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2021-12-15 08:42陈晓宇
山西农经 2021年24期
关键词:乡贤发展

□陈晓宇

(咸阳师范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00)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当前时期,诸多地区已经进入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如何将新乡贤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进而逐步推动乡风文明与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之一。

1 乡村振兴视角下新乡贤概述及特征

1.1 新乡贤概述

我国自古以来一直都有官员返乡的优良传统,这些官员不仅资助教学、做善事,也会积极和主动地参与到地方的各项管理工作中,用自己的力量带领乡村民众发展,这对国家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非常有利。

与古代乡贤相比,新乡贤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新乡贤是在乡村中德高望重、拥有较高才能的人,也是受到本地民众爱戴与拥护、对于家乡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与精英等[1]。由此可知,新乡贤实际包含的人才不仅有返乡官员、贤人能士,也有在乡村中成长起来的基层道德模范和优秀干部等。这部分人有开阔的视野,资源广泛,可以利用互联网及时掌握各种新闻动态,紧随时事的发展,解决各方面问题,使他们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同时逐渐增强了自身的形象召唤能力和威望力,继而不断为乡村振兴与发展创造更多元化的发展思路。

1.2 乡村振兴下新乡贤的特征

新乡贤的具体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新乡贤的根本在故乡,因此他们对自己的家乡有十分浓厚的乡土情怀,也会将带领家乡走向繁荣当作自己重要的目标。

二是新乡贤大多出身乡村,但多数是在城市中成长起来,或者在进入城市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的视野随之变得更为开阔,思想也随之变得更为先进,自身的能力与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同时,新乡贤最重要的价值是可以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将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充分发挥出来,助力家乡发展[2]。

三是许多新乡贤在开展乡村治理活动的过程中,逐渐感受到了乡村的乡土民情,并且在工作过程中用自己的能力和德行获得了更多村民的认可。在此过程中,新乡贤逐渐将自己当作促进乡村自治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之一。另外,在治理乡村活动时,新乡贤可逐渐将自己与村民委员会、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促使乡村有效治理,加速实现乡村振兴。

2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特点

2.1 主体多元化

与传统乡贤相比,新乡贤的主体相对更加广泛。从受教育程度的角度来说,可分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与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人。从新乡贤的功能特点来看,包含经济型新乡贤、政治型新乡贤与文化型新乡贤等。从职业角度来说,包含乡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外来干部与退休干部等[3]。从流动方向与场域空间角度来说,具体包含有在场乡贤、不在场乡贤、外来乡贤等。从形成机制和返乡动机看来,包含乡土孕育型、告老还乡型等。

虽然类型不同,但新乡贤工作的目的都是积极建设乡村,充分实现自身价值。与此同时,在新时代中,每个人都获得了受教育及学习知识的机会,由此也有更多机会成长为社会精英,之后更加便于参与到乡村建设中。

2.2 自愿性

传统乡贤不仅是乡村的治理人,也是社会的重要守护者。作为乡村社会的重要守护者,传统的乡贤需将维护乡村集体利益作为自己的职责,会处理乡村社会中的各种事务,以此来获得村民的信任,逐渐发展成为乡村社会守护者[4]。

现如今,我国乡村发展的困境体现在如下方面:乡村经济发展速度慢、乡村发展“空心化”与乡村社会秩序化等。面对这些发展困境,越来越多的人从乡村走出去,在城市积累了一定政治、经济与文化优势的社会精英进入乡村建设和治理活动中。

3 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

3.1 参与乡村治理不广泛

时代在不断进步与发展,新乡贤的群体也随之得到了广泛重视与认可,各地政府开始推进有关新乡贤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日渐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导致乡村中的务农人数减少,村民之前的交流机会逐渐减少,增加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难度系数。

新乡贤的加入使乡村治理活动变得更为顺畅与高效,但是并未实现普遍性。比较偏远和落后的地区中,新乡贤仍旧难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导致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受到了极大制约,反映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并不够普遍[5]。

3.2 监督培育制度不完善

在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有关新乡贤的制度并不完善,尤其是新乡贤的监督培育制度。新乡贤的培养与引进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如果人才的监督培育制度不完善,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乡贤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规范性,不利于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也不利于新乡贤回乡[6]。

具体来说,由于新乡贤监督培育制度不完善,使乡村民主化较低,对新乡贤的监督力度不足,使得新乡贤拥有过大的权利。如果部分人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就难以保证乡村振兴工作的公正性与透明性。另外,新乡贤培育制度不完善,新乡贤的成长机会较少,不利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3.3 缺乏法制意识

新乡贤的主要职责在于调节各方主体的矛盾,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和谐的效用。但是,在目前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新乡贤并不能有效化解乡村矛盾。当前乡村社会内部矛盾具有多元化与复杂化的特征,新乡贤如果单纯依靠自身威望和道德说教,往往难以化解内部矛盾[7]。这就需要新乡贤具备一定法律意识,利用自身的法律与政策知识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但现实是,虽然新乡贤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很多时候不能有效发挥出来,在解读政策时,一般很难引导民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如此,法治意识与专业法律知识的缺乏,使部分新乡贤对乡村振兴工作有心无力,甚至起到反作用,不仅无法有效化解矛盾,反而加重了矛盾,使乡村振兴工作走弯路[8]。

4 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措施

4.1 明确主体标准

其一,设立合理的标准,拓宽新乡贤的范围。不同地区所设置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标准一般都包含爱国、爱家乡、有声望、有能力等。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选择最佳的新乡贤,尽可能保证选出的新乡贤契合村民期望[9]。

其二,深入挖掘与培养人才,重视新乡贤的组织活动。在乡村中,精英人才群体多属于新乡贤群体。在新乡贤的培育过程中,可以采取个人自愿培养和组织重点培养的方法,鼓励乡村人才开展经营活动,促使乡村的发展队伍逐渐壮大起来。

其三,创造相关平台,积极推动新乡贤开展活动。立足乡村情怀,定期组织乡贤会议,搭建互联网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使用登门拜访等方式分享与交流成果,解决遇到的问题,交流成功的经验,促使新乡贤对本乡的状况有更为直观的了解[10]。

4.2 完善新乡贤参与监督机制

其一,健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与讨论,充分保证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合理性与客观性。

其二,建立与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关的信用机制。基于政府政策的重要引导,进一步加大农村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信用建设力度,促使新乡贤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11]。

其三,加速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信用机制的完善进程。发挥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性效用,积极开展农村政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建设活动。

其四,创新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奖惩追责机制。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进行深入与持续的监督[12]。

4.3 强化新乡贤的法治政策培训

重视培养新乡贤法治理念与法律意识,逐步加深新乡贤对乡村振兴法律条文的理解,引导新乡贤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如此,政府还应积极号召新乡贤参与到各类新政策与方针的学习活动中,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新乡贤解决矛盾的能力[13]。

从新乡贤自身的角度看来,新乡贤要重视提高综合素质,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丰富自身对新事物和观点的了解与掌握,以此提升自身素质水平。重视学习法律与政策,避免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背离的行为和现象发生,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4.4 深挖重构乡贤资源

伴随改革日渐深入,各种乡村治理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地区政府重视传统文化发展,并且尝试借鉴过往经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这一过程中,新乡贤文化随之进入大众视野。合理挖掘村中的“闲人”,令“乡闲”变成“乡贤”[14],发挥乡贤文化的作用,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的相关活动,逐步完善健全乡村治理的实际格局,在新乡贤职能范围明确界定和完善的基础上,塑造优秀的乡贤文化,培育乡土文化发展的土壤,激活深埋已久的文化资源,引导新乡贤参与参政议政,为更多百姓谋取福利。为保证新乡贤的组织队伍逐渐壮大,应合理制定乡贤助乡村善治的相关方案[15]。

5 结束语

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社会治理等方面,新乡贤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也是目前乡村振兴中非常关键的力量之一。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应积极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平台与政策建设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新乡贤的作用,加速乡村振兴的发展步伐。

猜你喜欢
乡贤发展
“蜀”润乡贤,“陶”享美好
让新乡贤助力乡村组织振兴
宋泽平:当代乡贤赋能乡村振兴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拓展深化新乡贤治村 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国企发展如何提高“质感”——以陕汽党建引领发展为例
乡贤文化丛书(套装,共10册)
“人大代表+乡贤”助力乡村振兴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图说共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