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年大学”到“老年学习共同体”
——新时代老年教育的新思考

2021-12-03 16:39李光赵瑜
职教论坛 2021年6期
关键词:老年大学老龄化共同体

□李光 赵瑜

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态势极为严峻。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80 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规模为1904 万人,201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7 亿人。据预测,2025年前后,我国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超过20%,2050年将达到38.6%,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从现实情况看,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为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了积极应对老年化的战略目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老年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心之一,老年人学习成为“积极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一、老年大学的兴起与发展困境

老年大学是以老年人为教育对象、有相对稳定的教育场所的、开展相对规范教育活动的、开放性的社会教育,是我国开展老年教育的主体及重要形式[1]。老年大学作为我国开展老年教育的主体,研究其发展过程及面临的困境可以明确我国老年教育的现状,发现老年教育的问题,优化老年教育的发展。

(一)老年大学的兴起与发展

1983年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在山东省诞生,标志着我国老年大学从此兴起。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我国老年大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叶忠海认为,老年大学伴随着老年教育的发展而发展,将老年大学的发展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开创形成时期”——“快速发展时期”——“创新完善时期”。

1.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这一阶段是我国老年大学的“开创形成时期”。初创的老年大学的学员主要是离退休的老干部,教学内容主要有卫生保健、古典文学、书画体育、现代科学等,使离退休老干部尽快地适应退休生活,实现了“老有所学、老有所养、健康长寿”。老年大学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引起了海内外的关注,国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支持,各地政府加强了对老年大学的领导。1988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成立,积极开展老年大学经验交流活动并向全国推广,协作各级县区以上政府办老年大学。截至1990年,全国老年大学已达到2300 多所,学员达22 万人,全国老年教育网络初步形成。

2.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该阶段是我国老年大学“快速发展期”。这一时期,国家更加注重老年大学的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法律文件,如1994年的《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指出:“老年大学、老年学校是老年教育的重要形式。”大力开展老有所为,倡导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坚持以“为”促“养”、养为结合,以“学”促“为”、学为结合,寓“养”于为、学、乐之中,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晚年生活。1996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老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1999年10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多元投资兴办老年大学。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的老年大学形成了多渠道投资、多层次办学的办学格局,老年大学快速发展。

3.第三阶段(21世纪以来)。此阶段为老年大学的“创新完善时期”。步入21世纪,终身学习理念的普及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老年教育的目标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不仅关注于老年人退休后健康、休闲、娱乐和养老保障,更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及可持续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与价值追求。老年大学不断丰富老年教育的教育内容,不断创新老年大学的教育形式,如老年远程教育、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等。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约7 万余所,学员达800 多万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老年大学成为老年教育最基本的形式。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老年大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老年大学发展困境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老年大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总量急剧增加,老年人口结构不断变化,老年教育需求呈多元化发展趋势,老年大学也面临着发展困境。

1.老年教育的教育理念滞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老年教育还停留在传统阶段,即将老年教育看作是消费型、娱乐型、福利型或被服务的“消极”层面[3]。据“中国特色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研究”课题组2011年对全国59 所老年大学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21.5%的老年大学都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作为办学理念,多开设健身保健、文化修养、娱乐休闲类课程,而较少开设关注老年个体生命价值和自我完善等方面的课程,如哲学、生命伦理学等[1]。基于此观点形成的老年教育观就是“养老福利+娱乐休闲+保健教育”。这种教育理念忽视了老年人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的学习需求,不重视对老年人力资本的再开发与利用,老年人生产性功能的发挥不足,呈现“消极”教育观倾向[2]。

2.老年教育目标定位不清。教育目标是指培养的人应达到的标准。教育目标的基本来源应该是学习者的需求、社会生活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3]。老人教育目标的来源与大教育的目标来源是相同的,都要考虑学习者需求、社会生活需要及学科发展需要。进入21世纪后,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教育需要也随之改变,不仅是娱乐休闲、健康保健,更重要的是参与社会以及自我完善。老人教育的目标定位既要考虑老年的个体需求又要考虑社会需求。而我国老年大学仍停留在养老保健的层面上,对于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以提高其社会参与能力重视不够,忽视了老年教育的社会功能。此外,老年大学不重视老年学习者的个体心理需求,缺乏对老年人智慧品质的培养,对老年人的精神发展关注不够。

3.老年教育的教育模式陈旧。目前,我国的老年大学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均采用成人教育模式,没有针对老年人的特点进行教学设计。比如老年教育采取班级授课形式,但并未按不同年龄层次划分班级,而是在同一班级里授课,忽视了在不同年龄阶段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认知水平和人格特征等差异,教学效果不好;又如教学方法采用老师为主体的讲授法,很少采用“问题导向教学”“活动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课堂上师生互动程度低,学员之间沟通交流少,互助学习不够,不能有效地激发老年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教学质量不高。老年群体处于人生最后阶段,身体机能、记忆力、感知觉、思维逻辑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同于其他成人的特殊性。因此,老年教育一定要针对老年这一特殊群体创新教育模式,不能简单照搬成人教育的教育模式。

二、新时代老年教育的新思考

(一)新理念:从“老年教育”到“老年学习”

《新编老年学词典》认为老年教育是“由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向老年人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使他们的身心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学术界视老年教育为向老年人施加教育影响的活动,强调老年人通过被动接受教育而对身心产生作用。吉布森提出“‘解放’是教育的核心的所在,意味着控制自己的权利。”权利理论重视赋权与解放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提出老年教育的关键在于对老年学习者“增权赋能”,即授予老年人自由学习的权利,激发并调动老年人参与到老年教育组织与管理、老年教育课程设计与安排、老年教育教学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的自主性,自由支配学习,变被动接受教育的“老年教育”的理念为主动学习的“老年学习”的理念。

老年教育应体现“人是主体”老年学习的思想。具体而言,一方面,确立老年人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老年学习者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老年人坚持自主性原则,在教育活动中自觉、主动地开展学习活动,实现自愿学习、自主选择、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学习权利。另一方面,应尊重老年人教育的主体需求,强化老年人主体的学习动机,激发老年学习的主动性。老年人参与学习动机越强,便能够更加积极投入到学习活动中,自身的主观幸福感越高,最终实现自我教育的需要,从而更好地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新模式:从“班级授课”到“互助学习”

班级授课制是老年教育中的主要教育组织形式,对普及老年教育和提高老年教育教学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阻碍了老年教育质量的提升和老年教育广度和深度发展。美国学者阿诺德·罗斯在《老年人及其社会环境》书中提出了老年亚文化群理论。该理论认为,相较于中青年而言,老年人有相同的背景、利益、心理倾向和共同语言,联系较为密切,形成一种反映老年人特点的亚文化,构成了老年人文化群体。在该理论的指导下,老年教育应运用老年亚文化群的凝聚作用,采用互助学习模式,彼此互帮互惠,促进老年群体健康发展。互助指自然法则的一种,是描述一种通过合作方式实现合作双方都获得利益的关系。运用到教育中,互助学习是一种新型学习模式,要求师生或不同层次学生建立在合作关系基础上的伙伴关系,他们既是学习的参与者、合作者,也是共同促进者,合作共进、互惠互助。

在互助学习中,老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不再是学习的主角,而是与学生建立了平等的学习关系;也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促进学习的促进者。师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往、共同探讨、共同发展。由于老年学习者的背景不同,因此,他们在年龄、职业、经验、学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应形成互助的学习的氛围,培育分享的理念,打破彼此割裂的学习状态,共享彼此的知识技能、人生经验,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互帮互助,共同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共赢。

(三)新方法:从“老师讲授”到“协作学习”

我国老年教育主要采用老师讲授的方法。在该教学模式影响下,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学习者的主体性和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既难以保证学员完全理解所接受的信息,又不利于培养学员创新思维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根据建构主义的理论,学习的本质是“新、旧经验的冲突而引发的观念改变和结构重组,学习过程并不简单是信息的输入、存储和提取,而是新旧经验之间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4]。因此,在老年教育中,应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主体性作用,通过新知识的学习,对其原有的知识与经验进行结构重组,运用个体智慧对学习过程干预,对新知识进行创造,提高学习者的学习兴趣。

学习需要建立协作关系。老年教育中,老年学员以小组的形式参与,为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主动对话交流,意义共享,使个人与组织学习成果最大化。在协作学习中,老年学员因年龄层次、学习水平、生活背景、经济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激发小组成员的主动性,为了共同的目的,产生协同行为就变得至关重要。而通过协作会话方式,老年学员尊重彼此差异,共享知识与技能,齐心协力,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实现知识主动建构建立联系的过程,这就是学习的目的,也是最终归宿。

三、老年学习共同体的构建

老年学习共同体以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出发,自我组织与建设,适合老年人的学习特点,有其独特的教育优势。因而在老年教育优化、终身教育理念推动下,老年学习共同体蓬勃发展。

(一)老年学习共同体的概念

“共同体”的概念来源于人类学、社会学领域,1881年,由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其著作《共同体与社会》中首次提出。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之上的概念,受血缘亲族和价值理念的影响,是具有“同等身份”的人在“共同的地域”、基于“共同思想和精神理念”而形成的“统一体”组织。“学习共同体”是共同体向教育领域的延伸。1990年,美国教育学者提出:“学习共同体是由具有共同学习意愿的群体或个人与助学者(包括教师、辅导者、志愿者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联系[5]。叶忠海教授认为,学习共同体是指以学习为核心理念和主要实践活动,以自主、协商、共享为基本特征,为实现共同目标而构成的一种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非传统的社会群体。它是“学习”与“共同体”融合的产物[6]。

根据学习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学习共同体分为学生学习共同体、教师学习共同体等,以老年人为主体就是老年学习共同体。虽然学习主体不同,但学习共同体概念内核是统一的。老年学习共同体的概念内核即以学习为核心理念,基于共同的目标和需求,依赖内部资源,通过自主、协商、共享的方式而建立的老年学习自组织。

(二)老年学习共同体的优势

诚如上文所言,老年学习共同体是以老年人为参与对象,因而具有不同于传统教育对象的独特的优势及其教育特性,如下从四个角度分别论述。

1.参与对象的主体性。主体性是个性的核心,也称自我意识。马克思主义主体性强调从人的内在尺度出发把握物的尺度,重视人的发展和人的主体地位对改造世界具有的意义。主体性要求满足主体的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主体目标。老年学习共同体以老年人为主要参与者,在老年学习共同体生成的全过程及其诸基本环节中,始终坚持以老年人为主体,尊重老年的自主性、调动老年的能动性,激发老年人的创造性与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老年群体能够自觉、主动地认识和调控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积极参与到老年学习中。

2.目标的一致性。目标一致性指组织内部不同时期、不同层面或同层面不同部门目标之间不存在矛盾的特性。老年学习共同体是老年人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特长,基于共同的学习目标和学习需求,依赖群体内部资源而自发形成的老年学习组织。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职业和自我养成类(兴趣)的需求成为老年群体共同的追求,在共同学习愿景下,老年学习共同体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产生强烈的归属感,构成强大的凝聚力,以此增强老年学习者的学习动机,提升共同应对学习的能力,提高老年学习共同体的效率。

3.资源的共享互助性。汪国新提出“成员即资源”的理念,认为学习共同体中的成员本身不仅是一种重要的学习资源,更能够为学习共同体带来和生成丰富的资源。因此,在学习共同体的活动过程中,成员间能够彼此分享和共享学习资源,在互助中进步与发展。在老年学习共同体中,成员大多是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老年人,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人生的智慧、职业技能、社会经验和人脉,形成了独特的“个人知识与价值”。在参与老年学习共同体活动中,一方面,成员可以通过交流、互动、协商的方式,分享自己的“个人知识与价值”,同时也可以借鉴其他成员的独特价值,在互助中共同成长;另一方面,知识作为一种独特的资源,不会因使用而减少,反而会因交流和互动而增加。因此,成员可以在彼此的互动、交流、协商中,迸发新知识的火花,创造新的灵感。也正是在资源的共享中,老年人发挥了资源优势,挖掘了潜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4.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民主性。民主性,主要体现在组织内部成员间的平等性、协商性,包括组织内部成员平等协商组织目标、实践活动、途径方法等。老年学习共同体是老年人自发组织的基于共同兴趣和学习目标的老年学习团体。从学习内容看,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授课时间均由老年人共同协商和自行决定。从学习方式看,老年学员自行组建学习小组,利用各自的优势,互帮互助,协作学习,充分调动参与学习的热情。从组织形式来看,老年学习共同体由成员自我建设、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实施。基于此,才能够确保老年群体充分地参与老年学习共同体活动过程中,保障老年人学习和参与社会的权利。

(三)老年学习共同体构建的可行性

老年学习共同体强调老年人为中心,基于共同的教育需求,采用老年群体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设计方式来运行,具有不同于老年大学等其他老年学习形式的独有优势,对丰富老年教育的组织形式、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规模有重大的作用。

1.国家为老年学习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政策支持。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提出“国家发展老年教育”。在国家政策推动下,老年教育规模不断发展和壮大。跨入新世纪,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2016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创新老年教育机制体制,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全社会参与及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蓬勃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指出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乃至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深远影响。在政策的推动下,国家拓展老年教育的发展路径,发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模式,创新老年教育的供给模式,鼓励老年群体自发建立学习——学习共同体,支持其成为我国有效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补充形式。

2.建构主义理论为老年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指导。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于丰富情境中主动建构意义,创造知识的过程”[7]。知识的获得是在学习者的自觉和内驱力的推动下,通过与社会的交流和互动,对原有经验进行加工、筛选与整合,从而构建学习者的知识体系。首先,学习是主动构建的过程。老年学习共同体就是基于学习者主动学习的基础上建立的,以满足其学习需求为立足点,自觉主动参与到学习中去。其次,知识是在人与社会的交往互动中获得的。建构主义采用“协作”的学习方式,不同学习者在互动协作中,共享资源与信息,构建个人的知识结构。老年学习共同体具有同样的特征,它是老年学习者共享内部成员间的资源,相互交流协作,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老年学习活动组织。最后,个体知识的形成需要知识的创新。知识建构的过程,需要学习者新旧经验发生认知冲突,使学习者原有知识结构与新概念建立联系,以创造新的认知。老年学习共同体中,组织成员都是有一定专业知识与技能、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的老年人,有能力通过彼此学习与互动,构建新的知识体系,不断地完善充实自我认知。

3.积极老龄化为老年学习共同体的构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02年,我国参加了马德里“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带来了积极老龄化的新概念和政策建议。随着积极老龄化概念的提出,老年教育理念不再停留在休闲娱乐、健康保健教育,而是更关注老年的健康长寿与生命质量,强调老年人有参与社会的能力并能够做出贡献[8]。社会不但要关心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更要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与人格完善。积极老龄化要求以积极的心态看待老龄化,消灭对老年人的年龄歧视,尊重老年人的选择,让老年人融入社会而不是被社会排斥,创造条件让老年人做喜欢做的事,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用[9]。2006年我国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战略思想,把应对个体老龄化提升为应对群体老龄化,并且提出构建由政府领导、社区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新型学习型社会。2019年我国制定了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战略目标,提出了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构建家庭支持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老年教育机构为老年学习共同体创建提供了组织保障。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老年教育主要以老年大学、社区学院、老年协会等形式展开,老年教育机构覆盖全国。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有7 万多所老年教育机构,上千万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老年教育,覆盖全国的老年教育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定:截至2020年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除了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老年教育机构,民间团体也积极参与老年教育,为老年学习组织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指导和服务。在老年教育办学机构无法触及的偏远地区,民间团体及时填补机构办学存在的空白[10]。民间团体与老年教育机构在老年学习共同体构建过程中合作共享,创新教育模式,积极拓展办学路径,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推动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蓬勃发展,为老年学习共同体构建提供组织保障。

老年教育为老年人提供了继续学习的机会,丰富了老年人的余暇生活,满足了老年人继续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的需求,对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龄人口总量的增加,老年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老年教育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老年教育必须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树立老年学习的新理念,以老年学习者为中心,促进老年人自主学习、协作学习、互助学习,充分发挥老年人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优势,鼓励其创建新型的学习组织,形成自我设计、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学习共同体,更好地激发老年人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因此,老年学习共同体将是未来老年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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