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8份磺胺类非抗菌药物说明书中磺胺过敏标注情况分析

2022-07-27 06:04尹彦超杨洋肖潇胡迪李娟李飞娥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2年17期
关键词:磺胺类说明书交叉

尹彦超,杨洋,肖潇,胡迪,李娟,李飞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药学部,湖北 武汉 420000)

0 引言

磺胺类药物以往是指氨苯磺胺的衍生物(图1),而近年来,所有含有-SO2NH2结构的药物均被认为是磺胺类药物[1]。根据其不同的药理作用,可以分为磺胺类抗菌药物和磺胺类非抗菌药物,而磺胺类非抗菌药物又根据其不同的药理活性分为磺酰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类、利尿类、抗高血压类等(表1)。由于磺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反应及副作用较多[2],其治疗地位逐渐被其他各类抗菌药物取代。而磺胺类非抗菌药物如格列美脲、氢氯噻嗪、塞来昔布等在临床有着广泛的应用,但是由于临床认识不足,许多医生常常忽略患者磺胺药物过敏史,忽视磺胺类抗菌药过敏可能不利于磺胺类非抗菌药物的安全使用,导致临床出现医患纠纷,严重者危及患者的生命。

表1 临床常见磺胺类非抗菌药物

图1 氨苯磺胺衍生物

Tzanakis N等[3]报导磺胺类抗菌药物皮试阳性患者口服乙酰唑胺250 mg,0.5 h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现象。Mineo MC等[4]也报道了磺胺、青霉素过敏患者服用氢氯噻嗪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疲乏的现象。这都说明了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现象是存在的。磺胺类药品引起的过敏反应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IgE介导的Ⅰ型超敏反应,一般是表现为皮肤、黏膜过敏反应,红斑、荨麻疹、疱疹、紫瘢甚毛剥脱性皮炎,湿疹等,尤其是再次接触致敏药物时也叮能发生更严重的反应如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另一种是由毒性代谢物引起的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非特异性皮疹、肝坏死,伴有头痛、恶心、呕吐、肝肿大、黄疸、肝功能不良等[5,6]。但引起磺胺类药物过敏反应的机制,目前尚无相应的报道,也没有专业领域的磺胺类药物研究共识或管理办法,导致临床医生对此也认识不足,指导临床用药困难。

药品说明书是由药品生产单位提供,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但是对于同一种磺胺类药品,不同药品生产厂家给出的说明书中描述的内容不尽相同,造成了临床用药的困惑,增加了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的概率。为解开医务人员对磺胺类药物用药的疑惑,减少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发生概率,促进临床对磺胺类药物的合理应用,本文对常用磺胺类非抗菌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药物过敏事项标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这一临床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通过MCDEX 软件(网络版)中的“药品说明书”模块,根据表1列出的磺胺类药物,收集国内不同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软件数据更新时间为2021年8月;通过直接查阅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收集。

1.2 观察指标

参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将国内常用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情况分为未标注磺胺类过敏事项、仅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仅标注磺胺类过敏慎用,并计算磺胺类过敏禁用的比例。

1.3 统计方法

将所有数据提取并录入至Excel 2013 软件,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归类。

2 结果

2.1 国内常用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收集情况

共收集到不同厂家共758份磺胺类药品说明书,其中磺酰脲类药品说明书328份,利尿药说明书232份,非甾体抗炎药说明书73份,其他类药品说明书125份(详见表1)。

2.2 国内常用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情况统计

2.2.1 磺酰脲类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分析

磺酰脲类药品说明书共收集328份,从整体来看,约48.2%的说明书中标记磺胺类药物过敏禁用,16.5%的说明书中标记磺脲类药物过敏禁用,33.5%的说明书中标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份说明书中未标注(见表2)。除甲苯磺丁脲和格列喹酮均标注磺胺类药物过敏禁用外,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美脲、格列本脲说明书中标注磺胺类药物过敏禁用比例分别为38.9%、65.9%、72.4%、26.2%。格列齐特说明书中主要标注的是磺脲类药物过敏禁用,比例达到了57.8%,格列本脲说明书中主要标注的是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比例达到了70.1%。不同厂家对于同一种磺酰脲类药品中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情况的标注也存在较大分歧。格列齐特说明书中存在磺胺类药品禁用、磺酰脲类药品禁用以及未提及三种情况,格列本脲中更是出现了磺胺类药品禁用、磺酰脲类药品禁用、对本品过敏禁用以及未提及四种情况。这也表明了在磺脲类降糖药说明书中磺胺类交叉过敏标注情况不一致。

表2 磺脲类药物说明书中磺胺类药物过敏标注情况(n,%)

2.2.2 利尿药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分析

收集了利尿药品说明书共232份(见表3),46.1%标记磺胺类药物过敏慎用,44.4%标记磺胺类药物过敏禁用,7.3%标记对本品过敏禁用,5份药品说明书未提及。88.7%的呋塞米说明书中标注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慎用,9.7%的说明书中标注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禁用,有一份说明书中未提及。在对含有氢氯噻嗪成分的药物说明书统计中发现:18.1%的说明书中标注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63.8%的说明书中标注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4%的说明书未提及;并且在不同厂家的说明书中,关于交叉过敏的描述也有较大分歧,某厂家强调“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而某些厂家则直接强调对“对其它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不同厂家对于托拉塞米的磺胺类过敏事项的标注均一致,所有药品说明书中均明确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在布美他尼说明书中,81.1%的说明书中标记了对磺胺类和氢氯噻嗪类药物过敏慎用,而18.9%的说明书中标记了对磺胺类和氢氯噻嗪类药物过敏禁用。从统计结果来看,利尿药说明书中关于磺胺类药物过敏标注情况大多也不一致,且同一种成分的药物关于过敏标注的描述也不一致。

表3 利尿类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药物过敏标注情况(n,%)

2.2.3 非甾体抗炎药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分析

非甾体抗炎药说明书共收集73份(表4),塞来昔布和帕瑞昔布说明书中均标注为对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禁用。但是所有尼美舒利药品说明书中对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均未提及,仅标记为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表4 非甾体抗炎药物说明书中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标注情况(n,%)

2.2.4 其他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分析

2份抗病毒药物达芦那韦说明书中均标注磺胺类药物过敏慎用;65份降血压药物吲达帕胺均标注磺胺类过敏禁用,标注情况一致;15份抗痛风药物丙磺舒的标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2份说明书标注磺胺类药物过敏慎用,3份说明书标注禁用,10份说明书未提及,表明丙磺舒说明书中对于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的现象存在争议;碳酸酐酶抑制剂布林佐胺、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对于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均有标注,除乙酰唑胺说明书均标注为禁用外,其余均标注为慎用;降血脂药物瑞舒伐他、抗心律失常药说明书伊布利特、索他洛尔说明书中均未提及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

3 讨论

3.1 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过敏事项标注混乱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的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是医师、药师、护师和病人治疗用药时的科学依据,也是合理用药的基本保障,其准确性和一致性直接关系到用药安全。本研究共收集了758份国内常用磺胺类药品说明书,除磺酰脲类药品说明书外,其他磺胺类药品中46.85%标注磺胺类药品过敏者禁用,26.57%标注磺胺类药品过敏者慎用,26.57%未标注。而磺酰脲类药品说明书中,约48.2%的说明书中标记磺胺类药物过敏禁用,16.5%的说明书中标记磺酰脲类药物过敏禁用,33.5%的说明书中标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份说明书中未标注。由此可见磺胺类药物说明书中关于磺胺类药物过敏事项标注混乱:对于药理作用相近的药物,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禁忌标注明显不同;同一种药物的不同说明书中关于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禁忌标注也明显不一致,对于禁忌的描述也存在差异。但是就单个药品来看,甲苯磺丁脲、格列喹酮、托拉塞米、塞来昔布、帕瑞昔布、吲达帕胺、丙磺舒、乙酰唑胺药品说明书中均全部标注了磺胺类药品过敏禁用,氯噻酮、达芦那韦、布林佐胺、醋甲唑胺药品说明书中均标注了磺胺类药品过敏慎用,表明不同的生产厂家对于这些药物关于磺胺类药物过敏标注的认识较为一致,而尼美舒利、瑞舒伐他汀、伊布利特、索他洛尔药品说明书中均未标注,表明不同的生产厂家对于这些药物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的标注认识不足,或者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来证实。

表5 其他药物说明书中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标注情况(n,%)

3.2 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存在广泛争议

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是指由于所有磺胺类药物均含有磺酰胺基,因此对磺胺类过敏的患者在使用其他磺胺类药物时发生过敏的风险增加[7]。磺胺类抗菌药引起的超敏反应主要与其N1位杂环取代基和N4位芳香胺取代基有关,而其他磺胺类非抗菌药物几乎都不含类似取代基。由于化学结构上有着较大差异,发生交叉过敏反应的理论可能性较低,但循证医学的依据亦尚不充分。同时大量的个例[3,4,8-10]和研究显示[11-12],磺胺类药物的交叉过敏现象的确存在。但同样也有研究显示磺胺类抗菌药过敏史的患者使用其他磺胺类药物后,过敏反应发生率并无统计学差异[13]。更有研究表明由于患者本身对过敏反应易感性高,导致磺胺类抗菌药过敏患者使用磺胺类非抗菌药过敏反应的发生率较高[14,15]。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有其他抗菌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对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的易感性也会更高[16]。由于磺胺类抗菌药和非抗菌药之间交叉过敏的理论和循证依据尚不充分,导致对于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存在广泛的争议。

而本研究中磺胺类药物药品说明书中关于交叉过敏的标注混乱,也反应出各个药品生产厂家对于磺胺类过敏患者使用其他磺胺类药物时交叉过敏反应发生风险存在不同看法,这也是导致磺胺类药物说明书对于交叉过敏现象标注情况不一致的直接原因。这也会直接导致临床在指导磺胺类药物使用时存在用药安全隐患。

3.3 磺胺类药物的合理应用

对于磺胺类药物的合理应用,希望可以从“患者-医生-药师-护士-患者”四维一体建立一个完整的SOP,以此来指导在临床的合理用药。(1)在医生端可以同信息系统相结合,从患者入院的第一步开始询问并录入信息系统,根据图2a所示的流程,让磺胺类药物的合理应用在第一步就被牢牢把控;(2)在护士端为病区提供所有磺胺类药品的目录,标明具体的不良事件症状及对应的处理措施,增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护理人员在用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磺胺药过敏史,避免使用致敏药物及结构类似的药物;(3)在药师端同样可以和信息系统相结合(图2b),在患者有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条件下提示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的可能,告知主管医生,在确认取药后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用药交代,同时对患者进行信息跟踪及可能的不良反应收集工作;(4)通过用药科普及用药培训,增加患者对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反应的意识。

图2 磺胺类药物合理应用信息化流程图(a:医生端;b:药师端)

4 结语

由于对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存在争议,磺胺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磺胺类过敏事项标注情况混乱,导致临床对于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认识不足,影响临床用药安全。而对于磺胺类药物说明书中交叉过敏现象的统一化标注也迫在眉睫,科研工作者、药品生产企业加强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的研究,明确其机制和临床意义,制定相应的准则,医务人员和患者需要提高磺胺类药物交叉过敏的意识,为磺胺类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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