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itespace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可视化分析❋

2022-08-17 00:51陈子雯叶香吟罗新叶齐文川梁繁荣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2022年7期
关键词:聚类中医药知识产权

熊 坚, 陈子雯, 叶香吟, 罗新叶, 齐文川, 梁繁荣

(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 610075)

中医药是我国少数在当今国际具有原创性优势的学科之一,已传播到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医药面向更广阔的国际化平台和空间,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挑战和威胁。中医药知识产权被侵占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日本以我国《伤寒杂病论》269个经典方剂为蓝本零成本开发中成药,几乎独占国际中成药市场[1];专利申请方面,国内申请的国际中医药专利占比仅0.6%,低于我国其他领域国际专利占比均值的2.4%。然而国外在我国中医药专利申请数量占比约7%,专利申请数量已形成一定差距[2]。开发应用方面,以针灸为例对比国内外针灸机器人相关技术,发现国外人工智能化程度远高于国内,尤其在“自动定位”“中医思维人工智能模型”和“3D显影”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3]。因此,如何在国际化进程中既能传播中医药又能保护好这一独特资源,保持我国在中医药领域的领先地位,是每一位中医药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Citespace是Drexel University陈超美博士领衔研发的文献可视化分析软件,可通过对研究领域文献关键词、作者、机构、共被引和共词进行分析,探索该领域发展前沿和进展[4]。本研究利用CiteSpace.V.5.6.R5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进行可视化分析,探索其研究脉络、现状、热点和动态趋势,为今后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工作提供参考与建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以“中医药知识产权”为主题词检索,检索日期自建库至2020年10月17日,共检索到483条文献,剔除学位论文39篇,会议论文28篇,报纸42篇,成果3篇,本刊编辑、报告、会议通知、图书、企业、新闻报道等无关文献21篇,最终纳入325篇文献。

1.2 统计与分析

CiteSpace可基于共被引分析理论、寻径网络算法等,通过数据挖掘、信息分析、图谱绘制,展现相应学科领域的知识结构,直观地表现知识群的演化过程[5]。本研究使用CiteSpace.V.5.6.R5中国知网数据功能区进行可视化分析,时间为1994~2020年,时间分区1a,基于“作者(Author)”“机构(Institution)”“关键词(Keywords)”和 “杂志(Journals)”4个模块分析,并绘制知识图谱和表格。

2 结果

2.1 年发文量分析

从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年度发文数量情况(见图1)可知,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最早文献发表于1994年,发文数总体不断上升。1994~2002年发文量<10篇,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缓慢起步;2003~2011年发文量呈现波动上升且逐渐发展壮大,2010年最高29篇,2012年以来呈现出平稳发展趋势。

2.2 作者分析

以“作者(Author)”为节点,阈值TOP= 50,得到发文作者图谱(见图2),出现455个节点416条线。图中标签和节点表示作者,节点圈层和字体越大表明作者发文量越多,节点间连线和标签距离表示作者间的联系,连线越粗、标签越近作者之间合作越强。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宋晓亭最高共13篇,发文量前6位的作者还包括南京中医药大学王艳翚、申俊龙、田侃、张岩以及西安交通大学王明旭(见表1)。作者间合作较多的主要为团队内部之间,同机构合作紧密的有王艳翚-申俊龙-田侃、申俊龙-张岩、王明旭-董研林-张平川,宋晓亭-王艳翚跨机构合作较多。

2.3 发文机构分析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可视化分析图谱显示(见图3),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合作图谱密度较低Density=0.002,合作比较分散,跨机构地域研究较少。主要发文机构信息(见表2),整合所有机构二级机构信息发现,以中医药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发文量相对靠前。

图3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发文机构图谱

表2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主要发文机构

2.4 关键词分析

关键词是文献主题的归纳和概括,对关键词分析有助于了解该领域的研究热点和趋势,以“关键词”(Keywords)为节点,阈值TOP=50,出现444个节点1247条连线(图4),排名前20位关键词(见表3):除检索主题词“中医药知识产权”外,研究还关注到“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专利保护”“中药”“对策”“中医药产业”“商业秘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化”等,是对中医药知识产权对象、法律、制度、措施和作用的延展。

图4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关键词图谱

表3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主要关键词

2.5 关键词聚类分析

关键词聚类分析采用LLR模型,共提取到18个聚类并绘制图谱(图5)和时间线图(见图6),Q=0.826,S=0.605表明聚类有效可信。根据各聚类的主要关键词,对18个聚类标签归纳热点方向(见表4)。1)国际国内中医药行业战略研究;2)中医药企业的商标保护、产品开发、产品竞争力及技术壁垒等;3)中医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4)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5)中草药是重点关注对象;6)借鉴国外经验。时间线图纵轴表示聚类标签,横轴表示年份,以聚类#0保护战略为例,时间跨度从1995年起始关键词“中医药知识产权”至今,主要包含2004年“中国发明与专利”、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0年“两会代表”和2019年“维权”“借鉴国外经验”等。

图5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关键词聚类图

图6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关键词聚类时间线图

表4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关键词聚类归纳比较

2.6 研究趋势分析

突现词分析可显示研究领域演进脉络和发展前沿,以突显关键词为节点,时间为轴,每个关键词出现的方形点表明在年份突现时间(图7)。共发现15个突现关键词,首个突现词“中医药理论”出现于1994年,1994~2000年主要关注中医药理论、中药知识产权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等。2001~201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医药产业和企业面临国际机遇与挑战,通过专利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关注。2010年至今,研究前沿集中在战略制定和知识产权管理。

图7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突现词图

2.7 期刊分析

载文数量最多期刊《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共16篇,刊文量前8位的期刊中,7种均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上期刊主要涉及中医学、中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不同领域,体现出研究的综合性和交叉性特点(见表5)。

表5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主要刊载期刊

2.8 高引论文分析

研究高引论文能探索研究的重点和知识基础。高引论文《传统医药的著作权和数据库保护》共被引49次。前10位的论文(表6)主要关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和“现状及对策”等问题。

表6 中医药知识产权相关研究高引论文

3 讨论

本研究运用CiteSpace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进行了宏观描述和回顾分析,呈现出领域研究热点、主要研究者、主要机构、重要期刊和高引文献情况,为总结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3.1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现状特征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起步于1994年,我国参与签署保护知识产权协议后,仿制药物在国内受到极大限制,且随着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恢复临近,给中医药经典品种和新药开发带来了机遇[6,7]。缓慢起步阶段(1994~2002年),我国学者萌发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思考,引起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重视[8]。2002年后呈现波动上升(2003~2011年),中国加入WTO引发学者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法律、专利、高校教育和应对策略等多方位探究[9-13]。2012年后呈现平稳发展,更加关注国际经验借鉴、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跨文化传播、产业企业发展和贸易技术壁垒等方面[14-19]。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发文量靠前,南京中医药大学包含多位高产学者且合作较紧密,规模性研究团队初步形成,跨机构和区域协作仍需加强。突现词分析表明,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与国际环境变化息息相关。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研究议题。高引论文主要关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对传统中医药著作权、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保护模式价值进行了探索[20-24];“中药标准化与识产权”主要探究中医药标准化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25,26]和“现状及对策”,主要分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提出对策[8,22,27]

3.2 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趋势分析

3.2.1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当下备受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可视化分析发现,围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法律、制度、措施和作用等是研究的热点。以#3、#9和#8为代表的聚类主要关注中医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目前,国际上已有2个组织和27个国家积极推动传统知识立法保护,并制定了相关保护条例和法律条款[28]。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主要目的也是构建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完整体系,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维护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利益。

3.2.2 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是中医药行业战略规划的重要部分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指出:“将中医药国际贸易纳入国家对外贸易发展总体战略,构建政策支持体系,突破海外制约中医药对外贸易发展的法律、政策障碍和技术壁垒,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关键词聚类#0、#1、#2、#4和#5反映了中医药行业战略发展研究,众多学者建言献策解读中医药行业战略规划以及立足国家地区实际建言献策[29-34]。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纳入行政规划是有力的政策先导,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和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政治意识,预防和发现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情况,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损失。

3.2.3 中医药企业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主体 #6、#10、#11、#13和#14聚类关注中医药企业的商标保护、专利保护、产品开发、产品竞争力及技术壁垒等问题。中医药企业承担着中医药开发、传播和保护的重要任务,是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部分,更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主体。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导致了许多驰名中药商标被抢注侵权,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名誉和经济损失。“百草堂”商标被外资公司抢先注册;“同仁堂”300年老字号于1983年在日本被企业抢先注册。专利申请可以保障专利权人对该发明创造的独占权,是维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武器。专利申请意识不足也给我国中医药事业带来过惨痛教训,抗疟药青蒿素与国外企业(法国赛诺菲和瑞士诺华)合作生产中没有意识到专利申请先行,被抢先注册专利,导致我国产品不能在相应国家上市销售。在国际竞争中,中医药企业也面临产品开发、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等问题。在中药出口中植物提取物占据主导地位达50%以上,中成药出口产品单一以片仔癀、清凉油和安宫牛黄丸为主,且在进入欧美市场时面临着高标准的技术壁垒。中药外贸出口4000多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70%,大量中小企业低水平竞争、研发投入少、创新型人才紧缺以及创新激励机制不足,都制约着中医药产品竞争力的提升[35,36]。

3.2.4 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效开发利用的重要条件 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研究聚类包含#12、#15和#16,中医药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离不开有效的管理体系,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团队通过知识产权开发支持和成果转化,挖掘中医药经济价值,从而有效促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医务人员及其所在医疗单位也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部分。医疗管理部门保护支持在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对中医药知识产权发展维护具有积极意义。其次通过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到临床和企业,可以放大其经济和医疗价值。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是国家振兴发展中医药的基础性战略项目,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中具有必要性,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知识产权形成、管理队伍、宣传培训、管理措施和成果转化等工作,在提升中医临床研究水平,同时保护好中医药知识产权,探索适合中医药的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37]。

3.2.5 中草药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的重点关注产品对象 聚类#7显示,中草药是重要关注产品对象。中草药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资源储备,也是中医药出口的拳头产品。2019年我国中草药商品远销193个国家和地区总额达40.19亿美元,同比增长2.82%[38]。但我国并未赢得相匹配的国际中医药市场地位,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中药材原料等低端产品,一些发达国家设置技术性壁垒阻碍中草药国际化进程。其次,我国中草药规范化种植、质量标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安全性评价等尚缺乏全面系统与国际化接轨的标准。医药产业是高科技富集型产业,研发专利新药在世界医药市场竞争中意义重大。2007~2016年中国中药类专利申请处于世界首位,2018年美国、欧盟、印度和韩国拥有的中医药专利分别为2684项、1145项、1031项和472项[39,40]。我国中药专利申请虽占据相对优势,但我国中药相关专利申请中,企业申请数和授权率偏低,偏重专利申请国内布局,国际专利申请偏低[4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可能导致中药专利在国外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给我国中草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埋下隐患。中草药参与国际化进程中国际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布局应当受到高度关注,同时要促进新药研发、改进中药工艺、品类和剂型,提升中草药产品科技含量,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草药产品[42],从而推动中草药产品走入国际市场,同时避免被“窃取”和仿制。

3.2.6 借鉴国外经验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中医药”国际交流增多,借鉴国外经验成为一个研究方向。中医药是世界传统医药的重要部分,世界传统医药发生发展于人类与疾病斗争的历史实践中,与现代医学不同,传统医药与不同国家地区的历史社会文化联系密切呈现出显著多样性。印度、日本、韩国、秘鲁、泰国、老挝和越南等国在保护管理传统医药方面都有自己的体系[43-46],对各国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进行研究,有利于促进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聚类#17反映了对泰国经验的研究。泰国传统医药由专门的泰医与替代医学厅管理。泰国古方中成药办理由权威审查委员会负责,生产和出口的草药必须通过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的注册。在遵循国际《生物多样性共约》前提下,泰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泰国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47],将传统医药处方分类管理,国家处方涉及人类重大疾病、特殊医药价值和重大利益归国家所有,使用开发需国家批准;普通处方可以自由公开使用,私人处方由所有人登记注册后享受法律规定保护期限(所有人生前和亡故后50年),未获得所有人许可不得使用。泰国的分类管理处方制度借鉴融合了专利保护和版权保护内容,丰富了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综上所述,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起步较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薄弱,需要更多学者重视和参与,加强机构间合作。中医药知识产权立法和国际化接轨仍然是重点工作,今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教育、立法、中医药企业提升支持和非药物疗法知识产权等研究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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