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墨子十大主张的逻辑预设

2022-03-18 07:25李科毅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互利墨子起点

李科毅

(湖北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墨子的十大主张分别是兼爱、非攻、非命、非乐、天志、明鬼、节葬、节用、尚贤、尚同。这十个主张都是墨子后期或者弟子整理出来的,所以整体上逻辑要比《耕柱》等5篇早期思想严谨得多[1]。准确起见,此处讨论的范围是墨子后期的思想。墨子是一位出身低微的思想家,是工程师和中国逻辑学的奠基者,思想与别家学派对比来说,逻辑性更强。但墨子的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存在争议,所以本文在此对其逻辑起点进行辨析研究。

一、墨子哲学体系的逻辑线

首先,对于墨子哲学的出发点来说必然需要有一个大略的逻辑线,否则无从下手讨论,所以此处先对墨子哲学体系梳理一个大略的逻辑线,在这个基础上对其出发点辨析。如下所示:

a.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墨子·兼爱中、下、非攻下、节葬下、天志中、明鬼下、非乐上、非命下、非儒下》)

b.是故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墨子·尚贤上》)

c.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鳏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墨子·节葬下》)

d.今沓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言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墨子·非攻下》)

e.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墨子·贵义》)

首先看a句,此句在《墨子》一书中出现频率最高,墨子爱言“利”,此句便有9句之多,而不论其他篇目中的出现次数。也就因此有人认为“利”是墨子哲学的出发点,这是脱离墨子哲学体系而论的观点。墨子在《节用》《节葬》《非乐》《兼爱》《非攻》《非命》《非儒》中都谈及利,或者说这几篇文章都是由利发展而来。因此“利”便可代表这几篇的思想,至少“利”与“节用”“节葬”“非乐”“兼爱”“非攻”“非命”“非儒”几个方面的思想是一个层级的。

比“利”要高一层次的便是“义”,墨子言及“义”的地方明显要比“利”少得多。但是可以发现,当墨子谈及“义”的时候,大多不与百姓有关,更多跟士君子或者道义有关。如b句所示,该《尚贤》篇主要讨论的对象便是君王与贤人(士君子),此时墨子大量篇幅讨论“义”。而《尚同》篇虽然谈及义(言议)也涉及百姓,但该义而非“义”(道义)。《节葬》与《非攻》则都谈及“利”与“义”,如c句所示,墨子是反对其他士君子的主张而谈及“义”的;而d句所示也是墨子与其他士君子争辩所谈及“义”,同时此处谈及“利”。结合《公输》篇可知,墨子通过与楚王言“利”,与公输盘言“义”制止攻宋。所以可以得知,墨子针对不同的群体言及不同的内容,与知识分子则言“义”,与诸侯(非古代圣王一类)则言“利”。同时从e句可知,“义”是比身体还要重要的东西,加上墨子出身低微,但是作为知识分子依然是重义的。再者《鲁问》篇中,越王欲予墨子封地,但墨子回答“意越王将听吾言,用我道,则翟将往,……抑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吾以义耀也。”这些说明墨子是有信仰的,并非重利之人,只是为了推行自己的主张而针对不同的群体而言,“义”的层次要比“利”更高。

如果把“利”(惠民)相关的主张作为第一层,那么“尚贤”的主张可以与“义”同层,因为《尚贤》里大量讨论了“义”,并且上文说到墨子与士君子言“义”。而“尚同”思想则要求百姓同于乡长,乡长同于里长,里长同于诸侯,诸侯同于天子,天子同于上天。所以“尚同”的主张是沟通天与人的一个主张,可以认为高于“义”的一层。墨子“非命”思想否认了命运,但是在命运之上他还悬置了鬼神与天。鬼神与天都是有意志的,而鬼神更多是墨子为了规范墨家组织提出的一个主张,而天必然要比鬼神更高。所以总的来说墨子的哲学体系的逻辑线可以这样分层“天→鬼神→非命→尚同→义(尚贤)→利(节用、节葬、非乐、兼爱、非攻、非儒)”。

f.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墨子·兼爱上》)

g.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墨子·兼爱中》)

然而在“利”一层的主张中,最能体现墨家特点的便是“兼爱”,同时墨子经常“兼相爱,交相利”连用,并且“兼爱”与“互利”两者其实是互为充分必要条件。从上面的f句中的《兼爱上》可以看到,墨子认为人自爱而不爱他人,就会产生自利,“故”句便展示两者的因果关系。那么反过来,相爱必然产生互利。从g句可知,利是由爱人产生的。因此“兼爱”与“互利”是互通的。所以,当墨子谈到“利”的时候,其实内在便已经包含了“兼爱”。加上《墨子》中对“利”具有大量篇幅的描写,就导致了有学者认为“兼爱互利”才是墨子哲学的逻辑起点。

下文则考察、比较关于墨子哲学起点的两种传统观点。

二、兼爱互利与天志之争

通过上文对墨子哲学体系的梳理可以发现,“兼爱互利”和“天志”刚好处于墨子哲学线性结构的两端,都有可能成为墨子哲学的起点。比如有的学者[2]认为“兼爱互利”才是墨子的哲学起点,而也有学者[3]认为“天志”才是起点。此处便存在两者之争,但两者都有一些不合理之处。

H.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墨子·天志上》)

I.我未尝闻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

首先对于“兼爱互利”进行分析,“兼爱互利”是墨子哲学最核心的一环,因为由“利”可以推出“节用”“节葬”“非乐”“非攻”“非儒”这几个方面的思想。但是墨子对“兼爱互利”进行了溯源,如H、I句所示,在《天志》篇中,墨子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天希望义而反对不义,天意要求兼爱互利。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墨子的“兼爱互利”事实上是有其逻辑溯源的,那便是意志之天。而且墨子通过“尚同”的思想,将这种天欲“兼爱互利”的意志导通了上天与下民。墨子最初谈及“利”的时候,更多谈到与惠民相关的内容,然而民要求同于乡长、乡长同于里长、里长同于诸侯,诸侯同于天子,天子同于上天,那么“兼爱互利”便根据“尚同”往上溯源,最后一直溯源到上天。所以这里可以肯定的是,“兼爱互利”必然不是墨子哲学体系的出发点,因为至少该点可以溯源到上天。

J.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墨子·天志上》)

K.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菑犹未去也。(《墨子·尚同上》)

然后对于“天志”来说,其是否就是墨子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呢?先根据J句可知,天意便是要求“义政”,而“义政”便是后半句所说的有利于天、鬼、人。所以“天意”其实就包含了“利”,同时根据上一节的论证,“互利”与“兼爱”又是互通的,由此“天志”本身便包含了“兼爱互利”。因此可以看出墨子的哲学体系似乎从线性结构变成了一个闭环的结构,闭环的结构实际上是没有起点的。所以此处可以证明“天志”其实也不是墨子哲学的逻辑起点。

本节分别对“兼爱互利”与“天志”进行辨析,分别找出其作为墨子逻辑起点的不合理所在,那么下文则分析真正的起点。

三、墨子思想体系思维起点

根据上文所说,墨子十大主张主要是一个闭环的结构,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墨子哲学是没有逻辑起点的。因此,这里可以采用现象学的方法去分析,首先要回到事物本身,以及墨子时代看待问题。墨家学派在先秦时期与儒家学派并驾齐驱,正如孟子所说“天下之学,不归杨则归墨”。作为知识分子的士君子,即使出身贫寒,想要自己的政治主张得到施行,必然要寻找一个具有实权,有封地邦邑的国君,然后得到重用。一名知识分子想成功游说国君,其主张必然要符合君王的口味,否则其主张不可能得到推行。但是作为士君子必须要有操行、底线、信仰,所以才会有《鲁问》中墨子对越王所说“意越王将听吾言,用吾道,则翟将往,……抑越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所以士君子便在自己的主张和君主的偏好之间徘徊取舍,当然不否认有一些腐儒只是为了做官。根据《公输》篇可知,墨子为了阻止楚国攻宋,通过“义”说服公输盘,而采用“利”说服楚王,而墨子最终阻止了战事说明他所说的道理正中两人下怀。而《公输》篇是墨子早期的作品,所以可以得知墨子最初便是主张“利”与“义”的,只是针对的群体不同。

墨子重“利”只是表象,可以看到其“尚同”思想,要求下民一级一级往上趋同,不仅要同于天子,也要同于天,而天则要求“兼爱互利”。根据墨子的逻辑可以发现,如果所有人按照墨子的想法行动,那么战国这个乱世可以得到修正。所以墨子的十大主张实际上是给乱世提供一种秩序,而这种秩序是有别于儒家倡导的礼仪秩序。再回到“利”与“义”本身,这是墨子早期提出来的主张,事实上也是最初的想法。主张“利”与“义”必然是墨子一己之身的想法,为了让这个主张能够得到客观有效性,必然要寻找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正如儒家谈及仁义时,常会借用唐尧虞舜夏禹等古代圣王。墨子将其主张找到了一个最高的根据——天,当然这是由于周代祭天的一种延续[4]。但是墨子的最高依据似乎并不够客观,从“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与“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两句可知,天就是有意志的,其便是要求人“兼爱互利”。墨子为“利”(包含了兼爱)与“义”寻找一个客观依据,然而天作为其理论依据又是有意志的,这便说明天其实也是主观的。而这便达不到寻找客观依据的目的,但是墨子也找不到高于天的范畴,墨子为了调和这里的矛盾便将天理解为是有意志的。虽然墨子“非命”但又肯定了鬼神与天,这也看出其是有迷信主义倾向的,所以迷信主义的存在使得墨子没办法给其理论找出一个客观的依据。

但是深入剖析可以发现,墨子在其哲学主张中预设了一个条件,那便是“肯定了人的存在是积极的、有意义的”,即是说人的价值一开始就被墨子默认肯定了,否则其不会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相爱互利,而天的意志便是要求“兼爱互利”,实际上就是给这个预设作支撑,只是表面上是为“利”与“义”作依据。这个预设与“我思故我在”类似,笛卡尔预设了“存在”是存在的,否则“我思”也有可能出现不存在的情况。然而再剖析一层,墨子的这个预设实际上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而且《天志》篇中说天认为“兼爱互利”是合理的所以要推行。所以结合这两点可以得知,墨子哲学的逻辑起点实际上应该便是其哲学主张的预设,如果更深一层来说,这个起点便是墨子自己的想法。天的意志实际上就是墨子自己的意志。

综合来看,浅层意义上墨子哲学体系是一个闭环,是没有所谓的逻辑起点的;而深层意义上看,墨子在其理论之初便预设了人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条件,这才是其理论渊薮。然而这个预设是墨子的想法、意志,换个角度来说墨子的想法、意志是其哲学思想的逻辑预设、思维起点尤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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