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

2021-12-02 04:50范晓琴
艺术品鉴 2021年15期
关键词:音乐作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范晓琴

广西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资源,无论是在种类、形式的多样性方面还是在音乐的声调、节奏以及舞蹈表现方面都有着鲜明的地域特点和多元化风格。丰富的少数民族音乐作品既展现了悠久的民族发展历史,也让广西少数民族音乐呈现出更加深刻的传承与研究价值。旅游开发与商业发展不断冲击少数民族音乐,因此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不断革新,采取有效的保护与开发策略,推动民族音乐的成长与发展。

一、广西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方式

(一)广西少数民族音乐元素的作品创作

少数民族音乐与少数民族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大量的优秀音乐作品在日常的生产、节庆、婚恋等活动中诞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地区青年走出自己的村寨,到城市工作、生活、定居,同时受到现代音乐的影响,逐渐地脱离了少数民族音乐活动的参与,因此也造成了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群体的缺失,随之也出现了作品数量减少的危机。

高校、音乐团体和研究机构作为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传播群体,在其保护和发展上有明显的优势,通过教育的传承、文化的传播都可以为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以桂林旅游学院七玄乐府乐团为例,自2014年项目成立以来,深入挖掘壮族、侗族的少数民族音乐,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器乐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以壮族的葫芦琴、侗族的芦笙、侗笛等少数民族乐器为依托,成立了颇具特色的广西少数民族乐团,同时邀约国内作曲家,创作了如《忆江楼》《桂树下》《画影》《九马行云》《金蛙嘻雨》等具有侗族音乐元素和壮族音乐元素的器乐作品;再如广西歌舞剧院创作和改编了大量的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作品,如《白莲盘歌》《藤缠树》《海耕谣》《喜鹊登枝》等少数民族元素的声乐作品,这些器乐和声乐作品通过演出活动的开展,向外界传播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也对推进了少数民族音乐的创作,对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作品的演绎

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主要包括民歌和器乐两种形式,壮、侗、苗、瑶、京、毛南等民族拥有丰富的山歌、多声部民歌,还有天琴、芦笙、侗笛、独弦琴、铜鼓、马骨胡等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乐器,无论是民歌还是乐器,都是主要是依靠少数民族人民代代相传的模式,大多是都是由当地的歌师、琴师传授给自己的学生或是家族的长辈教授给晚辈的,这种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让很多纯粹的少数民族音乐仅仅活跃在自己的地域范围之内,族群数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音乐技艺的传承。

自20世纪西方教育体系的进入,大量的西方音乐作品和乐器进入我国社会,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众开始学习西方乐器的演奏和西方的歌剧演唱,对于高等院校的音乐专业而言,西方音乐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学习是必修课,而中国的传统音乐,特别是少数民族音乐更多出现在选修课中,在课程体系中的比重甚轻。自十八大以来,随着核心价值观和文化自信的建立,各地高校逐步将中国传统音乐和具有地域色彩的少数民族音乐逐渐的纳入课程体系,广西各高校如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桂林旅游学院等,在广西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演唱和演奏了许多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作品,在校园教学和社会活动的开展中积极的传播广西少数民族音乐。

二、广西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传播形式

(一)通过音乐作品创作与表演团体传播

少数民族音乐最常用的一种传播方式是通过歌手或乐手演艺创作的音乐作品进行展示,这种方式是通过演员与观众近距离的进行交流和传播音乐,长期以来,这样的形式主要是由民间艺人进行传播[1]。如今,除了民间艺人之外,更多的表演团体和个人带着现代的审美创作了一批具有少数民族元素的音乐作品,迅速地在媒体和网络上吸引了大众的喜爱,这些表演团体和个人不乏专业演员和艺术院校的师生,如第三代刘三姐传人唐佩珠、黑衣壮之星黄春艳等歌唱家演唱了无数的广西民歌,《只有山歌敬亲人》 《山歌好比春江水》 《壮乡美》 《壮乡三月天》等歌曲广为传唱;毛南族的“毛南组合”、京族的“古咷组合”、瑶族的“蝴蝶飞”组合、壮族的“木棉组合”等少数民族音乐人用多声部的集体演唱让广西各民族的民歌更具感染力,除演唱之外,还通过少数民族乐器的伴奏,使得琴声与歌声完美的交融;这些新表演团体的出现,将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以专业、鲜活的舞台表演和演出效果呈现在大众的眼前,适应了当前广大群众的舞台审美,对于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来说是一个视听兼备的传播方式。

(二)媒体与旅游演艺的互动传播

当代社会,传播少数民族音乐的方式丰富多样,伴随我国社会对民族音乐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地区会举办少数民族音乐活动来吸引大众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的关注目光。如电视媒体打造的“一生所爱大地飞歌新民歌音乐季”“广西民歌会”,政府文化教育部门举办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东盟文化艺术周、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通过少数民族音乐活动的开展向世界证明了我国传统民族音乐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巨大魅力。

与此同时,旅游演艺的蓬勃发展也成为传播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方式。广西是我国旅游演艺项目开展最早的地区之一,山水实景演出已经成为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一张名片,“印象刘三姐”“坐妹”“桂林千古情”等旅游演艺项目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演艺形式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化,广西民歌、乐器、舞蹈、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通过旅游景区向游客传播,在有效加速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中华民族优秀传动文化的创新发展。由此可见,凭借媒体与旅游演艺互动的行为建立保护广西少数民族音乐的机制,可以更为有效地传播与发展我国传统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西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也向世界证明了民族文化的实力与魅力。

三、广西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策略

(一)广西少数民族乐器改良开发与交融

广西地区的少数民族乐器众多,拉弦、弹拨、吹管类乐器丰富,尽管各自特色鲜明,但也存在相互交融的可能性,每个民族的音乐色彩都为音乐艺术创作提供了素材,桂林旅游学院七玄乐府在少数民族乐器交响化的道路上做出了尝试。

桂林旅游学院七玄乐府乐团与上海民乐厂共同改良研制了壮族的葫芦琴,其中天葫芦为弦乐、地葫芦为弹拨乐,再配合侗族的芦笙和侗笛,形成了交响乐团中的拉弦、弹拨、吹管三大声部,再加上打击乐声部,形成了乐团的完整编制。乐团作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研究与实践平台,自2014年以来,参与的师生超过500人次,演出100余场,得到自治区旅发委专项资金的支持,获得教育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的称号,参演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展演、第十三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等高水平演出,在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七玄乐府将多民族的音乐元素结合在一起创作了多部少数民族音乐作品,实现了广西少数民族音乐的相互交融性,也为广西地区少数民族音乐艺术的成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西少数民族音乐的跨界融合开发

相互交融的音乐元素呈现出音乐艺术发展的多元化优势,也可以将不同形式的音乐类别进行结合,探索不同音乐形式跨界交融的可能性。组成广西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素主要包括音调、节奏、和声等几方面,广西地区的少数民族音乐具有独特的音调特征,其中二度和声碰撞装饰音等音乐元素更是广西地区少数民族音乐当中非常具有特征性的音乐语言,这些音乐元素都会应用到音乐的二次创作当中。广西艺术学院创作的《芦笙舞》采取装饰音的模拟方式呈现出芦笙吹奏的音响演奏效果,配合二度音程的不均匀碰撞模式模拟呈现出铜鼓的音乐效果,将铜鼓敲击和芦笙吹奏的元素融入钢琴演奏当中,交替、叠加呈现的乐曲氛围可以为听众营造出富有广西少数民族生活特色的情景[2]。

(三)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的“原汁原味”

少数民族音乐的非物质文化的文化遗产形态最重要无论是采取怎样的保护和开发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保持内容的原汁原味才是最重要的。各少数民族由于地理和文化各有特色,故而其传统音乐也是多姿多彩各有千秋。多样性是我们国家值得骄傲的文化特征,多样性也是保持文化活力的秘诀[3]。

在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必须注重其生态环境,不可盲目的一味追求市场的迎合,而失去少数民族音乐独特魅力,“原汁原味”是少数民族音乐的精髓,过度的创编会导致传统音乐的独特魅力,群众在接受的过程中将无法体会少数民族的精神文化,也就是失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价值,因此在开发中要做到保持少数民族音乐的“原汁原味”。

四、结语

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非物质文化的宝贵遗产,提出科学的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保护与传承方案,可以进一步推动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步与发展。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广西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不仅要在音乐创作和作品演绎出发,还要探索有效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承机制和传播路径,利用多元化的少数民族音乐融合发展来共同保障少数民族音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长久的传承与发展需求。

猜你喜欢
音乐作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音乐作品赏析模式研究
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
赵季平音乐作品选集
World Heritage Day 世界遗产日
图力古尔及其音乐作品浅析
音乐作品
少数民族的服装
Tough Nut to Crack
我认识的少数民族
文化遗产是“价值富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