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内容的三维建构

2022-03-11 11:21唐伟王利梅
党政干部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马克思

唐伟 王利梅

[摘  要]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可以从内容上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建构:以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批判为逻辑起点;以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探讨为核心内容;以社会自治的科学构想为理论归宿。马克思以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石,对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国家治理变为社会自治的未来设想进行了科学论证。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时期,对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具体内容的建构,有助于推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迈上新的征程。

[关键词]马克思;国家治理;治理思想

[中图分类号]B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672-2426(2022)02-0012-06

马克思对国家如何治理并没有作过专门的论述,但是对马克思成长经历、革命历程以及经典文本进行系统和仔细研读后可以发现,国家治理思想伴随着马克思成长和革命的全过程,散落在其经典文本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长足发展,继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之后,“第五个现代化”,即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之义。[1]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顺应时代呼声,首次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基本政治制度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此后,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重点阐明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我国当前和今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中国之治”的新蓝图已经绘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3]。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启航的重要历史时期,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如何进一步提升?如何释放更大的治理效能?回到理论源头,从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中汲取力量是我们的不二选择。

一、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批判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进行剖析后辩证地指出,尽管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4]33,尤其是在生产力层面,“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4]36,但是资本主义不是人间天堂,其国家治理的实质、方式等说明了其只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过客,走向灭亡、被社会主义所取代是资本主义的最终宿命。

(一)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实质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仅仅为资产阶级所拥有,是资产阶级实现自己贪婪欲望的工具。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5]871利益至上的资产阶级在现实的国家治理中不择手段地操控国家政权,穷尽一切手段维护自身特殊利益的现实,充分说明了维护资产阶级自身的贪婪利益是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质。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治理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维护其政治特权、经济独裁等私利的一种工具。马克思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4]33首先,在政治特权上,在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中,资本家把政党作为其代言者,利用虚假的民主愚弄欺骗公民。国家真正的政治权力并不在人民手中,而在代表极少数人利益的资产阶级手中,国家的权力不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手段,而是一部分人捞取好处的政治资本。其次,在经济利益上,在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中,资本家一方面利用掌握的资本、技术等对无产阶级进行剥削,不断无边界地榨取剩余价值;另一方面则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断制定有利于自身的税收和分配制度。也就是说,从经济利益角度看,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只是有产者之间“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6]584,即资产阶级捞取好处、榨取利润的工具。

(二)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主体维护“共同利益”的虚伪性

《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当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和发展了的生产力不再适应时,“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4]36-37。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封建社会成为束缚生产力提高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枷锁,资产阶级作为相比于封建地主阶级进步的阶级,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彻底推翻了封建制度的统治,一跃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但是这一主体为了维护其私利,表面打着维护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旗号,实际上却在现实的国家治理中,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维护着其“特殊利益”,表现出丑陋的虚伪性。

马克思从利益关系的角度出发,指出在阶级社会的国家治理中,治理主体不同,其所维护的利益就不同。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制度时,由于同封建地主阶级相比自身力量处于弱势,为了拉拢广大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将自身美化为全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者,可是当夺取和巩固了自身的统治地位后,资产阶级的虚伪性就暴露无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不择手段。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讨论的“林木盗窃法”和“书报检查令”事件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此外,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圈地运动”也是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对农民权益无情践踏剥夺的典型。正如马克思所说:“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7]154

(三)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方式异化的欺骗性

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本质和治理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现状,表现在治理方式上就是异化的欺骗性。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方式在经济、民主、法治等方面都体现出异化的欺骗性。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方式异化的欺骗性进行了批判,指出资产阶级无论采取何种治理方式,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顽疾的解决都无济于事。

在发展中尊重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成果由劳动者共享,这是国家经济发展中应有的本真追求。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在经济活动中却以追逐个人无限利润、榨取劳动者剩余价值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工人的劳动被异化,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6]159。民主与法治是社会的底色,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反映国家机器代表谁的利益、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在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中,民主法治背离了其最本真的特质,异化为资产阶级统治国家的工具,成为了欺骗民众、压迫民众的异己力量。民主方面,资产阶级一贯鼓吹的“主权在民”“人民主权”等理念,在实际中大打折扣,异化为主权被有产者掌握、人民没有主权的现实。法制方面,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事物的法理本质的普遍和真正的表达者”[8]244,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中,资产阶级制定的法律却变成维护其自身权益而“袒护”己方、统治压迫无产阶级的手段。毫不夸张地说,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的法律面前实质上就是“囚犯”。正如马克思所说:“整个国家制度……使一切都沦为林木所有者的工具,使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成为左右整个机构的灵魂。”[8]267即国家的法律成为了有产者维护自己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践探究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不是一味地批判,而是在批判的同时又有建构——批判是为了更好地建构。从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总体内容上看,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积极探究是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质是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国家治理中维护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的追求。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质同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质截然相反。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治理以保障“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起点和归宿。并且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不是对“多数人”利益进行局部的、部分的保障,而是进行根本的、全面的保障。

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国家的权力由人民赋予。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实践经验时指出,国家权力由普选制产生,由人民普选出来的代表替人民行使权力,受人民监督,且随时可以被人民撤换。与此同时,选举出的公职人员也只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勤务兵”,没有任何的特权,且无论职位高低,“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7]154。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国家的法律也是广大人民的法律,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9]292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同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以往的剥削阶级的法律相比,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是“多数人”切身权益的守护者。即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自己制定,是人民全面利益的捍卫者。

(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就是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作准备,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过程中为共产主义社会作的最重要的准备就是通过发展生产力,夯实物质基础,使共产主义社会成为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的社会。

社会发展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夺取政权后,“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4]52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无产阶级在革命中夺得国家政权后,在国家治理的实际中,只有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生产关系,才能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掌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通过不断调整生产力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而增加社会财富总量。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激发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发展生产力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这一根本前提在广大劳动者从事劳动之前就已经确定。广大劳动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财富的真正享有者。广大劳动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通过不断创造属于自己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实现了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

(三)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式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通往共产主义的前提。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行绝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阶级专政,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的必然产物。无产阶级在国家治理中采取无产阶级专政是其有效捍卫人民切身权益的根本方式。马克思指出:“巴黎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逼迫下发动了六月起义……这个口号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4]103-104这是马克思首次使用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马克思晚年时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一个革命转变时期,而“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7]445。这里,马克思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一种过渡的国家形态的合理性和重要性。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式,无产阶级专政首先就是要维护多数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对破坏阻碍国家治理的对立分子和剥削阶级实行专政,切实进行打击。马克思指出,工人革命最首要的就是要打破旧的国家机器,“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4]52,并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发展民主政治。其次,无产阶级专政要实现人民民主,给予广大人民充分的民主权利,使人民成为国家治理的参与者。人民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拥有广泛、真实的民主权利,而实现人民民主就要使无产阶级专政制度化。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才能真正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使民主和制度相结合,构建民主制度。马克思赞誉巴黎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7]157。通过普选、监督等一系列民主措施,使公務人员成为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公仆,真正地在践行中体现无产阶级专政的优越性。

(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组织依托是无产阶级政党

在社会主义国家,掌握国家政权的是无产阶级,其政党是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即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制度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7]228。之所以由无产阶级政党担任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组织依托,是因为“一方面,……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4]44。即无产阶级政党没有个人私利,是每个人、每个民族和国家利益的坚实捍卫者。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组织者,无产阶级政党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性质、特点、纲领和任务等作了详尽的论述,指明其是工人阶级的代表,是革命中最坚决的一支,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先进政党。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无产阶级政党要始终牢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宗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力,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夯实物质根基,作好充分准备。

(五)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力量是人民群众

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6]287。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只有认清人民群众是主体力量,始终将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国家发展的主力军来看待,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才能拥有不竭的强大发展动力。

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力量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首先,无产阶级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性质决定了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力量。马克思认为,只有“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4]42。也就是说,在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之前,国家治理是“少数人”私利的守护者,而只有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之后,这一弊端才能被克服,使国家治理成为“多数人”权益的捍卫者。其次,无产阶级的生活现实决定了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力量。长期受资产阶级压榨和剥削的无产阶级经过革命的洗礼后认识到只有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只有联合起来,形成革命合力,才能摧毁资本主义的统治,改变自身被压迫、奴役和剥削的宿命。最后,无产阶级自身的发展性也决定了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无产阶级被压迫、被榨取剩余价值,但是无产阶级却一直处在生产第一线,掌握着先进的技术,并拥有着团结、顽强的品质。因此,只有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才能使社会主义国家事业蒸蒸日上。此外,人民群众既是国家治理理论的实践者也是检验者,在这一点上也体现了他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力量这一事实。

(六)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空间指向是“世界历史”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国与国、人与人的空间距离缩小,联系日益密切,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不再是孤立封闭式的,而是慢慢融入世界历史的演进之中。因此,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积极着眼全球,融入世界,树立和构建休戚与共的“真正的共同体”理念。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之一,首先,马克思将人的解放、社会的发展等融入世界历史,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6]196,是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的产物。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不同国家、地区普遍交往进一步密切的情况下,世界历史理论的重要性必将被不断深化加强。其次,马克思在世界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提下,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在治理中要加强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构建“真正的命运共同体”,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10]394,而且“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可能有个人自由”[6]571。

三、共产主义社会治理的科学构想

马克思在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进行论述的同时,也以空想家们对未来社会规划的合理内容为理论基石,指出经过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奠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生产力发达,物质极大丰富,阶级、国家消失,“国家治理”被“社会自治”替代的社会。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如何治理的科学构想,充分彰显了其国家治理的美好愿景。

(一)无产阶级国家的消亡与共产主义社会的诞生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只是通往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社会形态。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建立的国家机器会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而自行消亡。但是这种消亡不是通过暴力革命或者武力来实现,而是“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国家废物全部抛掉”[7]111,国家才真正消亡。与此同时,作为阶级矛盾的产物,国家消亡意味着阶级也必将自行消亡,国家消亡的前提是阶级消亡,结果是社会真正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无产阶级国家的消亡是一个过程,只有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无产阶级使阶级之间的矛盾、差别逐渐缩小,直至完全消失后,国家才随之消亡。简言之,“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7]562。除了国家、阶级自行消亡外,导致阶级产生的社会分工、依附于国家政权的政府在共产主义社会也都将消失,整个社会将进入财富丰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人们自由全面发展的自治状态。

(二)权力回归社会及社会自治

国家必然消亡的同时,依附在国家机器上的国家职能也将发生变化:一是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随着阶级的消亡而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权力回归社会;二是国家的社会治理职责变成人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的社会自治,即这时国家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7]338。马克思认为:“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7]111因此,在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其消亡后国家权力回归社会,国家退出社会治理领域,不再对社会各方面和各领域进行干涉,整个社会形成一种井然有序的自治状态。在社会自治下,社会将呈现这样一种状态:一是所有人都会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53;二是生产资料的真正拥有者是社会自身,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11]300,再也不受任何异己之力的束缚操纵,可以自己做主,“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7]564;三是在社会分工消失的社会中,劳动“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11]311,人们不再是被迫性地为了生存而劳动,而且劳动成果也切实按需分配。由此,在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真正的共同体”中,权力回归于社会,社会实现自治。

(三)治理的主体是自由人联合体

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治理以保证“少数人”权益的资产阶级为主体,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以保证“多数人”权益的人民为主体,而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自治则是以自由人的联合体为主体。马克思在《共產党宣言》中设想,共产主义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53。共产主义社会的联合体中,每一个公民都是其中的一分子,自觉地参与社会自治,“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6]571,个人与个人之间,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参加劳动,共同协商自治发展中的事务,每一个公民的合法利益都可以得到维护,社会呈现出和谐、平等、自由的氛围。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的基础。”[7]233

(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充分发展的高级形态,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追求。马克思以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依据,认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在社会生产力水平、物质财富充分发展且私有制消亡的基础上。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有限,人的发展停留在对物质的追求上。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尽管生产力较之前有所提高,社会所创造的财富也有所增加,但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局限导致在这种社会下作为大多数的普通工人只是资产阶级捞取剩余价值的工具,人的发展并未产生本质的进步。甚至工人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反而越少,并且工人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反而成为统治自己的异己力量。在社会主义阶段,工人实现了诞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解放,但是这一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有限,所有人全面、自由的发展的条件尚未成熟。经过社会主义的发展准备,共产主义社会在生产力水平、物质财富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随着国家的消亡,私有制也不复存在,此时才真实地实现了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四、结论

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内容的三维建构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回归实践,对现实的国家治理有着真实有效作用的理论和实践指导。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告诫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改旗易帜”。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阐述,号召我们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毫不动摇地恪守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基本治理原则,切实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从而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注入强劲动力。马克思国家治理思想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科学构想,指引我们在国家治理中树立信心,勇敢追梦。

参考文献:

[1]赵登华.努力实现“第五个现代化”[N].经济日报,201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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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5)[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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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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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9)[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  丛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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