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方人文到国家情怀的审美创造
——论吕翼小说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2-03-13 02:19阿苦有色罗庆春
民族学刊 2022年9期
关键词:彝族民族文化

阿苦有色 罗庆春

彝族作家吕翼近年来在创作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出版了《土脉》《寒门》《疼痛的龙头山》《村庄的喊叫》等七部长篇小说。2015 年以来吕翼又陆续出版了《冤家的鞋子》《马腹村的故事》《逃跑的貔貅》《马嘶》等多部中篇小说。他的中短篇小说集《马嘶》于2020年获得了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共收入了《冤家的鞋子》《逃跑的貔貅》《马嘶》《来自安第斯山脉的欲望》《割不断的苦藤》及《命定的石头》六部中篇小说。《冤家的鞋子》和《马嘶》是吕翼作品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写的集中体现,本文主要以这两部作品为例来研究吕翼作品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已有的文献中,夏玲和夏坤的《天道人道两难全——论吕翼〈冤家的鞋子〉两难未知结构》对《冤家的鞋子》的结构进行了深入探析,而吴道毅的《民族志叙述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的交汇——吕翼中篇小说创作论》则从民族志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视角研究了吕翼的中篇小说。其中,以精准扶贫为重心展开的对彝族当代命运的民族志叙述是这篇论文的侧重点。[1]本文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视角对《马嘶》和《冤家的鞋子》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给读者提供新的审美视角。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国家政治文化主体价值和核心意义的民族共同体而形成的思想观念和精神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者并列,其核心内容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其写入新修订的党章。”[3]“文艺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4]我国少数民族作家纷纷响应时代号召书写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这个主题一直是他们文学主流意识形态叙事的精神主脉和审美旨归。蒙古族诗人阿古拉泰在《百年寻梦》中写到,“党和人民手挽着手,将圆一个民族的梦,一道绚丽的彩虹升起来了。”[5]赞颂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奔赴中国梦的历程。维吾尔族女作家阿舍的散文《我不知道我是谁》以独特的个体经验,叙述了中华民族杂居共处与自然融合之历史进程。经过“我不知道我是谁”的哲思发问及探寻,呈现出少数民族在文化认同和族属身份上从迷茫到开朗舒畅的心路历程。彝族作家冯良的《西南边》讲述了彝汉同胞携手在大凉山进行民主改革,使大凉山历史性地跃进现代社会的感人故事。吕翼的姊妹篇《冤家的鞋子》和《马嘶》讲述了彝族青年乌铁掳走了汉族青年胡笙青梅竹马的恋人开杏而使两人成为情敌,后来他们在抗日战场上相遇并放下个人恩怨团结一心打击日寇,最终成为生死之交的故事。

《冤家的鞋子》是从分裂走向融合的叙事,有个人的情感恩怨和家支内部的仇杀恩怨,也有宏大的国家叙事。个人情感恩怨最终被国家大义所化解,人物的命运和国家叙事走向统一。《马嘶》则是地方叙事,以马喻人,通过马的悲惨境遇来暗示乌铁英雄迟暮的境遇,同时,通过描写开贵对待马的态度折射出他人性中的阴暗面。“嘶”的本义是沙哑地叫,用到马的鸣叫时多为高亢有力,但也有凄切呜咽之意,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6]题为“马嘶”,作者用意在于从马嘶声中读出战争的残酷、人性的复杂和英雄陌路的悲凉。依托乌蒙历史文化的丰厚底蕴,作者把思维触须伸向遥远的历史纵深之处,[7]从族际交往到身份认同再到生死交融,审视了作品的叙事及审美创造,清晰地展现了以乌铁和胡笙为代表的彝汉人民从地方人文下的交往到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再到为国家大义浴血奋战、义无反顾、视死如归的历程。玛拉沁夫曾说过“一个少数民族作家,应当写以歌颂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品。”[8]吕翼将个人、民族、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书写各民族同仇敌忾、团结一心的抗战中体现共同的精神价值追求,这是作者在朴素的爱国主义基础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审美实践和精神解读。作者不仅仅聚焦本民族的人文故事,而且以中华历史的宏大视野想象抗战历史,在立足本民族现实,表达了作者对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认同与热爱。

一、族际交往:地方人文中的个体生命历程

“地方人文”是指某一区域的各种文化现象,而“‘文化’是一整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因此,“地方人文”是一个民族或群体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它们“使不同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意义,生活中那些物质的形式和具有象征性的形式产生于这些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9]吕翼从家乡的民俗文化土壤中汲取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使他的小说《冤家的鞋子》和《马嘶》充满民族性、地域性和生命活力。小说的前半部描写了乌铁、开杏、胡笙、开贵等人物的行为、情感差异及彝汉民族的对立,演绎了乌蒙山区个体人物人生的跌宕起伏和酸甜苦辣,以此建构了乌蒙山区的人文故事。文化地理学家迈克·克朗说过:“生活地理的基本意义并不是封存在地图格子所表明的意义中,它向外延伸,超出了地点的概念……在我们进行一天的日常生活时,我们学会了与人沟通的方式,行为的方式,它们逐渐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9]乌蒙山区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约定俗成的东西”,也即地方人文体系,正是这一套人文体系决定了乌铁、胡笙和开杏“他们是谁”及他们的生命体验。

乌铁的父亲原本是龙头山的土司,在他年幼时父母双双因家支内部械斗而不幸身亡,父亲的土司之位也被叔父夺走。本想加入红军又与之走散,于是他选择骑着“枣红马”过四处闯荡的生活,和马之间也因此有了兄弟般的深厚感情。乌铁的这种生活体验是彝族神话传说射日英雄“支格阿鲁”现代精神的延续,表达了彝民族对英雄的崇敬和对洒脱不羁的草原生活的向往之情,这是潜藏在彝族人民心灵深处的民族文化心理,有着丰厚的精神渊源及文化传承意义。民族文化心理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这种英雄崇拜的民族文化心理对乌铁之后投身抗日战争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乌蒙山区和金沙江畔地区,千百年来,面对山高水险的生存环境和地方人文的复杂,当地群众依靠无畏的勇气与无尽的智慧获得了独特而宝贵的生存技能和知识。乌铁也是如此,尽管生存条件如此恶劣,但他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存活下来并成长为一个高大强壮、豪爽骁勇、敢于担当、心胸宽广的彝族汉子,常年骑马行走在金沙江两岸的他与自然作斗争已是一种常态,也因此磨炼出了坚韧、达观的精神品质。文本中有描写乌铁通过连接两岸的溜索将枣红马和开杏姑娘一并滑到对岸村寨的令人震撼的场面,还有很多的细节描写都体现着乌蒙山区的人文特色。

当乌铁经过汉族聚居的杨树村时迷上了正在纳鞋的开杏,便把她掳走并与之成了婚,由于彝族有不与外族通婚的习俗,乌铁为了躲避叔父的追杀而不得不带着开杏远离龙头山,来到乌蒙城里的挑水巷以做小本生意为生计。与此同时,开杏的家人到处寻找开杏的下落,开杏青梅竹马的恋人胡笙也四处奔走找寻她的下落,但都没有找到开杏,这令他失魂落魄、寝食难安。文质彬彬的教书先生胡笙在当时本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可他却偏偏只喜欢绣工了得、美丽善良的开杏。当胡笙终于找到心上人开杏时,她被自己传统保守的思想和地方人文限制了勇气,因此,只好“从理性层面直面爱而不得的结局”,而这也给了乌铁受汉文化熏陶的机会。乌铁、开杏、胡笙三人于时代的十字路口相遇,他们的命运也因此纠缠在一起,从表层上,他们之间的这种纠缠是情感冲突;但从深层看,这种纠缠的背后则是民族文化和地方人文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正是彝区“抢亲”的传统陋习远远超出了开杏所在地区人文与民族人文的规范,从而直接导致了乌铁、胡笙和开杏三人之间的矛盾与隔阂,小说正是在不同的地方人文背景下描写和刻画人物的。“就在三人于情感悲剧中苦苦挣扎之时,乌铁和胡笙听说了日寇侵略祖国之事”,[10]于是两个不共戴天的情敌不约而同地共赴前线。“一旦作家把创作的凝聚点放在个人身上,历史的真面目便会逐渐凸显”,[11]历史是由富有传奇色彩的普通人物演绎而成的,作者塑造了乌铁、胡笙、开杏等性格鲜明的底层人物形象,为历史叙事增添了质感。

当把《马嘶》看作乡土作品时,乌铁骑马闯荡的生命体验是建立在家支内部械斗的古老地方人文之上的,老人离世请毕摩(祭司)超度的情节也具有典型的彝族特质和地方色彩,如周作人在《地方与文艺》中提到的“人总是‘地之子’,不能离地而生活,所以忠于地可以说是人生的正当的道路……须得跳到地面上来,把土气息泥滋味透过了他的脉搏,表现在文字上,这才是真实的思想与文艺。”[12]乌铁抢亲的背后隐藏着的也是乌蒙山彝区旧时代残留的地方人文,这种行为是建立在特定时代和地方之上的野蛮行径,是作者在现代化语境中审视与反思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部分,是主人公乌铁在欲望和彼岸精神诉求之间的悖论。纳鞋是杨树村妇女的日常,同样也属于乌蒙山区的地方人文。而绣工精巧的开杏是在为爱人纳鞋时被掳走,而这双寄托着开杏毕生情感的“鞋”一直被她默默珍藏着,任凭乌铁怎么努力也没得到。后来,开贵在挑水巷找到了失踪多时的妹妹开杏,并牵走了乌铁视如珍宝的“枣红马”。直到乌铁抗战归来后到杨树村祭悼岳父时才找到了被开贵伤害得奄奄一息的“枣红马”,当它快要被杀来祭亡灵而乌铁却无能为力之时,金枝以牺牲一头猪的代价救下了它,以表达她对民族英雄的敬仰。而此时,开贵为了开杏被乌铁掳走毁掉了他娶金枝的美梦而丧心病狂地对待“枣红马”,完全沉溺于个人恩怨的行为也遭到了彝、汉民众的一致谴责与唾弃。

彝族人去世了要请“毕摩”念消灾经、指路经、取魂经,家支内部互相追杀的“打冤家”,彝族不与外族通婚及出门办事前杀鸡看卦等彝族传统文化习俗在小说中都得以展现,正如斯图亚特·霍尔在《文化身份与族裔散居》中提到:“触及了中国传统乡村中人们隐秘心理中凝聚着的强大的文化基因,这种基因无论在什么时空下,均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13]当收到乌铁的死亡通知书误以为他战死沙场了时,开杏因熟知“毕摩文化”是融于彝族人血液中的传统宗教信仰,是彝族文化的内核,于是她以妻子的名义邀请了“毕摩”给乌铁念经超度。而此时,连乌铁的土司叔父也参与了此仪式:“土司令人拉来了三头牛、六只羊、九只鸡,祭司头戴法帽,身穿法衣,左手执牛皮鼓,右手握法铃,他们将那双布鞋摆得高高的,人们团团将它围在中间。”[14]可知此仪式在彝区是多么地庄严与受重视,作品也因此具有了鲜明的宗教特质。吕翼深入到了地方生活的本真之处,但又不仅仅涉及民族日常生活的物质层面,而是通过刻画民族性格与文化心理来从更深的民族精神文化的层面来书写,通过他的作品可触摸到民族的灵魂。小说是关于那个时代乌蒙地区的个体生命历程和族际交往的故事,但也不仅仅在民族风情、地方人文、宗教文化等意义上展开,同时也有对流浪、寻找、救赎等人类命运的思考,因此是一部具有广泛意义与价值的小说。

把彝汉民族隔开的金江已深深地影响了当地人们的生活,成为与他们的人生与命运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小说正是通过地域与民族性格的特点,讲述了那个时代背景下边城人们的故事。在开始交往之前,彝汉民族人们眼中只有自己那一片狭小的天地,彼此有着不同的习俗与生活方式,但两个民族之间偶尔的交往让他们的视野变得开阔,这种交往是彝汉人民之间原始而自然的交往和人文交流。随着开杏、胡笙和乌铁三人的关系朝良性方向发展,尽管他们还是惧怕山高水险的自然环境,彝汉人民之间的交往频繁起来,他们时常互通有无、互利互惠,可以说是他们三人打破了两个民族间的“沉默”局面。彝汉人民之间的隔阂随着时间而慢慢流逝,通婚现象也逐渐增多,这种民族融合使彝汉民族形成了文化共性,“中国境内各民族之间一直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上密切的联系和交流,并从而产生了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15]彝汉民族在形成了文化共性的同时也保存和发展了各自的异质文化,说明吕翼在具体地反映彝族文化和精神肌理的同时也表达出了对“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的认同。也就是说,中华文化在不断融合的同时也注重从“多元一体”的格局中理解“多元”与“一体”的辩证统一关系,也正因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有“各美其美”的文化自觉,才实现了“美美与共”的中华文化的繁盛景观。彝族诗人阿库乌雾紧跟中华文化发展的潮流,坚定文化自信,在他的散文诗集《混血时代》中提出了“文化混血”的观点:“我的写作的使命是打通古老的、母语的彝族文化精神与现代的、汉语的彝族文化变革的时代精神之间的脉息,诗意地揭示这些文化意象的原始意义,同时使其焕发出现代光芒,具备现代审美价值。”[16]在阿库乌雾看来,彝族文化的传承是必须坚守的,他在坚守这份信念的同时,也要使彝族文化精神与汉族文化融合。

作者书写乌铁、开杏和胡笙之间从交往、碰撞到交融的故事是想通过书写真实人物的生活故事,描写出同一地域下族际交往过程的坎坷与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从历史角度看,“这种民族之间的交往实践正是对千百年来彝族与内地其它民族间交往历史事实的真实写照,中华民族史也就历史、逻辑地成为多民族多样性文化的交流及融合史”。[17]

二、身份认同:国家危机背景下民族共同体身份认知与使命担当

徐新建指出“‘地方’的含义是丰富的,既包含着以‘地’为‘方’之意,也标志着‘不在中心’‘从属于中央’这样的次等级或人类学家所称的‘小传统’;同时它还隐喻着‘本土的’、‘家乡的’以及‘特定的’和‘世俗的’等多重内涵。”[18]国家的历史叙事由无数的地方体验组成,而如何书写这些“不在中心”、“本土”的“地方经验”,如何通过地方叙事过渡到民族国家的叙事当中是少数民族作家的地方叙事面临的关键问题。小说《马嘶》因抗日战争的需要从地方人文叙事转向宏大的民族国家叙事,作者特意选取“鞋子”这一极具文化人类学象征的意象来贯穿全文,使得民族的“恋歌”和“史诗”得到完美地融合,民族之间的文化也逐渐走向了融合。亨利·列斐伏尔在反思西方哲学长期以来对空间的忽略后,提出重新考量空间的地位、作用的观点,并构建了社会、空间和历史的三元辩证法,这种关系提供了新的视野与可能。在作品中,正是国家危机背景下从故乡到异乡的空间转化为乌铁和胡笙命运另外的可能性提供了历史契机。“国民意识也叫国家意识,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对自己国家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国民意识是一个国家民族的人民具备的最主要的内在特征。国民意识是国家认同的基础,最能体现爱国主义精神。”[19]在历史使命的驱动下,胡笙毅然决然地加入了抗战洪流:“我要离开乌蒙了,我到前线,打日本鬼子去。日寇的铁蹄践踏了慈祥的母亲,国家兴亡,匹夫有责……”[14]在文弱的书生胡笙积极报名参军后,金枝帮着哥哥收拾行李,帮着缝补包袱,同时从精神上支持哥哥上前线杀敌报国。即便她原本是痛恨乌铁的,但为了表达对民族英雄的崇敬,在关键时刻还是挽救了乌铁的战马于生死边缘。她讨厌贪生怕死、自私自利、没有责任心的开贵,认为自己应嫁给一个敢于上前线的男人。这些都说明了金枝这个底层女性也有公民意识和责任担当,作者虽没有花太多笔墨来刻画这一形象,但她的形象却也照亮了当时的阴暗。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认为印刷资本主义对民族国家的建构起到了重要作用。[20]远在乌蒙山区的有些底层彝族人民在当时甚至没有国家的概念,但当日寇侵略国家之事通过“报纸”经过识字的人的讲解与宣传之后,乌铁在内的这些彝族人民的国家意识被唤醒,乌铁同时也被乡亲们争先恐后地报名上前线的壮观场面所震动和鼓舞,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承担了历史使命,时刻准备着为国家利益牺牲生命以及一切:“与其这样庸庸碌碌地生,还不如轰轰烈烈地死。”[14]至此,乌铁这个集彝族汉子的铁骨与柔情、坦荡于一身的艺术形象愈加丰满和充实。长期在外经历了孤独的漂泊的乌铁和胡笙遇到了国家和民族的召唤,为他们打开了另一个可能的世界。“报纸”在这里成了传播国家意识、凝聚各民族力量和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必要媒介。因此,从表层看,乌铁和胡笙加入抗战队伍的这种行为是国家意识驱动下个人的使命与担当,这样的行为也给他们改变命运提供了契机;而从深层结构看,这种做法的背后却隐藏着更为深刻的民族文化心理和地方人文因素。而开贵却为了逃避征兵不惜把食指割掉,把血涂抹得满脸鲜红,由此逃过了参军的义务。他自以为很聪明,但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金枝开始鄙视和远离他,而这被开贵简单地认为是因妹妹被乌铁掳走没能嫁给她的哥哥胡笙所导致的,于是开贵变本加厉地折磨“枣红马”。在开贵这种在国家大义面前卑鄙、贪生怕死的行为的陪衬下,乌铁和胡笙的“金河英雄”的形象得到进一步升华,他们选择的是比乌蒙地区更广阔的路,各自的地方人文也从过去的对立和差异逐步走向了融合。

开杏被乌铁霸占后,她虽然很恨他,时常用冰冷的目光惩罚他,但在乌铁上了前线后她并没有迁怒于马,反而把马喂养得比乌铁在时还壮实。她知道乌铁是为了保家卫国才会去枪林弹雨的战场,也深知这匹马对乌铁的重要性。在时间和热情淳朴的彝族人民的抚慰下,开杏心中的伤口慢慢愈合,融入到了当地彝族人民的生活当中,甚至开始认同彝族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一种特定的行为方式的不断重复开始与某一特定的地区相联系,而那些初到那个地区的人只要留在那儿其行为方式便会被当地同化。”[9]开杏对乌铁态度的转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们对民族危亡之际的共同认识,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说明开杏对中华民族文化身份有充分的认知。在上了前线后,乌铁和胡笙时常挂念着开杏,也怀念金沙江边安宁平静的生活,乌铁念念不忘的是有朝一日他平安回到家时开杏能发自内心地接受他,而胡笙在上了战场后一心扑在战事上,内心平静了许多。因此,作品讲述的是远在边城的乌铁和胡笙融入民族国家的叙事,从而实现命运转变的故事。藏族作家达真的长篇小说《命定》的故事与《冤家的鞋子》和《马嘶》相似。上篇讲述犯了淫戒的小喇嘛土尔吉和因赛马纠纷而杀人的贡布各自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下篇则两个亡命天涯之人都走上了抗日救亡之路。两部作品都是从地方人文下的生命历程叙事走向宏大国家叙事,但达真塑造的两个藏族青年生于边远山区,他们最初没有国家意识,促使他们投身抗战洪流的原因是为了躲避现实灾难,而促使胡笙和乌铁加入抗战队伍的原因则是公民意识与历史使命。到了缅甸战场后,土尔吉和贡布被同仇敌忾的集体凝聚力所震动,国家意识被激发。于是贡布在滇缅战场上冲锋陷阵,和各民族的抗日战士一起英勇作战,而土尔吉则因无法克服佛教切忌杀生的观念而成为了一名医疗兵。总之,两部作品中的人物都为抗战事业做出了贡献,这恰恰也是他们认同民族共同体身份和勇敢承担历史使命的表现,他们的命运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小说由乌铁、乌铁与开杏和乌铁与胡笙的故事组成,是极具现实感和时代性的作品,从个体生命经历到宏大国家叙事的转换使乌铁的人物形象愈加丰满,同时也伴随着身份指认,即面对“我可以成为谁”[21]的心灵拷问。乌铁是一个民族英雄,还是只是一个闯荡于金沙江边的彝族底层百姓?他将何去何从?爱而不得的平民胡笙又该何去何从?这些都无法在封闭的故土叙事中予以破解,只有当他们走出封闭的故乡,遭遇到残酷的战争和强大的敌人,一切才有了可能。“我是谁”和“我可以成为谁”的文化身份是具有不稳定性的,如斯图亚特·霍尔在《文化身份与族裔散居》中指出“虽然我们‘以自己的名义’讲述自身和自身的经验,然而,讲述的人和被讲述的主体不是一回事,不在同一个位置上。身份并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透明或毫无问题。”而文化身份的这种变化的过程常常“是在历史和文化的话语之内进行的。不是本质而是定位。”[13]因此,历史因素对文化身份的塑造起着主导作用,在小说中,正是胡笙和乌铁从封闭的故乡到广阔的异乡的抗战叙事为乌铁和胡笙的文化身份的重塑提供了契机。当乌铁和胡笙上了前线后,抗日、救国等本来空洞、异质的词就成了他们身在其中的真切体验,与此同时,他们也被战友们同仇敌忾、团结一心和视死如归的抗战精神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于是当战友们纷纷倒下时,乌铁和胡笙为战友们复仇的愿望变得强烈,也真切地意识到个体和国家命运间的紧密联系,他们的认知格局从个人、家庭和地方逐渐过渡到民族国家的层面,于是他们在战场上冲锋在前,奋勇杀敌,视死如归。在经历了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残酷历练之后,乌铁的身份从乌蒙山区骑马闯荡人生的彝族底层小人物转变成了骁勇善战、奋不顾身、赤胆忠心的铁血民族英雄;而在战场上奋不顾身地战斗和抛头颅洒热血也使爱而不得、文弱的胡笙变成了骁勇善战、有勇有谋、铁骨铮铮的中华血性男儿,也使他完成了精神和心灵的救赎,最终得以涅槃重生。

三、生死交融:国家情怀表达与中华文化的包容性与先进性

《马嘶》叙述故事举重若轻,乌铁和“马老表”登场、开贵老父去世时的奠祭、胡笙的驰马向北等大场景作者都寥然落笔,就连与日寇交战的场面作者也只描绘了具有代表性的台儿庄战役。这种举重若轻的写作技巧契合了卡尔维诺关于“轻”的内涵:一枚飘飞的叶片,与满山的衰竭同样可以预示秋天的来临,而用英雄遭遇来表达家国情怀的方式的构思也很巧妙。乌铁和胡笙这两个不同来历、身份、种族与文化的人物到了抗日战场后有了更多的交集。当看到战友们纷纷战死沙场时,他们明白了什么叫战争,懂得了战争同冤家械斗的差异与战争的残酷性,于是真正懂得了金沙江边故乡安详、宁静的生活与和平的可贵性,但同时,战争的残酷也激发了他们强烈的爱国热情和誓死护卫祖国的决心。来自四面八方的各民族的战友们彼此珍惜随时可能失去的情分,他们生活上互相关照,闲暇时共讨抗日宝法或进行文化交流。费孝通说过“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15]中华文化五千年的演变及其与马克思主义的融合,使中华文化具有了先进性和包容性,这种宽松与和谐的文化氛围增强了为了保卫祖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的各民族战友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于是在一次又一次与凶猛的日寇的生死交战中,他们都能表现得视死如归、勇猛无比。在台儿庄战役上,当炮弹落到身边那一刻,乌铁和胡笙本能地用身体为对方作掩护,乌铁因此失去了双腿,而胡笙则幸运地存活了下来,这种举动尽显了乌蒙汉子的勇猛机智与疾恶如仇,体现出了他们在战场上生死交融的崇高境界。乌铁的英雄末路固然凄凉,可他为抗日战争做出了贡献,在他回到故乡后也受到了英雄该有的待遇,包括原先恨之入骨的开杏亲人在内的乡亲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民族英雄”。作品中写到了乌铁失去双腿回到故乡后从马咴咴的嘶鸣和有力的响鼻声中听到了江河奔腾的气息,说明即使被开贵虐待,大材小用甚至无用武之地,但战马心中依然藏着驰骋沙场的梦想,暗示了即使在失去双腿之后,赤胆忠心、威武不屈的铁血男儿乌铁心中的英雄梦依然存在,笔直的脊梁也依然挺拔。从乌铁“抢亲”的行为看出他人性中自私、野蛮的一面,但这种行为背后是深层次的传统陋习。这种行为与他在战场上冒死掩护胡笙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得乌铁这个集边地民族原始壮美的血性于一身的艺术形象变得更加鲜活与立体,反映了在历史转折及时代大潮冲击下彝族人民的精神蜕变。

开杏、胡笙和乌铁之间从交流、碰撞、交融的历程象征了彝汉民族的融合史。胡笙在得知掳走自己心爱女人的是乌铁后便对他说道:“如果我活着,你死了,你就把开杏还给我,那双布鞋,也是我的;如果我死了,你活着,那鞋你想咋穿就咋穿吧!但是,你要善待她,一生一世!”[14]此后两人仍然是生死相依的战友。当土司叔叔得知乌铁的英勇事迹后,称赞他为英雄,家支内部的世仇也终于得以化解,从中看出土司叔父也有国家情怀。小说共有两条线索,一条以一双鞋为线索展开,通过这双鞋将三人的命运贯联起来,一波三折又环环相扣地进行了叙事;另一条是围绕一匹马的遭遇展开,这匹马与乌铁生死相依、亲如弟兄,就连命运遭遇也和乌铁一样,开贵把它当成乌铁的替身而对它百般折磨,马因此遭受到了非人的身心摧残。胡笙自从失去开杏之后就一直陷于精神折磨之中,但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残酷反倒使他完成了自我救赎,并最终以营长身份得返乌蒙城,在他功成名就、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之后仍然深爱着开杏。当得知乌铁失去了双腿时胡笙心中百感交集,想到乌铁比他更爱开杏也更需要开杏,况且自己还需奔赴前线,于是狠下心把开杏亲手让给了乌铁。胡笙的这种爱已超越了个人的小情小爱,升华到了民族国家层面的大爱,而这得益于具有先进性和包容性的中华文化。开杏懂得了乌铁的勇敢和有担当,认为他是名副其实的为抗日战争做出了贡献的“民族英雄”,于是终于从内心原谅了乌铁,愿意一直陪伴在他身边,这也是作为女性的开杏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爱国情怀,体现了底层女性善良、无私奉献及识大体的人性美好面,说明作者审视了个体、族群与国家的关系,体现出“国比家大”的大局意识。深受感动的乌铁虽然遗憾自己再也不能和胡笙并肩作战了,但好在“枣红马”可以代替他和胡笙一起去冲锋陷阵,于是他把自己最喜爱的“枣红马”交给了胡笙。这是“枣红马”的最好归宿,也是乌铁的心愿。开杏了解了乌铁和胡笙在战场上的生死相依后,那双贯穿全文,寄托着毕生情感的“鞋”也终于有了归宿,它将陪伴着胡笙踏上新的征程,从而赋予这双“鞋”新的情感意义。乌铁和胡笙的这种爱国情怀既有别于春秋战国时屈原的“忠贞爱国”,亦有别于宋朝时文天祥和岳飞的“精忠报国”与近代“义和团”狭隘的民族主义,那是一种不同文化、不同身份、不同语言的普通百姓在抗日战场上团结一心、视死如归、生死交融的无私的爱国情怀。

中国现代文学的主流叙事是把个体从封闭的家庭中解放出来,投入到民族国家的叙事当中,于是乌铁和胡笙的抗战叙事便具有了某种症候性意义,而乌铁融入到国家叙事的部分便具有了族群特质。“中国的历史是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共同缔造的。”[15]抗战历史也是在各民族人们同仇敌忾、凝心聚力、浴血奋战与生死与共中共同创造的。在抗战史上,有很多像乌铁一样为国征战疆场、忠君报国、视死如归的彝族战斗英雄,他们有“滇军首领龙云、参加过台儿庄战役和武汉保卫战的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卢汉及闻名世界的抗日名将张冲等。而且由龙云和卢汉等彝族将领统帅的抗日第六十军中也有很多彝族人民,尤其在第六十军中,包括众多彝族子弟兵在内的三万人在台儿庄战役中英勇战死沙场。”[22]在抗战期间,许多少数民族文艺工作者也纷纷承担起责任和使命,用文学的方式号召全国各族人们积极投入到抗日战争的革命事业中,为抗战做出了宝贵的贡献。如回族现代作家沙蕾的诗歌《瞧着吧,到底谁使谁屈服》洋溢着全民族团结一体的气概和必胜的信心,表达了中华民族共同抵抗侵略的豪情,成为了抗战诗歌名作。苗族作家沈从文虽说过他想要构建“希腊人性的神庙”,但为了抗战的需要,他写出了歌颂抗战老兵视死如归的民族英雄气节的《早上——一堆土一个兵》。彝族作家李乔在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滇军第六十军到台儿庄抗战,为了鼓舞士气和号召更多的中华儿女加入抗战事业,他曾写下《旅途中》《军中回忆》《禹王山争夺战》《活捉铁乌龟》等多篇通讯报告文学。现代哈萨克族诗人阿斯哈尔·塔塔乃的《魏振国》《纵火者的话》《致日本鬼子》等诗歌强烈抨击和谴责了日本侵略者,呼唤光明与自由,呼吁团结一心抵抗侵略者。满族作家李辉英在“九一八”事变后写出了我国第一部抗战题材的长篇小说《万宝山》,他在作品中悲愤地控诉了日本侵略者对朝鲜普通百姓的残酷压榨,同时也书写了劳动人民不堪奴役、奋起反抗的抗战故事。朝鲜族诗人李旭创作了《罪囚》《愤怒之歌》等抒情诗,表达了对侵略者的强烈愤恨,倡导各族人们起来反抗,对抗日战争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很多当代作家也纷纷拿起手中之笔,书写了基于真实历史和想象的少数民族抗战小说。曾获“骏马奖”的回族女作家白山的长篇小说《冷月》讲述了滇西一个拥有回汉两支血脉的大家族在抗战年代的心酸遭遇及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节操。雷献和、彭启羽及胡全新编写的《鸿雁》是以蒙古族乌拉特部落的抗日女英雄奇俊峰为原型的抗战小说,作品讲述了在日本侵略军扩张到内蒙古草原时女主人公乌王之女奇云峰为了国家抗战需要放弃个人爱情,带领当地人民奋起反抗、团结御敌,最终成长为一位抗日女英雄的传奇故事。表达了为民族大义爱而不能的大爱情怀。可见,是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国家情怀汇聚了中华各民族的磅礴力量,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而这些为抗日战争做出过贡献的普通百姓也被历史和后人所铭记。

作为底层小人物的代言人,吕翼把被众多抗日叙事所遮蔽的边城小人物与少数民族投身抗战事业的历史重新搬上了文学舞台。通过书写底层人物个体命运的转变揭示出了历史上小人物的存在价值,从而颠覆了主流社会的历史认知模式,突出了作品的基本特征和思想内涵,如高春民所说的:“历史书写是以个人化言说的方式还原从民间逸事、典籍和史料中打捞出被大事件遮蔽的生活、故事及传说”。[7]“山东省”“日本”“战争” 这些词汇本来对于生活在金沙江边乌铁和胡笙来说是陌生的,无法和他们的生活体验和地方观念产生关联,但在他们与其他战友们一起与日寇殊死搏斗、浴血奋战后,这些本来“空洞”“异质”的名词就成了他们身在其中的真切体验。那些来自四面八方、不同信仰和语言的人们同仇敌忾、互相信任和支持,超越了他们的个人体验和地方观念,融汇到民族国家命运的叙事当中。因此,民族、国家也经历了从语言、文化、信仰等的想象性认知到本土、经验、实践的建构过程。也就是说,在想象的共同体唤起了民族国家的情感认知后,是实践共同体,是血浓于水、荣辱与共的抗战信念铸造了其共同的民族国家认同。作者把彝族的个人传奇与独特的“毕摩”宗教文化与国家叙事相结合,诠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民族团结、国家认同、爱国情怀和中华文化认同等具体内涵,以一种追忆、探寻的姿态赋予历史以现实的观照。吕翼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他的创作融合了两种文化,形成了一种既具有彝族特色,同时也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作品,给当代文坛带来了一种新鲜感,扩展了中国文学表现领域。

四、结语

吕翼在《马嘶》与《冤家的鞋子》中用笔“深描”故乡乌蒙山区,全面地展示了金沙江两岸彝族人民的社会生活风貌、历史变迁及其心灵蜕变。既有历史追忆,也有现实关怀,宛若奏响了一部精彩而繁复的金沙江彝族人民心灵交响曲,通过描述小人物的命运变迁完成了宏大国家叙事。所谓“新时代的民族文学,在尊重差异性的同时,进一步彼此促进、互动融合,为从情感、民心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坚实基础。”[23]吕翼从历史角度建立了族群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的共生体系,从个体生命经历到国家危机背景下的使命担当和国家情怀表达。作者在反映本民族文化和精神肌理的同时也书写了各民族万众一心、生死与共的抗战历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始终。吕翼的写作故事对于如何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融入中华主流文化、共享中华审美价值体系,及开拓中华民族共同体审美内涵作出了积极的探索,提供了充分的论证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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