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测算金融中介服务核算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2022-02-23 09:10吕新颖马晓君陈瑞敏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存贷款账面金融业

吕新颖,马晓君,陈瑞敏

(东北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进程的持续加快,中国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新局面,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政府部门亟需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协同性、时效性,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协调、高效、健康发展。金融业作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国之重器,其产出是衡量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抓手,是反映金融机构从事生产活动对经济增长贡献的重要指标。在业务运营中,金融机构主要以显性收费的金融中介服务和以隐性收费的间接金融中介服务所获取的利润构成总产出,而以隐性收费的间接金融中介服务产出具有虚拟性的特征,国民账户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简称SNA)将其生产核算定义为间接测算金融中介服务(Financial Intermediate Services Indirectly Measured,简称FISIM)。在金融产出核算中,由于以隐性收费的间接金融中介服务产出部分占比较大,故准确测算FISIM产出是金融产出核算的关键。

为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及国际统计标准的更新,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国FISIM核算历经探索与实践、突破与发展的过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起步较晚,FISIM核算理论较为薄弱,虽然中国已采用《国民账户体系2008》(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2008),简称SNA(2008))推荐的“参考利率法”核算FISIM产出,但其应用的参考利率无法满足SNA(2008)中参考利率应兼顾风险水平和期限结构的相关要求,致使中国FISIM核算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国FISIM核算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制约金融产出核算的精确性,从而导致金融业生产率无法充分体现在GDP统计中,加剧GDP低估的可能性,一定程度造成了中国FISIM核算领域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困境。因此,中国FISIM核算亟须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有必要借鉴世界各国兼顾稳定性、可测性、实践性等优良性能参考利率的核算经验,以客观准确的数据反映经济增长情况,以更科学有效的标准衡量新形势下金融市场发展状况,以更客观准确的数据反映新时代下中国宏观经济增长的发展趋势,从而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FISIM核算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参考利率的确定和FISIM核算理论的解读两个层面。在参考利率的确定层面,其研究思路可分为两类:一是剖析参考利率的风险水平特征,以探索符合SNA(2008)建议的参考利率;二是剖析参考利率的期限结构特征,挖掘参考利率与期限结构的关系。在探究参考利率的风险水平特征中,Colangelo和Inklaar将考虑存贷款风险特征的参考利率应用于欧盟地区FISIM核算中,得到GDP将会下降的结论;Hagino和Sonoda研究风险调整的存贷款利率,建议以附加贷款损失准备金率的国债利率代替贷款参考利率,以国债利率代替存款参考利率;Das和Jangili深入研究参考利率的选择对FISIM产出的影响,实证检验不同参考利率的优良性能,提出平均政府债券收益率具有无风险的特征,可能更适合作为参考利率;李佩瑾和徐蔼婷探讨参考利率的风险调整思路,创新性地提出转移风险调整思路的方法,并与国际上存在的三种风险调整思路进行对比;杜金柱和杜治秀探索参考利率的风险调整思路,最终构建两种风险调整的参考利率——CIR-CCAPM利率和CIR-CCAPM-D利率;杜治秀则构建了包含风险溢价的账户参考利率,并按照账户参考利率核算现价FISIM产出。在探究参考利率的期限结构特征中,Colangelo和Mink以利率期限匹配思路分别应用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期限匹配的存款参考利率、贷款参考利率核算FISIM 产出,从而精确反映存贷款的期限结构;徐强和陈华超对FISIM的服务内容是否包含期限溢价问题展开论述,但局限于理论层面,未能对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进行定量分析;贾小爱和李云发将国际上几种参考利率与中国参考利率进行对比,重点考察参考利率的期限调整以及不同参考利率的期限结构对FISIM产出的影响,得到中国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未考虑期限调整的结论;李佩瑾和朱启贵开展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研究,并提出缺口期限调整思路。

在FISIM 核算理论的解读层面,国内外学者主要探索FISIM 核算的演化脉络与前沿问题。韩维针对FISIM 总量核算及其使用核算的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研究;蒋萍和贾小爱系统梳理FISIM核算方法的演进过程,归纳总结中国FISIM核算的实践进展与问题挑战,为中国FISIM核算理论的完善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盛朝晖等通过梳理中国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的沿革,从核算科目、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核算指标等层面剖析当前中国金融业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贾小爱从FISIM 的核算主体、客体、载体三个角度刻画FISIM 核算范围的界定问题,并对FISIM核算范围的五大前沿问题进行辨析,推动FISIM核算主体、客体、载体的全面统一;贾昱和周振贵对FISIM核算中利息收入的性质、自有资金的界定、参考利率的确定等热点问题进行梳理与述评;许宪春围绕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FISIM核算方法和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等指标定义的修订进行系统解读;徐蔼婷和李佩瑾系统解析SNA 历次版本针对FISIM核算方法的改革内容,提出当前FISIM核算的两大难题为“如何确定风险调整参考利率的具体形式”与“如何确定具有期限特征的风险调整参考利率的组合方式”;徐蔼婷和邱可阳则探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修订对FISIM产出和经济增长的影响,通过具体数据得出FISIM核算规则的修订致使GDP显著增加的结论。

纵观国内外学者关于FISIM核算的相关研究,虽已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目前关于FISIM核算的相关文献多以参考利率及其核算的FISIM产出变化状况为研究目标,而进一步剖析FISIM核算与经济发展内在联系的文献较为匮乏。其次,多数文献局限于历次SNA修订版本中有关FISIM核算规则、核算范围、核算方法的解读与梳理,未对其内容进行系统的定量分析。最后,目前FISIM核算的相关文献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从实证角度探究基于不同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 产出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文献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在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与创新:首先,以SNA(2008)中关于参考利率应兼顾风险水平与期限结构为基础,选择具有“风险水平”和“期限结构”两种特征的代表性参考利率进行FISIM核算。其次,明晰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深入挖掘不同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总量、存款FISIM产出、贷款FISIM产出的差异性。最后,从实证角度展现基于不同参考利率核算的中国FISIM产出对金融业增加值及GDP的影响,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为金融宏观调控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FISIM核算是衡量中国金融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基础,是衡量国民经济总量指标的关键环节,而FISIM 核算方法作为核算FISIM 产出的必要前提,在国民账户体系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系统梳理中国FISIM 核算方法的发展历程,探析中国FISIM 核算方法的现状,为中国FISIM核算理论奠定重要支撑。

(一)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发展历程

⒈ CSNA(2002)中FISIM核算方法

相较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中国受国情、核算基础薄弱等因素限制,相关金融服务核算起步较晚,FISIM核算方法与国际标准仍然存在差距。2002年国家统计局印发《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简称CSNA(2002)),首次明确了中国FISIM 核算方法,促使中国FISIM 核算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CSNA(2002)肯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依赖隐性收费的金融中介服务活动的生产性特征,应用SNA(1993)中利息收支差法的思路核算中国FISIM产出,即FISIM产出是在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财产收入总额与利息总额之差的基础上减去金融机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所获得的财产收入。但是,针对中国国情及金融发展状况,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所获得的财产收入规模较小,将其从利息收支中分离较为困难,故中国利用利息收支差法核算FISIM产出时暂不扣除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所获得的财产收入,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

其中,、分别表示贷款总额、存款总额,R表示贷款利率,R表示存款利率。由式(1)可知,CSNA(2002)中FISIM 核算的关键在于金融中介机构的存贷款利息之差,但此方法沿袭了SNA(1993)中的缺陷,即使用利息收支差法核算FISIM产出以“贷款总额等于存款总额”的假设为前提,而中国存在产能过剩等问题致使存贷差持续扩大,因而难以保证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大致相等的前提条件。同时,中国存贷款易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难以精确刻画金融中介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的内容,进而无法得到精确的FISIM产出值。另外,当存款总额显著大于贷款总额时,致使存贷款利息之差产生负值,进而导致FISIM产出呈现负数,与常规理论相悖。因此,利用利息收支差法核算中国FISIM产出难以精确衡量金融中介机构发展状况。

⒉ CSNA(2016)中FISIM核算方法

随着中国统计核算制度的改革与调整,中国FISIM 核算体系趋于完善,并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2017 年国家统计局印发《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简称CSNA(2016)),改进了FISIM 核算方法,采用与SNA(2008)基本一致的核算方法——参考利率法,即通过引入参考利率,分别计算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与参考利率的差值,将各差值与对应的贷款总额、存款总额相乘后进行加总得到,计算公式如式(2)所示:

其中,YY分别表示贷款服务产出、存款服务产出,表示参考利率。由式(2)可知,FISIM 产出由贷款FISIM 和存款FISIM 两部分组成,贷款FISIM 表示核算主体实际获得的贷款利息与参考利率获得的利息之差的服务费用,存款FISIM表示参考利率支付的利息与实际支付的存款利息之差的服务费用。通过公式可以看出,FISIM核算的关键在于参考利率的选择,SNA(2008)为指导各国的FISIM核算实践,对参考利率进一步说明指出,参考利率是一种介于银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但是,由于存贷款的水平不同,参考利率的取值不能简单地由存款和贷款的平均利率代替。因此,参考利率是介于银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不包含任何服务因素但能够反映存贷款风险水平和期限结构的利率。

SNA(2008)指出,当一个国家实现真正的利率市场化,即金融市场具备完整的结构、丰富的品种、完善的制度时,建议使用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FISIM产出。但是,该利率存在因波动性强而易发生利率值低于存款利率的现象,导致FISIM核算中的存款FISIM产生负值。因此,该利率未能充分体现金融资产与负债的风险水平与期限结构特征,不符合SNA(2008)中参考利率的指导建议。结合中国国情与实际发展状况,中国难以在当前的利率市场上准确找到与存贷款期限相匹配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数据获取难度较大。鉴于中国利率市场化程度与数据的获取难度,CSNA(2016)提出应用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中国FISIM产出,更贴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其计算公式如式(3)至式(5)所示:

其中,RRR分别表示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风险费率、不良贷款率。通过公式可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扣除了风险费率,风险费率进一步由不良贷款率计算得到,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因此,从理论层面看,账面价值参考利率能够体现风险特征因素,但其是否充分反映期限结构因素有待进一步考究。

(二)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现状

通过梳理中国FISIM核算方法从CSNA(2002)到CSNA(2016)的演进过程,中国FISIM核算体系不断改革与完善,从界定FISIM 概念到修订FISIM 核算方法,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与SNA(2008)逐步保持一致。将参考利率法与利息收支差法的计算公式进行对比发现,参考利率法在利息收支差法的基础上增加存贷款之差与参考利率相乘的部分,即(L - A)RR部分。当存贷款之差等于零时,两种方法核算的FISIM产出相等;当存贷款之差大于零时,参考利率法核算的FISIM产出大于利息收支差法核算的FISIM产出;当存贷款之差小于零时,参考利率法核算的FISIM产出小于利息收支差法核算的FISIM 产出。因此,CSNA(2016)中FISIM 核算的参考利率法克服了CSNA(2002)的缺陷,突破了存贷款总额大致相等的前提限制,避免了FISIM负值结果的出现。

当前,中国FISIM核算应用CSNA(2016)提出的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测算FISIM产出,通过公式可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通过扣除风险费率的方式实现剔除风险特征因素的效果,但并未充分体现剔除期限结构因素的效果,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数据的真实性与精确性。总体来看,中国FISIM核算方法同SNA(2008)的最新理论建议尚有差异,为突破当前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局限性,保证与SNA(2008)关于参考利率选择标准的一致性,有必要对比分析目前国内外参考利率的优缺点,借鉴反映期限结构因素参考利率的调整思路与方法,探究适合中国的、兼顾风险水平与期限结构的参考利率,进而准确核算FISIM产出,不仅是当前FISIM核算研究的前沿问题,更是获得精确金融数据以反映经济现状的迫切需要。

四、FISIM核算的数据说明与测算结果

随着金融市场一体化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中介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日益增强,迫切需要精确的FISIM产出数据反映中国金融发展状况。为精确反映中国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本文在中国数据的基础上,应用不同的FISIM核算方法核算FISIM产出总量,重点考察核算方法的差异对FISIM产出的影响。

(一)数据说明

应用参考利率法核算FISIM产出时,SNA(2008)提出其参考利率应充分体现风险水平与期限结构,并进一步指出一个较合适的选择——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然而,鉴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利率值呈现出波动性强、数值较小的特性,且其本身期限短,在金融市场波动时期以此核算的FISIM产出易产生负值,难以充分体现SNA(2008)关于参考利率选择的相关建议。目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探讨合适的参考利率核算FISIM产出,国际上使用较多的参考利率有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中点参考利率、长短期双参考利率、借贷利率等。鉴于中国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未充分体现期限结构因素,同时为更清晰反映不同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差异性,进而探索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基于2008—2020年中国金融数据,选择账面价值参考利率、SNA(2008)指出的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不同期限存贷款利率的加权值——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中国FISIM产出,对比分析不同参考利率核算的中国FISIM产出总量、变动趋势等状况。具体数据来源如下:

第一,账面价值参考利率。即中国核算FISIM产出所使用的参考利率,如式(4)所示。其中,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选用《中国统计年鉴》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不良贷款率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即SNA(2008)推荐使用的参考利率,中国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是最常用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官网提供了不同期限的报价数据,本文选取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加权平均利率)进行比较。

第三,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应用与各期限结构存贷款总额相匹配的存贷款利率加权计算获得,计算公式如式(6)所示:

(二)FISIM核算的测算结果

⒈ FISIM产出总量的测算结果

本文应用2008—2020年中国金融数据,将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总量结果进行比较,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总量变动如图1所示。

图1 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总量变动

由图1可知,应用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相对较大,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次之,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相对较小。2017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二季度基于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最大,明显高于其他两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究其原因,2017年初为更好地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调整金融机构、企业信贷的期限结构,使得全年新增信贷达13.53万亿元。鉴于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为不同存贷款期限结构下存贷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故在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下,更能体现出存贷款的期限结构特征,使其数值产生小幅度增加,因而较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而言,应用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相对较大。

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波动较小,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波动性较强,原因在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本身具有风险管理能力低、波定性强的特性。2008年第三季度至2009 年第一季度、2015 年第二季度至2016 年第一季度两个时间段,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态势,其中第一个阶段可能源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引发金融机构信贷收紧、存贷款基准利率连续调整、存款下降、银行贷款增长乏力、金融市场融资失灵等连锁反应,进而造成FISIM产出的减少,2009年受实体经济回暖驱动,各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随之增加,促使FISIM产出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第二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期间,中国金融行业波澜起伏,具体包括连续10次降息、股市暴跌、金融监管整顿加强等事件,一定程度上影响FISIM产出的变化。2016年,黄金价格攀升等金融市场波动事件进一步使得FISIM产出达到最低值;随之,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实施促使经济基本面转好,FISIM产出逐步增加。近几年金融市场跌宕起伏依然存在,金融机构信贷期限调整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等事件的发生间接影响着FISIM产出的变化。自2017年起,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几乎无波动,呈线性增长,与金融市场实际状况存在差异,反观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变动趋势与各阶段经济发展状况相契合。总之,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虽波动性较小,但由于账面价值参考利率考虑风险特征因素却未对期限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在金融市场波动较弱时期难以充分体现金融发展状况,故可以结合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的期限调整思路,进而改进中国FISIM核算方法。

⒉ 存款FISIM产出的测算结果

将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进行对比,剖析不同参考利率对应的存款FISIM产出变动趋势及其结果的可解释性,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变动如图2所示。

图2 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变动

由图2可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变动幅度较小,仅在2008年第一季度至2019年第一季度、2015年第一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两个时间段变化较为明显;而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变动较大,且在相近的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下具有相似的变动趋势。由数据可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在2009年第一季度至2010年第一季度、2015年第二季度、2020年第二季度呈现负值,与实际状况不符。究其原因,三个时间段均处在不同程度的经济危机时期,而在经济振荡较强时,银行同业间拆借利率易受其影响导致数值小于存款利率,进而使得存款FISIM产出为负。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不同,账面价值参考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的数值介于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不存在存款FISIM负值的现象。

⒊ 贷款FISIM产出的测算结果

将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产出进行对比,剖析不同参考利率对应的贷款FISIM产出变动趋势及其结果的可解释性,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产出变动如图3所示。

图3 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产出变动

由图3可知,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贷款FISIM在数值大小、发展态势方面均存在差异。从数值看,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 产出最大,其次为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 产出,而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 产出最小。在2017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二季度,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产出呈现较大变化,该阶段其贷款FISIM产出最小;与图2中存款FISIM产出结果相反,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最大。从发展态势看,2008—2020年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产出整体较为稳定,仅在2009年第一季度、2016 年第一季度出现最低值;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 产出波动性较强,尤其在2013 年第一季度至2016 年第一季度期间呈现“振荡式”波动;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贷款FISIM 产出在2008 年第一季度至2016 年第四季度期间较为稳定,然而自2017 年起出现骤降,在2017年第四季度降至最低值,随后逐渐上升。

综上所述,从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 产出总量、存款FISIM 产出、贷款FISIM 产出得出,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总量指标稳定性较强,然而近几年其变动趋势与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契合度不高;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总量指标波动性相对较强,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等经济波动时期波动强烈;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总量波动性较弱,而其存款FISIM产出、贷款FISIM产出波动性较强,但鉴于该利率充分反映期限结构特征,故在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其能更灵敏地捕捉经济波动信息,更客观地反映经济运行新状况、新特点。

五、FISIM核算对中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定量测度

金融业增加值反映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所创造的财富价值与成果,而GDP作为衡量国民经济活动的总量指标,金融业增加值的变动对GDP的增长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基于账面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FISIM产出对金融业增加值产生影响的同时,亦对GDP产生相应的影响。因此,本文进一步剖析基于不同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对金融业增加值与GDP总量的影响。

(一)FISIM核算对金融业增加值的影响

本文计算中国2008—2020年三种参考利率核算FISIM产出后进而得到金融业增加值变动情况,因而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金融业增加值如表1所示。

表1 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金融业增加值 单位:亿元

由表1 可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 产出值较大,其对应的金融业增加值也相对较大,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得到的金融业增加值次之,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得到的金融业增加值则相对较小。具体而言,2008年第一季度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金融业增加值分别为4 516.80亿元、1 225.96 亿元、2 717.56 亿元,2020 年第四季度分别增至20 728.70 亿元、16 372.21 亿元、20 497.68亿元,分别增加了16 211.90亿元、15 146.25亿元、17 780.12亿元,分别平均每季度增加了4 052.98亿元、3 786.56亿元、4 445.03亿元。

为进一步剖析FISIM 核算方法与中国金融业增加值的内在联系,计算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的关联度,从而判断不同的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的相关性,本文利用灰色关联度来研究。灰色关联度是衡量两个因素随时间或不同对象而变化的关联性大小的量度,在运用灰色关联分析寻求各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时,通过判断关联度r的大小进而判断各因素之间的相关性程度,有以下几种情况:当=0时,表示两变量之间完全不相关,变化趋势存在完全相异性;当0<<0.35时,表示两变量之间相关性较弱,变化趋势相似程度较小;当0.35<<0.65时,表示两变量之间相关性较为明显,变化趋势相似程度较为明显;当0.65<<0.85时,表示两变量之间相关性明显,变化趋势相似程度明显;当0.85<<1.00时,表示两变量之间相关性非常明显,变化趋势存在高度相似性;当=1.00时,表示两变量之间完全相关,变化趋势完全一致。因此,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关联度如表2所示。

表2 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关联度

由表2可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的关联度最大,关联系数为0.67,其次为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关联系数为0.65,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的关联度最小,关联系数为0.60。由此可以得出,基于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可以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较为精准的数据,结合前文FISIM产出及存贷款FISIM产出结果,账面价值参考利率存在未能充分考虑存贷款期限结构的局限性,使得其核算的总量指标在近几年与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契合度弱于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因而结合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的关联度分析,中国参考利率的确定可参考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中期限调整的思路进行改进与完善。

(二)FISIM核算对GDP的影响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部门,金融发展水平越高的金融体系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因而在探究FISIM产出对金融业影响的同时,应进一步探索FISIM产出对GDP的影响。因此,本文计算中国2008—2020年三种参考利率核算FISIM 产出后进而得到GDP变动情况,因而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GDP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GDP总量有所不同,与金融业增加值的测算结果相似,基于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测算的GDP最大,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测算的GDP次之,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测算的GDP则最小。2008年第一季度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GDP分别为69 373.60亿元、66 082.76亿元、64 283.52亿元,2020年第四季度分别增至296 297.80亿元、291 941.31亿元、291 710.30亿元,分别增加了226 924.20 亿元、225 858.55 亿元、227 426.78 亿元,分别平均每季度增加56 731.05亿元、56 464.64亿元、56 856.70亿元。可以得出,应用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中国FISIM产出,低估了金融业对GDP的贡献。

表3 三种参考利率对应的GDP 单位:亿元

为进一步明晰三种参考利率下FISIM产出与GDP的内在联系,将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GDP进行灰色关联分析,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GDP关联度如表4所示。

表4 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GDP关联度

由表4可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GDP的关联系数分别为0.67、0.66、0.70,可见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与GDP的相关性略高,这与前文核算三种参考利率下的FISIM产出结果结论一致。即账面价值参考利率虽波动性较小,且能够反映风险水平特征,但存在未进行期限结构调整的局限。因此,面临经济发展不断产生的新情况,应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克服FISIM核算方法的局限性,从而获得精确的产出数据。

总之,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金融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但FISIM核算方法的改革与修订同样是影响中国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增长与综合国力增强,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FISIM核算对精确核算范围、明晰核算指标、改进核算方法等方面提出了迫切要求。因此,积极推进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改进与实践,探索切实可行的FISIM核算参考利率,获取精确的金融总量数据,对灵活应对国内经济变动形势,充分反映中国经济总量变动情况与经济现实状况,有效保证金融市场稳定高质量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在梳理中国FISIM核算方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前提下,以SNA(2008)中FISIM核算方法的指导建议为基础,选择CSNA(2016)提出的账面价值参考利率、SNA(2008)建议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反映期限结构的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中国FISIM产出,对比分析三种参考利率下FISIM产出以及存贷款FISIM产出的变动,进而分析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到以下三点结论:

第一,应用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总量在变动趋势、数值大小方面存在差异。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值较大,在核算期间整体波动性较小,但存在未考虑宏观经济因素下利率期限结构特征的局限,进而不能充分凸显潜在的金融经济现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值较小,但波动性相对较大,充分体现其本身风险管理能力低、波定性强的特性。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值介于账面价值参考利率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间,虽稳定性不强,但数据可获得性强。因此,为增强核算数据的可靠性与科学性,中国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法可参考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的期限调整思路,推动金融生产核算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

第二,参考利率的确定与选择对存款FISIM产出和贷款FISIM产出的影响不同。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和贷款FISIM产出稳定性较强;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与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存款FISIM 产出与贷款FISIM 产出稳定性较弱,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2015年利率市场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等时期变动明显。特别地,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具有期限较短、易受经济波动的影响等特性,在2008—2009年金融危机时期,利率值低于存款利率,使得核算的存款FISIM产出呈现负值。

第三,三种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与关联程度不同。基于不同参考利率测算的FISIM产出对金融业增加值产生影响的同时,亦对GDP产生相应的影响,且呈总体增加态势。以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进而得到的金融业增加值与GDP均大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对应的金融业增加值与GDP。账面价值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金融业增加值的关联度较高,而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核算的FISIM产出与GDP的关联度较高,从侧面印证了在信贷期限结构方面,存贷款加权参考利率更能够客观地反映利率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与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而且科学地体现金融中介机构从事生产活动的价值与成果。

(二)政策建议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工具,其FISIM核算的基础理论与内容是准确核算FISIM 产出、科学反映金融机构创造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本文为中国FISIM核算的发展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跟踪国际FISIM 核算的最新理论进展,加强FISIM 核算方法的理论基础。依据SNA(2008)关于FISIM核算方法的相关概念,结合中国国情与经济状况,中国国民经济核算部门应紧跟国际FISIM 核算的最新理论进展,加强FISIM 核算范围的全面化、FISIM 核算方法的标准化、FISIM核算工作的制度化,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金融中介机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加强金融中介机构资产期限调控机制,夯实FISIM核算基础。

第二,改革FISIM核算方法,切实反映金融与经济发展状况。当前,FISIM核算方法面临“风险调整”与“期限调整”两大热点问题,中国应及时审视当前FISIM核算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探索解决参考利率风险调整与期限调整思路的难题。同时,建议成立FISIM核算研究小组,总结梳理国际可比的产出核算方法,如葡萄牙统计局采用长短期参考利率对其进行期限调整的方法,荷兰统计局采用存贷款加权利率反映存贷款期限结构的办法。不断改革完善中国FISIM核算方法,并将具有实践性、可测性、可比性的FISIM核算新方法有条件、有步骤地纳入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测算出精确的FISIM产出,从而更加科学地计算FISIM产出在GDP中所占的比重。

第三,夯实金融基础数据统计工作,为FISIM核算提供数据支撑。随着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金融市场逐渐形成集收益、期限、风险等多因素于一体的市场体系,在进行FISIM核算时,国家应加强各地区金融数据统计工作,拓展数据来源,科学有效地核算包含证券、股票、基金、期货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基础数据,对FISIM核算工作出台适当的指导性规定,对金融统计报表的部门栏目进行细化,统一各地区金融数据的计算方式,确保核算数据的可比性与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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