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 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2021-12-27 11:56马秀梅
内蒙古林业 2021年10期
关键词:承包经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

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种形式,是在集体林地、林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促进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为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2009年8月,原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推广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脱贫模式的通知》。全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其在助农增收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探索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强化服务、逐步规范”的原则,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采取品牌培育、典型示范等有力措施,积极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646 个,入社农户1.52 万户,经营林地面积302 万亩。全区共有49 家林业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23 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QS 等相关认证。截至2021年,全区共有全国合作社联席会议评定和监测合格的国家林业专业合作社21 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定的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 家,自治区级林业专业合作社53 家。

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将不断挖掘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潜力,拓宽合作社发展渠道,带动更多的农牧民增收致富,为实现乡村振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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