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观性原则践行路径浅探

2022-03-23 19:44◎王
传播力研究 2022年30期
关键词:新闻业客观性业者

◎王 静

(淮安日报新闻编辑部,江苏 淮安 223002)

进入数字时代,新闻生产已经并仍在发生剧烈的变革。在技术向面的可见变革之外,更深层的变革恐怕来自思想观念的深处。迈克尔·舒德森认为,新闻客观性登上历史舞台,是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出乎意料的是,还不到一百年时间,“后真相”概念的出现,不仅搅动了人文社科界的心绪,而且给新闻业的实践带来了冲击。新闻业还能为公众提供真相吗?这样的问题,与其说表达了对新闻终端产品成色的忧虑,不如说是在拷问产品背后的理念——数字时代的新闻业者还能践行新闻客观性理念吗?

将这一问题落到中国的语境,落到曾经作为真相提供者的专业新闻机构,便会发现,与外界的忧虑相比,新闻业者处于更强烈的焦灼当中。从专业新闻机构的视角出发,他们分明感受到新闻客观性理念已经遇到挑战。本文以新闻客观性遇到的挑战为起点,以田野观察和文献分析为方法,梳理了挑战的来源和内涵,并结合当代中国的新闻创新实践,提出了一些参考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助益专业新闻机构对新闻客观性议题的深入探索和实践。

一、新闻客观性的来源

根据陆定一的经典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从新闻客观性角度看,这一定义的关键是“事实”和“报道”,表达了新闻“有能力”反映事实的意涵。事实上,不仅是新闻,文学领域的现实主义也强调文学要“反映现实”。甚至可以说,在反本质主义思潮出现之前,反映论始终是人文社会科学颇具影响力的一个观念。

新闻客观性原则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确立,李普曼的名著《舆论》的出版是重要标志之一。李普曼是美国政论家、新闻记者,曾获普利策奖,于1922年出版了《舆论》。在这本书中,他从新闻的经济基础、新闻生产惯例,以及围猎新闻的公关行业等多个角度展开分析,并指出新闻不等于真相,只能算是真相的标记物。他同时提出应建立庞大的专家系统,收集精准客观的信息,供行政系统决策参考和公众了解复杂的外部世界。也就是说,在李普曼那里,客观性意味着一套“科学”的操作方法,能够帮助新闻呈现外部世界的真实图景,即客观性是达致真相的保证。

舒德森对新闻客观性的界定尤为简单,即事实与价值的分离。也就是说,新闻业者只提供事实,不作价值判断。这实际上也是把新闻客观性变成了新闻业者的规范性要求,而不是对新闻本身的要求。也许他认可了李普曼的判断,即新闻不等于真相,只能告诉受众,这里可能有真相。

舒德森对新闻客观性谨小慎微的界定,或许源自他对20世纪初期美国新闻业的体察。从19世纪30年代便士报兴起开始,美国现代新闻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并在19世纪末实现了规模性的职业化。但进入20世纪后,美国新闻业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状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报业公关的出现和战时宣传。报业公关的出现使新闻业者发现,金钱能决定新闻纸的面貌;战时宣传则提醒新闻业者,政治权力随时可能介入新闻业。落实到新闻生产环节,记者编辑们越来越受制于报业公关和政治权力。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新闻业者树起了新闻客观性的大旗。

回溯新闻客观性确立的初始情境,人们会发现其复杂的面孔。一方面,客观性被认为是新闻业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能够帮助新闻达致真相;另一方面,客观性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为了抵御外部权力对新闻品质的侵害,同时也包括守住新闻专业权威的意涵。客观性本身的含混,注定了新闻业者和新闻产品之间的复杂厮磨。

二、陷入重围的新闻客观性

舒德森说,新闻客观性原则确立不久就崩塌了。其原因在于,新闻业者发现事实和价值并不能截然分开。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新闻生产社会学兴起,新闻客观性受到了新的审视。其中,塔克曼对新闻客观性的解构最有力道,将其视为新闻记者的“策略性仪式”。也就是说,新闻记者遵循客观性原则,不过是在告诉外界,他们是恪守规范的,至于新闻建构的社会现实是否客观,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这实际上意味着,客观性的内涵已经削减为新闻业者的自我辩护。后来,新闻学者哈克特和赵月枝更是将新闻客观性贴上“幻象”的标签,揭示出新闻客观性背后复杂的意识形态内涵。

尽管经历了漫长的解构历程,新闻客观性仍旧是新闻业者最为珍视的规范。科瓦奇等人从20世纪末期就展开广泛调查,通过经验研究的方式提炼出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科瓦奇等说,由于客观性受到随意剪裁,以至于这一概念本身被赋予了太多的主观性。也就是说,新闻客观性概念若不是命途多舛,仍应列入十大基本原则。其实,十大基本原则中提出了真实、全面、均衡等规范,正是新闻客观性的具体内涵。

回到中国语境,新闻客观性也是新闻业者应当坚守的重要原则。但差别在于,中国语境下的新闻客观性本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内在要求。正如陈力丹在分析马克思“报刊的有机运动”理论时所指出的,在强调新闻真实这一点上,中西皆然。而强调新闻真实,自然可以推论出新闻业者应该遵从新闻客观性原则。

在坚持新闻客观性成为共识的前提下,我们来分析新闻客观性在数字时代遇到的复杂境况。笔者发现,起码有三个因素形成了对新闻客观性的挑战:一是舆论生态,二是新闻加速,三是新闻业经济状况。

首先,舆论生态冲击了践行新闻客观性原则的信心。当前,以新媒体平台为中心的舆论场中,多元行动者网络日益复杂。除了传统大众媒体外,政务新媒体、自媒体、企业法人账号、网络意见领袖、普通网民以及平台自身,都参与到了舆论场的运行当中。李普曼引用罗伯特·皮尔爵士的话定义舆论:“所谓舆论,就是汇集了愚蠢、软弱、偏见、错误的感受、准确的感受、固执的观点和报纸文章的大杂烩。”科瓦奇等人也曾提到,进入20世纪末,人们面对的是“信息的大杂烩”,新闻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子项。也就是说,专业新闻媒体提供的内容,仅仅是复杂舆论生态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内容来自其他行动者。当专业生产内容与其他行动者生产的内容汇成舆论的“大杂烩”时,新闻业者会感到深深的失落。网友也不止一次领教过,复杂的舆论场中,谣言比辟谣跑得更快,意见比事实走得更远。在这样的境遇中,新闻客观性原则能够坚守多久,的确需要审思。

其次,新闻加速削弱了新闻客观性原则的成色。有学者指出,数字时代新闻时间性最显著的变化,当属以技术发展为核心的新闻加速现象。随着新闻网站、移动传播平台或端口的陆续开通,传统媒体固有的新闻周期被逐渐打破,新闻生产和消费从“昨日新闻”向“7/24”小时模式迈进。新闻时间性的变化深刻地改变了新闻人的精神、身体、工作和生活状态,对新闻、职业、自我的焦虑弥漫于编辑部。从新闻生产来说,新闻加速带来的一个客观变化是,新闻业者陷入了“赶工游戏”之中。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采集到更多的新闻,这种时间压力必然导致难以严格遵循新闻客观性原则。于是人们看到一种现象,一些新闻登上社交媒体后,很容易受到网民的质疑,而质疑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新闻采写没有完全贯彻新闻客观性原则,比如,全面、均衡的规范要求。

最后,新闻业的经济状况也影响了新闻客观性原则的基础。自从新闻业的数字化改造铺展开来后,国内各级新闻媒体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升级。但尴尬的是,对许多媒体来说,技术实现了迭代,经济状况却依然处于“寒冬”之中。即使在受众眼中的大报大台大网,若按市场化原则评价,其经济状况也并不乐观。当专业新闻机构的经济基础出现问题时,很容易引发两个方面的变化:第一,新闻机构向广告主让渡新闻生产的权力,接受外部性力量的他律,以期获得更多的收入;第二,新闻机构内部的科层制结构受到经济状况的冲击而无法顺利运转,包括新闻客观性原则在内的职业规范相应受到冲击。前者意味着新闻业自主性的削弱,而后者则将带来新闻业者行为的失范。

综上所述,数字时代的新闻客观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种挑战来自于技术驱动下的一系列变量的变动,并深深植入新闻生产的外部环境、内部环节等各个方面。

三、通向客观性之路

数字时代新闻客观性原则受到的挑战,需要从不同的视角解读其影响。就专业新闻机构来说,当新闻客观性原则在实践中崩塌后,新闻机构也就失去了立足之本。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尽管坚持新闻客观性原则面临诸多困难,但数字时代的新闻业者也迎来了新的契机。这些契机,有助于专业新闻机构重新找寻到通向客观性之路。

第一,发展事实核查新闻。进入数字时代,面对传言、谣言频出的舆论生态,事实核查的重要性日益显著,甚至成为一种重要的新闻类型。如果追溯事实核查新闻的源头,可以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算起,但事实核查新闻的类型化却迟至2007年才开始,以华盛顿邮报开设“Fact Checker”栏目为标志。在国内,《人民日报》于2011年推出了“求证”栏目,以各种传言、谣言为新闻采访的起点,通过深入调查来确证事实真相。经过持续运行,“求证”栏目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堪称国内事实核查新闻的先行者。但从总体看,事实核查新闻在国内尚未引起业界更多的关注。对专业新闻机构来说,发展事实核查新闻是践行新闻客观性原则的一个重要路径。需要核查的内容既有全国性、全网性内容,又有相当数量的地方性内容。一些不实信息或舆论即使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其利益攸关者也往往是特定区域的特定群体。这样,地方新闻机构就显示出特殊的在地化优势。因此,可以构建覆盖各级各类专业新闻机构的事实核查网络,以此构建新闻客观性的保障网络。

第二,在互动中接近客观。在“后真相”引发的关于新闻真实的讨论中,有研究者提出,应该更加强调新闻生产过程的真实。把这一观点落到数字时代的传播语境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本身就有利于践行新闻客观性原则。科瓦奇等指出,“当我们倾听记者和公民的意见时,我们才意识到这更现实地描述了人们是如何与新闻互动并且成为公众的。”彼时,新闻业者与公众的互动条件远不如当下。在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大多数专业新闻机构都建构了以“两微一端”为标志的新媒体矩阵,这一新的发布体系赋予了新闻业者与公众沟通的便利。让更多热心的公众加入到新闻的互动中,必然有助于新闻业者修正自己的报道,形成通向新闻客观性的新的职业规范。事实上,这一实践已经在专业新闻机构广泛展开,但面对“信息的大杂烩”,人们还期待更加紧密而深入的互动,进而形成达致新闻客观性的重要路径之一。

第三,加强与优质信源合作。前面指出,数字时代的多元行动者已经进入舆论场。就新闻生产领域来说,同样涌入了多元行动者。利用好他们的资源,服务于新闻客观性原则的延续,是专业新闻机构的一个新的契机。其中,政务新媒体尤其值得重视。与其他行动者相比,政务新媒体主要由党政部门运营,运营人员普遍具有较强的捕捉事实、精准表达的能力,他们采写发布的信息在质量上十分可靠。从另一个角度看,政务新媒体事实上也是专业新闻机构的竞争者,它们往往抢占了新闻的第一落点,以至于专业新闻机构只能转载或跟进报道。从弥合新闻加速和新闻客观性的考虑出发,加强与政务新媒体的合作,比如约定新闻记者介入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生产环节、共享新闻发布的第一落点等等,对践行新闻客观性原则将是一个有益的探索。但需要警惕的是,与优质信源的合作并不意味着放弃新闻业者的责任,调查核实仍然是新闻业者的首要责任。

四、结语

不管是作为基本原则,还是作为操作方法,抑或仅仅是新闻业者自我维系的“策略性仪式”,客观性都是现代新闻业绕不开的话题。它面孔驳杂,问题重重,却始终回荡在新闻业者的周围,并且成为社会对新闻业的主要期待之一。

进入数字时代,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信息的大杂烩”成为习以为常的现实。在数字技术驱动下,专业新闻机构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数字化改造,却又因此陷入了新闻加速的境遇;数字化改造产生的高额成本,则直接影响了专业新闻机构的经济状况,进而造成新闻业自主性的削弱和新闻业者的失范。这些变化给新闻客观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新闻业者做出有效回应。本文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该看到与挑战相随的契机,并且通过发展事实核查新闻、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加强与优质信源的合作等三条路径,在数字时代维系新闻的客观性。

尽管如前所述,新闻客观性意涵含混,但本文行文中仍坚持“新闻客观性原则”的表述,其原因有二。第一,新闻客观性的含混性是在新闻业的演进中形成的。既然如此,那么新闻客观性也理应在数字时代继续作为一种基本原则,变化的仅仅是其部分具体意涵。第二,自现代性体制确立以来,客观性事实上已经深入社会的各个方面,不唯新闻业所独有。虽然客观性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解构,但依然是指引现代生活的核心理念之一。这意味着,对新闻客观性的坚持,内在地包含了新闻业履行守望现代生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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