关怀,消除数字鸿沟与贫富差距,实现从少数人“可穿戴”到人人都“能穿戴”的完美跨越。

(五)“数字利维坦”形成与公共安全隐患

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28]认为,“国家利维坦”这个庞然大物的存在是为了维护人民利益,使人生活得更安全美好。在智能社会形态的背景下,国家可以充分运用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增强其社会监控能力,打造一个极富效率的“国家利维坦”,但与此同时这些智能技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反而更容易被边缘化。国家权力监控体系和公民权利保障机制的共生结构被“数字利维坦”带来的数据技术悖论所打破[29]。因此,“国家利维坦”的负向功能应及时遏制。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运用,人在享受数据这一社会关键性生产要素的同时,一种“受缚于数字”之感也在悄然而生。作为“国家利维坦”的约束手段的数字技术开始其异化过程,又演化成一种新的利维坦——“数字利维坦”,它汇聚了技术力量和国家权力的合力,从而产生效应与风险。“数字利维坦”的形成之势引爆了信息保护和公共安全问题。“身外自然”的可穿戴技术对数据的“入侵”与“盗取”,必然引发此类技术中的公共安全性问题。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数据作为智能可穿戴设备和大数据时代的核心要素,其质量和运算能力不断提高,如何管理和使用数据成为可穿戴技术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计算技术进步的速率持续增加,已经被视作了一种独立的力量[30]。这种独立的力量会持续“膨胀”,但必须以公共安全为前提。在智能时代,若技术被霸权主义垄断,势必给其他国家带来新威胁,使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进入误区,这种势头若得不到有效控制,将为公共安全埋下隐患。现代公共安全观更加侧重于以人为本的层面,它囊括了从人的身体健康到心理稳定、从社会治安到国家安全等方面。在可穿戴技术时代,海量数据和个人信息不断被挖掘和利用,人在信息交互时不断提供着信息价值,同时信息安全也面临着威胁,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如何规避就显得尤其重要。

五、结语

技术从来就是好坏参半,它“既赋予我们创造性,也赋予我们毁灭性”[31]。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滥用导致的社会风险远不止上述这些,安东尼·吉登斯[32]认为,技术进步表现为积极力量,但它并不总是如此。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风险问题紧密。从长远来看,虽然智能可穿戴设备实现了人某些方面的需求,但隐藏其中的安全性威胁也在考量人的应对能力。可穿戴技术在给我们带来诸多积极价值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相应的社会风险。基于大数据和算法赋能的智能可穿戴设备若被非法或恶意使用,将产生难以预料的各种社会风险,甚至引发更加严重的社会碎裂化风险。“为善所用”的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发展没有止境,但“为恶所用”的技术能力应有确定的“阈值”。智能可穿戴设备的异化风险本身并不可怕,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意识到这一风险已经悄然来临。如何进一步明确可穿戴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方向,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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