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中俗字俗语考

2022-03-17 22:20杨小平蒋晓珊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魏书俗字三国志

杨小平,蒋晓珊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俗字与俗语在当时都通俗易懂,并不存在理解的困难。不过,时过境迁,要理解这些通俗易懂的词语并非易事,甚至成为文献阅读的拦路虎。《三国志》中存在一定数量的俗字与俗语。

研究需要实现“四新”,应该发掘新数据、引进新理论、提出新问题、得出新结果,本文拟结合中华书局《三国志》点校本,共时描写与历时考察结合,对《三国志》的俗字与俗语等进行探讨,希望有所新意。为方便核对,所引《三国志》及裴注说明所在纪传。所言并非达诂,尚望方家雅正。

一、俗字

(一)叚(段)

《三国志·魏书·贾诩传》:“我段公外孙也。”[1]325

杨按:卢弼《三国志集解》(以下简称“《集解》”)指出:

各本“段”作“叚”,误,下同。[2]319

卢弼所言各本异文,是,但是说“段”写作“叚”误,则非。“叚”即“段”字,两字音同、义同,只是写法不一样。

曾良《敦煌文献字词札记二则》说:

因俗书“段”也往往写作“叚”,斯133V《秋胡变文》:“宜赐黄金百梃,乱采(彩)千叚,暂放归,奉谢尊堂。”“叚”即“段”字。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间断”条:“下音叚。”中华书局标点本《南齐书·王融传》:“今叚牛羊乍扰,纪僧真奉宣先敕,赐语北边动静,令囚草撰符诏,于时即因启闻,希侍銮舆。”“今叚”即“今段”,为如今义。……《古本小说集成》本明清隐道士编次《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第二回:“却说南京西宫娘娘姓叚,是南京聚宝门外叚舍人家的。”(P13)此“叚”当作“段”字解。中华书局标点本宋洪迈《夷坚志》丁志卷七《戴楼门宅》:“又次夕,阴晦中一物坠地,声甚大,至晓,乃花纹石叚四五,各长数尺。”“叚”就是“段”的俗字,这里作“段”字解。[3]

该文后举《古本小说集成》清云间子《草木春秋》第二十一回等例证。

曾良《俗字及古籍通例研究》除上述引用文献例证外,先后引用文献有:《大正藏》第三册宋施护等译《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卷一、隋《佛本行集经》卷三十五、梁代释宝唱《比丘尼传》卷三、《艺文类聚》卷七十三《杂器物部》引《咸康起居注》、《中国话本大系》陆云龙《清夜钟》第六回、《型世言》第二十回、《古本小说丛刊》第一辑《宛如约》第七回。[4]言之甚详,可以参看。

“叚”字在敦煌俗字中已出现。S.318《洞渊神咒经·斩鬼品》:“大魔王及小王、王女,一一悉斩首万叚,以谢往衔。”

“段”字这种俗写,《祖堂集》中也有,参张美兰《祖堂集校注》附《祖堂集俗字》。[5](530)

(二)十(七)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注引《魏书》:“七月乙未,大军当出。”[1]83

杨按:“七”字有异文,张元济《百衲本三国志校勘记》指出:

“七”武英殿本、南北监本作“十”。[6]

赵幼文《三国志校笺》(以下简称“《校笺》”)也作“十月”[7]93,《校笺》也指出:

绍兴本、毛本“十月”作“七月”,与《晋书·乐志》同。《册府》卷三十二引亦作“七月”。[7]110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卢弼《集解》同样指出:

冯本、监本、官本“七月”作“十月”,误,《晋书·礼志上》作“七月”。[2]96

《晋书·礼志上》作“七月”可证冯本等误,也说明“七”“十”二字俗写时容易讹误。

《三国志》中多见“七”“十”二字讹混。

如《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裴注:“东西经七陌。”[1]576

卢弼《集解》说:

宋本“十”作“七”。[2]494

赵幼文《校笺》指出:

官本亦作“七”,古字“十”与“七”以形近,易讹。详端方《匋斋藏石记跋》。[7]758

又如《三国志·魏书·刘廙传》:“年十岁,戏于讲堂上。”[1]613

赵幼文《校笺》说:

《御览》卷三百八十四引“十”字作“七”。[7]817

又如《三国志·魏书·华佗传》:“言灸此各十壮。”[1]802

卢弼《集解》指出:

范书《佗传》“十”作“七”。[2]658

古籍中多见“七”与“十”俗写时形近而误。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后二年,孝文帝尽封齐悼惠王子罢军等七人皆为列侯。”钱大昕《史记考异》、梁玉绳《史记志疑》皆谓“七人”为“十人”之误。

王华宝《古文献问学丛稿》一书引李人鉴《太史公书校读记》:

《世家》“十人”之所以误为“七人”者,盖以下文言文帝王悼惠王子,有“齐凡七王”一语,后人不察,遂妄改“十人”为“七人”。[8]51

王华宝《古文献问学丛稿》一书所引未曾言及两字形近讹误。该书又言:

《史记·高祖本纪》:“十月,燕王臧荼反,攻下代地。”《志疑》:“‘十月’乃‘七月’之误。李人鉴以为‘七月’是。《史记会注考证》及施之勉《订补》(第293页)并有论证。”[8]65

该书又言: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彗星入北斗,周史曰,七年,宋、齐、晋君死。”按:七年,局本作“十年”。“七”与“十”常互讹,当据改。[8]87

《论衡·实知篇》:“秦始皇十年,严襄王母夏太后梦(薨)。”黄晖《校释》:

“十”误,当从《史记·吕不韦传》作“七年”……《始皇纪》亦云:“七年夏太后死。”[9]

《巴蜀道教碑文集成》所载东汉建安十年佚名《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府君碑》:“再奉朝娉,十辟外台,常为治中、诸部从事,举直错枉。”杨超《校记》:

“十”,《金石录》、《八琼室金石补正》作“七”,按古“十”、“七”形近,故洪赵二氏录写歧出。[10]

《巴蜀道教碑文集成集成》所引碑文标题中“领校”的“校”字疑是衍文。

《后汉书·顺帝纪》:“秋七月丙午。”校勘记:“‘七’原讹‘十’,径改正。”[11]

杨艳辉说:

从甲骨文开始,“七”与“十”形体十分接近,差异极其细微。“七字形横长竖短,十字形横短竖长”。而二十世纪初至八十年代,在河西疏勒河流域汉代边塞烽燧遗址中陆续出土的敦煌汉简材料中,“七”字多与“十”字形相似,极易混淆。[12]

黄征、张涌泉《敦煌变文校注·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是男即七岁十岁以来,便交(教)入学云云。”[13]

杨按:“七岁十岁”费解。“七岁十岁”当指七岁,“十岁”二字当为衍文。古代男子七岁或八岁入学,没有十岁入学的。写手多抄了一个“七岁”,又因“七”与“十”形近而误,写手误抄“七岁”为“十岁”。

二、俗语词

(一)容易误解的俗语词

《三国志·吴书·孙坚传》裴注引《江表传》:“祖遣太子射船军五千人助勋。”[1]1096

杨按:周寿昌《三国志注证遗》指出:

祖尚为刘表属,并未僭号,子安能称太子。疑是长子之讹。[14]64

周氏误解了“太子”一词,“太子”在当时为俗语词,即“大子”,并非皇帝之子。不仅仅是周氏误解,卢弼《集解》也存在误解的情况。《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卢弼《集解》:

各本“大”均作“太”,误。胡三省曰:“嫡子之出为宗子,庶子之出为支子。支,岐出也。”[2]110

《三国志·魏书·曹植传》裴注引《世语》曰:“太子患之。”[1]560卢弼《集解》:

嗣尚未定,不得称“太子”,当为“世子”之误。下文云“世子从之”,可证。胡玉缙曰:“《礼记·曲礼》:‘不敢与世子同名。’郑注:‘世,或为太。’桓九年《春秋经》:‘曹伯使世子射姑来朝。’孔《疏》:‘诸经称“世子及卫世叔申”,《经》作“世子”,《传》皆为“大”。然则古者“世”之与“大”字义通也。’据此,则此处“太”字似不误。[2]482

又“引领情内伤。大谷何寥廓。”[1]565卢弼《集解》:

李善注:“太谷在洛阳西南。”刘履曰:“此指东路所行之山谷。”善注非。《东京赋》注引洛阳注云:“大谷,洛城南五十里,旧名通谷。”李注多“西”字。[2]486

从方言学角度看,“太”“大”二字音同义同。现代汉语方言仍然这样说,如四川方言说“这个东西好太哟”“太得很”“西瓜很太”等,很多地方志记载为空格,不知道写什么字。实际上,“好太”就是好大,“太得很”就是大得很,“很太”就是很大。

(二)容易误解的人名、国名、地名等专名俗语词

1.容易误解的人名俗语词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与吴将陆议战于石亭,败绩。”[1]94

杨按:周寿昌《三国志注证遗》指出:

陆议即陆逊也,《吴志》题目称陆逊,惟传内云本名议,而通传只称逊无议。此忽称议而不称逊,令人疑别一人,不可解,此殆学《史记》《汉书》如周章忽称周文之类。或谓陆逊本以议著名,原书皆作陆议。因宋时避太宗嫌名,凡宋本《国志》俱作逊,间有未改尽者,仍为议也。[14]10

康发祥《三国志补义》卷二《明帝纪》:

《吴志·陆逊传》:“初名‘议’。”后改今名,故本传以“逊”名矣。《魏志》曰:“与吴将陆议战于石亭。”《蜀志》亦曰:“吴将陆议、李异、刘阿等屯巫秭归。”又曰:“陆议大破先主军于猇亭。”曷不俱曰“陆逊”,以昭画一乎?一人之事,一手之书,何得变文如是?[15]

易培基《三国志补注》:

“陆议”,《魏志》《蜀志》均作“议”,《吴志》作“逊”。《曹真碑》)亦作“议”。《吴志》本传云:“本名议,后即改为逊。”是魏、蜀二志但据其本名,可以此可证三志多有底稿,承祚仅据而书之耳。[16]

赵幼文《校笺》:

《文选》李注引“议”字作“逊”。[7]14

卢弼《集解》:

《吴志·陆逊传》“逊字伯言,本名议”,据此,则字与名相应,《魏志》称“议”不误。本志青龙三年、《蜀志·黄权传》俱称“陆议”,周氏引《史记》、《汉书》周章、周文例,又谓避宋讳,皆失之凿矣。胡三省曰:“时吴王在皖口,遣陆逊等与曹休战于石亭,则其地当在今舒州怀宁、桐城二县之间。”《一统志》:“古石亭在今潜山县东北。”[2]109

避讳是时代的产物,各个历史时期的避讳字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三国志》在后来的传抄过程中,又不断打上各个时代避讳的烙印。东吴名将陆逊本名陆议,在宋代的抄写中,为了避宋太宗赵光义的名讳,才改成了逊,民间俗称之为陆逊,文献也采用俗称。周氏澄清了避讳字,对我们辨别三国历史人物的名号提供了方便,但并未看到俗称的影响。

2.容易误解的国名俗语词

《三国志·吴书·孙权传》:“非汉与吴,将复谁任。”[1]1135

杨按:卢弼《集解》对此研究最为齐全,论证比较充分,令人信服,不为世人重视,卢弼引高似孙、黄震、章学诚、刘咸炘、潘眉、周寿昌等观点进行详细论证[2]2299。《三国志辞典》“蜀”字条第五义:“国号汉,历史上称蜀或蜀汉。”[17]539并指出东晋习凿齿《汉晋春秋》称“蜀”为“汉”。[17]580

我们搜集了古今研究资料,撰写了《三国蜀汉政权国号“汉”考论》,但仍有一些遗漏。[18]

《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裴注载陆机《辩亡论》:“魏人据中夏,汉氏有岷、益,吴制荆、扬而奄交、广。”[1]1181

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引潘眉《三国志考证》曰:

先主即尊,继汉统,不以蜀为国号。《江表传》载吴主曰:“前所以名西为蜀者,以汉帝尚存故耳。今汉已废,自可名为汉中王。”后为帝,遂称为汉,故其盟文曰:“自今日汉、吴既盟之后,戮力一心。”陈志改汉为蜀,于义未当也。[19]494

梁章钜赞同潘眉的观点,说明蜀汉政权国号是“汉”,并举盟文作为证据,并称是陈寿改汉为蜀,实在是冤枉陈寿。因为在他以前,魏国已经这么称呼了,只不过称汉为蜀,仅仅是一种俗称。陈寿正式在史书中称“蜀书”,也是保留这种俗称,但保留国号汉的部分记载,陈寿受当时条件的局限,表达比较委婉。

但《三国志》中却有“蜀科”,如《三国志辞典》“蜀科”条解释为:“三国蜀伊籍、诸葛亮、法正、刘巴、李严等共造。”[17]539“蜀科”是俗称还是正式称呼,令人费解,尚待考证。

3.容易误解的地名俗语词

《三国志·吴书·陆抗传》:“自关羽至白帝。”[1]1355

杨按:“关羽”费解,容易误解为人名。梁章钜《三国志旁证》:

顾炎武曰:此于文难晓。按《甘宁传》曰:“随鲁肃镇益阳,拒关羽。羽号有三万人,自择选锐士五千人,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濑,云欲夜涉渡。肃以兵千人益宁,宁乃夜往。羽闻之,住不渡,而结柴营。今遂名此处为关羽濑。”据此,则当云“自益州至白帝也”。潘眉曰:“‘至’字上当有‘濑’字。濑在益阳茱萸江上。《水经注》云:‘益阳县西有关羽濑,所谓汉侯濑也。南对甘宁故垒。’”(杨耀坤《校订》:“潘眉《考证》卷八。”)[19]456

卢弼《集解》:

关羽濑,见《甘宁传》。白帝城,见《蜀志·先主传》建安十七年。……赵一清曰:“‘关羽濑’与‘白帝城’文义相对,上删‘濑’字,下去‘城’字,史之省文,然不可通也。”潘眉曰:“‘关羽’下当有‘濑’字,即《甘宁传》所云关羽濑也,在益阳茱萸江上。”《水经注》:“益阳县西有关羽濑,南对甘宁故垒也。”弼按:孙吴于沿江要地置督,分段管辖,自关羽濑至白帝城,即西陵督之辖境。”[2]1355

既然与“关羽”相对的“白帝”是指夔州城,是地名,那么“关羽”也应该是地名,很可能是民间对关羽濑的俗称,不一定是省文,也不一定是传抄遗漏。大概是因为关羽守荆州,后人遂以其名“关羽”来命名其地而已,改成益阳的话则失去俗语的味道,也与历史不合。

类似的还有《三国志·魏书·管辂传》:“儿生便走,非能自走,直宋无忌之妖将其入灶也。”[1]813周寿昌《三国志注证遗》指出:“‘宋无忌’,火妖也。见《史记索隐》引白泽图,谓为火之精。”[14]10“宋无忌”并非人名,而是火妖的俗称。

(三)容易误解的方言俗语词

《三国志·蜀书·彭羕传》:“老革荒悖,可復道邪!”裴注:“扬雄《方言》曰:‘悈、鳃、干、都、耇、革,老也。’郭璞注曰:‘皆老者皮毛枯瘁之形也。’臣松之以为皮去毛曰革。古者以革为兵,故语称兵革,革犹兵也。羕骂备为老革,犹言老兵也。”[1]996

杨按:裴注先引《方言》解释“革”为“老”义,接着又解释“老革”为“老兵”,说明“革”是“兵”义,并举同义连用的“兵革”来证明。不过,两种释义并存,裴注倾向释成“兵”。“革”有“老”义,奇怪的是,现代汉语四川方言今天仍然说“老革革”,不说“老革”。

周寿昌《三国志注证遗》指出:

老革,非但如松之言骂为老兵也。《易》云:“巩用黄牛之革。”传曰:“杀黄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盖直以老牛詈其主矣。观下文《羕与亮书》,以“主公未老”自解,不敢承受“革”字之失。”[14]53

(四)费解的俗语词

1.景风

《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注引《魏略·西戎传》:“徒限处牛蹄之涔,又无彭祖之年,无缘托景风以迅游,载騕褭以遐观。”[1]858

杨按:“景风”一词费解,吴金华《三国志校诂》解释为东风、东南风、四时风、祥和之风[20]328。

《淮南子·地形训》:“东南曰景风,南风曰巨风。”

钱剑夫《卢弼著〈三国志集解〉 校点记》指出:

“景风”者,《尔雅·释天》:“四时和为通正,谓之景风。”[21]

而亦有异说。《说文·风部》:“南方曰景风”,此其一;《淮南子·堡形训》:“东南风曰景风”,此其二;《文选》卷四十六任昉《王文宪集序》:“候景风而式典”,刘良注:“景风,东风也”,此其三。鱼豢所言之景风,则当从《尔雅》,盖泛指祥和之风也。故其下云:“但劳眺乎三辰,而飞思乎八荒耳。”

杨耀坤、揭克伦《今注二十四史·三国志》:

景风:夏至后暖和之风。[22]2307

我们怀疑“景风”一词并非东风、东南风、四时风、祥和之风,疑是大风、巨风。 “景”字也有大之义。大。《尔雅·释诂上》 :“景,大也。”《诗·小雅·小明》:“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毛传:”介、景,皆大也。”郑玄笺:“介,助也。神明听之,则将助女以大福。”《后汉书· 班彪传附班固》:“敷洪藻,信景铄。”李贤注:“景,大也。”《隋书·炀帝纪上》:“朕嗣膺景业,傍求雅训。有一弘益,钦若令典。”

2.党信

《三国志·蜀书·许靖传》裴注引《益州耆旧传》:“而璋懦弱多疑,不能党信大臣。”[1]966

杨按:“党信”费解,卢弼《集解》说“党字疑误”[2]797,其实当时的“党”包含“依仗”“亲近”等意义。

赵幼文《校笺》:

《礼记·杂记》“其党也食之”郑注:“党犹亲也。”“党”字不误,卢君说非。[7]1327

吴金华《三国志丛考》:

其实,当时的“党”包含“依仗”“亲近”等意义,例如本志《张嶷传》:“其党道信义,皆此类也。”既然道可“党”而义可“信”,那么“党信”似可理解成依赖和信任。[23]

吴金华所引《张嶷传》即《三国志·蜀书·张嶷传》:“其党道信义,皆其类也。”[1]1051

杨耀坤、揭克伦《今注二十四史·三国志》:

党信:亲信。《礼记·杂记》:“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郑玄注:“党,犹亲也。”[22]2554

3.脱误

《三国志·吴书·吕蒙传》:“贫贱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1]1273

杨按:“脱误”费解,工具书或未收录,或解释与此句意不符。但新《辞海》释“脱”字有“倘或”“或许”等含义,并举《后汉书·李通传》:“事既未染,脱可免祸”为例句。据此,这里“脱误”的“脱”字,也应如此解释。结合句子前后文意,“脱误”应作“假如”“侥幸”理解较为合适。

赵幼文《校笺》:

《白帖》、《御览》卷四百八十三引无“脱”字,“误”字作“设”,《实录》同。考“脱”字通,《后汉书·刘宽传》:“事容脱误。”正“脱误”连文,不烦据改。”[7]1751

吴金华《三国志校诂》:

“脱误”犹言偶然、万一。《建康实录》卷一作“设有功,当得富贵”。可与此文互参。《宋书·吴喜传》载宋明帝与刘勔诏云:“喜西救汝阴,纵肆兵将……缘路长官莫敢呵问,脱误有缚录一人,喜辄大怒。”亦其例。“脱误”连文,乃同义之字平列,单言之,“脱”字古来习用,如《吴子·励士》:“脱其不胜,取笑于诸侯。”“误”虽罕见,魏晋自有其例,例见卷十四《魏志·董昭传》。[2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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