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谞及夫人向氏墓志考释

2022-04-12 03:17张晓倩陈朝云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钱氏墓志夫人

张晓倩, 陈朝云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据郭玉堂的《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记载, 北宋钱谞及向夫人墓志于1927年在洛阳北十六里小梁村出土。 其夫妻二人墓志现存于千唐志斋博物馆。 钱谞墓志方形, 志石高、 宽均60厘米, 志文31行, 满行31字。 钱谞本人史书无传, 本篇墓志可补史阙, 对完善钱氏家族世系有一定帮助。 向氏墓志长方形, 志石高61厘米, 宽45厘米, 志文22行, 满行27字。 据墓志文及史料记载可知, 钱谞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钱氏后代, 为忠懿王钱俶之玄孙、 钱惟演之曾孙, 卒于崇宁二年(1103)正月九日, 享年32岁。 由此推断其生于熙宁五年(1072), 故知志主钱谞为北宋中晚期人。 钱谞夫人向氏为朝议大夫向宗哲之女、 钦圣宪肃皇后的侄女、 中散大夫向综的孙女、 国子博士向传正的曾孙。 其四世祖为宰相向敏中。 墓志详细记载了钱谞的出身、 个人品行、 仕官经历及其姻亲家室等相关情况, 蕴含有丰富的史料价值, 对于完善吴越国君钱氏家族世系、 深化北宋中晚期恩荫制等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正因为如此, 笔者拟以出土钱谞及向夫人墓志为主要研究对象, 结合史籍文献, 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 全面的考证及研究。

现将钱谞及向夫人墓志移录如下, 不足之处, 敬祈教正。

一、 墓志录文

宋故承务郎钱君墓志铭并序∥

文林郎秘书省校书郎陈恬撰∥

朝请大夫管勾杭州洞霄宫骑都尉马玿书并篆盖∥

娶向氏, 朝议大夫宗哲之女, 前君一年卒。 子男二人: 曰拱之, 曰∥揆之, 皆举进士。 女二人, 未嫁。 君之母仁寿县君薛氏, 以政和元年四月丙申, 举∥朝散公葬于西京洛阳县北邙山, 以君泉夫人祔焉。 维钱氏家世之盛, 国之名族, ∥无出其右。 至君之叔父更尚主, 益贵重, 地望煊赫冠一时。 而君独能躬韦布之行, ∥出吏郡县, 任其劳苦征役之事。 或疲于奔命。 至其出处缓急与择所仕, 未尝不顾∥其亲也。 盖君仕虽不遇, 要自以贤名世其家。 当世贵人, 知君才而爱之者甚众, 至∥不可一二数。 而东平毕大纯实娶君妹, 尤与君善者。 及是, 毕君次其行以来请铭, ∥□吾游汝, 入其境, 见有数千人除道者, 以待秦邸之来葬, 视其甬道如砥平, 执蔧∥□相望守之, 诃过客使避下道, 比行数十里, 望见导骑从西来, 若董治之者曰: 此∥□县尉也, 盖君于辨事使下乃如此。 以是知其能。 铭曰:

有宋巨室称钱宗, 拓嗣施锡无终穷。 ∥

君幼兢爽天诱衷, 往克蹈厉羞容容。 ∥

世递疏威更晦融, 或祉厥后违君躬。 ∥

君虽数奇用不穷, 有承有畀乃世隆。 ∥

□□暴耀自显庸, 斫珉垂诗订幽宫。 ∥

宋故向氏夫人墓志铭并序∥

奉议郎新差知京兆府栎阳县丞管勾学事马永稽撰并书∥

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填写方式进行调查,事先设计调查表并培训调查人员。调查表内容包括:(1)一般资料,如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2)患病情况,如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脑血管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前列腺增生、便秘、失眠、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支气管哮喘等。(3)用药情况,如用药种类、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4)可能的药物不良反应。整理参加调查问卷患者的相关资料,分别依照Beers标准、STOPP准则和 《中国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目录》分析评估患者存在的PIM情况,并进行简单比较。

宣德郎知寿州六安县管勾学事兼管勾劝农公事吕希莘题盖∥

夫人姓向氏, 其先开封人。 性资颖悟, 自幼端庄, 不妄笑语。 嘗侍其母永∥宁君入见钦圣宪肃皇后。 后, 夫人从姑也, 爱其令淑, 欲留禁中。 夫人∥虽在龆龀, 逡巡辞逊, 宛若成人。 后嘉叹, 赐赉甚渥。 朝议公欲得贤士∥君子配之, 遂归于承务郎钱谞。 向氏自高祖文简荆王, 奕世载德, 纪功∥太常。 逮钦圣母仪天下, 尊荣一时。 而钱氏累叶将相, 联姻王室, 门∥阀之盛, 嘉配为宜。 舅朝散公, 清慎俭素, 日以诗礼训诸子。 姑仁寿县君∥薛氏, 内治严整。 夫人能安其家, 事上接下, 皆得其欢; 膳羞祠事, 躬服其∥劳。 朝散公寝疾累年, 侍奉益谨, 药饵尝而后进, 朝夕在左右, 未尝见怠∥容。 承务君莅官恭慎, 时称其能, 实夫人内助之益也。 建中靖国元年八∥月二十日, 以疾终于汝州梁县尉之官舍, 享年三十有一。 曾祖传正, 皇∥任国子博士、 赠太尉; 祖综, 皇任中散大夫、 赠宣奉大夫; 父宗哲, 见任朝∥议大夫、 知沂州; 母高氏, 永宁县君; 继曹氏, 仁和县君。 子二人: 长曰拱之, ∥次曰揆之, 方童稚, 时承务君劳于王事, 夫人亲授以书臬, 长皆富于学, ∥有声庠序间。 二女, 尚幼。 呜呼!夫人贤德懿范, 是宜遐龄显号以彰厥善, ∥而止于是, 岂报施之埋藏于冥冥之中者殆难知欤?观二子爽拔不群, ∥必将克世其家, 则夫人何憾焉!卜以政和元年四月丙申, 葬承务君于∥西京洛阳县北邙山朝散公之墓次, 夫人祔焉。 求铭于予, 铭曰:∥

呜呼夫人, 既安吉窆。 ∥

铭是懿德, 以告幽远。 ∥

二、 吴越钱氏家族及钱谞政治生活写照

钱谞及向夫人墓志对钱氏及向氏家族成员的仕宦及姻亲情况有所记载。 从文献的查阅检索结果来看, 史书中对钱谞的生平及仕宦经历记载极少, 钱谞墓志详细载录了北宋中晚期钱氏家族后人钱谞的籍贯、 家族世系、 仕宦及姻亲子嗣等情况。

(一)吴越钱氏家族

据墓志可知, 志主钱谞字仰之, 其先为杭州临安人。 钱谞的四世祖忠懿王钱俶(1)钱俶(929—988年), 字文德。 本名为钱弘俶, 因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父弘殷之讳, 去掉“弘”字, 单名为“俶”。为吴越国最后一位国君, 于宋开宝八年(975)“纳土归宋”, 举族归于京师。 曾祖钱惟演为泰宁军节度使、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英国公。 祖父钱暄为中大夫、 宝文阁待制, 赠太师。 父亲钱景升为朝散郎。 其中钱俶、 钱惟演则均于《宋史》有传。 结合历史文献资料及墓志记载, 将钱谞家族世系图列如下:

墓志记载, “君之四世祖忠懿王献吴越之地归本朝”, 结合《宋史·钱俶传》所记内容可知, 钱谞的四世祖忠懿王钱俶, 为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最后一位国君, 宋太祖赵匡胤在平定江南时(开宝七年至开宝八年; 公元974年至975年), 钱俶出兵策应, 为中原王朝征战南唐提供帮助。 太平兴国三年(978), 钱俶审时度势, 上表太宗: “不胜大愿, 愿以所管十三州献于阙下执事, 其间地里名数别具条析以闻。”[1]13897将所辖十三州之地献给北宋王朝。 钱谞墓志中称钱谞先祖为“杭州临安人”, 自其四世祖钱俶“纳土归宋”后, 即由杭州临安迁往北宋东京定居, 遂成为开封祥符(即今之开封)人。 志主钱谞的曾祖钱惟演为北宋大臣、 忠懿王钱俶的第七子, 随钱俶归宋。 据《宋史·钱惟演传》记载, 钱惟演曾任右屯卫将军, 历右神武将军、 太仆少卿、 直秘阁, 与修《册府元龟》, 累迁至工部尚书, 官终崇信军节度使。 钱谞的祖父钱暄字载阳, 因钱惟演而得以荫补驾部郎中、 知抚州, 后进少府监、 权盐铁副使, 官至宝文阁待制(从四品), 赠太师。 钱谞的父亲钱景升为朝散郎(从七品上), 母亲为仁寿县君薛氏。 钱谞夫人向氏, 开封人, 为朝议大夫向宗哲之女、 钦圣宪肃皇后的侄女, 自幼端庄聪慧, 后随其姑母向皇后在宫中生活。 婚后能安其家, 侍奉公婆、 教导子女, 大小事宜皆处理得当。 向氏先钱谞一年多终, 卒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八月二十日, 卒年三十一岁。 钱谞与向夫人共育有二子二女。 二子拱之、 揆之皆举进士; 二女在其二人去世时尚且年幼, 皆未婚嫁。

钱谞墓志共记载其家族六代成员的基本情况。 结合志文及相关史料记载, 可知钱谞家族成员从钱俶开始归附北宋王朝, 后历钱惟演、 钱暄、 钱景升三代而到钱谞一代。 据墓志记载其家族成员历代任职与职官品级, 可知钱氏家族钱谞一支社会政治地位呈现出一个明显的下降态势, 逐渐没落。

(二)钱谞生平及仕官经历

据墓志可知, 志主钱谞并未通过科举来考取功名, 通过其叔母秦国大长公主(庆寿公主)(2)庆寿公主(1059—1142年), 为宋仁宗的第十女, 下嫁吴越忠懿王之曾孙右领军。郊恩获取入仕为官的机会, “奏补假承务郎”。 承务郎为寄禄官, 从九品。 后调为陈州司理参军。 “君重去亲庭, 徘徊久之, □而朝散公□疾, 又留侍疾。 逾二年, 竟弃所调官。”钱谞因被调陈州, 不舍远离父母双亲, 后因父亲钱景升染疾, 钱谞留家侍奉父亲。 两年后, 不舍亲情而放弃了所调陈州司理参军一职。 后其父钱景升去世, 钱谞为其守丧, 期满后得授瀛州司户参军一职, 七品。 后钱谞抵汝州梁县任县尉一职。 汝州地处深山, 盗贼极易聚集于此, 对当地人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钱谞到达汝州以后, 运筹帷幄, 查迹追根, 最终根除盗贼, 使其伏之于法。 当地郡守将他处理盗贼一事写于状呈报于上, 钱谞因“赏格”(3)赏格, 朝廷所定的悬赏报酬条件。而得以迁为京官, 就监京城杂买务(4)杂买务, 宋代时专为宫廷购买货物的官署。一职。 户部尚书虞公奏辟监曲院, 欲推荐钱谞任职其中, 但其后钱谞因染疾而逝世未履官。 钱谞卒于崇宁二年正月九日, 年三十二。 根据墓志记载, “君为事强敏, 遇事必伟然风生”, “皆当世名公巨人, 无一不荐”, “君吏治益有声”, “而君独能躬韦布之行”。 可见钱谞孝顺父母, 为官勤勉, 遇事秉公有担当, 与人友善。

三、 墓志所及恩荫制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 具有良好的家世背景者入仕要比一般的平民百姓更有优势。 早在秦代开始世卿世禄制便已出现, 贵族阶层的亲属后代可以享有与普通庶民阶层不同的地位和利益, 可以对家族爵位进行世袭, 承袭父辈的官职。 恩荫制可以说是从世卿世禄制衍生而来的[2]。 与之不同的是, 通过世卿世禄制所得的职位与父辈相同, 代代如此; 而恩荫制下的官职并非世袭, 子辈所得职位与父辈有所不同, 一般较父辈官位低。 北宋时期已具备较为完善的科举制度, 而且通过科举制得官的官员可以越级升迁, 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得更高的职位。 科举制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选取官员的制度。 但朝廷官僚组织中仍有大部分是荫补的官员子弟。 科举制与恩荫制二者在北宋时期并行, 恩荫选官过多过滥,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冗官问题。

有宋一代恩荫制盛行[3]。 钱氏家族为吴越国后代, 钱俶“纳土归宋”后钱氏一族受到了北宋赵氏王朝的优待, 为当时的朝中贵族。 钱氏后代皆可借家族势力通过恩荫制度获取官职。 钱谞曾祖钱惟演随钱俶归北宋王朝后任右屯卫将军, 祖父钱暄通过恩荫得官驾部郎中、 知抚州。 钱谞墓志中记载钱谞的父亲钱景升任朝散郎一职, 为散官, 可推测也应该是通过恩荫获取官职的。 根据钱谞墓志记载, “君用叔母秦国大长公主郊恩, 奏补假承务郎, 调陈州司理参军”, 可知钱谞受其叔母庆寿公主郊恩(5)郊恩, 恩荫制的一种, 是指皇室在郊祀礼成后, 对皇室及官员亲属所及的荫补。得官, 获取承务郎一职, 先后出任瀛洲司户参军、 京城杂买务等职。

北宋初期为维护赵氏王朝的统治, 朝廷需要更多忠实于赵宋皇室的政治势力来巩固其统治地位, 因此大量官员子弟通过恩荫制度获取在朝为官的机会。 王曾瑜先生在《宋朝阶级结构》一书中提到: “宋太宗和宋真宗时不断扩大荫补的范围和名目, 荫补之滥, 便成为非常突出、 十分严重的弊病。”宋太宗至宋真宗时期, 恩荫制不断发展完善, 荫补官员数量越来越多, 因此造成的冗官现象愈演愈烈。 到了宋仁宗初期, 也有部分官员对恩荫制提出加以限制的提议, 如丁度提出“补荫用大功以上亲”[1]9762。 天圣三年(1025), 宋仁宗下诏“臣僚奏荐子弟, 并须言服纪亲疏, 即不得奏无服之亲”[4]2381。 这一诏令的颁布, 不仅严格限制了官员对无服之亲的荫补, 也规定了按血缘亲疏远近来决定所奏补官阶的大小。 天圣四年(1026), “诏臣僚因南郊或乾元节奏荐亲属,自今毋得乞进士及第并出身”。 禁止官员亲属通过郊恩获得进士及第或出身。 庆历三年(1043), 范仲淹、 富弼、 韩琦等人针对积贫积弱的朝政局势, 提出相应的改革主张即庆历新政, 范仲淹上奏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提到“抑侥幸”, 评判恩荫官员子弟过多过滥及造成的冗官现象。 同年十一月, 宋仁宗颁布《任子诏》, 规定荫补官员必须参加铨试(6)铨试, 吏在选人注官的考试。 铨选就是量才授官, 在科举考试中举的人中选用官员。 择官标准有四项: 身、 言、 书、 判。或呈试(7)呈试, 举荐考试。方可出任官职。 庆历新政限制官员滥进, 限制中、 上级官员的荫补特权, 防止贵族亲属垄断官位。 但是这一制度触犯了贵族阶层的利益, 招致朝中大臣纷纷抵抗新政, 最后新政并未实施便宣告破产。 嘉祐年间, 改革恩荫制的浪潮再次掀起, 宋仁宗颁布实施了荫补新条: “见任二府、 使相、 宣徽、 节度使、 御史知杂, 悉罢乾元节恩荫”[4]4402, 取消了“圣节荫补”(8)圣节荫补, 恩荫制的一种, 每年皇帝诞辰时进行的一次荫补。, 并提高了享有恩荫制资格的官员品级,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荫补的门槛, 使得荫补的官员数量及范围有了明显的减少。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九月, 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言: “旧制, 宰相、 使相子除将作监丞, 弟兄、 孙侄并授太祝、 奉礼郎, 亲堂弟侄与守校书郎……两任实满六年, 方人亲民差遣, 若奏补颁行人监当, 有举主二人、 两任六年者准此。”[5]281这一举措主要是降低荫补官员的官阶, 减少荫补次数以及荫补人数, 进一步使官员荫补的条件更为严苛。 此外, 熙宁元年的荫补改制还对后妃、 公主等外戚集团的恩荫加以规定: “其后妃、 公主及臣僚荫补亲属例有当裁定者, 太皇太后、 皇太后、 皇后自今本服大功以上亲……诸妃、 大长公主至公主遇南郊, 许奏有服亲两人, 圣节更不许奏。”[5]279此次针对恩荫制度的改革较为全面, 且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改革“诏并从之”[5]280, 这说明宋神宗下诏颁发的荫补新条得到了实际执行。 熙宁二年(1069), 王安石变法中提出“惟才用人”, 对官员的提拔及任用更加注重个人能力。 上述各种变法新制的实施, 对恩荫制这一落后的选官制度都采取了抑制措施, 使恩荫制逐渐从荫补周期、 次数、 人数以及官阶品级方面都受到了限制。 由此可见, 北宋王朝在稳定统治后, 针对恩荫制所带来的冗官现象采取了很多措施对其加以限制且取得一定成效。 但到了北宋晚期宋徽宗统治时期, 政治昏暗, 恩荫制再次兴盛, 官员子弟荫补再次泛滥。

根据墓志记载, 钱谞于崇宁二年(1103)因疾而终, 享年三十二岁, 可推断其生于熙宁五年(1072)。 按志主钱谞的年龄可推断, 钱谞得官时间应为宋神宗末年至宋哲宗初年期间, 此前宋王朝中央机构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抑制恩荫制, 此时世家大族子弟通过荫补获取官职的机会更少, 且官阶不高, 此一历史事实通过墓志记载的钱谞所得官职便可窥见一二。 钱谞家族虽为吴越钱氏, 但其父亲钱景升为朝散郎, 仅为七品散官, 职位不高且无实权。 钱谞借其叔母庆寿公主郊恩而得官, 所得官职也只是九品散官。 钱谞墓志中记载其“子男二人……皆举进士”, 可知钱谞后代皆参加科举考试。

宋代通过恩荫制获取官职的官员升职空间极小。 这与能力不足有关, 也和恩荫制所得官职多为虚职、 官员仅享受待遇不掌握实权有关。 从墓志中记载钱谞通过恩荫制所得官职及后续发展情况来看, 尽管钱谞任职期间兢兢业业, 但官阶一直不高, 且无实权, 这与北宋中晚期恩荫制在官职授予上受到压制有关。 这也导致了一些世家大族家族势力的没落, 钱氏家族便是如此。

四、 墓志所及宋代丧葬观

北宋时期, 丧葬中五音姓利(9)五音姓利, 风水学在观念中的运用。 把人的姓氏分成宫、 商、 角、 徵、 羽五音, 再将五音分别与阴阳五行中的土、 金、 木、 火、 水对应, 由此找到与其姓氏相应的最佳埋葬方位与时日。 因此, 丧葬择选地点及时间, 与五行相合为阴阳相生, 主吉, 反之则阴阳相克。、 阴阳堪舆术、 家族墓地、 昭穆葬法(10)昭穆葬法, 家族墓地的排列、 位次, 需遵循家族成员的长幼尊卑的秩序。等盛行, 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丧葬制度。 丧葬分为丧与葬两个部分, 二者是于不同时间甚至是不同地点完成的。 有关丧与葬二者的时间间隔, 《荀子·礼论》中提到: “故天子七月, 诸侯五月, 士大夫三月。”《左传·隐公元年》记载: “天子七月而葬, 同轨毕至。 诸侯五月, 同盟至。 大夫三月, 同位至。”可见自先秦开始即对下葬的时间根据不同等级有相应的规定。 宋代仍有沿袭, 司马光《葬论》中写道: “今世著令: 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但在实际实施中并非如此, 下葬的期限似乎并未因身份地位的不同而作明确的等级区分[6]。 “卜宅兆、 葬日”是宋代丧葬礼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具体而言就是“葬师”依据死者姓氏、 墓地地势及方位、 周边环境等来决定墓穴的具体位置及下葬的具体时间, 此即所谓的“吉时”“吉地”。 司马光《葬论》: “今之葬书, 乃相山川、 岗畎之形势, 考岁月日时之支干, 以为子孙贵贱、 贫富、 寿夭、 贤愚皆系焉。 非此地、 非此时不可葬也, 举世惑而信之。”便印证了这一点。 人们普遍的心理都是趋吉避凶, 并为子孙未来发展考虑, 盲目听信葬师所择的“吉时”“吉地”, 非此时、 此地不葬, “从吉卜也”。 因此丧与葬二者之间可能隔数月甚至数年之久。 有关丧葬分离的现象, 本文所及两方墓志对此皆有涉及。 墓志中记载钱谞“得疾以卒崇宁二年正月九日也”, 向氏“建中靖国元年八月二十日, 以疾终于……享年三十有一”。 二人的去世时间有明确记载, 钱谞于崇宁二年(1103)逝世, 向氏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逝世。 钱谞的父亲钱景升在钱谞为官时期便染疾离世, 说明钱景升是先于钱谞而亡。 关于下葬时间, 钱谞墓志中记载其母薛氏“以政和元年四月丙申, 举朝散公葬于西京洛阳县北邙山”, 向夫人墓志中则载“卜以政和元年四月丙申, 葬承务君于西京洛阳县北邙山朝散公之墓次, 夫人祔焉”。 可知钱景升夫妇及钱谞夫妇四人皆于政和元年(1111)四月丙申下葬。 根据时间推算, 钱谞死亡与下葬的时间间隔有八年, 向氏死亡与下葬时间间隔有十年之久。 墓志中所提到的“卜以政和元年四月丙申”的“卜”便是阴阳堪舆术的具体体现。 结合史料记载的宋代丧葬习俗及墓志可推测, 钱谞父母及钱谞夫妇二人的这种死而不葬的行为是受阴阳堪舆术的影响, 通过占卜而得“政和元年四月丙申”为“吉时”, 因此便选择了此时进行下葬。

至于下葬地点, 郭玉堂先生的《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及钱谞墓志记载, 钱谞墓志出土于钱惟演家族墓群中, 为洛阳北邙山, 可知此地为钱惟演一支家族墓地所在。 中国自古以来以农立国, 人们因固着在土地上而游移性差, 聚族而居聚族而葬, 家族墓地便顺应而生。 钱惟演家族墓所在地洛阳北邙山, 是在钱惟演时确定下来的。 结合钱谞墓志中所涉及的下葬地点, “君之母仁寿县君薛氏……举朝散公葬于西京洛阳县北邙山, 以君泉夫人祔焉”及“葬承务君于西京洛阳县北邙山朝散公之墓次, 夫人祔焉”, 可知钱景升夫妇及钱谞夫妇四人均下葬于洛阳北邙山。 所以说有关墓志所及“葬地”在钱氏家族墓地, 则是遵循“聚族而葬”、 最终归于家族墓地的事实体现。

五、 小结

考古材料具有证经补史的作用。 钱谞及夫人向氏墓志的出土, 对于研究钱谞的出身及仕官经历、 对研究北宋中晚期的恩荫制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对于庆历新政、 王安石变法对恩荫制的实际削弱却有共体反映, 透过墓志所及钱谞的授官及后续仕官经历对比便可窥见一二。 墓志中对于钱景升夫妇及钱谞夫妇四人的丧葬时间及地点的记载, 是宋代丧葬受到五音姓利 、 阴阳堪舆术、 家族墓地、 昭穆葬法等观念影响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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