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感与差序政府信任
——基于地区差异的分析视角

2022-07-05 07:23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幸巧
区域治理 2022年28期
关键词:差序中央政府公平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幸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可见,社会公平不仅是广大人民朴实的现实追求,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与基本目标,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政府理应承担的基本责任。

我国是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权不同,中央政府负责宏观层面的目标决策且拥有对地方的治官权,地方政府负责微观层面的政策执行且承担着繁重的治理任务。已有研究表明,我国居民对央地政府的信任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对中央政府的信任远高于地方政府(叶敏、彭妍,2010),李连江(2012)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差序政府信任。差序政府信任虽存在整体政府信任水平高与中央政府信任水平高的优势,但也存在政府信任差异化与地方政府信任水平较低的问题(王浦劬、郑姗姗,2019)。这种信任结构的长期存在会增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谢秋山、许源源,2012),还会增加地方政府治理的难度和成本,容易使地方政府陷入“塔西佗”陷阱。此外,地方政府的低信任往往具有传导效应,可能会打破政治“防火墙”向上传播,导致中央权威下降和信任流失(上官酒瑞,2014)。上述种种负面影响十分不利于我国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因此,为了防止央地政府信任出现过大的“鸿沟”,需要稳固中央政府信任,同时要提高地方政府信任。简而言之,要弱化差序政府信任现象,改善政府信任结构,而各级政府信任的提升离不开对社会公平的维护。当前,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了社会主要矛盾,极大地影响了国家的总体发展。因此,从地区差异的角度进一步分析社会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具有一定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运用实践研究法,从社会公平感方面探讨对差序政府信任影响的地区差异,并以此寻求改善差序政府信任结构的举措。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胡荣(2007)、肖唐镖(2010)、谢治菊(2011)等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此后,李连江将这种中央高于地方的政府信任层级差异化现象定义为差序政府信任。差序政府信任一经提出,便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相关研究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关于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被学者关注。因此,关于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研究已颇有建树,通常可归纳为四种:制度因素、政府效能因素、文化因素和媒体传播因素。

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条件的变化,影响政府信任的因素也在发生变化,居民的社会公平感同样会影响政府信任的差序格局。赵建国和于晓宇(2017)将政府信任区分成中央和地方政府信任,分别研究了社会公平对两者的影响,发现社会公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影响显著正相关,不过对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要高于中央,简而言之,社会公平感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呈现“央弱地强”的格局。宫仁贵等人(2019)聚焦于政府信任差异,进一步研究了社会公平对地方与中央政府信任差异的影响,发现社会公平感与差序政府信任呈负相关,即提升社会公平感可以缩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信任差距。可见,社会公平感已经成了影响差序政府信任的因素,且影响方向为负。

根据组织公平理论,本研究将社会公平感划分为程序公平感、分配公平感和互动公平感。程序公平感强调居民在获取财产等资源或实现阶层跨越这一系列过程中的公平感知;分配公平感强调居民对财产、权利待遇等资源的相对平均分配的公平感知;互动公平感强调政府在计划和实施决策时,居民对其受到的人际待遇的公平感知。

表1 控制变量的描述统计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程序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提升居民的程序公平感能够弱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1a东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1b中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1c西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假设2.分配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提升居民的分配公平感能够弱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2a东部地区居民的分配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2b中部地区居民的分配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2c西部地区居民的分配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假设3.互动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提升居民的互动公平感能够弱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3b中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3c西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二、数据与变量设置

(一)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9年开展的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简称CSS2019。CSS2019共获得10283个样本数据,去除存在缺失值以及“不清楚”“不好说”等回答的样本后,最终得到样本量6851,其中,东部地区为2912、中部地区为2079、西部地区为1860①。

(二)主要变量

1.被解释变量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差序政府信任。在问卷中,受访者对中央政府、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作出评价,包括“完全不信任”至“非常信任”4档,依次赋值为1~4,分值越高代表受访者的信任程度越高。根据李连江关于差序政府信任的定义以及借鉴北大教授王浦劬(2019)的做法,本研究用中央和地方政府信任差来衡量差序政府信任,即用中央政府信任分值减去县、乡两级地方政府的信任均值。

2.解释变量

本研究的解释变量是社会公平感,包括程序公平感、分配公平感和互动公平感。程序公平感采用CSS2019问卷中受访者对高考制度、公民实际享有的政治权利、司法与执法和工作与就业程序4个方面的公平程度来测量;分配公平感采用CSS2019问卷中受访者对公共医疗、财富及收入分配、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和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4个方面的公平程度回答来测量;互动公平感采用CSS2019问卷中“我的言论自由会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老百姓参与政治活动没有用,对政府不能产生什么根本的影响”两个问题来衡量,皆通过主成分分析提取出公因子。

(三)模型构建

被解释变量虽然是有序变量,但超过10种取值可以近似看作是连续变量,且Ferrer-i-Carbonell A& Frijters P(2004)发现,当被解释变量是心理评价的等级指标时,probit回归或logit回归的结果与OLS的结果是相似的,因此本文以SPSS26.0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根据研究假设,建立以下函数关系:

G代表被解释变量差序政府信任,a为回归截距;O1、R2、I3分别代表解释变量社会公平感的程序公平感、分配公平感和互动公平感三个维度;β1、β2和β3表示各解释变量相应的回归系数;Wi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βn表示各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δ为随机误差项。

三、实证分析

(一)差序政府信任及地区差异的描述性分析

表2反映的是居民对中央政府、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信任情况。从数据可知,32.69%的居民比较信任中央政府,62.42%的居民非常信任中央政府,由此可见信任中央政府的居民比例高达95%。相对于居民对中央政府的高比例信任,居民对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信任比例略低,76.6%的居民信任区县政府,而信任乡镇政府的比例最低,只有68.5%。可见,我国居民最信任中央政府,乡镇政府末之,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存在逐级递减趋势,表明差序政府信任结构确实存在。

表2 政府信任(N=6851)

表3反映的是不同地区的差序政府信任情况。从数据可知,西部地区的差序政府信任均值最高,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的差序政府信任均值最低。可见,西部地区的居民表现出了更为明显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具体表现为:从东部地区到中部再到西部地区,差序政府信任现象呈现逐渐强化的趋势。

表3 差序政府信任的地区差异

(二)社会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影响的地区差异分析

表4反映的是不同地区社会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影响的回归统计分配,模型1以东部地区的样本构建,模型2以中部地区的样本构建,模型3以西部地区的样本构建。

表4 不同地区社会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影响的回归模型

从程序公平感方面来看,东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则不影响差序政府信任。假设1a得到了验证,提升东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能够弱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从分配公平感方面来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配公平感皆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不存在地区差异。假设2得到了全部验证,提升居民的分配公平感能够弱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从互动公平感方面来看,东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不影响差序政府信任,但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显著负向影响差序政府信任。假设3b和3c得到验证,提升中部和西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能够弱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由此可知,分地区来研究时,在社会公平感三个维度中,分配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最大,互动公平感次之,程序公平感最弱。

从人口学特征变量来看,性别、年龄和户籍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没有明显的地区差异特征。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部和西部地区,男性比女性存在更明显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年龄大的居民比年龄小的居民存在更明显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农业户口的居民比拥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存在更明显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受教育程度则对差序政府信任无影响。

除此外,其他控制变量中,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没有明显的地区差异特征,生活满意度较高的居民比生活满意度较低的居民存在更弱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社会信任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地区社会信任较高的居民比社会信任较低的居民存在更弱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西部地区居民的社会信任不影响差序政府信任。三个地区居民的威权主义价值观皆对差序政府信任有负向影响,即威权主义价值观较高的居民比威权主义价值观较低的居民存在更弱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但显著性水平不太一致,西部地区的显著性水平远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

互联网使用频率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互联网使用频率对差序政府信任无影响,只有西部地区的互联网使用频率显著正向影响差序政府信任,即西部地区互联网使用频率较高的居民比互联网使用频率较低的居民存在更明显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CSS2019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本研究从社会公平感的角度讨论了影响差序政府信任的因素及其地区差异,研究发现如下:

第一,整体而言,差序政府信任确实存在,且具有地区差异,即从东往中再到西部地区,差序政府信任现象呈现逐渐强化的趋势。

第二,社会公平感三个维度中,只有分配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不存在地区差异,即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分配公平感都是影响差序政府信任的重要因素。

第三,程序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只存在于东部地区,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则无影响。互动公平感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存在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在东部地区则无影响。这表明,东部地区居民对程序公平情况更为在意,中部和西部地区对互动公平情况更为在意。因此,要改善差序政府信任现象,需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即东部地区需要更为注意居民的程序公平感,中部和西部地区则要更注意居民的互动公平感。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仅从同质性的角度来分析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是有局限的,需要结合我国客观存在的地区差异来分析,以此提出对改善差序政府信任结构更为有效和精准的建议。因此,本文建议如下:

首先,加快推进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个体医疗、养老等禀赋差异,进而提升居民的分配公平感。

其次,保障东部地区居民平等就业和接受教育的程序公平,消除歧视和暗箱操作,进而提升东部地区居民的程序公平感。

再次,重视中部和西部地区居民平等享受政治参与的权利,公平对待每一位居民,进而提升中部和西部地区居民的互动公平感。

最后,加大中西部地区扶持力度,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以促进东、中、西地区均衡发展。

注释

①东部地区包括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12个观测点。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南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9个观测点。西部地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陕西省、四川省和重庆市10个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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