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块链对网络用户知识分享行为的影响

2021-11-29 23:27苏可馨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虚拟社区区块信任

■ 苏可馨

2008年12月,作为去中心化电子支付系统解决方案的区块链由中本聪正式提出。①时至今日,区块链已经使得比特币在没有任何中心结构组织管理的情况下,持续稳定运行了十余年。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功震惊了世人,也促使人类思考能否将其移植应用到其他领域,提升区块链的普及程度,实现对人类社会的更大推动。在金融领域之外,区块链成功应用的案例目前已屡见不鲜。传统征信机构普遍面临征信成本过高的难题,区块链技术则可以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解决该领域中的信任问题,从而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征信成本的大幅降低。②版权保护是现代国家在信息时代必须应对的挑战,区块链内置的时间戳功能能够证明作品创作时间,使版权保护较之以往更加行之有效。从成功的经验来看,区块链自身的技术特性与需求“去中心化”“制造信任”或“低成本信任”“提升效率”的领域天然契合,一旦与具体业务结合,势必大有可为。

作为当下“分享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知识分享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通常,知识分享是指知识从知识拥有者到知识接受者的扩散过程。顺畅高效的知识分享能够极大地降低知识的生产成本,是知识流动与创新的基础之一。然而,“调查表明分享知识并不是自然而然的行为。在知识分享中,知识与信息是由传播者向接受者的单向流动,这对传播者而言,会使他丧失在某些知识领域的领先地位,而对知识的接受者而言,只要我们相信别人,就可能出现误信”③。可见,构造一种用户间信任进而合作的机制是保障知识分享顺畅高效的关键。如果参与者在分享的同时能够及时收获反馈或补偿,接受者可以准确辨识知识是否准确可信,势必会对知识分享行为产生极大的促进推动作用。

区块链的典型特征之一便是在交易中增加信任,尽管知识分享不是一种纯粹的交易行为,但却含有一定的交易属性。因此,可以考虑将区块链理念乃至技术引入知识分享领域,基于网络分享视角,通过分析现有的知识分享机制,找出瓶颈、不足,探讨区块链对分享行为的有利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隐忧,并结合参考案例说明知识分享区块链的可能应用场景。

一、现有的网络用户知识分享机制及其不足

互联网络出现之前,人类的知识分享主要依靠口传心授、手写或印刷的纸质媒介进行。④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知识分享的形式。截至202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40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7.02%,较2020年3月提升2.5个百分点。⑤人类日常的工作、生产、生活、学习已经无法完全脱离网络,网络由此成为信息时代最主要的知识分享渠道,分享内容不仅包括以文字、音频、视频、图片为载体的显性知识,也包括加工处理、凝练抽象后的隐性信息。当前能够提供知识分享功用的网络环境主要包括网络虚拟社区、企业员工内部网络等两种形式。

(一)网络虚拟社区

1.网络虚拟社区知识分享机制

虚拟社区是指具有共同兴趣或爱好的人,出于分享知识和信息的目的,基于网络媒介自愿形成的交流沟通团体。⑥在中国,有以“天涯论坛”为代表的休闲娱乐社区,也有以“看雪论坛”为代表的学习交流社区。相对于企业或团体的内部网络,虚拟社区的组织结构较为松散,成员一般使用匿名虚拟身份,时间与地理空间的限制宽松,自由度较大,同时也无需承担知识分享、回答问题的义务。平台上的知识分享完全依托虚拟社区完成,因此虚拟社区的运营机制会直接影响知识分享效果。⑦目前,虚拟社区主要依靠线上广告与线下企业合作获得运营费用,并通过接收者“打赏”或是社区“奖励”等方式鼓励用户进行知识分享。另外,一部分分享者并不单纯出于经济目的进行分享,而是认为自己分享的知识确实能够对他人产生有益的帮助,从而在分享中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或是冀望于自己的分享能换来别人的分享,以实现自身能力、水平的提高。虚拟社区中的知识分享一般不涉及密级,对保密的要求程度并不高。

2.现有机制存在的不足

尽管虚拟社区基本都明确了分享奖励机制,现实的知识分享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依据1∶9∶90法则⑧,约有90%的用户从不参与分享,9%的用户会偶尔分享,而只有1%的用户会经常分享。即便抛开用户因自身知识储备不足而无法进行分享等客观因素,用户因为无明显利益回报或是厌烦流程繁琐等主观原因依然占有很大比例。“缺乏信任”与“效率低下”是造成分享意愿与分享质量不高的最大动因。由于知识分享的效果无法得到及时反馈,分享者难以确认知识的有效性;接收者的“点赞”或“打赏”操作具有很大的自主随意性,也进一步影响了分享意愿。现有的虚拟社区改进措施主要着眼于“效率”问题,比如完善操作流程、简化操作步骤、增强界面易操作性等,但在增加“信任”、强化“反馈”方面却无切实有效的措施。

(二)企业员工内部网络

1.企业员工网络的知识分享机制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替代传统的资金、材料、劳动等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⑨企业不约而同地自觉促进知识分享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只有通过员工间的知识分享,才能使得个体层面的知识升华为组织层面的知识,便于组织的管理,实现其经济与竞争价值。”⑩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主导着企业的知识分享,构成了传播网络中的中心节点。管理人员与其业务下属保持密切联系并形成了子网,业务子网间彼此相连。主题通常由管理者进行限定,并将分享的数量、质量与员工业绩、薪酬挂钩,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分享。员工分享心理与虚拟社区有类似之处,除了经济奖励因素外,满足感、成就感也是其积极分享的促因。在分享效率方面,员工网络与虚拟社区相比则存在明显的优势,员工分享意愿更强烈,内容质量也更高。

2.现有机制存在的不足

员工网络存在明显的局部中心化现象,知识分享较大依赖于管理者形成的区域中心节点,一旦管理者决策或判断出现偏差、失误,就会极大影响知识分享质量。另外,中心节点的表率作用也不可忽视,管理者的懈怠必然会带来附属节点的连锁消极反应。员工自觉参与程度不高,责任感不强。业务子网内部围绕管理节点的具体需求开展活动,子网间则缺乏积极的交流沟通意愿,对知识难以形成更高层次的凝结抽象,不容易碰撞出更为耀眼的智慧火花。员工网络所传递的知识普遍涉及一定的商业机密,如果发生泄露会对企业自身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目前企业普遍采用与Internet物理隔绝和停用外部接口等方式进行防范,但仍难以追踪信息的流通轨迹,存在疏漏或忽视异常情况的隐患,事发后取证难度也较大。

二、区块链技术对知识分享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

在媒体传播领域,绝大多数区块链项目基本都处于概念或是项目进展阶段,因此现下只能探讨区块链技术对于网络用户知识分享的可能影响。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分布式账目记录,节点间无需对账却信任其他节点存储的记录,通过技术、协议、制度形成了去中心化的运营逻辑。信息时代的知识分享已经上升为一种社会行为,具备交换甚至交易的属性,也同样寻求某种契约精神。能够制造“信任”进而降低交易成本的区块链技术必然会像互联网络那样带来社会各个领域的巨大变革,媒体传播自然也无法置身于外。区块链最先推动影响的一定是经济领域,这点已经得到普遍共识。与经济相关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搭建完成之后,其他领域不可避免地由于需求经济数据而被逐步纳入链中。区块链技术对于传媒乃至知识分享领域的影响是必然的,关键要研究可能造成何种影响以及如何及时准确应对。本节重点讨论可能产生的有利影响。

(一)通过PoS机制增加用户间信任度

不可否认,科学技术在便利人类工作生活的同时也提升了社会的复杂程度。社会关系日趋纷繁复杂,信任在社会行为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任是做人做事的首要考虑因素之一。在互联网技术出现之前,人类的社会生活空间不像现在这样宽广,彼此间形成的社会关系往往“看得见、摸得着”,人与人的认识、了解相对容易,经过一定的时间积累之后信任的产生水到渠成。数字时代来临之后,知识分享的方式、渠道、平台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大一部分线下行为转移到了线上。网络用户之间关系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彼此之间并不熟悉,甚至完全陌生,可信程度相较于线下更加难以确定。信任的缺失无疑会带来高额的监督成本,而产生信任的难度增加,也是造成线上知识分享意愿不强、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制造信任”是区块链技术最为核心的特征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区块链所构建的区块网络节点间的信任是基于“共识”制度形成的认知信任,而非情感信任,由此形成的信任基础会更加牢固。特别是对于虚拟社区,其组织结构松散,用户可以随意出入,且多使用匿名,对于信任的需求更加迫切。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知识分享网络底层传输协议依然依靠传统的使用TCP或HTTP实现的P2P(点对点)协议。具体实现时需要摒弃颇令人诟病的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证明,俗称“挖矿”)算法,以避免大量不必要的电力能源消耗;可以考虑引入PoS(Proof of Stake,权益证明)机制。

管理松散的虚拟社区,非常适合采用公有链形式,在公有链上使用PoS机制,似乎是个悖论。传统的公有链通常使用的是PoW机制,因为公有链上涉及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非常庞大(仅比特币一项,其挖矿的年耗电量就相当于欧洲一个中等国家),PoW机制能够使控制51%的算力变得非常困难,这样可以有效规避被攻击的风险,实现自信任和分布式共识。PoS机制则使用了完全不同的验证方式,区块的创建按照设定的方式进行,由其自身所拥有的权益所决定,无需虚拟货币的奖励,但发布者需要收取交易的发布费用。那么如何在公有链上事先确定节点所拥有的权益数量呢?从目前的应用实践来看,虚拟社区普遍设置有一定的物质或非物质性奖励以鼓励知识分享,这些奖励通常均可转化为线下的现实货币。虽然各个虚拟社区的奖励价值不同,但却可以依据现实货币实现统一。如果知识接受者并未注册虚拟社区身份,而是通过使用搜索引擎获得的分享知识,则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据搜索链接或是点击数量给予知识分享者反馈及奖励。

员工网络由于管理严格、耦合度高且普遍使用实名制则更适合于使用联盟链,并自然而然地利用PoS机制。用户拥有的权益数量可以根据其在企业内部的职能、层级事先统一分配,实现组织认同与贡献奖励的配套,员工收益与企业发展相捆绑,保证其能够顺利履行义务职责。通过在公有链与联盟链上基于PoS构建出的相应反馈及奖励机制,系统吞吐量及确认时间等性能相较PoW机制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分享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接受者的反馈能够及时传递,实现了知识分享热情的长期保持,用户间的信任程度普遍加深。

(二)利用可追溯性减少知识误信

如果说增加用户间可信度主要促进的是分享者积极性的话,有效减少知识误信则是针对接受者的重大利好。在信息时代,出于客观认知、经济利益或商业营销等原因,网络上充斥了大量的哗众取宠、不准确甚至虚假的信息。

如何减少对于不准确知识的误信一直是知识分享领域需要破解的难题。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不准确的知识会以指数增长方式被快速传播,极易造成恶劣甚至灾难性的影响。传统的网络数据存储方式很难追溯记录历史,但区块链独特的数据结构却实现了信息的可追溯,甚至可以追溯特定知识记录以及特定用户的分享应用历史。以往的数据存储普遍采用中心化形式,各节点分散独立地记录存储信息,孤岛化趋势严重,溯源难度极大;而区块链本质却是分布式数据库,不再受中央服务器控制。

需要指出的是,利用区块链实现的可追溯是全方位的,每个节点都是对等的,既是知识的提供者,又是知识的享用者,使得分享需求的提出与响应更为严肃。不仅接受者可以了解监督分享者的知识分享质量以决定是否采纳,分享者也可以对接受者的反馈及打赏情况进行查阅,并基于智能合约等编程技术限定分享范围,比如通过预先设定奖励阈值实现拒绝未达标用户参与分享的功能。

(三)基于智能合约优化知识分享环境

就知识传播而言,通过合谋引发的知识、认识甚至价值观等方面的误导是目前存在的重要威胁。大量网络水军活跃于社交、娱乐、商务等各类网络平台之中,他们或是伪装成分享者有意分享错误信息,或是伪装成接受者对错误信息点赞打赏,或是恶意抹黑、攻击正确信息,以实现误导其他网络用户的目的。个别水军甚至为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控制舆论信息导向。网络水军的日常行为与普通网络用户无异,只有在特定时段才会突出表现,识别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在知识传播方面需要更加灵活与更富弹性的管理控制。

智能合约的提出在区块链之前,本身并不属于区块链必然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实质是基于代码执行实现的合约参与方履行承诺的合同,在无需中间人的情况下符合预先设定的条件时合同即自动生效。但由于周边技术尚未产生以及适应场景的缺失,智能合约一直未获得快速发展。直到2013年,以太坊首次将其与区块链结合,智能合约才迎来了新生。

智能合约需要参与知识分享与接受的各方共同参与制定,制定好的逻辑由编写好的程序代码灵活体现,通过执行程序代码实现承诺的履行。完备的代码是智能合约的灵魂,不仅集中体现了基于区块链的知识分享逻辑,更是链接区块链内外(甚至是线上与线下)业务的桥梁;不仅有利于降低知识交流成本,实现更为复杂的流通业务,缩减分享者与接收者之间的知识梯度,还能够促进知识分享成为一种社会自觉规范,对于提升整体传播环境至关重要。

三、基于区块链进行知识分享的隐忧及其解决方案

区块链的“制造信任”等天然属性看似是对网络知识分享的有力支撑,但在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等阶段依然存在由于采用该技术而带来的各种隐患,需要提前加以控制防范。

(一)去中心化环境下实施知识传播管控

提升容错能力、抗攻击能力、预防合谋是业界普遍认可的去中心化所能够带来的三大优势,这三点也恰恰是知识分享网络所需要的。然而区块链技术在带来安全、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一个必然需要面对的有一个伴生问题——如何在去中心化环境下依然能够对知识传播实施高效的管控。区块链采用的是数学方法来建立节点间的信任,不再是依赖中心节点作为中介。因此,使用区块链就意味着削弱了中心化管理功能,信息的控制管理很难像中心化结构那样便捷顺畅。不可否认的是,被分享的知识不仅包含“有益”的知识,还可能存在大量的“无益”甚至“有害”的内容,如毒品、炸药制作方法等。一旦管理失控,很容易造成有害内容的广泛传播,产生消极、负面甚至恶性的社会影响。

“去中心化”并不意味着“去管理化”,去中心化环境下同样也需要有效的传播管理。通常,区块链网络被划分为网络层、共识层、数据层、合约层与应用层等五个层次,“去中心化”一般实现在共识层。可以考虑在共识层之上的合约层或是应用层,通过事先约定或是过滤关键字、屏蔽等进行规范约束。还可以采用“分片”或“多通道”技术将全网划分为若干子网,子网内部维护独立的子链,实现分片化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于分享者的管理,比如在合约代码中添加内容评价分析功能,对分享内容进行“定量”评价的同时也做“定性”分析,对于严重违规或多次违规的分享者削减奖励份额,更为严重者甚至可以取消其知识分享与接受资格。

(二)信息透明与隐私保护的平衡

分布式数据库系统中的每个节点都会保留记录的副本,整体链上信息对于各个节点来说是透明的。区块链使用了非对称加密算法来保证交易地址不被泄露,但在知识分享领域,由于打赏及获取反馈的需要,网络中的节点无法完全匿名;另外,知识分享网络中的节点多为个人电脑或家用主机,相比来说性能较低,被攻击陷落的可能性更大。多重因素的交织导致知识分享区块链上的隐私保护难度加大。

知识分享领域的隐私保护主要包括身份保护与内容保护两方面的含义。在内容保护方面,基于公有链实现的虚拟社区对于内容的限制并不非常严格;而基于联盟链实现的企业员工网络可以只针对特定群体或是有限的第三方成员,同时还可以预先选择少数成员作为记账人,其他成员则只参与分享并不记账,从而有效实施内容保护。总体来讲,内容保护对于知识分享区块链来说并不是太大的问题。

用户真实身份与区块链地址是直接关联的,区块链地址的泄露同时也意味着用户身份的泄露。数据失真、数据加密等传统的隐私保护方法需要大幅修改低层次的协议,造成的开销过大。可以考虑将“轻节点”的概念引入知识分享区块链,进一步优化调整描述用户状态的Merkle根,沿用基于交易的块链模型,在链上只存储区块头部信息,将大量的交换或交易数据交由各自归属的节点负责,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业务流通,并有效规避身份泄露。

四、可供区块链知识分享借鉴的参考应用

目前,尚未有应用于实际的知识分享区块链系统面世,但已经出现的其他领域的区块链应用依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降低了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难度,使得权利人保护其作品更加困难。知识产权是公认的区块链最佳应用场景之一,利用区块链可以对作品创作的每个阶段进行记录,并辅以时间戳作为保证作者身份的有效证明。目前国内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应用最著名的就是由微软与法大大等机构联合研制开发的“法链”。该平台上的电子记录日均登记量维持在数以十万计,并且有相当数量的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参与其中,实现了“法律语言”向“程序语言”、“制度信任”向“技术信任”的转换,构建出一个全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与知识分享一样,区块链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同样是为了简化流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不同的是,知识产权确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程序可以遵循,知识分享更多的则是依靠参与方的自觉与激励机制的实施。知识产权区块链涉及到的参与方更多,并且多是拥有官方背景的机构,由此形成更为复杂的关系网络,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需要公有链与联盟链的沟通,而这一点恰恰也是知识分享区块链所需要的。因此,知识分享在架构方面可以参考现有知识产权系统的设计,充分汲取经验教训以期少走弯路。

五、基于区块链的英语教育平台革新设想

传统的英语教育网络平台出于经济利益考量,侧重于应试能力培养,通过梳理TEM、BEC、托福、雅思、CET、GRE等大型考试的考点,编制、精选针对性强的系列试题加以训练。这种教育模式题库构建难度高、讲授模式枯燥单一、学院参与程度低,难以培养听说读写综合运用能力。信息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更多展示自身的机会,用户可以根据内容的发布所属领域选择适合的渠道予以发布,为英语教育平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可以考虑创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英语教学内容发布平台,能够根据内容质量与受欢迎程度进行内容推介。在该平台上,无论个人还是单位均可以创作并发布英语教学作品,发布内容在去中心化环境下无需任何管理部门的审核。内容创作者可以选择免费发布,也可以选择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与知识分享在形式流程方面非常类似。

为了强化“为内容付费”,除了制作者和消费者之外,还可设置“发行人”的角色。该平台中的发行人相当于传统区块链中的矿工,通过挖矿获得发行的权利,并通过寻找、筛选、发行优秀教学内容获得奖励。通过内容评价策略,更好地实现有益知识的推荐与传播。

既有的区块链平台发布内容在平台内部不受任何监管,但知识分享却不能任由有害内容随意传播。该教育平台给予制作者充分的作品操作自由,制作者可以进行作品定价、定义免费部分、使用元数据描述等,极大地提升了业务灵活性。知识分享区块链需要在注重操作灵活性的同时,辅以提示、警告、屏蔽、过滤等监管功能,规避去中心化带来的防控盲区。

六、结语

区块链诞生至今才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某些基础性、关键性问题尚未得到完满解决,质疑之声尚未消退确实可以理解,但绝不能因为受到质疑就选择逃避、放弃,不再坚持对真理的追求。当前,区块链主要应用场景包括数字货币、金融交易、数字鉴证与资产管理等,知识分享应用并非时下主流发展方向。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知识分享在与区块链技术结合之后会产生催化巨变,困扰其发展许久的“成本”“效率”“信任”问题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解决。特别是在我国已将区块链作为国家战略加以发展的大背景下,先手下好知识分享这步棋,不仅能够加快知识流动、提升知识运用效率,还会有助于社会整体诚信建设,同时提供有益经验带动其它领域的应用进展。

注释:

① Satoshi Nakamoto.Bitcoin:APeer-to-PeerElectronicCashSystem,载www.bitcoin.org,https://bitcoin.org/en/bitcoin-paper,2008年12月12日。

② 申丹:《区块链+:智能社会进阶与场景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51页。

③ 林慧岳、李林芳:《论知识分享》,《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8期,第44页。

④ 王楠、陈详详、陈劲:《虚拟社区奖励对知识共享的作用效果研究》,《科学学研究》,2019年第6期,第1074页。

⑤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0年9月。

⑥ 刘琨:《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社区用户的知识传播行为研究》,《河南图书馆学刊》,2019年第4期,第96页。

⑦ 黄凤、洪建中:《虚拟社区用户知识分享环境影响因素研究述评》,《情报科学》,2016年第4期,第174页。

⑧ 2006年由用户体验研究学者雅各布·尼尔森(Jakob Nielsen)提出。

⑨ 孟韬、李佳雷:《知识分享领域P2P网络平台的模式及网络治理》,《企业经济》,2019年第12期,第51页。

⑩ 郑秋延:《社会网络感知与知识分享的态度和行为研究》,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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